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13卷
主题:涉外法治问题研究
更高水平开放中的中国国际法研究与运用
龚柏华
信息隔离墙的内幕交易抗辩效力研究
齐 萌 刘 博
论国家管辖豁免中的商业活动例外
张建栋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制度改进
李 本 袁 航
涉外律师培养中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探究
张颖然 张正怡
从涉外商事诉讼现状看改进我国涉外法治的若干痛点
徐珊珊
欧委会发布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文本摘要
殷 敏 陆哲彬 冶利亚 邓梦溪 万学思
欧洲国家REITs的发展现状、制度逻辑及经验借鉴
吴 迪 鞠 徽
国际替代性贸易结算体系的构成研究——以欧盟对伊朗的“贸易结算支持机制”为切入点
李 本 高菁蔚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司法制度研究
蔡 鑫
“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建设展望——兼评中英学者对话语叙事的认知差异
戴 贇 盛红生
外汇行政处罚探析——程序和实体的双重角度
陈 胜 韩 敏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比较——国际商事合同判断标准和基本原则
高旭军
哈萨克斯坦国际投资立法的嬗变及对中哈能源合作的影响
刘 婷 阿 卡
以投资条约为视角思考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
沈弈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对等原则研究
王雅儒
执法跨境调取数据的法律冲突及解决
胡嘉芸 王会元 张继红
自贸区内数据跨境传输机制构建刍议
田 旭
数据法可以成为反垄断工具吗?——欧盟数字市场法案评述
曹思依 黄 凯
关于仲裁员回避与披露标准的比较研究和立法建议
张振安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机遇、挑战与路径
曾 加 刘昭良
作者:龚柏华(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在回顾中国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成就的同时,指出了中国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存在的问题,并就中国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出了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包括:定向指定或扶持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国际法运用性智库;理顺高校国际法研究人员直接到政府部门挂职或借调的体制关系;扶持国际法法务工作者队伍;培养学以致用的国际法运用高端人才。
关键词:国际法 涉外法 对外开放 研究 运用 人才培养
内容摘要:信息隔离墙制度也称为中国墙制度,对于综合性证券公司化解利益冲突,防范内幕交易、提高证券公司的市场认可和行业信誉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我国证券法理论对此研究尚浅,对设置该制度的真正目的以及内幕交易的抗辩效力等方面认识模糊。唯有通过梳理该制度的境外缘起和发展,并结合我国的证券监管实践,方能正确认识信息隔离墙在内幕交易抗辩方面的效力。
关键词:利益冲突 中国墙制度 内幕交易 抗辩功能 证券法 监管实践
作者:张建栋(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国际法学院博士生)
内容摘要:国际社会历史实践中一直认为平等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这种绝对豁免的理论从13世纪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随着国际社会经贸往来的频繁,主权国家介入商业活动的数量激增,世界各国开始接受相对豁免理论,制定了欧洲豁免公约、联合国豁免公约和各国豁免法,规定国家管辖豁免中的商业活动作为豁免例外。而认定国家的一项活动是否是商业活动,无论从性质或目的角度来判定都有失偏颇,关键在于认定该活动中国家没有行使公权力,并进一步阐述商业活动还需要与被诉讼地国家之间存在关联,此时被诉讼地国家才能对外国国家予以管辖。在此分析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制定中国国家豁免法,以应对他国以其本国豁免法为依据对中国发起滥诉的情况。
关键词:国家管辖 相对豁免 商业活动例外 豁免例外 国际贸易 国际法
作者:李本(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袁航(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当前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制度改进是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环节。我国应以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制度和人民币跨境循环制度为抓手,一方面要明确结算最终性的法律地位,将符合系统重要性标准的行内支付系统纳入监管范围,整合跨境人民币业务支付清算制度,提升跨境支付清算制度的法律位阶;另一方面要瞄准境外主体对人民币的保值增值需求,在广度和深度上开拓人民币跨境循环空间,提高国内金融体制与人民币跨境循环制度的匹配度,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循环监测体系。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 跨境人民币业务 跨境支付清算 跨境循环 行内支付系统 风险防范
作者:张颖然(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外事专员),张正怡(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
内容摘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涉外法务活动日益频繁,国家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涉外法治人才。研究以提高涉外律师人才的英语水平为着眼点,以高校法律英语教学为突破点,从当前涉外律师人才紧缺的现实需求,法律英语教学的现状入手,尝试提出改进法律英语教学以更好培养涉外律师人才的建议:明确培养目标,完善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拓宽培养渠道等。最后,研究指出,完善推动法律英语教学,培养涉外律师人才,是“一带一路”背景下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必经之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关键词:法律英语 涉外律师 复合型人才 涉外法治 国际规则 英语教学
作者:徐珊珊(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内容摘要:通过对我国法院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2日期间作出的涉外商事案件(不含涉港澳台)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我国涉外商事诉讼中仍有诸多“痛点”有待治愈。尝试对这些痛点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涉外 商事诉讼 管辖权 国际公约适用 外国法查明 境外证据
作者:殷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陆哲彬、冶利亚、邓梦溪(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生),万学思
内容摘要:当地时间2021年1月22日,欧委会发布了中欧投资协定文本中的大部分内容,一共十个文档。该文本还在法律和技术审核中,此次发布的协定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为此,特制作此次欧委会发布的中欧投资协定的文本摘要。
关键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欧委会 WTO协定 内容解读 协定文本 权利义务
作者:吴迪(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鞠徽(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摘要: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国外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在整合资金优势、加快要素流动、提高资源配置等方面显示出了巨大优势。尽管欧洲REITs起步较晚,但荷兰、比利时、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在REITs组织形式、利润分配、杠杆比例、税负安排等方面的特殊安排,使得欧洲REITs迅速发展,欧洲也因此成为发展规模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市场。与欧洲相比,中国尚未推出严格意义上标准的公募REITs产品。随着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8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金指引(试行)》,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发展势在必行。因此,欧洲REITs市场也将在产品定位、投资者利益保护、税负安排等方面进一步为中国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 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双重征税 欧洲 投融资市场化
作者:李本(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菁蔚(上海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在美国对外大行金融制裁并不断升级制裁手段的国际背景之下,欧洲各国呼吁构建一个能够绕过美元的贸易结算支持机制,INSTEX机制应运而生。2019年6月29日,INSTEX机制迎来了第一次扩容,根据对当前INSTEX机制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的考量,可以预测INSTEX机制的走向有两种可能:一是将INSTEX机制的成员限定在欧盟国家之内;另一种可能是发展成一种多边性的机制,向欧盟以外的国家开放。由于欧盟对于INSTEX机制走向的态度并不明确,因此我国需要在借鉴欧盟对伊朗的贸易结算支持机制基础上,做好不同预案,包括构建相应的国际结算体系,甚至倡议全球性的替代性贸易结算体系。
关键词:国际替代性贸易结算体系 INSTEX 金融制裁 美元霸权 贸易结算支持机制 多边机制
作者:蔡鑫(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讲师)
内容摘要:近年来,国际商事法院的兴起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新趋势,许多国家都通过建立更独立、更国际化的商事法院,突破主权国家司法制度的束缚,促进区域国际商业的发展。在这一潮流影响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设立了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旨在哈萨克斯坦内部建立和发展一个完全独立的普通法司法系统,并希望其成为解决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区域和欧亚大陆地区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法院。为达成此目的,其在组织架构、法官遴选、外国律师准入等问题上进行了诸多创新的规定,为全球国际商事法院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键词: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国际商事法院 普通法 商事争端解决 司法制度 民商事纠纷
作者:戴贇(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硕士生),盛红生(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全球治理兴起以来,西方话语一直是全球治理话语体系的主导者。当前我国的对外宣传工作中,仍然面临着“西强我弱”的局面。中国在对外宣传的话语叙事中,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学者教授,都侧重讲好中国故事。而英国学者则发现“战略叙事”是实现外交政策“认同”(buy-in)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这种有说服力的交流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战略叙事”由“本体安全”和“政策采纳”这两个重要的要素构成。在战略叙事的传播过程中,目标国对本体安全的认同迥异会对战略叙事能否成功传播产生重大影响。英国学者提出的这一看法值得中国学者的借鉴。中国若想在未来的国际话语环境中寻求突破,则应当寻找到让各国都信服的话语叙事。“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提出,为中国未来的对外话语叙事找到了突破。将“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内涵落到实处以及将其变成国际法原则发展的新趋势成为必然之举。“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中“主权平等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一脉相承。中国在未来的对外话语叙事中应让“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共产品,让世界各国为之受益。
关键词:话语建设 战略叙事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对外宣传 国际话语环境 国际社会认同
作者:陈胜(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敏(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硕士生)
内容摘要:新形势下,外汇管理工作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外汇行政处罚作为公权部门进行外汇管理、打击外汇违法犯罪的手段之一,对完善外汇市场监管、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外汇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明晰当前外汇行政处罚的特征后,从程序与实体的双重角度出发探析现有外汇行政处罚的法制框架,并提出更进一步建议,以期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外汇行政处罚 外汇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外汇违规 外汇市场
作者:高旭军(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文简称“公约”)对我1999年的合同法有着深远的影响。我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其合同编在原则上接受1999年合同法条款的基础上也对该法作了大量的修改。那么,在公约和民法典合同编之间是否依然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呢?首先通过对两者形式和内容进行粗略的比较论证了公约和民法典合同编之间的可比性,然后重点比较两者规范国际商事合同的判断标准的条款,分析了各自确认的“诚信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基本原则,从而揭示了公约和民法典合同编在上述规定方面的联系。
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民法典合同编 国际商事合同 基本原则 判断标准 合同法
作者:刘婷(上海政法学院讲师),阿卡(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
内容摘要:作为中亚地区最大的国家之一,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与政府积极吸引外资密不可分。哈萨克斯坦国际投资立法的演进与变革体现了不同时期哈萨克斯坦的国家发展战略以及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对外资的不同要求。2016年颁布的哈萨克斯坦新投资法对投资者限制逐渐增多。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法律的变革给中国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活动带来了机遇,也对中哈能源合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投资也越来越多,尤其是能源领域的投资。哈萨克斯坦丰富的石油资源与中国在要素禀赋上的互补关系为彼此的能源合作提供了动力。中国应充分利用WTO机制并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来保障我国投资者的投资安全。为了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了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外商投资法(1990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1994年)、国家支持直接投资法(1997年)以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2003年)等一系列投资法律以吸引外资,支持对非商品经济部门的投资并开始刺激和促进向国外市场出口商品。2010年以后哈萨克斯坦开始关注绿色经济、节能和能源效率投资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投资领域转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能源等。《2010—2014年强制性工业创新发展国家方案》的实施迎合了在哈萨克斯坦投资者的需求。2016年颁布哈萨克斯坦新投资法根据哈萨克斯坦最新经济情况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2003年)进行了部分修改与完善。这些立法联合税法、自由经济区法、外汇调节等立法以及一些总统令的签署共同构成了哈萨克斯坦对外投资法律体系。投资者的权利得到了全面保护。哈萨克斯坦吸引外资的实际需求与中国的投资政策具有高度对接性,中国是哈萨克斯坦最大的贸易伙伴和重要的投资国。中哈能源合作是两国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哈萨克斯坦国际投资法律的变化,直接影响中国企业对哈投资的结构与形态。加强对哈萨克斯坦的国际投资立法研究,有助于帮助中国对外投资企业更快适应变化中的投资法律环境,提高抵御投资风险的能力。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国际投资立法 哈萨克斯坦新投资法 一带一路 中国对外投资 中哈能源合作 能源投资
作者:沈弈灵(上海政法学院讲师)
内容摘要:考虑到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的联系和冲突,许多投资条约包含了环境保护条款,以规制与投资有关的环境保护问题。实践中,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常常通过条约解释,辅之以专家意见等辅助性法律措施,对不同形势和语境下的环境保护条款作具体说明和解释,以解决国际贸易、投资争端中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东道国可以选择对投资者提起有关环境保护的反诉,以此证明其措施的合法性。因此,从投资条约的角度出发,讨论条约内容和案例分析,试图说明条约的规制和解释、辅助性法律措施以及反诉是平衡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之间利益的重要法律途径。
关键词:国际投资 环境保护 投资条约 辅助性法律措施 反诉 条款解释
作者:王雅儒(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生)
内容摘要:2020年12月30日,中欧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了中欧投资协定(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谈判,此谈判的完成标志着中欧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及以中欧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投资协定的决心。目前披露的协定内容,展现了中国意图建立与欧盟对等的竞争环境的雄心,也体现了协定中对等原则的重要性。中国在目前的协定中做出了三大承诺,即承诺开放的竞争环境,承诺公平的竞争环境与承诺可持续发展的竞争环境。中国签署中欧协定并做出对等承诺存在其必要性。从经济表象来看,中欧协定的对等承诺将重建中欧经贸往来中的信任与信心,起到再平衡双方经贸往来的作用;从中欧内在价值导向而言,中欧双方具有维护多边主义,改革WTO体系与饯行绿色领导力的共同价值取向,协定的签署有利于未来的深度合作。
关键词:中欧协定对等原则 中欧投资协定 欧盟 中欧经贸往来 多边主义 可持续发展
作者:胡嘉芸、王会元(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张继红(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当前以美欧为主导的单边、双边、多边的执法数据跨境传输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导致数据主权冲突。数据时代的跨境执法理应在国家主权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并考虑各国的法律传统、立法背景和具体国情以避免主权冲突。为保护数据主权和国家安全,我国可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成果,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数据跨境执法规则,兼顾数据流通的共享机制、安全审查机制并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遵循国际公法秩序,平衡各方利益,坚决抵制单边主义,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开展执法跨境数据调取领域的国际合作。
关键词:执法跨境调取数据 管辖权冲突 数据主权 “一带一路”建设 国家主权 国家安全
作者:田旭(上海政法学院讲师)
内容摘要:任何交易均伴随信息的交换,而信息技术的革新无疑对大规模的贸易产生积极影响,网络的运用正在重塑国际贸易的基本模式。以数据为载体的信息通过网络进行的跨境传输行为作为信息交换的重要形式,正在受到日益强化的本地化主义影响。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新时代经济改革的重要试验场,有必要就数字贸易领域的新问题进行积极探索。数据跨境传输是开展数字贸易的基础活动,基于个人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角度实施的数据跨境传输限制应当建立在必要性和比例性基础之上,兼顾数据保护和数据流通,为自贸区先行先试提供了契机和挑战。
关键词:自贸区 数据跨境传输 规则创新与开放 数据安全 数字贸易 数据流通
作者:曹思依(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硕士生),黄凯(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生)
内容摘要:欧盟数字市场法案以数据立法的形式追求规制竞争的效果,其创设的“守门人”制度为平台企业施加了信息中介义务和竞争额外义务。数字市场法案是数字时代欧盟统一内部市场治理从行为主义到结构主义、从效果主义到形式主义的思路转变。作为传统欧盟竞争法的补充,法案将进一步增强欧盟数字执法力量。这同时也为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带来了新的启发。
关键词:数字市场法案 欧盟竞争法 欧盟数据法 平台竞争 市场治理 反垄断
作者:张振安(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内容摘要: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很多优点。跨境商业交易的当事人经常在其协议中包含争议解决条款,尤其是仲裁条款,以仲裁的方式来降低国际争议解决的成本和不确定性。仲裁的诸多优点也是当事人选择使用仲裁解决其争议的主要原因。仲裁法第34条规定了四种情形,在满足这些情形时,仲裁员必须回避,当事人也可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员回避问题与仲裁员的披露义务息息相关,很多国家都在其仲裁法中规定了仲裁员的披露义务,国际律师协会也出台了《国际律师协会国际仲裁利益冲突指引》,但这方面内容在我国立法上尚属空白。
关键词:仲裁员回避 披露标准 仲裁 跨境商业交易 仲裁法 争议解决
作者:曾加(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昭良(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内容摘要:临时仲裁作为国际仲裁制度中重要仲裁模式之一,在我国却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设立为临时仲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创造了契机。临时仲裁制度在临港新片区的确立不仅契合新片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需要,而且也契合新片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实践需要。但是,未来临港新片区临时仲裁制度的确立仍需要面临立法、仲裁员选任制度以及仲裁裁决执行效力等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临时仲裁 临港新片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国际仲裁制度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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