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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35期总第59期)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07-16

本期要点

学术前沿

丁晓东|著作权的解构与重构:人工智能作品法律保护的法理反思

许可|论个人数据权利堆叠规范


新规速递

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与研究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指南》


法律适用

国家网信办|因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对知网罚款5000万元

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市场法》首次指定六家企业构成守门人

产业发展

谷歌DeepMind|推出新语言模型SayTap

腾讯|发布混元大模型

学术前沿

郭少飞|通用人工智能语境下智能法律行为的定位与效力探析

通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行为呈现诸多新特点,虚实同构,人机交互;数据驱动,算法控制;意思复合,自主消解;形态多样,后果混沌。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法律行为理论遭遇挑战。智能法律行为既非传统法律行为,亦非电子法律行为,应视作新型法律行为。在效力要件方面,主体不可知的智能法律行为,不论智能体背后之人的行为能力,无所谓意思表示真实;直接相对方是智能体,则采取客观进路,对行为内容及结果开展合法性分析、利益衡量及价值判断;若是人,仍适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件,以周全保护人。对于主体可知的智能法律行为,根据人与智能体的相互独立性,区分独立型、参考型、依赖型智能体,厘清两者关系,进而明晰具体效力要素。效力认定时,按照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合同行为,结合主体可知性、相对方善意与否、行为利益均衡度等,梳理其不成立、可撤销、无效等多种样态。(全文刊《东方法学》2023年第5期)

郭少飞,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晓东|著作权的解构与重构:人工智能作品法律保护的法理反思

确定ChatGPT、文心一言等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不仅需要关于实在法与著作权的教义分析,而且需要法理学反思。如果版权作品可以作为训练数据被人工智能企业合理利用,则应当维持人工智能作品的公共领域属性,但可以对人工智能作品提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或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如果版权作品不可以作为训练数据被合理利用,则应赋予人工智能企业著作权法上的经济性权利。传统著作权理论以主观独创性与人机二分法为基础,在前人工智能时代就并非完全成立,在人工智能作品时代,问题更加凸显。著作权制度应摆脱浪漫主义作者观,避免对著作权作全有或全无的整体适用,而应根据特定制度的功能对人工智能作品进行精准化保护。法律应赋予人工智能企业初始署名权,为企业提供声誉激励。对具有高度公共风险的人工智能作品,则应施加公法上的署名义务。对著作权这一制度模块进行解构和重构,不仅可以为人工智能作品提供更合理保护,而且可以加深对著作权本身的理解。(全文刊《法制与社会发展》2023年第5期)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邓文|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内容的可版权性研究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内容具有可版权性。就激励创作而言,被激励的对象并非生成式AI本身,而是使用生成式AI创作的人,生成式AI起到的依然是创作工具的作用,依可版权性将生成式AI内容置于版权法体系框架下进行保护符合最便宜保护形式的需要,同时能够为确定生成式AI内容版权侵权的责任主体提供依据。在生成式AI作品认定上,区别于传统作品的认定,应依独创性和实质性贡献来综合判断生成式AI内容是否为著作权法调整的作品。在生成式AI作品版权归属规则上,确定生成式AI作品的版权归属于真正创作该作品的人,即生成式AI的使用者,但允许通过约定的形式,借鉴合作作品权益分享规则,形成生成式AI开发者和使用者共有作品版权的权益归属规则。(全文刊《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9期)

邓文,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许可|论个人数据权利堆叠规范

作为一种聚合多元主体、多元利益的立体化权利样态,如何建构数据上权利堆叠规范是数据权利制度的关键问题之一。在各种数据类型中,个人数据权利堆叠问题尤为复杂。既有学说或者将个人数据排除在数据权利之外,或者采取个人权利优先的一元化路径,或者诉诸不确定的场景依存规则,均有失偏颇。立足于阿里克西的“权重方程”和统分结合“模块化”理论,个人数据权利堆叠的实质规范和形式规范得以呈现:前者梳理了个人信息权益和数据权益优先或劣后的价值选择,后者厘清了个人信息权利和数据权利相互区分、有条件联动和暂时脱嵌的规范适用,最终为数据上更普遍的权利堆叠难题的破解探索了方向。(全文刊《法学评论》2023年第5期)

许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双阳|数据犯罪刑事治理逻辑的消极预防转向与实践展开

积极预防刑法观主导的数据犯罪刑事治理思路着眼于风险管控,以安全价值为优先考量、以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为首要任务,主要表现为数据法益抽象化、行为入罪早期化、平台责任加重化。国家刑罚权的急剧扩张使得规制手段与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成比例,数据治理在立法和司法上均陷入过度犯罪化的窠臼,不仅压缩了公民自由权利的行使空间,而且阻碍了数据要素的流动利用。贯彻数字经济“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的指导方针,刑法干预数据犯罪应恪守比例原则统辖下的刑法克制主义,从积极预防转向兼具预防性与有限性的消极预防,统筹兼顾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与安全保障两大价值。数据犯罪刑事治理应以保障公民自由权利免于遭受不当干涉和限制国家刑罚权的范围及强度为目标,从法益论、不法论、刑罚论三个层面贯彻消极预防刑法观:在确定数据犯罪相关罪名的保护法益时,秉持以保障个人自由为本位的数据法益观;在判断数据犯罪行为的可罚性时,贯彻基于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质危害原则;在对数据处理者施加刑事责任时,引入数据安全合规的刑法激励机制。(全文刊《当代法学》2023年第5期)

刘双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

 

张宝山|数据确权的中国方案:要素市场语境下分类分级产权制度研究

分类分级的数据产权制度是数据确权的中国方案,其中不仅包含中国对于数据产权制度的价值判断,即数据产权有利于数据流通利用、利益公平分配、数据安全保障,同时也蕴含了类型化法律思维。在对数据产权路径的分析中可以得出,行为赋权与人格权赋权难以实现数据的积极利用,财产权路径下将数据归属于企业的做法既为数据安全保护带来挑战,也无法体现数据利益的公平分配。只有在多元产权模式下以差异性制度安排对数据产权进行设计,才能兼顾数据确权需考虑的多重因素。分类分级数据产权是对数据产权进行类型化解析,建立结构性分置制度。在人格与财产二分的基础上,以主体为标准划分个人、企业、公共数据,依风险对个人数据进行分级,除部分数据构成知识产权外,其他数据通过“所有权+用益权”的数据权利结构,赋予处置、收益的积极权利以及排除妨害的消极权利等财产权。(全文刊《北方法学》2023年第5期)

张宝山,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新规速递

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023年9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指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供第三方平台服务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原则明确常规检查重点考虑因素、有因检查重点考虑因素、检查方式、检查地点等事项。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参照附件1《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要点(试行)》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第三方平台开展检查。(国家药监局)

 

工信部|《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2023年9月5日,工信部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工信部联电子〔2023〕132号)。方案所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锂离子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方案提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潜力,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应当培育虚拟现实、视听产业、先进计算、北斗应用、新型显示、智能光伏等新增长点。(工信部)

 

工信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3年9月6日,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若干规定明确适用范围、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内容。根据若干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应当为其生产的除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以外的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电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信部)

 

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9月6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沪经信推〔2023〕727号)。文件提出总体目标为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质量更高水平、赋能成效更加显著、服务能力更加高效。文件明确优化清单开放机制、持续开展分类分级开放、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与上链数据编目协同、设立公共数据开放咨询服务点、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运营机制等十二项重点任务。(上海市经信委)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与研究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指南》

2023年9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教育与研究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指南》(Guidance for Generative AIin Education and Research),呼吁各国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培训教师等,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指南解释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定义,阐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争议及其对教育的影响,尤其是它如何加剧数字鸿沟,列出了各国政府为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采取的关键步骤,并为在教育和研究中以符合伦理要求的方式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建立政策框架。(新华社)

 

上海市经信委|《上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3年9月8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上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征求意见稿)》。清单将示范应用分层分类,以大型综合应用展现多种先进技术产品融合的应用场景,以引领性应用展现前沿技术探索、有潜在发展空间的应用场景,以成熟应用展现已落地、可规模化推广的应用场景。大型综合应用包括大型交通枢纽综合应用、大型会展中心综合应用、大型地标性景区综合应用。(上海市经信委)

 

G20|发表《G20领导人印度新德里峰会宣言》呼吁人工智能全球治理

2023年9月10日,G20发表《G20领导人印度新德里峰会宣言》(the G20 New Delhi Leaders' Declaration),进一步讨论人工智能的国际治理,呼吁构建安全、可信、负责、包容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DPI),宣扬G20的DPI系统框架。宣言强调保障数字经济的安全、韧性和信任,培育数字生态系统,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以造福所有人。(G20)


法律适用

深圳中院|梳理“二十问”解答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热点问题

2023年9月2日,深圳中院官微公布《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热点二十问》,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二十问”重点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能否作为起诉直接依据、如何判断被诉行为是否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互联网主体间竞争关系判断、个人社交平台账号主体和经营者的界限、互联网平台能否随心所欲设置Robots协议条款、会员(VIP)账号分时出租是否会构成不正当竞争等热点问题处理,具有较强借鉴参考意义。(深圳中院)

 

俄罗斯法院|判决Tinder母公司违反数据本地化要求,并处以千万卢布罚款

2023年9月4日消息,因违反数据本地化要求,俄罗斯一法院判决社交平台Tinder和流媒体平台Twitch的母公司支付1000万卢布(约合7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根据俄罗斯相关数据保护法律规定,外国公司收集俄罗斯公民个人信息需要将相关数据存储在俄罗斯境内。此前,Facebook、Twitter及LinkedIn等平台也曾因未能满足数据本地化要求,被俄罗斯数据保护机构(Roskomnadzor)处以高额罚款。据悉,包括Netflix、Spotify在内的数字平台已经退出俄罗斯市场,本案涉及平台Tinder也已经在俄罗斯停止运行。(MSN)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络传播版权秩序

2023年9月6日消息,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于8月至11月开展,将聚焦3个主要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一是以体育赛事、点播影院、文博文创为重点,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加强对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的版权监管。二是以网络视频、网络新闻、有声读物为重点,强化作品全链条版权保护。深入开展对重点视频网站(APP)的版权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短视频侵权行为;着力整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违规传播行为。三是以电商平台、浏览器、搜索引擎为重点,强化网站平台版权监管,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浏览器、搜索引擎未经授权传播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等行为,推动重点网站平台企业开展版权问题自查自纠。(中国政府网)

 

国家网信办|因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对知网罚款5000万元

2023年9月6日,中国网信网消息显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知网(CNKI)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经查实,知网(CNKI)主要运营主体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其运营的手机知网、知网阅读等14款App存在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未公开或未明示收集使用规则、未提供账号注销功能、在用户注销账号后未及时删除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9月1日,国家网信办对知网(CNKI)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责令停止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并处人民币5000万元罚款。(网信中国)

 

美国阿肯色州等七州司法部长|与美国健康顾问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美国健康顾问公司需支付1.46亿美元

2023年9月6日,美国阿肯色州司法部长(AG)蒂姆·格里芬(Tim Griffin)宣布,阿肯色州与印第安纳州、密歇根州等七州联合指控美国健康顾问公司(Health Advisors of America)的诉讼在德克萨斯州南部地区法院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该和解协议,美国健康顾问公司将支付146,153,860美元的罚款,理由是该公司在未经个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拨打自动骚扰电话,违反了《联邦电话消费者保护法》《联邦电话营销销售规则》和各州消费者保护法。(Arkansasag.gov)

 

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市场法》首次指定六家企业构成守门人

2023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市场法》(简称DMA)首次指定六家企业构成守门人——Alphabet、Amazon、Apple、ByteDance、Meta、Microsoft,并指定了社交网络服务、在线中介服务、视频分享平台服务等22项由守门人提供的核心平台服务。被指定为守门人后,企业应当在六个月内确保遵循DMA规定的守门人义务。市场调查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发现Gmail、Outlook.com、三星互联网浏览器符合DMA的守门人阈值,但随后Alphabet、Microsoft和三星提交了理据充分的观点,表明这些服务并不符合DMA的规定。最终,欧盟委员会决定不指定Gmail,Outlook.com和三星互联网浏览器为核心平台服务。(欧盟委员会)


产业发展

微软|发布新型AI训练方法“思维算法”

据微软8月20日发表在Arxiv的一篇研究论文显示,微软推出一种名为“思维算法”(AoT)的全新AI训练方法,旨在提高大语言模型(如ChatGPT)在推理能力方面的效率和类人性。“思维算法”结合人类反馈与算法指导,将“人类推理的细微差别和算法方法的严格精确性”融合在一起,增强大语言模型的推理能力。微软表示,这种混合技术使模型能够克服人类工作记忆的限制,从而实现更全面的分析。(Arxiv)


谷歌DeepMind|推出新语言模型SayTap

8月29日,谷歌DeepMind的研究人员推出大语言模型SayTap,成功实现将人类各种指令转换为机器狗可以理解的格式。该模型不仅可以让机器狗理解基本的前进、后退等指令,还可以理解一些复杂概念,比如快跑等。研究人员在博文中写道,SayTap在自然语言与底层控制器之间架起桥梁,尽管该技术还处在早期阶段,但未来可能让人类通过自然语言指令来控制机器人。(Google Research)


三星|建成全球首条无人半导体封装生产线

未来经济新闻8月31日消息,三星电子测试与系统封装(TSP)总经理在“2023年新一代半导体封装设备与材料创新战略论坛”上宣布,该公司已成功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无人半导体封装工厂。据介绍,这条自动化生产线位于三星电子天安市和温阳市封装工厂,从2023年6月开始就已经着手打造,可使制造相关的劳动力减少85%,设备故障率降低90%,效率提高1倍以上。目前,无人生产线的比例仅占三星封装生产线的20%左右,不过三星制定了到2030年实现全面无人生产的目标。(未来经济新闻)


英国政府|公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峰会五项目标

9月4日,英国政府宣布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峰会将于今年11月1日至2日举行,峰会将重点关注AI系统产生或显著加剧的风险,以及如何将安全的AI技术用于公益服务以改善人们生活。经反复讨论,英国政府为此次峰会拟定了五项目标:(1)促进与会各方对前沿AI风险和计划采取的行动达成共识;(2)推进前沿AI安全国际合作的进程;(3)研讨各类组织应采取的措施,以提高前沿AI安全;(4)明确AI安全研究可能的合作领域;(5)确保AI的安全发展,使AI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良好使用。(英国政府)


美国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呼吁终止对华为和中芯国际的技术出口

路透社9月6日消息,美国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主席迈克·加拉格尔表示,美国商务部需终止对华为和中芯国际(SMIC)的所有技术出口。中国电子科技巨头华为上周推出Mate60Pro智能手机,分析人士认为,这款手机使用的芯片是中企利用突破性技术制造的。对此,加拉格尔单方面认为,如果没有美国技术,这种芯片很可能无法被生产出来,因此中企可能违反了美国商务部的外国直接产品(FDP)规则。(路透社)

 

美国国防科技初创公司Anduil|收购无人机制造商

路透社9月7日消息,美国国防科技初创公司Anduil表示,已收购无人机制造商蓝色力量技术公司(Blue Force Technologies),以期加强Anduil的无人机队和软件能力,交易的条款尚未披露。Anduil战略官Chris Brose表示蓝色力量技术公司旗下名为“愤怒”的喷气式无人机很有吸引力,其具有更远的航程、更快的速度、更大的有效载荷承载能力、更高的生存能力。(路透社)


腾讯|发布混元大模型

9月7日,腾讯在2023腾讯全球数字生态大会上正式发布混元大模型,并宣布通过腾讯云对外开放。腾讯混元大模型是由腾讯全链路自研的通用大语言模型,拥有超千亿参数规模,预训练语料超2万亿tokens,具备强大的中文创作能力,复杂语境下的逻辑推理能力,以及可靠的任务执行能力。腾讯混元大模型将作为腾讯云MaaS服务的底座,客户不仅可以直接通过API调用腾讯混元,也可以将腾讯混元大模型作为基底模型,为不同产业场景构建专属应用。(腾讯)

往期精彩回顾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29期总第53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30期总第54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31期总第55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32期总第56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33期总第57期)

智慧法治学术动态(2023年第34期总第58期)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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