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法治文化》集刊第1卷
《法治文化》集刊第1卷目录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文集
主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传承与发展陈翠珊“厌诉”情结的理论再释与实践应对——兼论多元解纷机制的建构陈佳诚“候粟君所责寇恩”案简析程惠炳清代未成年人杀人应死案的宽宥政策分析孙雅姝血亲复仇司法处断的历史镜鉴王荟杰 邱玉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法理设定与当代传承——以“民惟邦本”“以和为贵”“德法并济”理念为例张文卿涉家事共有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的再审视与完善——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适用为切入点董 锟 王 菁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源头化解纠纷的法律传统与启示杨 晔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法治与检察工作展望杨 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启示——以传承和弘扬苏区“一心为民”法律文化为视角刘 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与适用路径刘雪婷类案何以管理:传统基因、现实图景及实现路径尹治湘中华优秀传统孝文化视域下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司法保障研究——以105份精神赡养纠纷判决书为分析样本张佳蕙
(一)部门法法律文化研究
知识产权刑事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综述商建刚数字时代法治教育初探刘玉娟 吴 睿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采纳与采信审查朱晨阳实证视角下大规模侵权的破产重整应对陆钰轩修法背景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刘学强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研究李欣欣
(一)中国司法文化研究
浅析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的适用困境及解决路径周晨曦党领导下检察制度的人民立场贺 卫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论纲——兼及传统文化的渗透与融合周温涛新时代司法背景下对逮捕认识的重塑陈 苹 唐逸飞儒家思想中的情理法之维及现代刑事司法审视陈 静“无讼”法律文化对检察工作的启示陈 皓慎刑思想的“贯穿式”传承路径研究——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为窗口马慧贞 张译天行政垄断的司法审查张 坤
(一)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1.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作者:陈翠珊(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西周“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是当时的重要政治法律主张,也是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一,对我国后世的刑事立法、执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明德慎罚”思想由于其独特的价值得以传承和发展,为后世所继承与创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就是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行思想的具体体现之一。通过介绍“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当代价值,并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为例,提出了“明德慎罚”思想在当代司法实践的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明德慎罚 传统法律文化 少捕慎诉慎罚 刑事办案思路 刑事责任 刑罚
2.“厌诉”情结的理论再释与实践应对——兼论多元解纷机制的建构作者:陈佳诚(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内容摘要:“厌诉”作为中国传统诉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民众面对纠纷的处理态度。随着宗法血缘关系逐渐松弛,以家庭为本位的集体主义思想被日渐冲淡,在西方法律文化和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之下,人们的维权意识呈现出强化的趋势。然而,在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对于“情、理、法”的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厌诉”情结却仍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当今社会人们面对矛盾纠纷的处理态度。换言之,人们是否在回避诉讼手段的使用,不仅是古已有之的“厌诉”情结在现代的映射,更影响着现代中国司法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司法公信力的针对性构建。因此,以“厌诉”概念的厘清和原因的分析为基础,进一步探寻“厌诉”情结的当代表现,从而为当下的司法改革尤其是多元解纷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厌诉 多元解纷 现代调解制度 司法改革 诉讼观念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3.“候粟君所责寇恩”案简析作者:程惠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居延新简中的“寇恩”册记载了发生在汉代建武三年的一宗民事债务诉讼案。该案对了解汉代诉讼中的程序、实体规定有重要作用,反映了民事诉讼中主体平等、如实陈述、刑民分立等特点,也出现我国记载较早的以物抵债、以劳务抵债的抗辩主张。该案反映了我国古代优先以诉讼解决纠纷而非强行自力救济的实践特点,以及普遍存在的以物抵债、以劳务抵债的清偿方式。以我国现行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情进行重新分析结论或有不同,以此对古代以物抵债理解或有助益。
关键词:居延汉简 候粟君责寇恩 以物抵债 以劳务抵债 诉讼优先 自力救济
4.清代未成年人杀人应死案的宽宥政策分析作者:孙雅姝(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清代未成年人犯杀人应死罪的宽宥适用并未形成制度规范,仅在大清律例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追求个案衡平、维护社会稳定,清代统治者在司法实践中突破了律例的限制,对宽宥条款从遵循、变通、限制的角度作出重新解读,面对“强弱”有别的犯罪对象,身份差异也影响着宽宥政策的适用。纵观清代宽宥政策的适用轨迹,呈现出从形式宽宥走向实质宽宥的规律。究其根本,主要在于其特殊的宽宥理念,即“情法之平”审判原则的合理运用,“恤幼”思想并非没有限度,刑事责任年龄不是“免死金牌”,维系各方利益平衡的需要。借鉴清代在杀人应死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宽宥逻辑,有利于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养分,完善当下罪错未成年人处理机制。
关键词:大清律例 未成年人犯罪 杀人应死案件 刑事宽宥政策 情法之平 刑事责任年龄
5.血亲复仇司法处断的历史镜鉴作者:王荟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邱玉强(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内容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需要认真梳理传统法文化传统和成败得失,汲取养分、总结经验、择善而用。通过研究历史上“血亲复仇”类案件的形成及处置并分析其中缘由,可对当今的法治建设提供有益思路。“血亲复仇”案件处置背后隐含的情法冲突问题,自古以来都是司法实践的难题。当今司法实践中,应妥善将社会治因素、道德传统因素等纳入判决考量范围,并完成法律体系内的合法性证成。此外,还应从坚持“以人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法律的主导地位,构建判决合理性,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的角度入手,构建融情入法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血亲复仇 传统法律文化 情法冲突 道德传统 以人为中心 融情入法
6.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法理设定与当代传承——以“民惟邦本”“以和为贵”“德法并济”理念为例作者:张文卿(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传统法文化中的智慧结晶是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深厚文化底蕴和精神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深入了解传统文化,实现传统与现代的相融合才能更好地的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优秀的理念和思想,经过千年的沉淀影响至今,其中“民惟邦本”的民本理念,“以和为贵”的和谐思想和“德法并济”的治国策略都是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他们经过创造性的转化,在当代成为我国国家治理、法律体系建设、法治理论构建的本源。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 创造性转化 民本理念 以和为贵 德法并济
7.涉家事共有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的再审视与完善——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适用为切入点作者:董锟(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于当前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重大借鉴意义,有益于结合我国的国情实际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相关矛盾和问题。涉及家事关系的共有纠纷案件,因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亲属关系和具地域性的特点,要求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予以准确的把握和适用,兼顾法理和情理的统一,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有机传承和创新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司法公信力、服判息诉率。
关键词:中华传统法律文化 家事关系 共有纠纷 裁判规则 特殊亲属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
(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1.源头化解纠纷的法律传统与启示
作者:杨晔(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从源头化解基层纠纷的思路,蕴含深厚的中国法律传统渊源,以源头化解纠纷为视角,可以对也具备中国传统特色的政法举措提供借鉴。以对社会纠纷的源头溯源为视角,诉讼解纷是源头化解纠纷的起点也是末端,传统中国有降低诉讼量的“无讼”理念,以及裁判对社会效果的注重;源头化解纠纷的中端,展现各类非司法途径的纠纷解决,其机制有多元化方、连通化的特点,追求“和谐”的基本价值;最后,在纠纷的最初社会领域,则是源头化解的初端,是社会治理层面对纠纷的化解,包括法律宣传与普及,并以教化手段治理纠纷的理念与举措,展现“德教”特点。可以说,源头化解纠纷的法律传统,以现代基层纠纷化解的现实问题为导向,源头、综合以及协调的应用,借鉴了传统法律文化的经验,为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在纠纷化解领域提供了一个典型“范例”与经验借鉴。
关键词:诉源治理 源头化解 传统法律文化 基层纠纷化解 社会治理 无讼
2.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法治与检察工作展望作者:杨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历程,可谓是百年征程波澜壮阔,但百年初心历久弥新。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我国的法治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百年历程也同样见证了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法治奋斗的一百年。党和人民的百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为壮丽的诗篇,在法治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更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立足于中国实践,针对中国问题而形成的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和发展性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念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切合中国实际需求的治国理论。深入探索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更好担当检察使命。
关键词:百年法治 中国共产党 习近平法治思想 检察实践 检察工作 依法治国
3.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启示——以传承和弘扬苏区“一心为民”法律文化为视角作者:刘旭(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
内容摘要:民本和法制思想自古有之并由此构成了中华法制中的民本法制文化。近代中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带领群众始终坚持以“一心为民”的精神开展苏区法制建设。由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萌芽时期的法律文化。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充分吸收“一心为民”法制实践等优秀法律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升华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并与其他十大法治思想一道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放置当下,在谱写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篇章的实践中,我们既要传承和弘扬苏区“一心为民”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一步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充实、丰富中华法制文化新的内涵;还要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为指引,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真正实现法治依靠人民、为了人民。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中华法制 苏区法制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一心为民
4.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与适用路径作者:刘雪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上下五千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史,亦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和传承的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理论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一座充满着法治实现方法和社会治理智慧的思想宝库,其中所蕴含的“民为邦本”“以和为贵”“德法结合”等思想,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由此,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的内容进行梳理研究,并就其中具有规律性的元素进行归纳总结,探索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与运用,以期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提供理论资源和创新思路。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民为邦本 以和为贵 德法结合 价值契合 基层社会治理5.类案何以管理:传统基因、现实图景及实现路径
作者:尹治湘(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内容摘要:类案管理是审判管理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的理念更新与方法探索,根植于“无法者以类举”的传统法律文化思想。优化类案管理,需从四个方面予以机制应对:一是在规则上形成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规划,出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类案管理办法;二是优化类案的识别标准、遴选标准、退出标准,建立“五位一体”的一站式全国类案检索平台;三是量化类案检索学习和培训内容,加强深度应用和技术创新;四是建立纵向与横向共同发力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的格局塑造。关键词:类案管理 类案检索 检索平台 法律文化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监督管理体系6.中华优秀传统孝文化视域下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司法保障研究——以105份精神赡养纠纷判决书为分析样本
作者:张佳蕙(东南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内容摘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保障已然成为较为严峻的社会问题。2013-2022年间我国各地法院关于老年人精神赡养纠纷的105份判决书反映出,当下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司法保障仍面临诸多困境。在规范层面,相关法律规范的过于概括性导致实践中老人举证困难,家庭成员间互相推诿责任,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执行层面,相关处罚措施空缺,威慑力不足,强制执行也不利于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的实现。在文化层面,精神赡养背后起支撑作用的孝文化日渐式微。针对上述司法保障困境,应进一步完善精神赡养义务的具体规定,设计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弘扬传统孝文化基础上的新型孝道,从而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词:老年人权益 精神赡养 赡养义务 司法保障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孝文化
(一)部门法法律文化研究
1.知识产权刑事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综述
作者:商建刚(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内容摘要:为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急需学术界和实务界深入探讨提出现实、真实、合理的对策建议。这次研讨会以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建设为目标,以司法实务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认定疑难问题、专利与商业秘密等相关疑难问题等为核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知识产权 刑事犯罪 法律适用 司法解释 犯罪认定 司法实务
2.数字时代法治教育初探作者:刘玉娟(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助理),吴睿(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科研助理)
内容摘要:数字时代推动了社会的变革,也在法治领域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从数字技术拓展法治教育物理空间、加持法治教育教学过程、融入法治教育评价过程、增配法治教育资源层面探究数字时代法治教育的变革逻辑,并进一步提出教育者数字素养亟须提升、受教育者个性需求亟待满足、教育内容碎片化趋势明显、教育方式实效性有待增强的数字时代法治教育的现实诉求;从提高教育者的数字技术水平、满足受教育者的个性化需求、优化法治教育的数字化内容、重塑法治教育宣传模式提出数字社会法治教育的路径探索,助力法治教育实效性的提升。
关键词:数字时代 法治教育 变革逻辑 现实诉求 人机交互 立体评测
3.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采纳与采信审查作者:朱晨阳(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民事诉讼中的电子证据包括电子化材料与电子数据两类,其采纳与采信审查涉及形式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实质真实性等。电子证据的形式真实性审查尤为特殊,除证据公证等一般审查路径外,还可借助区块链技术、电子认证服务、司法鉴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予以认定。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审查应包括其载体关联性;合法性审查应包括证据的收集主体及程序合法,以及证据内容不损害自然人人格权及人格利益、他人信息系统安全及商业秘密等。
关键词:民事诉讼 电子证据 电子化材料 电子数据 形式真实性 采纳与采信审查
4.实证视角下大规模侵权的破产重整应对作者:陆钰轩(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重组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它迫使有可能破产或有破产原因但有希望挽救的企业通过调整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来重组业务以及清理债务,从而避免企业破产并使其恢复正常。司法重整程序帮助企业恢复名誉,比破产清算中直接宣布死亡更费时费力。尽管我国破产法将普通债权作为侵权债务予以最后清偿,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待它主要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破产法的实体与程序规则并未起到其应当达到的效果。在我国,大规模侵权事件频发,大量民事侵权行为导致财产遭受损害。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大规模侵权案件,却成为法律需要回应的重大课题,它以维护将来侵权债权人利益为中心。解决将来侵权行为的债权人,可在破产法制度范围内,使涉侵权行为债务破产案件被害人的正当利益获得有力保障。
关键词:破产重整 大规模侵权 信托 重整计划 破产法 正当利益
5.修法背景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作者:刘学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它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公信力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法,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然而,从行政复议制度的初步建立至今,其在取得巨大社会效果的同时,也在程序、机构、范围、证据、人员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使得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和民众认同感逐步下降,各地普遍出现“复议冷,信访热”的社会现象,行政复议备受冷落、不断萎缩,因此必须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行全面完善,以求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关键词:行政复议 行政救济 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证据制度 行政复议范围 人员配备
6.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研究作者:李欣欣(上海市行政法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内容摘要:随着创新型社会的发展,我国竞业限制案件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然而,激增的案件量凸显了法律的滞后性,解决竞业限制协议效力认定这一问题迫在眉睫。通过对我国71份有关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的样本案例进行规律性分析,可以发现劳动者离职后与用人单位的争议多围绕经济补偿金条款、主体范围、期限范围、是否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法院在判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时,面临着立法和司法上的双重困局。一方面,各地针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问题出台了不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导致全国范围内裁判标准混乱,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出。另一方面,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偏重形式审查,过度注重保护用人单位利益。因此,在立法层面,为了消除立法的模糊性,统一裁判标准,需明确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和可撤销要件。违反有效要件的,协议无效;违反可撤销要件的,应根据法益侵害程度综合认定。在司法层面,应当将价值位阶理论、比例原则引入效力判定中,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实质审查协议效力,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双赢。
关键词: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 商业秘密 价值位阶理论 裁判标准
(一)中国司法文化研究1.浅析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的适用困境及解决路径
作者:周晨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少捕慎诉慎押是我国的刑事办案思路,为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提供具体的办案指引,但在适用该政策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适用的难点及痛点。从辩证法角度出发,能够破解少捕慎诉慎押适用困境,坚持和谐发展的理论,检察机关推动更新办案的理念革新,明确社会危险性适用标准,平衡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推动政策实践适用的有效解决路径。
关键词:少捕慎诉慎押 唯物辩证法 刑法价值 刑事办案思路 权利保护 社会危害性
2.党领导下检察制度的人民立场作者:贺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内容摘要:我国近90年的人民检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与党的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紧密相连。因此,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党史、检察史的学习深刻领悟“人民”的意涵,继而从中汲取初心力量、站稳人民立场,落实检察为民的应有之义。有必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矢志不渝坚持党的领导,注重通过抓党建来促业务,忠诚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二要坚持强化服务大局战略导向,要积极适应新变化,回应新要求,依托“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在服务保障工作大局中实现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新要求的满足。三要推动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加快形成“共赢型”法律监督新格局,从而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践行输送检察智慧与检察力量。
关键词:人民立场 检察制度 党的领导 四大检察 检察为民 法律监督
3.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论纲——兼及传统文化的渗透与融合作者:周温涛(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法院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在促进司法改革、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新时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需要明确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助推法院自身建设三点基本认识。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包含深邃的传统文化底蕴,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夯实法院文化基础功能、丰富法院文化时代内涵、打造法治文化服务矩阵,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和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现代性转化 高质量发展 法治文化 法治精神
4.新时代司法背景下对逮捕认识的重塑作者:陈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逸飞(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内容摘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建立与社会经济、司法环境的深层次变化密不可分。在当前严重暴力犯罪大幅下降,不断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新时代,应当扭转过去“重打击、轻保护”的旧观念,突出强调保障人民权益,逐步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民权益的再平衡。检察机关基于该理念应重塑对“逮捕”的认识,从适当性、必要性和适应性三方面把握逮捕的适用,准确认识逮捕的功能转变和三个条件的逻辑关系,准确把握逮捕的刑罚条件,以及准确认识社会危险性证据的证明因素。针对“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有前科劣迹”“尚未赔偿谅解”以及“没有取保候审条件”的能否逮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推动实现新时代司法背景下对逮捕实践的重构。
关键词:少捕慎诉慎押 逮捕 拒不供认 前科劣迹 赔偿谅解 取保候审
5.儒家思想中的情理法之维及现代刑事司法审视作者:陈静(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在古代中国,儒家基于“德治”的主张,形成了“罪疑惟轻”“刑罚相中”“德礼政刑”等观点。虽然这些思想不乏历史时代因素而带来的局限性,但留下来的思想精髓依然能与现代刑事法治产生跨越历史的共鸣。法律内生的道德性决定了犯罪治理和社会治理必然无法与道德、情理相脱离,需兼顾法理与情理的统一,这有利于推动社会价值共识的形成,从而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秩序。从现阶段司法实践看,法律适用与道德、情理之间出现不协调的现象已不是个例。刑事法律的适用往往会涉及对行为人人身、财产等方面的限制甚至剥夺,这种严厉且明显的权益受损会让社会民众对刑事司法中出现的“道德难题”感知更深。对此,刑事司法在履行打击惩罚犯罪职责的同时,有必要重视刑法的教育预防功能,倡导法律的治理和道德的治理相结合。
关键词:儒家思想 刑事司法 常情常理 教育预防功能 德法并举 法律适用
6.“无讼”法律文化对检察工作的启示作者:陈皓(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传承“无讼”法律文化,首先需要正确认识“无讼”的本义。对“无讼”的文义解读应从《论语》文本出发,通过参照历代学者对于“无讼”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发现对于“无讼”的认识存在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于司法案件的正确判断和裁决,重点在于司法者对案件真相的发现。第二个层面是对案件纠纷的处理和化解,重点在于司法者通过诉讼定分止争。第三个层面是从源头上避免纠纷与案件的出现,重点在于司法者通过道德教化使民众主动守法。当代检察工作理念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发挥道德在检察工作中的调节作用,注重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与“无讼”法律文化相互契合。检察视角下实现“无讼”的路径,在于检察能动履职,用好检察听证和将社会治理融入检察工作。
关键词:无讼 法律文化 矛盾化解 检察履职 社会治理 案件纠纷
7.慎刑思想的“贯穿式”传承路径研究——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为窗口作者:马慧贞(同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译天(同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慎刑思想是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传承慎刑思想有利于我国法治建设。传统慎刑思想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以“德主刑辅”“民为邦本”和“存仁心,施仁政”理念为确立根基,主要蕴含“公允中正”原则以及疑罪从轻、众疑则赦原则,贯彻体现于宽减立法与严限司法的具体举措中。慎刑思想理应传承,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是传统慎刑思想在当代的鲜明呈现与具体深化。传承慎刑思想应从其理念根基把握政策的价值定位,以“慎”之核心确定政策制度的关键内涵,并从其具体举措中借鉴当今政策构建。而对慎行思想的传承将进一步指导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的完善,包括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树立系统思维,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办案思路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传承与发展的良好生态。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慎刑思想 刑事办案思路 少捕慎诉慎押 文化传承 贯穿式路径
8.行政垄断的司法审查作者:张坤(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行政垄断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垄断行为,也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当前行政垄断以行政系统内部治理为主,司法权参与明显不足,不利于行政垄断规制。“斯某某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个正式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不可忽视。该案确立的适格原告、被告条件,以及行政垄断的三要件标准审查都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垄断的司法审查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垄断违法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受害者给予经济赔偿。
关键词:行政垄断 行政违法 司法审查 反垄断法 行政诉讼法 经济赔偿
目录|《法治实务》集刊第1卷
目录|《法学前沿》集刊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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