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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彧|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ESG评价体系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李彧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10-08

中央企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从企业治理角度,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工具。国资委推广的ESG与新发展理念有相似的思想内核,通过量化方法对特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进行绩效评价,以补充传统财务绩效评价的不足。实证研究也表明ESG能促进企业风险管理和提升长期回报。同时,投资者、消费者和政府都开始运用ESG理念和方法去评价企业。企业也需要遵守ESG理念催生的各项硬法和软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央企业主动发挥引领作用吸收借鉴ESG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既是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带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抓手。

一、问题与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是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简言之,高质量发展旨在实现经济可持续和均衡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分配合理,实现微观企业生产服务效率提升、环境成本下降,增进社会福祉以及提高自身组织管理效率。
中央企业在内生动力上具备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未来将面对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外部约束。央企主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保护自然环境、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治理,在政治责任上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在经济责任上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在社会责任上是央企人民性的基本体现。

具体到实施层面,亟须一种纳入高质量发展要求,并且可衡量、可比较的绩效评价工具促进央企高质量发展。国资委目前给出的解决方案之一是探索建立健全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体系。本文拟从ESG的作用机理出发,寻找其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共性,研究央企运用ESG体系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就运用方法提出建议。
二、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体系的作用机理

ESG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通常指企业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的理念、核心框架及评估体系。ESG理念与新发展理念具有内在一致性,可与财务绩效评价结合用于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质效。

(一)ESG评价体系概述

ESG脱胎于社会责任投资(SRI),最早应用在金融投资领域。目前已形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关注企业环境影响、履行社会责任成效和公司内部治理科学性的定量评价体系,并广泛应用于金融投资、政府监管、消费者评价等领域。
ESG的勃兴反映出对企业经营绩效如何评价更深刻的认识。在环境领域,企业经营活动的外部性应当内化为经营成本,而不是转嫁给全社会;在社会责任领域,企业应当重视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持经营稳定;在公司治理领域,善治的公司才能较好规避经营中的管理风险。总体来说,一家可持续经营的企业,财务回报与环境、社会和治理应当是均衡发展的。

(二)ESG评价体系能够促进企业发展

ESG通过获取分析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的数据信息,采用特定评价方法取得可量化的结果。其实质是通过促使企业克服追求短期经济回报的冲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即长期、稳定获取经济回报的能力。其逻辑出发点是将企业看作社会的一分子,经营行为既会影响社会,也会受到社会影响,因而需要和谐共生;其根本目的还是提高企业整体、长期的经济回报,并要求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相统一。

图1  不同投资类型的财务收益与社会和环境收益的对比

根据实证研究结果,进行ESG投资所获得的经济回报并不逊于传统投资。而且随着未来消费者和政府对环境、社会因素的愈发重视,在ESG方面有良好表现的企业也更能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ESG评价体系可适应各国实践需要

ESG评价体系概括性提出了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方面。而其中具体内容和评价权重则因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评价主体而有所不同。体现出ESG的多元性和灵活性。
ESG追求的目标是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对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共识,决定了ESG的方法可以广泛运用。而世界各国对可持续发展方式理解的差异,则使得ESG的具体指标丰富多彩。加之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入也要求ESG持续演化。在空间和时间维度下,ESG则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

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支柱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几十年的艰辛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ESG的工具价值也受到我国高度关注,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将ESG作为央企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工具,证券监管部门也将ESG作为上市公司绩效评价的工具。

(四)小结

ESG的目的在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价值是为评价企业财务回报之外的绩效提供了方法,并使得不同行业、不同国家企业的非财务绩效评价可以进行比较。这种工具恰好符合我国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企业的综合评价。国资委和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了ESG的价值,并进行了有益探索。
三、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进行了明确界定:“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中央企业要以新发展理念为纲处理好与自然环境关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以及内部治理的关系。

(一)以绿色和创新处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经济发展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也难以避免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的核心要义是“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解决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著名的“两山理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最为平实的语言高度概括了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我国现阶段发展不能仅依靠生产要素投入,而要以创新为动力提高生产服务效率,减少资源依赖和环境破坏,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绿色发展,首先是安全,即应避免无价值的破坏和污染,以保障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环境安全;其次是效率,应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控制污染不超生态系统承载力;最后是可持续,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在空间和时间上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发展,最终依赖创新,科技创新提供最终动力,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率,减少污染和排放;制度创新激发绿色活力,通过法律制度和市场机制实现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积极性。绿色创新也有助于提升发展新动能,实现“换道超车”。我国近年来在光伏、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领域取得的领先地位就是很好的例证。
央企无论从自身发展需要出发,还是从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出发,都是绿色发展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而且,央企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能够带动上下游绿色转型,形成绿色发展成果的放大效应。同时,央企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发挥着带动、引领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以科技创新实现生产效率提升,促进绿色发展也是中央企业提高经济绩效、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抓手。

(二)以协调和共享处理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协调与共享解决的是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问题和公平正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通过协调发展动态补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短板,维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和稳固,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共享发展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央企在经济属性上是有独立地位的营利实体,但在政治属性上为全民所有,体现了全民共享和共建共享的特点。同时,央企相比其他市场主体经营范围广,不受制于地方利益,是促进不同区域间经济活动交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有效载体,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之一。提高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增进职工和所在社区福利,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本身也是中央企业开拓市场、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三)以开放和创新处理国际国内竞争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经济的大海,你要还是不要,都在那儿,是回避不了的”,“融入世界经济是历史大方向”。开放就是在世界范围进行资源配置,在借鉴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进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及社会服务保障水平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成为全球产业链的核心环节之一。但“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总体上还不够高,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还不够强,应对国际经贸摩擦、争取国际经济话语权的能力还比较弱,运用国际规则的本领也不够强,需要加快弥补”。
在双循环的大格局下,央企作为中国企业排头兵,要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力水平。更需要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反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当今全球市场和消费者在准入或选择产品和服务时,除了价格和质量因素外,也关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因此,在经济双循环,特别是国际循环下,企业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表现将直接体现为市场竞争力。

(四)小结

驱动央企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当然是崇高的政治使命,直接动力则是保持企业长期经营的环境和能力。世界各国均认识到,西方模式下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危机重重。亟须转变为追求经济发展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共生。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核心,当然需要自发产生转变。高质量发展正是对发展模式转变的高度总结,也是企业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内在追求。

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约束

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普遍将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的责任施加于企业之上,并意识到了良好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对履行责任,防范风险的重要性。相应地,从国际到国内、从硬法到软法的各类相关约束越来越多。央企因自身地位受到更严格的约束。

(一)环境约束日益严格

由于可持续发展理念被广泛接受,环境方面的法规对企业影响增大,可分为应对气候变化规则和环境保护规则。
1.应对气候变化规则体系




应对气候变化,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当前环境领域最为重要的议题。世界各国大多遵照国际条约通过立法履行减排义务。在国内规则领域,我国设定3060双碳目标,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控制碳排放的法规和政策。国家和地方都对企业能耗、碳排等制定了约束规则。在域外规则领域,最为重要的是欧盟、美国等关于国际贸易中的碳排放管制措施和国际碳交易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是欧盟提出的“碳关税”。央企在进行国际贸易和海外投资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所在国气候变化的法规政策,充分研究、积极应对,最大程度规避经营风险。总体上来说,由于气候变化受到高关注度并在道德上占据高位,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决定了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因此,央企无论从实现国内战略还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出发,都应该充分研究、自觉遵循相关规则。
2.环境保护规则体系




除气候变化外,企业经营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影响,污染和废弃物管理以及和环境相关的发展机会的规则体系内容比较丰富。特别是不同行业因自身特点,有着差异较大的衡量指标和要求。

央企从事业务大多关系国计民生,是能源、矿产、重工等传统行业的主力,对环境影响较大。一旦出现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既影响企业经营,也会影响企业形象,更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目标。其不利后果远超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将各类环境因素根据其行业和企业特点科学纳入央企非财务绩效评价体系。

(二)社会责任要求日益提高

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心思想是企业在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用最简洁的表述就是,“企业逐利且向善”。央企因其政治属性,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三大责任之一。特别是在2021年,国资委设立社会责任局标志着对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开始步入体系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1.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与层次




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丰富,广义上可以从与企业关系的紧密程度分为三个维度。首先是经济责任,企业提供社会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并基于公平原则进行产品定价和销售,获取收益是企业最根本、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其次是法律和伦理责任,要求企业应当遵纪守法、尊重员工、保障人权,期待企业做到遵守商业道德、公平竞争、避免损害他人利益、服从政府安排、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和保护环境。最后是慈善责任,即希望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涵盖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区/社会两方面。

企业对待员工应当以人为本、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企业不仅负有保证职工合法收入与福利、保护员工安全与尊严等法律义务。也应提供良好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员工及家庭等道德责任。对于央企而言,还应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政治权利。

企业应当积极维护所在社区利益,推动社会公益。企业在空间上总是处于某个特定区域,企业经营产生的负外部性通常也由其所处社区承担。因此企业应当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利益,培养和谐融洽的社区关系。这本质上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在此基础上,企业应当承担道德上的自愿性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3.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则体系




央企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则体系,是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标准要求等,这些规则体系旨在指导和促进中央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在法律方面,包括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规定了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强调了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履行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司应“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彰显出将公司社会责任制度明确化、法律化的立法意图。

在政策方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提供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和原则,强调中央企业应当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要求中央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三)金融监管强制要求企业进行信息披露

我国与其他世界主要经济体保持高度一致,将ESG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的强制性要求。
1.对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要求




在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方面,我国国内的几家主要证券交易场所,均提倡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包括股东员工在内的各相关方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充分的ESG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监管的要求,对包括企业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员工权益、公益活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遵照监管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披露,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监管部门将督促企业提高ESG表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推动资本市场自下而上地参与ESG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企业的ESG信息披露质量。
2.对中央企业的ESG信息披露要求




国资委专门对央企ESG信息披露提出要求。自2008年《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企业的三大责任以来,国资委也以ESG信息披露为抓手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国资委对央企ESG信息披露的规则主要针对央企上市公司,包含了从报告编制到指标设置的积极探索。并且前瞻性地提出了希望央企上市公司积极作为构建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的要求。

(四)小结

总体来看,国家对于央企在ESG有更高要求和长期规划。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全面、准确、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中央企业需要提升自身的ESG绩效,这包括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鼓励中央企业积极探索并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以促进中国ESG的发展。另外,国资委要求央企不断优化ESG信息披露工作,并对披露的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运用ESG评价体系促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通过前文的理论分析可见,ESG评价体系与新发展理念有一致的思想内核,能够与其他政策工具形成合力促进央企高质量发展。事实上,国资委也意识到了ESG的价值,并且在实践中推动ESG评价体系的运用和中国化。笔者从现阶段实践需要出发,拟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人才培养三方面提出建议。

(一)完善信息披露推动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建设

企业所披露的环境影响、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数据信息是ESG体系运行的基础。ESG体系在我国是以政府力量为主导自上而下推动的。在国资委和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央企以信息披露为手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建设,并发挥产业链链长优势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通过信披摸清环境影响和履行社会责任底数




长期以来,央企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方面均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也有良好的表现。但上述领域绩效存在难以量化,难以评价的问题。

ESG评价体系下,三大议题被划分为不同的细项,既包括所有企业共性的部分,也包括不同行业个性的部分(即本行业关键议题)。每一细项又可对应不同的数据指标和来源。在特定的评价标准下,各类数据经过整合、分析,赋予不同权重,最终形成整体评价结果以反映企业整体ESG表现或某项议题下的表现。

通过推动央企进行信息披露,能够真实展现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这不仅仅能够满足ESG评价的要求,也同时便于企业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利益方了解企业经营全貌,发现潜在风险。
2.以信息披露为抓手构建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




ESG体现评价主体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和追求。央企运用ESG不是简单套用西方的具体评价标准。二是根据国资委要求发挥引领作用,吸收和借鉴ESG评价体系的基本方法并结合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

一方面要完善数据信息获取机制。从当前的ESG实践来看,对相关数据信息的获取和质控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为繁琐的工作。而且相关数据信息本身也是新型生产要素之一。央企可将ESG数据信息获取和数据治理工作结合,为ESG评价体系运营打好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以自身企业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去筛选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数据信息。并根据数据信息去改进披露标准和评价方法。

因此,央企有必要从数据信息入手,构建基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ESG评价体系,并引领产业链上下游高质量发展。

(二)将ESG评价方法融入中央企业治理体系

央企可以借鉴ESG方法运用于内部治理。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通过ESG的方法应用于提高本公司可持续经营绩效,提高履行社会责任能力。
1.将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ESG评价体系纳入制度




高质量发展不能只作为一种政治主张由企业自行理解。应与央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相匹配,纳入企业的制度之中。

首先是将ESG理念作为公司目的之一纳入章程。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相应的具体ESG理念融入公司“宪法”。在现代企业治理的框架下为ESG评价体系的应用奠定制度基础。

其次是以董事会为实质中枢,遵循章程中所确立的ESG理念和授权履行决策职责,并实现预设ESG绩效目标。如同其他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拟定ESG重要议题及目标并经股东会确认,并概括性授权交由董事会负责实现。

再次是将ESG评价和要求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遵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从适应外部约束和前瞻性追求目标两个维度改进制度、机制和流程。特别是注重改变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相关制度。

最后是建立有效的ESG考核评价体系。将ESG绩效表现作为公司财务绩效的有效补充纳入综合性考核评价。并针对不同部门职责和岗位特点层层细化。
2.为ESG评价体系运用提供必要组织保障




央企有必要捋顺ESG评价体系管理架构,覆盖从董事会到相关业务条线及支持职能部门的各级组织之中,如有必要应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承担相应职责。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的ESG战略和政策,并对ESG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ESG战略和政策。

ESG管理部门落实和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ESG相关措施,包括数据归集、报告、培训等。防范“漂绿”行为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小结

我国已经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央企和上市公司为先驱动,自上而下推动ESG评价体系建设。现阶段央企需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企业特点,以信息披露为切入点,深化现代企业治理为基础进行ESG评价体系建设。通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央企高质量发展水平的ESG评价体系。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破除西方话语体系设置的藩篱。

结语

对央企而言,高质量发展是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党和人民设下的一场大考。改变过去单纯追求规模、追求速度的发展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所要求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全面发展。对于企业而言,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经营成果便于衡量,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效果却难以衡量。

ESG无疑是评价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绩效的有力工具。也许这个工具并不完美,推广应用的道路仍有许多难关。但是无论从国际实践,还是从我国已渐明朗的政策趋势上看,ESG都将在企业治理,特别是央企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央企所要做的就是积极响应国资委要求,主动作为拥抱未来,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推动ESG的应用和发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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