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芳:聚焦难点 精准施策 打造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菏泽亮点
明确目标 聚焦重点 补强短板
全力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
取得扎实成效
日照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高益民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开展以来,日照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聚焦“查明事实、实质解纷、定分止争”,专题研究改革事项,明确16项具体任务、10项研究重点,建立中院班子成员包联基层法院制度,全力督导改革任务的落实。与此同时,坚持将更多审判资源向一线、向基层倾斜,通过法官遴选、挂职锻炼等方式,促进一、二审法官业务交流,解决好“有人审”的问题;强化审判业务指导,解决好“如何审”的问题;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解决好“规范审”的问题,全力推进基层法院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院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
全市法院要聚焦具体问题,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精准提级管辖力度,实现绝大多数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
一、聚焦“两端”,在推进纠纷实质化解方面有新作为。一方面,加强前端防治,融汇外部力量,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日照中院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出台《关于完善“向前一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争取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四级标准化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机制,真正实现“接待群众一扇门、化解矛盾一条龙、预测预警一张网、指挥调度一盘棋”。持续参与“无讼”村(社区)创建,加大“万人成讼率”指标通报考核与落后约谈力度,推动实现纠纷下降、信访下降、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深耕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优势,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标准,主动与街道、村(社区)以及纠纷多发领域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指导自治、引导德治、保障法治,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行”。另一方面,加强末端执行,开展好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对所有执行实施中的事务性工作进行分解并集约化办理,保障执行实施权廉洁、高效运行;指导基层法院建立执行“110”等快速反应执行机制,专人专班、有报速处,快速出击兑现胜诉权益;加大执行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局长考核办法》,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月度考核排名;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院领导主办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预处罚、预罚款、预拘留、打击拒执等系列制度,强化执行威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二、聚焦“两点”,在打造繁简分流“新范本”方面有新作为。一方面,推进简案快审。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矛盾不上交、一审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价值,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进一步明确繁简分流标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强化审限监督,健全审限跟踪、预警、催办、督办制度,加快审判节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完善独任制向合议制转换机制,健全独任法官审判权责清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独任制案件裁判情况的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督,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独任法官的咨询、监督作用,确保“独任不放任”。另一方面,推进难案精审。实施“精品审判”工程,严格落实院庭长办理下沉、提级管辖案件要求,完善上诉案件发改反馈机制,建立裁判指引发布机制,探索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刚性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标准。全面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建立涵盖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家事案件等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进类案专办,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制订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工作规则,发布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会议纪要、裁判指引及参考性案例,形成类案裁判规则,确保繁案审出质量、精出效果。
三、聚焦“两审”,实现绝大多数案件在基层、中级法院公正高效审结。一方面,聚力推动一审服判息诉。一审法官办案必须始终把庭审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放在首位,要建立以一审庭审为中心的事实查明机制,更加注重依职权调查取证,坚持庭审认定原则,限制庭下认定行为,坚决避免机械适用证据规则,推动更好地发现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维护程序公正。要将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督促自动履行工作作为一审案件审理的重点,切实提高服判息诉率、民事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全力防范二审、执行等衍生案件产生。另一方面,聚力推动二审案结事了。试点工作开始后,日照中院一审收案下降大约30%,更要强化二审有效终审意识,做好二审定分止争工作。要认真落实二审独任制要求,细化适用条件、审理方式、程序转换、审判监督等制度机制,提高二审办案效率。要认真落实二审开庭要求,坚持以开庭为常态、不开庭为例外,紧紧围绕上诉理由和新证据展开调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质证权和抗辩权,防止诉审分离、回避矛盾。
来源:山东法制报
聚焦难点 精准施策
打造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菏泽亮点
菏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孙淑芳
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菏泽法院将秉持系统观念、强基导向,破坚冰、闯难关,精准施策,强力打造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菏泽亮点。
聚焦诉源治理,打造共建共治格局。人民法院既要重视矛盾纠纷化解“抓末端、治已病”,更要调动各方力量“抓前端、治未病”。一是横向拓展解纷到边。全面推广联调、指导、辅助的“六三一一”纠纷化解体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协会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二是纵向延伸解纷到底。深入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开展“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全力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乡镇考核体系。三是解纷网络全覆盖。借助网格化综治平台,将网格员聘任为特邀调解员,织密“一村一人一定点、社区单位全覆盖、各行各业均有人”的人民调解网。四是打造解纷“桥头堡”。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建立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系点等,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聚焦提质增效,优化审判权运行体系。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目的是实现绝大多数案件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最终落脚点要回到审判质效提升上。菏泽法院将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官权责清单、强化案件监督、探索提级管辖等4项核心制度,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审委办管理、监督、协调职能,做好审判态势、案件质效分析和流程监控,不断完善审判管理体系;建立结案定期通报机制和四级提醒约谈机制,促进质效提升;印发《类案检索工作指引》,提高判决的可预期性。二是完善法官权责清单。根据审判节点、不同岗位职责、诉讼程序类型等因素,明确审判人员职责,制定负面行为清单,确保权责一致。三是强化案件监督。细化对“四类案件”个案监督,坚持院庭长主动监管、主审法官自我监督、职能部门合围监管,构筑监管体系;明确发改案件类案检索要求,对拟发改的案件,需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委办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并报院长决定;完善发改案件双向沟通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评查机制,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推选类案审判法官组成法官专家团,列席审委会,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四是探索提级管辖。制定提级管辖请示工作指引,细化提级管辖具体情形,完善办理程序,着力防控审级衔接风险。强化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加大中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力度,对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统一由中院执行,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困难。
聚焦能力提升,锤炼过硬司法本领。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便民、惠民,必须不断提高人民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提升审判能力。制定常见案件类型查明事实指引,严格落实在线诉讼规则,最大限度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发挥中院二审终审作用,加大条线业务指导,综合运用线上培训会、发改案件评析会、请示案件集体研究等多种形式,提升案件质量。加强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建立发改案件监管台账等机制,统一多发性案件、类型化案件裁判尺度。二是提升执行能力。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立案阶段“应保尽保”,审理阶段明确裁判文书内容,加强执行“一站式”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加强执行联动。三是优化司法理念。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围绕如何提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岗位大练兵等活动,进一步优服务、提质效。
聚焦改革统筹,全面形成改革合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树立“一盘棋”理念,上下联动一体抓好落实。一是强化组织谋划。推动市委将改革纳入“市委深改工作要点”,进一步争取党委支持。开设改革专刊,推出“改革试点院长谈”,凝聚改革共识。二是加强统筹推进。将改革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有机融合,与法院五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协同开展、一体推进,营造“人心思齐、人心思上、人心思干”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强化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指导,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周通报、月反馈、季总结机制,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四是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各负其责、以上率下、项目推进、统筹借力、督查问责五个抓落实的要求,勤政务实、干字当头,确保工作实效。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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