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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登州杀夫案:皇帝旨意和法律,哪个说了算? | 循迹晓讲

赛艇队长 循迹晓讲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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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赛艇队长

策划:赛艇队长

责编:马戏团长

全文约2500字 阅读需要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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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典名著《水浒传》里最著名的桥段莫过于潘金莲毒杀武大郎。自此之后,潘金莲彻底坐上了蛇蝎女人的身份,哪怕到今天女孩起名都避着“金莲”两个字,寓意实在是太不好了。


◇ 央视版《水浒传》中潘金莲毒杀武大郎


在真实的宋朝有一出更有名的妻子杀夫案,带来的影响比潘金莲大到不知道哪里去了,潘金莲带来的影响最多是轰动了阳谷县,而这一桩案子则是对整个宋朝上层政坛都带来了动荡。




此案发生在宋神宗时期的山东登州,有一个叫阿云的少女,年纪轻轻,父母双亡,因此她的监护人就变成了她的叔叔。


不过,就在阿云为母守孝期间,她的叔叔自作主张,把她许配给同村韦阿大为妻,韦阿大相貌粗鄙,岁数也很大,阿云根本不想让他成为自己的丈夫。按照一般的剧情发展,阿云可能会选择自杀来抗婚,或者是跟她青梅竹马的小伙伴私奔,然而这个女人不寻常,她为了结束这段婚姻,决定自己把自己变成寡妇。


◇ 2011版《水浒传》剧照


于是,趁着月黑风高的时候,阿云拿起刀偷袭正在睡觉的韦阿大,韦阿大是个老同志,没想到自己的老婆能来这么一出,当然也就没有闪,在黑灯瞎火中被砍了十几刀。不过阿云此前完全没有杀人经验,属于是乱打的,再加上第一次杀人难免手抖,所以砍了十几刀把韦阿大砍的伤痕累累,但没一刀致命的,最终的伤也就是断了一根手指。阿云在一阵疯狂输出之后,就因害怕逃离了作案现场。


韦阿大被砍了,肯定要报警,衙役经过分析认定阿云的作案动机最大,抓捕后经过一番审理,阿云供认了自己的罪行,知县依宋律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她死刑,宋朝的司法体系很严密,知县断案后,卷宗要上传到所属州府复核。


登州知州许遵认为,阿云与韦阿大的婚约产生于阿云守孝期内,无法办理结婚手续,因此二人的法律婚姻关系不存在,所以阿云不涉嫌谋杀亲夫,罪名应该是普通的“杀人未遂”,且阿云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皇帝在几年前下过一条敕令:“只要杀人后自首,就可以获得减刑”。许遵根据以上种种理由推定,阿云不应该判死刑。


 大理寺


不过,按照程序,案情还得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但审刑院和大理寺一致批驳许遵的判决,要判阿云绞刑。但是非常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许遵在登州知府任上由于政绩显著被调回中央任职,而恰恰许遵被调任的就是刑部的大理寺卿,也就是大理寺的“一把手”。


许遵同志是个极有责任感的官员,他上任之后立刻便将“阿云案”重审,并重新定案。但是这样一来朝廷的御史台(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又不干了,不少御史纷纷站出来弹劾许遵滥用职权。


为什么说许遵滥用职权呢?因为他援引的是皇帝的敕令。在宋代,诏书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中书起草、门下审核,皇帝批准,下达执行。敕令,是皇帝的命令,没走过中书门下的程序,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面对御史们的弹劾,许遵又上书朝廷,请求皇帝召开两制议。“两制议”是宋代的一项独特的审议机制,所谓两制是指內制的翰林学士与外制的知制诰,这两个部门算起来属于皇帝的中枢秘书机构,到神宗时期已经形成一项潜规则,如果朝堂之上有什么争议,就由内制的翰林学士与外制的知制诰,一起讨论决定。


◇ 左:王安石,右:司马光


此时的两制代表人物就是王安石和司马光,这二人参与到此案中来,也意味着这起普通的杀人案性质彻底升级。


这两位在研究了一番后,除了认为阿云没有谋杀亲夫外,就没有任何共识了。王安石支持许遵的说法,依照皇帝的敕令赦免阿云,司马光支持御史台,虽然阿云不是谋杀亲夫,但她是主动杀人,且有作案行为和严重伤害,依照大宋律要判处绞刑。


这次争论在历史上也被称为“律敕之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实际上争的已经不再是案子本身,而是究竟是皇帝的旨意还是现行的法律,哪个大了。


“律敕之争”的背后实际上是王安石为代表的“改革派”与司马光为代表的“守旧派”之间的政治博弈。这次争夺就是要辨明“皇帝的旨意”和国家法律谁的权威更高。王安石支持免死,是在维护皇帝旨意的权威,一旦皇帝的旨意胜过法律,那么王安石一派就可以在皇帝的授意之下开始进行变法;司马光一派正相反,他们很清楚看到王安石在变法,神宗皇帝也是支持变法的一员,如何阻止他们只能拿出现行的法律,打出“遵循祖制”的旗号,给王安石一派踩刹车。


◇ 宋神宗画像


两派各抒己见争执了一年,最后是宋神宗下场支持王安石,给阿云的判决是流放,在流放时又得遇大赦,很快又恢复了自由身,以后她又重新嫁人生子。而宋神宗的支持也意味着朝堂之上对于大宋法律问题有了一个共识,那就是皇帝的命令比法大。


自此变法派彻底占据上风,为了减少对新法的反对,在皇帝的支持下,反对王安石的人很多都被赶出了朝廷。而这些人大多也是坚持要给阿云定死刑的人。几十年后宋神宗驾崩,司马光回朝,守旧派占据上风,王安石的新法大多被废除,此外朝堂中的一些前朝法条也得到修改,其中就包括那条“杀人后自首就能得到减刑”的敕令。


对于阿云来说,无论王安石和司马光怎么争,都不代表他俩就有好人有坏人。阿云是死是活,只是他们两个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风向标,围绕阿云王安石和司马光争论的核心不是让不让她死,而是皇帝和法律谁更大,最终结果也是皇帝拥有司法解释权,王比法大,至于阿云的命是死是活,真的不重要。


◇ 《宋刑统》天一阁抄本书影


现在有种说法是司马光时隔几十年后重新审理此案,并把阿云处斩,这个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当初赦免阿云死罪可是宋神宗的旨意,司马光是个成熟的政客,又与阿云本人无仇。有什么必要处死阿云,在天下人面前公开与先帝作对?违背先帝的志愿在古代中国是个非常犯忌讳的事情,这种行为属于政治自杀,除了授人以柄,对自己没有任何益处。即便是要做,往往也是假先帝之名去做。


历代皇帝因为政治需要改弦更张或者为某些人平反、重新定罪时,都要先宣传说“先帝早有此意”。所以这种打先帝脸的事后补刀行为,根本就不合理,无非是后人为了拔高王安石而对司马光进行强行抹黑。


要知道阿云案不是什么大事,而它背后引出来王安石和司马光为核心的两派官员进行的党争,才是真正的大事,比阿云死活更重要的,是如何扳倒对方自己占据上风,司马光主政时,扳倒王安石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换成你你也不会重新把那位小屁民拎出来判死刑,因为实在没那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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