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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映芳 | 面对灾难,日本国民不会隐忍

陈映芳 友朋说 2022-04-23


面对脆弱的现代生活,这几十年中日本人对于脆弱性之源的认识,对于灾害预防及灾害救济系统的建设,是由难以计数的各种社会抗争运动和政策参与行动来推进的。不是国民的隐忍、而恰恰是国民的奋起,推动着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乃至专家集团逐步正视并落实国民的生活安全需求。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部地区的大地震,引发了世人对日本抗灾制度和救灾表现的热议。先是对日本防灾系统的完备和日本人在灾难中的沉着啧啧称羡,继而又有对发达国家核事故的惊讶、以及灾民居然在忍受饥寒的不解。日本多灾的国情和隐忍团结的国民性——类似“岛国根性”、“不可思议的日本人”式的日本论,似乎还在帮助我们从“他们为什么能如此、为什么会那样”的复杂心绪中寻得便捷的答案。


现实中的日本,除了脚下逃无可逃的地震带,它的防灾抗灾制度和文化以及正在承受的灾难,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本人并不是天然的模范灾民

  

观察日本震灾,1923年9月1日的关东大地震是重要的历史视角。与各国许多复合型灾难个案类似,从M 7.9级的强震、高10米的海啸、满城的大火、蜂起的谣言、一直到对朝鲜人的残酷追杀……几乎不缺少任何自然灾难、次生灾难、人道灾难的基本元素。



关东大地震在日本地震史留下了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据:死亡/失踪者14.28万人(近年有学者统计为10.5万多人)、伤者10.3733万人、住房烧毁(含半毁)44.7128万户,住房倒塌(含半塌)25.4499万户。被暴徒杀害的朝鲜人,日本官方统计数为233人、民间统计数则为2613人,而朝鲜方面的民间统计达6660多人。此外,被杀害的还包括3名中国人和59名被误认为朝鲜人的日本人。


这样的灾难中,人们既是自然灾害的受害者,也是种种人祸的受害者,而许许多多平民同时还是直接、间接的加害者,但灾后仅有362人以杀人罪、杀人未遂罪、伤害致死罪、伤害罪被起诉,且稍后多数又因王太子大婚而从轻发落。其时的日本,经济正遭遇因一战结束而不可避免的战争产业的衰落,政治上则出现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高涨,社会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受到镇压,同时自江户时代延续下来的城市,却并不具备抗强震的物质和组织的完备系统,社会更蕴含着种种人祸隐患。


大灾之后,日本的恢复重建困难重重,东京人口大量流向各地,国家经济长期低迷,政治领域则如我们所知,日本民族开始迅速滑向军国主义泥沼和法西斯侵略战争的不归路。

  

战后日本:灾难问责运动的兴起

  

在今天由远距离观看而建构的日本抗灾神话的背后,真正需要留意的,首先是日本民众几十年来坚苦卓绝的灾难问责运动——历经了大正、昭和年间种种历史大灾难的日本民众,在战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中,开始了旨在社会自我保护、自我救济的政治实践。日本现代防灾救灾系统的每一步变化,几乎都是市民抗争和参与的成果。


笔者注意到,在这次日本大地震的各种观察分析中,人们一再提及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以来日本防灾系统的改善,却很少有人关心这种改变究竟由何而来。事实上,阪神大震中看似忍耐从命的日本民众,在震灾中和灾后一方面迅速行动,有效培养了社会互济的高度自觉性和组织力;另一方面,由灾民和一般市民、律师、知识分子、各种专家学者等参与的市民团体,在过去十多年里一直在进行以追问责任、改革政策和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的、持久的市民运动。



此运动涉及面之广,从住房建筑规定、灾民救济补偿方案、灾民迁居政策、临时住宅完善方法、灾民心理问题、居民生活重建问题到地方分权、居民自治、志愿者/N G O组织发展等等,几乎无所不涉,且影响力深远。以致在今天的日本,阪神大地震已经被视为日本现代市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民众对灾难的追责运动,在日本可追溯到上世纪的50年代。1956年始发于熊本县水俣市的有机水银中毒事件,如今被认为是日本民众反对公害运动的出发点。有关水俣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内已有相关介绍。笔者想要补充的是,在熊本水俣事件受害者群体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今天仍在坚持的申诉抗争中,申诉者从被确认的患者扩展到未被确认的患者(广义的受害者),他们的申诉对象也从作为施害者的化工企业扩展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


这场旷日持久的抗争运动之艰难曲折,令人感慨。事件发生当初,相关企业有恃无恐、根本没有将几十个渔民放在眼里,他们有相关政府部门的袒护和协助敷衍,曾使用各种威胁恐吓和霸王协议,还强行解散调查组织、禁止调查报告公布、串通御用学者辩护、殴打国内外记者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就是在这样绝望的境地中,水俣病斗争团体在坚持12年之后获得了政府对病因的企业责任的确认;在32年之后赢得了最高法院对奇索公司原社长和原工厂厂长的刑事有罪判决;在病灾发生49年后听到了首相的道歉(1995年,村山富市首相);在坚持48年之后赢得了最高法院对国家责任和熊本政府责任的认定(2004年,这是日本司法部门首次确认政府对于公害事件的不作为违法责任)。



2006年4月30日,距离最初病灾的发生已经整整50年时,一块为水俣事件死难者而建的慰灵碑被竖立在熊本水俣湾;2009年7月,日本颁布了《关于水俣病被害者的救济以及水俣病问题的解决的特别措置法》……由几十个渔民开始的受害控告,半个多世纪以来,不仅成为全日本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社会运动,且让相关企业付出了高昂的赔偿和治理代价,更影响了日本和世界各国的公害立法。

  

不是国民的隐忍、而是国民的奋起

  

世人常以日本的岛国自然环境、资源短缺的先天不足来解释日本人的危机意识。但观察作为“市民”、“居民”的日本人的行动逻辑,或许可以有不同理解。


战后日本在实现政治民主化的同时,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精细的国家行政系统,且形成了自民党一党独大的政治格局,在这样的政治体系中,日本的公民看似很少行动空间。而在经济层面,自近代开始,产业立国就是日本国策。即使战后麦克阿瑟斩断了财阀集团与国家的制度性纽带,企业与国家间显性或隐性的联盟关系依然处处存在。这种结构也影响到了社会形态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致“企业社会”、“企业武士”成了人们形容日本社会的一些基本概念。


可另一方面,走出了“皇民”时代、摆脱了“武士精神”束缚的日本国民,在与国家、企业保持某种程度的一体化关系的同时,对国家和企业团体作为民族灾难的“加害者”的历史记忆,却也一直没有消褪。从学术界到民间团体,对各种历史事件各种形式的调查和“灾害教训”的总结,在日本引人注目。


如对关东大地震的责任追究,不仅包括“国家责任”,还包括“民众责任”。其他如左翼学者和政治团体、民间组织对战争责任的批判反思、对各种公害责任的控诉和追究,都以不同的形式渗入到国民与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之中。



一个不无奇妙的现象是:日本人通常被外国人认为是高度遵守政府规则的模范公民,但相关的调查却证实日本年轻人对国家的认同度明显低于中国、韩国的年轻人。另一个例子是,在以国家发展、国家安全为堂皇名义的经济开发、公共事业(包括大至美军基地、机场、核电厂、道路,小至一座桥的各种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日本国民对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发计划的阻击行动、对灾害责任的追究行动,其现象之普遍、态度之坚决,世所瞩目。


传统文化或国民性之类显然不足以解释这样的社会现象。面对脆弱的现代生活,日本人对于脆弱性之源的认识,对于灾害预防及灾害救济系统的建设,这几十年中,是由难以计数的各种社会抗争运动和政策参与行动来推进的。不是国民的隐忍、而恰恰是国民的奋起,推动着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乃至专家集团逐步正视并落实国民的生活安全需求。

  

药害艾滋事件与日本国家认罪

  

关于专家集团与国民生活安全需求的复杂关系,笔者在这儿要顺带提及在日本社会产生极大影响的药害艾滋事件。现代社会中,由国家、企业和专家集团的事业联盟关系、以及各种利益共谋而导致的种种公害中,医药业最为典型。由于特殊的专业性,药业界普遍存在企业的责任逃避和专家支配的问题,也因此,在日本,历次药害事件的受害申诉多以失败告终。这样的申诉运动,必得要争取专家集团与政府部门内部的健康力量的协作,才可能取得真正的转变。


1989年,一批因使用被污染的进口血液制剂而感染H IV的艾滋病患者先后在大阪和东京对厚生省正式提出民事诉讼。在由这次诉讼而带动的社会运动中,包括医药专家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纷纷加入支持者队伍。最终,1996年月1月,由于当时以在野党身份入阁的菅直人出任厚生省大臣,在他的指示下,厚生省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并随即查出了专家作弊的关键证据。


这一年的2月中旬,运动团体和支持者们随后在厚生省前进行了引起全国媒体关注的抗议静坐活动。最后,菅直人以厚生省大臣身份,向200多位患者当面承认厚生省的法律责任,在全国媒体面前向受害者鞠躬谢罪。检察机构随后正式逮捕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以及厚生省当初的首席医药专家、时任帝国大学副校长的安部英教授。


这次事件,在日本公害追责的社会运动史上,首开了国家公开认罪和专家被法办的先例。

  

反核运动与日本的现实灾难

  

与医药公害相比,在世界各国的现代产业公害中,危害最大、亦最令人惶恐不安的,当属核事故。日本作为唯一曾遭核武器轰炸的国家,其核受害的民族记忆被国家和各种民间力量持续强化,反核运动在日本也具有广泛社会基础。几十年来,几乎每个核电项目都是在民众的抵抗中强行推进的。翻看日本反核运动史,可以看到,今天的地震重灾区茨城县东海村正是1955年日本最初的反对核电设施运动的发生地!


自上世纪50年代至今,反核电运动在日本的展开过程,被有的学者形容为,战后日本社运发展最完整的形态样本:由异议申诉的制度外运动到制度内的决策参与运动;由当地利害相关的居民群体的孤立行动到作为外部资源的专家、作为运动同盟者的政党、运动支持母体的工会的全面合作;从“抵抗的环境权”到“参与和自治的环境权”、日本型“运动社会”的形成……(参见长欲川公一编《环境运动と政策のダイナミズム》)



由于反核运动的推进,在国家决策和国民的生命/生活防卫要求之间,日本的公民参与制度得到了一次次突破和超越,包括最早的公开听证制度的导入(1980年)、最早的居民投票条例的颁布(1982年高知县)。


然而,尽管是核受害国家,尽管有民众持续不懈的反对运动,甚至有符合法律的居民投票结果,日本的核电产业却没有停下步伐。日本经济对核电业的依赖越来越强,行政和司法系统在抵挡反核运动过程中,表现出特别强硬的国家立场。在今天的日本及其它许多国家,对核危害的认识,人们还没有形成应有的共识,对企业与国家联手开发核能源的国策产业,国民也缺少有效阻击的政治与法律的手段。

  

每个人的安全责任

  

对灾难的责任追问、对受害者苦难体验的普遍共享,一直是人类社会反思国家制度和自身行为、改进防灾救灾系统的实际推动力。但过往几十年,虽然核爆受灾体验一直是日本反核运动的重要道义资源,在其他各国,却因日本侵略战争的非正义性,其受害控诉难以激起普遍的反核激情。


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到,像1979年美国三里岛核电事故、特别是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事故,曾切切实实成为各国反核运动和政府改进核安全措施的推促力。而3月11日,日本大地震之后的核泄漏事故,也遭到日本民众对国家和企业的强烈质疑,正在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民众对核电产业的反思和改进措施。


大灾难能否真正推动人类减少对地球环境所犯的错误?能否促进所在国家和社会完善防灾救灾的系统?归根到底,责任在于我们每个人。除非我们每个人能起而努力、去为自己的安全负起责任,否则,灾难仍将降临。




—— 版权声明 ——

文章原载:《南方网》

2011年版

插图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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