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方向:一体化发展
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方向:一体化发展
让孩子能够接受安全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是当前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望。经过三期国家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幼儿园数量已经有较大规模的发展。在很多地方,“入园难”已经不是绝对的无园可上,而是质量好的幼儿园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送孩子进好幼儿园的需要。2019年1月,国务院发文要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既可以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家长也很关心普惠性幼儿园尤其是小区配套幼儿园在转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后的办园质量。
当前,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公办幼儿园由于有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近年来软硬件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且收费低、家长成本分担比例较低。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投入相对较少且不稳定;虽然限价,但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仍然要比公办幼儿园高,意味着家长成本分担比例也比较高。以北京市为例,公办幼儿园实际年生均办园成本大约在2.5~3万元之间,家长月缴费700~900元,成本分担比例在30%左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年生均办园成本大约在2~2.3万元左右,家长月缴费1700~1800元,成本分担比例大约在85%左右。目前,各地普惠性民办园主要以中低端幼儿园为主。在低收费、缺扶持的情况下,相当多的普惠性民办园主要通过降低教师薪资待遇、扩大班级规模、压缩玩具图书购置费用和办公经费等来降低运营成本,导致教育质量难以保障和提高。一些民办幼儿园在转成普惠园以后,为节约运营成本,往往会把英语、艺体类等原先吸引生源的特色课程减掉,导致家长认为民办幼儿园转成普惠性幼儿园会导致幼儿园教育质量下降。
在学前教育领域,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主要应当体现在办好每一所普惠性幼儿园,让大部分幼儿能够就近在家门口、交相同的费用,享受安全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办园质量较高的公办幼儿园收费长期偏低,办园质量参差不齐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又相对较高,这种情况不解决,很难真正解决“入园难”、主要是“入公办园难”的问题,也不能真正体现教育公平。
要解决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中的质量与家长成本分担不匹配的问题,需要加强和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除了前述的非营利制度建设以外,还要注重建设以教育公平为基础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和成本分担制度等。要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政府财政性资金只投向公办幼儿园的做法,建立面向所有普惠性幼儿园的法治化、均等化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投入制度,一视同仁对待不同办园性质的普惠性幼儿园,实现由“公办幼儿园财政”向“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的转变,努力办好每一所普惠性幼儿园。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各地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普惠性幼儿园的质量标准;以普惠性幼儿园质量标准为依据,核定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标准,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和家长成本分担的公平性,缩小和逐步消除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和办园质量上明显的园际差距,真正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办好学前教育,重点在办好普惠性幼儿园。办好普惠性幼儿园,关键在于使不同办园体制的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共同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家长放心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北京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把“普惠”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提出未来所有普惠性幼儿园都将逐渐实现“四同”,即质量相同、价格相同、补助相同、教师待遇相同。不同办园体制普惠性幼儿园在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内一体化发展,应当成为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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