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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 | 郝铁川:从《红楼梦》里王熙凤的观念看纲常名教的式微

从《红楼梦》里王熙凤的观念

看纲常名教的式微

作者:郝铁川,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原载《法治日报》2023年3月23日蒋安杰主编《法学院》版



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到了明末清初,确实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红楼梦》对此有所表现。它对宫廷官场的黑暗,贵族家庭的腐朽,科举制度、婚姻制度的不合理性,纲常名教的虚伪,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提出了朦胧的、具有民主性质的理想和主张。这些理想和主张,是对正在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因素的曲折反映。


1.神权观念的动摇


秦可卿病逝后,王熙凤帮忙操办后事,在馒头庵稍事休息,老尼姑趁机求她帮忙出面处理张财主退亲的事,王熙凤一开始不愿帮忙,后来经不住老尼姑的连奉承带激励,就答应下来了,说出了如下一段自己不信阴司报应、公然挑战神权威严的话:“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你叫他拿三千银子来,我就替他出这口气。”中国封建社会压迫人们的是君权、夫权、族权和神权,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王熙凤却直言不怕阴司报应,曹雪芹敢把它写出来,说明社会氛围变了。


2.皇权观念的动摇

贾琏偷娶尤二姐的事情败露后,王熙凤找人暗中打听到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的消息,于是就让人带话给张华去督察院告发贾琏,张华不敢造次,王熙凤知道后就骂道:““癞狗扶不上墙的种子。你细细的说给他,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大明律》规定“谋反”者,不管主、从犯,一律淩迟,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满16岁的都要处斩。凡皇帝怀疑其谋反者,如崇祯皇帝怀疑知名将领袁崇焕谋反,便以“通虏谋叛”罪名将其凌迟处死。联想《红楼梦》68回王熙凤脱口而出“拼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能不说曹雪芹在当时真敢写。


3.尊长观念的动摇

鸳鸯是贾母身边最得力的丫鬟,贾母也一早有意将她配个好人家,最开始看中的是贾琏,但是一直没有说破。后来贾赦因为想算计贾母的钱财,就要纳鸳鸯为妾,鸳鸯殊死抵抗,贾母知道这件事后十分生气,待她平息下来后就跟王熙凤说让她把鸳鸯带走做贾琏的房里人,王熙凤听出贾母的意思后却公然拒绝:“琏儿不配,就只配我和平儿这一对烧糊了的卷子和他混罢。”她在这里公然拒绝了贾母的安排,挑战了贾母的尊长权威。而当时的法典是不允许忤逆长上的。


4.夫权观念的动摇

贾琏央求王熙凤晚上再去和鸳鸯说一下典当贾母财物品的事,平儿要贾琏给二百两的好处费,贾琏听说后就吐槽她们阴狠,说她们现在即使五千两银子现钱也能拿出来,王熙凤就开始吐槽贾琏了:“我们王家可哪里来的钱,都是你们贾家赚的,别叫我恶心了。你们看着你家什么石崇、邓通。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呢。说出来的话也不怕臊!”丈夫和妻子的法律人格是不平等的,妻子要“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而王熙凤竟然当众这样吐槽丈夫,哪里有“三从四德”的样子?而贾琏也只能听之任之。真是萧瑟秋风今又是,环境变了。


6.儒家观念的动摇

王熙凤不是一个儒家的信徒,而是法家理念的践行者,在管理宁国府时赏罚分明、严刑峻法。她采取了如下法家色彩突出的管理措施:

第一,职责分明。王熙凤建立宁国府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职责分工,把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做到各司其职,一个萝卜一个坑,不能做了和尚不撞钟。她特别强调:“如今都有了定规,以后哪一行乱了,只和哪一行算账。”“事无专执,临期推诿”的状况马上消失。 

第二,赏罚分明。王熙凤上任伊始,就认识到“游戏规则”的重要性,她召集宁国府各管事并宣布:“既托了我,我就说不得要讨你们嫌了。我可比不得你们奶奶好性儿,由着你们去。再不要说你们‘这府里原是这样’的话,如今可要依着我行,错我半点儿,管不得谁有脸的,谁是没脸的,一例现清白处治。”《红楼梦》第十四回里写了凤姐处罚一迟到者的事:“‘明儿他也睡迷了,后儿我也睡着了,将来都没了人了。本来要饶你,只是我头一次宽了,下次就难管,不如现在罚的好。’顿时拉下脸来,喝命:‘带出去,打二十板子。’一面又掷下宁国府对牌,‘出去说与来升(宁国府大总管),革他一月银米。’” 如此一来,众人皆知凤姐的厉害,因而“众人不敢偷闲,自此兢兢业业,执事保全,不在话下”。

第三,定额控制 。凤姐建立了新的“财务定额制度”,无论小姐、丫环,每月领月例,以每房定额发放。当她知道宝玉环儿每年上学吃点心或者买纸笔每人有八两银子的支出后,不禁怒从心来:“凡爷们的使用,都是各屋领了月钱的。环哥的是姨娘领二两,宝玉的是老太太屋里袭人领二两,兰哥儿的是大奶奶屋里领。怎么学里每人又多这八两?原来上学去的是为这八两银子,从今儿起,把这一项免了。”严格的定额控制制度使宁国府里无为的开支大大减少。 

第四,预算控制 。王熙凤上任之初,便命丫环彩明订造账册“作好估计”,还要家仆拿花名册来查看,以弄清家底。在发放实物时,“一面交发一面提笔登记”。这样一来,“某人该管某处,某人该领某物,弄得十分清楚”。在采购东西时,须经凤姐亲自按“预算”审核后方能获准执行。凤姐还根据“账册预算记录”来判断哪些实物该领而未领,以督促下属执行。如“我算着你们今儿该来支取,总不见来,想是忘了。”在这样一套严密的预算控制下,加之凤姐的严格审核,“需用过度”的现象得到了缓解。 

将王熙凤管理宁国府的这套举措,和《秦律》对照一下,不难看出其如出一辙。王熙凤当然没有读过秦律,但她这样熟练地按照法家理念管理宁国府事务,不能排除她读过法家的书,再联系她多次插手别人的官司,人们可以断言,她不是一个儒家理念的信奉者。

《红楼梦》的上述故事,折射了红楼外面的社会变化,折射了作者曹雪芹的内心世界的挣扎。要想看懂《红楼梦》,先要弄清楚红楼外边的事情。若不联系当时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城市社会的活跃、左派王学的影响,是不会弄明白曹雪芹怎么会写出“拼的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这样惊世骇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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