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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祖佑:斗室烟云.上篇

严祖佑 私人史 2021-11-04

Personal History

坐牢的日子

斗室烟云
上篇

© 严祖佑/文

犯人—饭人

  在经过了几个月的浮躁不安之后,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在看守所住了一段时间,我终于明白,一旦进了这扇牢门,要想在短时间内离开是根本不可能的。当时,在上海其他看守所,一名嫌犯从入监到判决的时间,一般是用月计算的。超过半年,便是极长的了。而在专事关押“反革命犯”的上海第一看守所,如果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离开,无论是去提篮桥监狱还是上刑场,则都是奇迹,是绝无仅有的。即以众所周知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来说,胡风先生有不少朋友,如耿庸、贾植芳等几位都关押在上海第一看守所。他们是1955年被捕的,直至1965年才结案,时间跨度整整十年。当时,胡风作为“首犯”,所判刑期是十四年(文革中,又被重新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位,大都是“教育释放”。“教育”了十年才“宽大释放”。
  诚然,侥幸者也是有的。当年和张爱玲齐名的女作家、小说《结婚十年》的作者苏青女士,仅仅因为同“胡风集团”的“成员”有过文字来往,被认为可能是该“集团”的“发展对象”,也被投入狱中,关了一年。出狱后被安排在上海市黄浦区一个甬剧团当编剧,每逢政治学习,她都会口口声声“感谢”政府对她的“宽大”。
  再看我这个案子,当事人最年长者不超过二十五岁。案情和背景,应该说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但从1964年9月26日被捕,到1972年12月12日判决,其间经历了八年两个半月。
  等待、忍耐,忍耐、等待。除了忍耐和等待,只有忍耐和等待。
  一位哲人说过:“绝望之为虚妄,就和希望一样。”
  和我同样在绝望和希望交织中忍耐和等待的,还有我的狱友。我在上海第一看守所一共关了一年七个多月,在这近六百个日日夜夜,我所住的这个监室,最多时有十四个人,最少时有十个人,他们的审讯过程也大多在三四个月内告一段落。于是,这十多个职业、年龄、出身、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人,在完全偶然的情况下被强行凑合在一间斗室。一天二十四小时,形影相吊、须臾不离地生活在一起,加上心中凄苦,不免因各种生活琐事产生一起起杯水风波。因而,犯人往往又被称为“烦人”。同时,他们又因为相同的遭遇、相同的命运而不时相互支撑,挣扎度日。
  不过,作为犯人,更确切地应被称作“饭人”。古之圣人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然而,活生生的人一旦关进监狱,原有的七情六欲中,七情已被铁门无情地割断,男女之欲也只能寄托于想象之中,或者停留在百无聊赖之时的口舌之上。因而,犯人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那可怜的一丁点维系生命的饮食,那一口永远吃不饱,因而时时刻刻心向往之、梦魂系之的饭菜。
  一晃眼,已经入冬了。上午7时许,全监室十一个人排成队,缓慢地在房间里兜着圈子。这是惯例,第一看守所的犯人每天有三次室内活动时间。一次在早饭前,另两次在午饭和晚饭后,每次一刻钟左右。据说这是所方出于对在押犯人的关心,让他们有机会活动血脉,以免因长期以相同的姿势靠墙坐在地板上,导致下肢丧失活动能力。
  20世纪60年代,上海的冬天,零下五度以下是常有的事,一个多小时以前从被窝里带出来的那点热气早已荡然无存。兜着圈子的人都冻得勾头缩颈,不要说五座老倪、八座史老、十座程公这几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即使是二座陈某、九座阿火和我这几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也都弯腰弓背,像一只只大虾米。
  连着下了几天雨,刚刚放晴。218号监室是朝南的,按理说可以较多地沐浴到温暖的阳光。可是,由于窗户奇高,致使每天阳光照进室内的时间减少了许多。已经近7时半了,透过窗户,可以看得见外面碧空万里,阳光灿烂。但因为窗格的阻拦,射进室内的阳光却是软软的、淡淡的,散发着一层青白色,照到身上,缺少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可是,有了这一缕阳光的照射,却使每一个人的脸部起了异样的变化。灰白的皮肤成了半透明状,似乎看得见里面每一根筋脉和血管,那一条条皱纹,都清晰无比地显现出来,随着每个人的表情变化而微微地蠕动着。
  走廊那一头传来隆隆的轮子滚动声,同时飘进来一阵菜香,终于等到开早饭了。
  第一看守所的早饭有两个品种:白粥和菜粥。今天是菜粥。这,我们早一天就知道。昨天下午发开水后和晚饭前,少了一道发酱菜的程序。每逢早饭吃白粥,都会在上一天发些酱菜当下粥菜的。不发酱菜,就意味着第二天吃菜粥。第一看守所的犯人大多不希望吃菜粥,这是因为,不论白粥菜粥,虽然都只有一勺子,但同样一勺子,白粥的成分组成,除了水以外全都是米,而一勺菜粥就大不相同了,其中相当大的内容是菜叶和菜根;有时一块大菜根的体积绝对可以令人心如刀割。无论是营养含量还是充饥的程度,菜根和大米相比,那是任何人都心知肚明的。
  无论如何,在一日三餐中,早饭仍然是最令人神往的。我从二十一岁到三十五岁,从看守所到劳改农场,一共身陷十四年。第一看守所和提篮桥监狱的热粥,至今给我留下十分美好的回忆,这是我和每一个狱友的共识。
  之所以说稀饭是狱中第一美食,主要应归功于狱中的锅炉房。尽管只有那么几两米——60年代中期,上海第一看守所在押犯每人每天的粮食定量是375克,早、中、晚三顿都是125克。经过锅炉的高温烧煮,每一粒米都膨胀到最大程度,而且熬得稀烂,仅仅是看上去还成一粒粒米状,吃到嘴里则完全是一片粥糊。虽然只有125克米,但熬成粥倒在1400cc的大号茶缸里,竟有浅浅一缸,而且稠稠的,没有一点清汤寡水的味道。更令人神往的是滚烫。特别是在寒冬腊月,由于饥饿,每个人身上的寒冷都是从骨髓里往外冒出来的。在这种时候,喝上一大缸烫入心肺的热粥,实在是太过瘾了。
  木门上的小窗打开了,可以隐约看见主管伙食的警员和他手中的那个长柄勺子。全监室犯人从一座以次,迅速在窗口排好队。各自手中拿着昨天晚餐留下的那只饭格,轮流从小窗中伸出去,睁大眼睛看着窗外那一勺热粥倒入饭格,然后伸手接过,照例说一声“谢谢管理员”,再回到各自的座位,美美地吃起来。
  负责分发饭菜的是一个年近六十的独眼干瘦老人,他在犯人中有个绰号,叫“加德满都”(邻国尼泊尔首都)。其出典在于每天早上稀饭打到最后桶中往往有一些剩余,按惯例,每天轮流有两三间监室可获得增添。逢到此时,便会有一些犯人向他央求:“请管理员多加一些。”
  他则必定回答:“加得蛮多。”
  我所在的这间监室中,最受人羡慕的犯人是七座邵大个,他是十几个犯人中唯一享受三号加饭待遇者。中国社会是十分讲究等级的,即使进了监狱沦为囚犯亦如此。尤其在关押政治未决犯的第一看守所,不同的犯人所享受的伙食待遇就分好几种不同的标准。首先是菜的标准,有高于一般大灶之上的中灶和小灶。中灶是每天午、晚两餐,在普通饭食之上另加一块50克至100克的猪肉或一块鱼或两个酱蛋之类的荤菜。这在绝大部分犯人眼中,实在是惊心动魄的。至于小灶,则是由炊事房另行单做的,不仅菜是小锅炒的,饭也是用上等大米另行闷煮的。当然能享受中灶乃至小灶者,原来在社会上都是达到一定级别者。至于达到何种级别方能享受何种待遇,我们这些普通犯人自是无从得知,只能胡乱猜测而已。
  此外,当时在上海第一看守所的犯人中又有一小部分可以享受一、二、三号加饭的待遇,其每顿饭的粮食定量要比普通犯人多一些,这是我在其他看守所和监狱从未闻见的。而需要具备何种条件可以享受加饭待遇,更是一个谜。即如七座邵大个,除了身高马大过于常人外,据他自己透露,乃是电影厂一名编导,月薪百元出头,既非名流,其档次介于不上不下之间。他所享受的虽是最低一等的三号加饭,但已令同监室的大多数狱友羡慕到无以复加。就说那专门用来装加饭的铁皮格子也与众不同,不仅特别新,且既高又宽,和其他人所用的那些高矮、大小不一,破旧不堪的普通饭格相比,很明显有鹤立鸡群之感。
  邵大个照例拎着那个与众不同的饭格,在小窗口晃上一晃然后递出去,同时说一句:“报告管理员,我是加饭。”他从来只是笼统地说自己是加饭,而不说几号,偶尔逢到“加德满都”一时记不清,会问一句:“几号?”他才勉勉强强地用很低的声音吐出两个字“三号”。接过饭格后,再声音清晰地说一声:“谢谢管理员。”
  这天,紧接着邵大个和八座之后,九座阿火生生地把自己的饭格伸了出去。蓦然,窗外一声大喝:“妈的,你搞什么名堂!”话音未落,“啪”的一声,那饭格就被扔到监室中央地板上。
  “加德满都”继续喝道:“说!这饭格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我们朝地上看了一眼,原来长圆形的饭格变成两头尖中间凸出,像一个踩扁了的橄榄,而且歪歪斜斜,不成形状。顿时,各人心中都明白了。
  每天早上打粥,“加德满都”用的是大勺,而且速度很快,因此,每个人最担心的,就是勺中的稀饭沿着饭格的边缘,又流回桶中。然而不少饭格由于年代久远,已陈旧不堪,又矮又窄。用这样的饭格打粥,流失就会更多。因此谁轮上了都会自叹命运不济。阿火是农村来的,一向做的是体力活,饭量奇大,又年轻(和我同岁),忍耐力更差。每当晚饭时拿到这样的饭格,他饭后都要花很大的力气,尽可能把它中间撑大,为了在第二天早上打粥时,可以少流失一些。
  阿火战战兢兢地把饭格从地上捡起,嗫喘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加德满都”吼道:“小子,你这是破坏,犯了罪还要搞破坏,这是罪上加罪!”
  说着,置阿火于不理,指了指十座:“下一个。”
  轮到我末一个打完粥,“加德满都”伸出手要关小窗。阿火苦着脸把橄榄形饭格递出去:“管理员,还有我……”
  “加德满都”接过饭格,随手往推车上一放,独眼一瞪:“你还想用它来打粥?他妈的,这是罪证,我要留着找你算账!”
  两滴泪珠从阿火瘦削的脸上流了下来。
  “加德满都”也许是有感于阿火的眼泪,也许是诧异于阿火的过于年轻,口气略微缓和了一些:“把你的茶缸拿来。”
  阿火迟疑着。他只有一个很小的茶缸,容量还不到一份稀饭的一半。这时,八座史老抢着把自己大茶缸中满满的一杯开水往脸盆里一倒,送到阿火手里说:“喏,这是茶缸,快去。”
  我知道,这一杯开水,是史老昨天下午就留下来的,每天吃完粥,他都要同时喝下这一大杯开水,以增加胃中的饱胀感。即便这样,这天阿火所得到的菜粥,还是比平时少了许多。阿火心痛得一边吃,一边眼泪止不住滴滴答答地落在稀饭里面。
  阿火是杀人犯。这名来自上海郊区的青年农民,早我一个多月进第一看守所。他身材精瘦,由于自幼就做重体力活,挑重担的缘故,才二十来岁,背就微微有些驼了。高、削腮、龅牙。他盛夏入狱,却带来一条足足有八斤重的厚棉被。据他自述,被捕当晚,同案一干人犯曾在公社大院押了一夜。第二天清晨,结婚才一年多的妻子就把被子送来了。按看守所规定,犯人坐在牢房内,可用一条棉被作垫,但阿火从来不舍得坐,一直用一只布鞋作垫。他人瘦臀部无肉,布鞋既硬且不平,不出一月,两股就生出两块通红的坐板疮,又痒又痛。室友劝他改坐棉被,以减少痛苦。阿火总是黯然答道:“我不坐,棉花胎会坐出洞来的。这条被子是我老婆的陪嫁,是她做姑娘时,天天纺纱纺到半夜,存下的钱买的,我以后要原式原样带回家去。”
  听室友说,阿火初入监时,五座老倪照例向其询问外面物价,阿火一概摇头不知。老倪失望之余说:“你这么大一个人,还结婚有了孩子,怎么市面上行情一点都不知道的。”
  阿火瞪大眼睛回答:“我长这么大,除了到大队部(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中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一个乡为一个公社,一个村为一个大队)开的小卖部买些油盐酱醋外,从来没有上过镇,进过大商店。我阿叔是生产大队长,去年我结婚用的东西,也是阿叔阿婶代我到上海市里买的。”
  他里里外外穿的衣料,盖的被面被里,都是他妻子自己纺的纱,织的土布。
  史老听了好奇,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你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
  阿火不加思索地回答:“我是好人同坏人作斗争,斗过了头。”
  阿火没有读过一天书,不识一个字,因此,不准交谈案情之类的所规,对他来说是不存在的。在他入监的当天,全监室的人就都知道了他的案情。
  阿火是孤儿,五岁死了父亲。一年后母亲改嫁他乡,他就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是伯父和叔父把他养大的。他三叔是当地生产大队长,大伯是党支部书记。他所在的生产大队,百分之八十的人是同姓,他爷爷是族长。阿火从小就跟着长辈下田,十八岁就当了青年突击队长。
  也许是出于编剧的职业习惯,邵大个特别爱听他人的案情和身世。他饶有兴趣地问阿火:“你同什么坏人作斗争?”
  阿火:“生产队里的两个坏分子。”
  “那又怎么斗过头了呢?”
  “我阿叔叫我用渔叉把他们两个人叉死了。”
  听他说得如此轻描淡写,一房间十来个人,年长者六十,年少者二十,有文人,有.军人,有曾经是国民党的,也有曾经是共产党的,都意外地吓了一跳,一时默然无语。
  见所有人的眼光都死死地盯着自己,阿火加了一句:“审讯员刚刚还对我说,你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的‘觉悟’是好的,但把人弄死,就过分了,因此要我进来说说清楚。他答应我,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关一段时间就放我出去。”
  众人面面相觑,各自在心中叹了口气。
  过了一会,史老很认真地问:“再坏的坏人也应该送交政府,你们为什么要杀人呢?”
  阿火黯然有顷,摇摇头,苦笑道:“不杀了他们,我们这一族人全完了。”
  原来,前些年人祸天灾,他大伯、三叔和大队干部们就组织以本家族成员为主的村民在宅旁、河滩开荒种地。所收获的粮食蔬菜都不向公社报告,更不上缴;并利用其中部分粮、菜,私自办了个饲养场,还发动村民在附近水域捕鱼捉蟹,所得猪羊、鸡鸭、鱼虾,大都私下在黑市出售。因此大部分村民得以在灾荒年间免于冻馁。然而,这种做法,在当时叫做“瞒产私分”,属于严重的“走资本主义道路行为”,为党纪乃至国法所不容。
  无独有偶,他们生产大队内有两名外姓人,都是单身汉,原先在上海马路上摆地摊度日。50年代后期,上海市内取缔流动摊贩,他们只得回乡务农。由于两人自以为在外见过世面,不把乡人乃至大队干部放在眼里;加上在城市混迹日久,既不农事,又吃不起苦,生活无着,不免时有偷窃行为,因此为乡人所侧目。60年代初号召“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大队干部就顺水推舟给这两人戴上“坏分子”帽子,实行“专政”。(当时的社会将“阶级敌人”定为四个类型,称之为四类分子。即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其中以坏分子范围最广泛,凡有贪污、腐化、流氓、盗窃等刑事行为,以及偷鸡摸狗者,皆可列入。一旦被戴上“帽子”,即被剥夺一应权利和尊严,永远沦为贱民。又或于其中加入“右派”分子,称为五类分子。)
  1964年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四清”运动,宣称运动的目的在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阿火的大伯、三叔恐怕此二人将生产大队的内幕向有关部门揭发,就趁一次现场抓获他们偷窃队中粮食之际,合阿火等心腹,把两人一顿暴打致死,并将尸体绑上石块,弃于河中。不料数日后,尸体在下游几里之外浮了上来,终于案发。
  虽然是杀人犯,阿火的脾气却特别和善。入监几天后,就把诸如擦地板等监室内所有的内务工作一手包揽了下来。他说:“这么点事,还要轮流值什么班,放在我们这种做惯生活的人手里,全部加在一起,还不及拔半垄田秧。”
  不仅如此,每逢洗澡或洗衣服,阿火还主动帮老倪、史老等人擦背和搓洗衣服。其所求甚微,只是在洗澡时,偶尔借用两人家中送来的香皂,在头发和身上抹几下。他说活到二十出头,还从来没用过香皂,能“闻闻香气”,也算是一种“享受”。
  阿火去年上半年结婚,妻子和他同村,是青梅竹马的邻居,有一个出生才三个月的女儿。他说,自己不仅对农活样样精通,由于家处水乡,河流纵横,还练就了一手叉鱼的好本领。他能左手撑一条小船,前后左右十米之内水面,凡有斤把以上的活鱼,没有能逃过他眼睛的,右手飞叉掷去,一掷一个准。前些年食品奇缺,鱼肉都要凭票配售,上海市民每人每月只有几市两。黑市上,一斤鱼价高达三五元,超过官价八至十倍。他的结婚费用,就是靠一把渔叉赚来的。
  二十一岁的阿火是家中的顶梁柱,他最担心自己进了监狱,妻女何以为生。他天天盼望审讯员来提审,天天盼望早点把“事情讲清楚”,可以早日“回家见老婆小囡”。
  阿火平时说话不多,囿于见识,和室友交流范围很窄。但他有一个特点,就是对每天三顿铁格子里的饭菜,有超乎常人的了解。比如看守所中一年要吃半年青菜,他能说出每顿所吃青菜的不同品种、不同特性和不同的“吃口”(口味)。即使同是米饭,他也能准确地分辨出是什么品种的稻子。每过几天,凡是米饭的品种发生变化,他都要郑重其事地告诉大家。在他嘴里,常常能冒出诸如“矮脚南特”等我们这些城里人闻所未闻的怪名词,还能说出不同品种的稻米的涨性(出饭率),听起来饶有趣味。

  在狱中,饥饿与贪馋是一对孪生的兄弟,越是饿,便越是馋,越是馋,便越是饿得慌。馋的样子,可以从人们形形色色的吃相中反映出来。
  二座陈某,二十六七岁,纺织厂工人,是家中独子。他每顿铁皮饭格到手,先几口将菜吃光,然后仰起头,一手捧饭格,一手飞快地拨动筷子,将白饭倒进喉咙,这时就可看见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剧烈地抖动着。往往别人才吃了几口,他已经吃得精光并迫不及待地用手指朝饭格内刮了又舔。有一次,由于吃得过快,突然噎住,缓不过气来,脸憋得通红,不得不大口喝水,以图把堵在喉咙口的饭菜冲到胃里,却又从嘴里、鼻孔里喷了出来,流了一地。他又舍不得其中的饭粒,手忙脚乱地一粒粒捡起来,往嘴里塞。史老实在看不过去,说了一句:“你这是何苦。这格饭总是你的,何不吃慢一点。”
  陈某不加思索地回答:“总共这么一点东西,只有一口吞下去才过瘾。我还想吃得再快一点呢。”
  与之相反的是老倪。当陈某满地乱找喷出的饭粒时,老倪的午餐还没有正式开吃。每顿开饭时,老倪总是事先准备好两只大茶缸,仔仔细细地将饭格中的蔬菜放入一只缸子,再将米饭倒进另一只缸子。偶尔逢到开荤吃肉,则将肉另外放在一只缸子的盖上。如此分门别类完毕,再笃悠悠地捧起饭格,用食指在饭格壁上反复刮上几遍,舔掉。此时,大部分室友早已饭菜下肚,他则以牙刷柄当筷子(监所内,每顿饭后都要及时把筷子收上去。据说是为安全计,以防犯人将细长的竹筷作为凶器,自戕或伤人),先慢慢地吃菜,每一叶都要反复咀嚼,直到成为极细的碎渣,才咽下。每当此时,他总是微微仰起头,半闭着眼,似乎在尽量品尝每一下咀嚼所带来的回味。他门牙已失,咀嚼时,常因忘形而至假牙松脱,他便随手将假牙扶正,再继续咀嚼。吃完菜,再吃饭。吃饭的速度更慢,每一口饭的分量更少,不过是用牙刷柄挑起那么几粒,咀嚼的程度更仔细,一直要嚼到饭渣在唾液中完全溶化,才又挑起另几颗饭粒。
  就这样,老倪的一顿午饭,可以一直吃到下午发开水。他曾一边咀嚼,一边不无得意地对旁人说:“人活着,就是要在哪怕最苦的处境中,也寻找出点滴快乐和享受。”
  又说:“反正总是这么一点吃勿饱、饿勿死的饭菜,还不如吃得慢些。这样,肚皮虽然还是饿的,但嘴巴里却一直有东西在吃,解解馋也是好的。”
  然而,对于他的这种进食方式,有几个室友可说是深恶痛绝,其中就包括二座陈某。也难怪,一个从早到晚都处于恐慌性饥饿状态的人,最见不得的,就是别人在他面前吃东西而自己没有东西吃。为此,每当老倪进餐时,其他人往往白眼相向,但老倪置若罔闻,安之如素。
  有一次,陈某实在忍不住,突然用手拍着地板说:“五座,我要向你抗议,你这种吃相,是对别人精神上的折磨。”
  老倪不以为然地回答:“你有你的吃相,我有我的吃相。大家都是这么一格饭,我又没有抢你的,哪里就妨碍你了?”
  陈某气极,沙哑着声音说:“我要向管理员报告,反动。你这么做是有意引起我们的饥饿感,造成我们对政府的不满。”
  老倪冷笑:“笑话,我反动还是你反动?政府给我们每天三顿的伙食定量,是根据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需要制定的,你敢说不够?这就说明,你的肚皮比别人反动。”
  稍停。又说:“小阿弟,我第一次改造的时候你还在小学读书。想用大帽子吓我,早着呢。”
  在第一看守所,每天分发的酱菜,对我们是一种极大的享受。除了第二天早饭吃菜粥(一星期最多一两次),其余的日子,每天下午发开水之前都要发一次酱菜。由当天轮值的犯人用脸盆接下,再由轮值者按照室内人数均匀地分成若干份。为确保每一份尽可能平均,不仅需要注意每片酱菜的大小,更要顾及每一片的厚薄,然后指定其中的一份为起数,喊一声“一、二、三!”于是,个人随意伸出手指,再将所有伸出的手指数目加起来,以轮值者为第一,再一个个以座次挨下去。挨到哪个人正好是这个数字,这第一份酱菜便归谁所有,往下以此类推。
  虽然是劣质酱菜,却是我们每天仅有的安慰,使我们感觉到一丝生活的温馨。除了史老,几乎没有人会把它留到第二天早饭的。一分到手,每个人都即刻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一咬,一股细细的、带着咸味的汁水,伴随一种沁人的香味,从牙缝移到舌尖。这种鲜美的感觉,是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的。吃完,最后吮吮沾在手指上的汁水,那也是甜甜的。“享受”时间最长的依然是老倪,他一小块酱菜可以咬上七八口,细细咀嚼,慢慢品味,还不时咂着嘴,一直可以延续到睡觉前。
  至于开吃肉,那简直就是犯人的庆典了。特别是在第一看守所,往往要经历三部曲。第一部曲是杀猪。尽管当时建国已有十五年,但第一看守所却还保留着军营的特点。每逢重大节日,并不到菜场买肉,而是抬来活猪,在院子里自行开刀。这时,每一个犯人都能听到猪叫声。我第一次听到是进所的第三天。那天午饭后,正恹恹欲睡之际,突然一声凄厉的尖叫声把我吓得从座位上直跳了起来,以为是哪一个犯人违犯监规,正受到警员的酷刑拷打。但左右张望,却见同室之人个个脸现喜色,不由大奇。这时,老倪大概发现了我惊惶失色,问我:“怎么了,什么事这样紧张?”
  我语无伦次地说:“这,这叫声……”
  一向很少说话的阿火大笑不止:“十一座大概从来没到过乡下,把猪叫当作人叫了。”
  我不服气地说:“瞎说,我几个月前就在乡下搞过‘四清’,猪棚也进去过,叫声不是这样的。”
  阿火又笑了:“你听到的是平常猪叫,现在是在杀猪猡。假使用一把刀戳进你喉咙,你的声音还会同平时一样么?”
  我想回答:“你用渔叉刺进别人胸膛,那叫声是怎样的?”但终于没有说。
  第二部曲是每逢杀猪的当天晚餐,有一顿汤菜可以享受。那是杀猪时得到的猪血和猪骨,同蔬菜合在一起,煮成一锅汤,发开水后,分到每个监室,作为晚餐的菜肴。这时,整个监室都要忙碌好一阵子。照例由当值的犯人用脸盆将发给的汤菜接下,再用缸子将汤和菜分开。接着以缸子盖作容器,将汤水平均分给每一个人,其误差绝不会超过10cc。至于分蔬菜的方法则同分酱菜一样。每次吃到汤菜,监室中至少要兴奋到第二天,互相谈论着自己吃到几块猪血、几粒碎骨。
  每次接受汤菜的器皿,自是当天轮值者的脸盆和缸子,这对轮值者来说,是一项具有很高价值的权利。因为即使分得再干净,也会有一层油花留在脸盆和缸子的底部及四壁,这当然归器皿所有者享用。其方法是用开水多次洗涮盆缸,然后美美地喝下肚去。有时,一份开水涮不干净,就向其他犯人借半份,待次日上午发开水时再归还。
  阿火进218号监室后不久,就主动承担起所有的内务劳动。1965年元旦前两天中午,一声“发汤菜”,“加德满都”刚将小窗拉开,阿火就捧起脸盆,直冲门口。这时,二座陈某一把拉住他的手,往外一甩,阿火猝不及防,脸盆脱手,掉在地上。他连忙捧起仔细察看,已经碰掉了一小块搪瓷。阿火心痛地大叫起来:“你这是做啥?”
  “做啥?”陈某也红了眼:“今天是我值日,你凭啥来抢?”
  两个人差一点打起来。经“加德满都”一番训斥,两人方才罢手为此,据老倪估计,那天的汤菜,我们至少比正常情况下少了500cc。
  事后,阿火做出一个决定:今后凡陈某轮值,一应内务他绝不插手。其余日子,仍由他一手包办,但明确表示,不享受任何权利。
  等到一块红通通的猪肉终于端端正正出现在每个人眼前,这时几天的激情已到达尾声。当那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口腹之欲瞬间逝去后,继之而来的便是无尽的遗憾和又一轮的等待。
  阿火虽是杀人犯,但平时和室友相处却从不粗声恶气。自从和陈某为打汤菜一事发生争执后,陈某一直对他冷眼相向。一天两人又为小事发生龃龉,陈某恶狠狠地说:“你这个杀人犯,你真以为审讯员会认为你是好人杀坏人,就宽大你,放了你,做梦!”
  阿火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整整一天没有说一句话。第二天上午,他对着陈某,声音不高,但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很清楚:“二座,你的话不错,我是杀人犯,杀人要抵命。不过,我告诉你,我已经杀过两个人了,杀两个人是抵命,杀三个人也是抵一条命,你懂哦?”
  陈某早已把前一天的话忘了,这时见阿火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不由打了一个哆嗦,语无伦次地说:“我,我是气头上随口乱说的,真的是随口乱说的,你不要放在心上。”
  中午,监室活动的时候,阿火走到我身后,十分认真地轻声问我:“十一座,你是大学生,比我懂得多。你告诉我,审讯员对我说的话,到底是不是骗我?”
  我愣了一下,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一会,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也不太懂。不过,审讯员既然这么说,总有他的道理,你以前不是一直很相信么?”
  阿火幽幽地说:“我只好相信,我不能不相信。我女儿还不满周岁,我怎么能不相信。”

  作为关押未决犯的看守所,与关押已决犯的提篮桥监狱,在待遇上有两个明显的区别。其一是提篮桥监狱的犯人每个月可定期与家人会面一次,看守所的犯人在未决期间,哪怕一关十年,也不得与家人见上一面;其二是提篮桥监狱的犯人每月可接受家人送来的食品,账上有钱的,还可在每月一次购物时购买一定品种和数量的食物(文革期间,无论家中送物,还是狱内购物食品一项都被取消了)。而看守所的未决犯,虽也可每月接受一次由警员转交的家属送物,但仅局限于衣服及日用品。这两点,绝对是让关在看守所的犯人一说起就胸闷不已的。
  然而,二十年媳妇熬成婆,关久的犯人成了精。我们终于发现了一个突破规矩的空隙,或者说,一个机会。
  这个空隙,是由七座邵大个打开的。
  尽管邵大个是监室中最受优待的犯人,是唯一享受令人无比羡慕的三号加饭者。但邵大个有一个极大的苦恼,那就是出口不畅——患有极严重的便秘。其实在当时的看守所内,由于饭菜量少,又没有油水,加上缺少活动,几乎十个犯人九个半患有不同程度的便秘。我可说是最正常的,每天早上我都在例行的室内活动间隙,借来回走动,肠胃蠕动增强的当口,尽可能按时排便,但也不过如鸟粪般的几颗而已。最异乎寻常的是邵大个,平均半个月才有一次大便,最长一次的间隔期竟长达二十七天。因此,每次大便,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像老娘们生孩子一样。
  只见他弓着腰,光着屁股,蹲坐在水泥马桶上,一张马脸憋得通红,五官都痛苦地扭到了一边,还不停地用食指往肛门里抠,将肥皂条往里塞,以期增加肛门的润滑度。这样,往往要折腾半小时乃至一小时,才能完成一次大便。尤为稀奇的是,大多数犯人每次的大便都不过如鸟屎般几颗,邵大个则是不放则已,一放惊人,同他的身材一样,又粗又长。由于马桶的下通道极窄,因此,当他大便过后,必然堵塞,再多的水也难冲下去——监室中,每天的用水量是有限的,眼看继保存专供冲马桶的污水用完之后,一盆盆清水白白地从马桶中流失,人人心痛万分。有时,还要拼着挨骂,向警员们借长竹条来通粪道。总之,邵大个大便一次,够整个监室忙活半天的了。
  每次大便过后,邵大个总是像虚脱一样,要靠在座位上长时间地喘气如牛。这时,就能听见他自嘲地说:“妈的,老子肠胃功能好,把吃下去的东西都消化了,连大便也消化了。半个多月,才余下来这么一坨最顽固不化的东西。”
  1964年11月中旬,邵大个在一次大便时由于抠得过深,致痔疮破裂,血流如注,用上一刀草纸都无法止血。这一下,邵大个本人和同监室的人都慌了。我率先朝门外大叫起来:“报告管理员!报告管理员!”
  我的叫声既响且尖,值班的长脚警员当即大步奔来,拉开小窗,急急问:“什么事?”
  我将一刀血草纸在“长脚”面前扬了一扬,“长脚”猝不及防,忙往后退了一步。
  我说:“血,七座大出血。”
  “长脚”摸不清门路,见这么多血,也有些紧张。就问:“怎么会出血的?啥地方出血?”
  我知道,如果说是痔疮出血,肯定会遭一顿臭骂而且邵大个也不可能得到妥善的治疗。便索性装傻到底,摇摇头回答:“不知道,他一坐上去大便,就出血了。”
  “长脚”想了想,就用钥匙打开门,把邵大个叫了出去。他见邵大个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还伸手扶了一把。
  半小时后,邵大个神采飞扬地回来了。门外,“长脚”用手朝我一指:“你过来。”
  我应声走到门口,站定。“长脚”一手伸进小窗,点着我的额头厉声说:“小赤佬,我还以为真是什么大出血,原来不过是痔疮出血。哇啦哇啦地叫要闹监么?我警告你,这次便宜你,下次再敢这样,要你好看!”
  “长脚”一走开,邵大个就露出了满脸笑容:“今天捡到大元宝了。”
  没等别人问,邵大个笑眯眯地继续说下去:“你们知道么?这里虽然不能像提篮桥那样,每月由家属送食品进来。但有了病,只要经过医生批准,可以让家里送葡萄糖、鱼肝油的。”
  老倪听得眼珠都弹了出来:“真的!我进来快两年了,怎么不知道?”
  邵大个告诉我们,“长脚”把他带到楼面值班室,叫来所内专职医生,替他止住血。医生看他虚弱的模样,皱皱眉,问他家中是否每月都来送物。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就告诉他,可以为他开一张证明,附在当月寄给家属的送物通知单中,让家人送两斤葡萄糖、两斤鱼肝油和一斤水解蛋白——这几样东西,药房里都是有售的。看守所不准送食品,但经批准,可以送药。
  按惯例,看守所的医生每星期二、五都要到每个监室巡视,问有没有患病需要医治。我们监室一向很少有人求诊——也难怪,一年到头,雨淋不着,太阳晒不着,饮食定时定量,烟酒不沾,有什么病可生呢?治得了的病不会生,一旦得病往往就是不治之症。然而,从此以后,邵大个、老倪、陈某和我,每个月都至少要找医生看一次病,求他同意让家人送“药”。也许是这个医生心地比较善良,也许是刚经过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那几年大饥荒,所方有意放松尺度。很幸运,我们的要求都得到了批准。
  唯有老史,阿火曾问他:“八座,你年纪这么大了,家庭条件又好,为什么不向医生要求,送几包葡萄糖来吃?”
  老史淡淡一笑:“凡分内所有的,都可以舍弃;凡分外之物,不要去强求。无欲无求,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会觉得心中坦荡荡。”
  1965年春节前六七天,是当月家人送物的日子。这一天,对于我们这个监室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犯人进了看守所,除了极少数几个有资格吃小灶、中灶以及加饭者以外,绝大多数人,不论其原先职务贵贱,家境贫富,都是一天三格囚食,两杯开水;白天一方座位,晚上一席铺位;十来天一次内务轮值。权利义务人人平等。在狱内,唯一能显示出不同身价、地位的,就是每个月家中送物的情况。就此犯人可分为三种类型,有家有接济、有家无接济(家人“划清界限”,断绝来往)和无家无接济的。当然,即使在有家有接济的人中,也要看是每月不断还是时有时无。而在监室中,衡量一个犯人的“富裕”程度,往往也就视其拥有的肥皂、草纸、牙膏、牙刷、毛巾之类日用品的多寡。如二座陈某,虽是工厂的车工,其母无业,其父也仅是月收不过五十来元的小职员。但因是独子,每月都要送来好几块香皂和高级洗衣皂以及大号美加净牙膏、优质皱纹草纸等。积累经年,仅此类日用品就有一大包。闲来无事,经常翻弄、把玩,俨然监室中一介富翁。
  从1965年元月起始,每个月是否能收到葡萄糖、鱼肝油、水解蛋白则成了又一条衡量彼此身份的分界线。
  这天,刚吃过早饭,照例是第一个叫到阿火的名字,送进来用一块土布织的毛巾包。阿火一打开,眼泪就流了下来。
  包里有一块肥皂、一刀草纸,还有两双很厚的长筒线袜。
  史老有个脾性,凡狱友情绪波动,都要关心地问长问短,此时,便温语劝慰:“老婆给你送来袜子,这是好事,怎么又伤心了?”
  阿火泪眼婆娑:“我一年到头田里河里,从来不穿袜子的,每年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穿一双袜子。想不到进来吃官司,倒穿上这么好的袜子。”
  接下来喊到的是邵大个和我。除了日用品外,我们都得到两斤葡萄糖、两瓶鱼肝油和一斤水解蛋白。邵大个已经是第二次收到这些“药品”了,我、老倪和陈某都是在他之后一个月,才得到狱医准予送“药”的证明的。邵大个眉开眼笑地打开一瓶鱼肝油,小心翼翼地往用牙膏皮制成的小汤勺里倒了一勺,空口喝了下去。接着,又倒了一勺,也空口喝了下去。一边喝,一边咂着嘴说:“喝了这油,至少我的大便不会再那么硬了。”
  很遗憾,我那两瓶却是小小的鱼肝油丸。我幼时体质差,曾遵医嘱服过好几年鱼肝油。但我对它的腥味十分敏感,即使是滴剂,一闻到也要恶心。想必是母亲记得我这一习惯,因此才改送胶丸。
  我将一粒胶丸放入口中,用牙齿咬破胶囊,股浓烈的鱼腥味,伴随着一缕油脂,流入我的喉咙。那腥味已不再令人作呕,相反,却是如此腴美、甘甜,即使只有一点一滴,也真是久旱逢甘呀。
  我又打开水解蛋白的纸包,用牙刷柄挑了一点,放到嘴里,又苦、又涩、又腥,我叫了起来:“啊哟,这么难吃!”
  看着我和邵大个在摆弄这些送来的“药品”,早年患过甲状腺亢进症的陈某,两只眼睛早已瞪得像桂圆一样。这时,朝我翻了个白眼,不以为然地说:“凡是可以进口的东西,没有一样是难吃的。”
  午饭后,喊到老倪的名字。他先尝了一口葡萄糖,又尝了尝水解蛋白。然后在一个小搪瓷缸内,先放一点点葡萄糖,再放一点点水解蛋白,用牙刷柄把它们均匀地搅和在一起。再尝一口,然后满意地点点头,说了声:“不错。”
  从此,他每餐都滴上几滴鱼肝油在一部分菜上,细细地嚼细细地品味,比以前吃得更慢了。同时每次发开水的时候,他都舀一调羹葡萄糖拌水解蛋白粉,喝一口开水,舔一舔调羹。一个月到头,他还余下一瓶鱼肝油和一包葡萄糖。之后,他长期至少保持着一包葡萄糖和一瓶鱼肝油的余量。
  坐立不安的陈某,直到下午发开水以后,喊到番号。他东西到手,便迫不及待地把两包葡萄糖、两瓶鱼肝油和一包水解蛋白同时全部倒在一个大脸盆里,用牙刷柄使劲地搅和。褐黄色、黏乎乎的一大堆,形状像极了农村地头、路边常见的牛屎。然后他把它们分别装入两只大号搪瓷水杯,再用手指将脸盆内剩下的糊状物一点一滴刮着舔掉。最后,再用开水涮了又涮,喝下肚子,这时已经到睡觉的时候了。
  整整一晚,我都隐隐约约听到牙刷柄和搪瓷缸轻轻碰撞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起身,我们发现,陈某的两个搪瓷缸都已经空空如也。陈某坐在座位上,他的一双眼睛、脖子和身体都直挺挺地一动都动不了,只是一下一下地打着嗝。
  开早饭了。与往常不到一分钟就彻底解决不同,陈某两眼死死盯着满满一缸子粥,直至大部分人都吃完了,他还是没有动一口。最后,陈某似乎下了决心端起缸子,喝了一大口,突然他捂着嘴奔到水泥马桶前哇的一声吐了起来。就这样,足足不停地吐了近半个小时。伴随着呕吐的是腹泻,足足一天一夜,数不清他上了几次马桶。
  老倪摇头叹息:“两包葡萄糖、两瓶鱼肝油外加一斤水解蛋白,全倒进马桶了。”
  同样的闹剧,以后几乎每月都要上演一次。对此,陈某这样说:“我要家里送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补身体,是为了解馋痨。在这地方,一个月能有一次过足瘾头,死了也值得。”
  有人问他:“你每次都吃得上顶喉咙,下顶屁眼,甚至恶心呕吐,到底有什么舒服?”
  他回答:“比饿得前胸贴后背舒服。”
  这一天,阿火差一点步陈某的后尘。早在好多天前他就表示,这几个月顿顿饿得前胸贴后背,他现在只求吃饱,不求吃好。春节三天开荤他愿意拿初一的那块肉换一份白饭和蔬菜。老倪一听来了劲,同他拍板成交,讲好收到葡萄糖、鱼肝油,第二天午饭归阿火。前一天晚饭,老倪吃了用鱼肝油拌的油汪汪的半份饭菜,再补充了几调羹葡萄糖,省下半份饭菜。再从当天中午的饭菜中,同样扣下半份给了阿火。无独有偶,陈某上吐下泻,无法进食,就把中午那份饭菜也给了阿火,讲定以年初二的那块肉作为交换。
  对着三份饭菜,阿火笑逐颜开:“娘的,今天终于可以吃饱了。”
  凑巧,那天的鸡毛菜特别多。第一份,阿火一眨眼的工夫就吃完了。第二份,阿火吃到一半,开始慢了下来,咽下最后一口他突然打了个噎眼睛随即发红了。他朝第三份饭菜看了几眼,终于下了决心,把饭格推回陈某:“对不起,二座,我不换了。我不想像你昨天那样,也吐出来。”
  饭后,阿火叹着气说:“完了,我这个人完了。这样的饭我原先在外面做生活的时候,一顿至少能吃六份,现在只吃了两份肚皮就胀了。吃不下去就做不动,我的身体废了。”
  在旁注视着的程公这时笑了起来:“用不着担心,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按照程公的说法,在禁锢的监狱中(不包括从事繁重劳役的人),犯人处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活状态之中。这种状态近似动物的冬眠,其特点是常年蜗居斗室,活动量小,低摄入,低消耗,新陈代谢相当缓慢。因此,没有监禁生活经历的普通人,经常会惊奇地发现,那些曾经在小监室中关押多年的人,不仅并不如想象中那样老态龙钟,相反,其外貌往往要比常人年轻——这实在是命运的一种嘲弄。至于饥饿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一种感觉,一种精神状态。事实上,长期的低摄入、低消耗,也就使人体形成了在一种仅仅勉强维持生存的状态下的平衡。在这种低水平的平衡状态下,一方面是人的体能到达崩溃的边缘,另一方面是胃容量明显萎缩。到后来,在每顿供应的囚粮和萎缩了的胃容量之间,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也就不过是“差了一口气”而已。不过,就是这“一口气”,所带给囚犯的,却是难以忍受的饥饿的煎熬。
  我问程公:“如果把每顿的定量提高‘一口气’,是不是就会觉得饱了呢?”
  程公点点头:“最初的几天会的,但很快又会在新的水平下达到新的平衡,而这,依然是差了一口气。”
  我困惑地问:“那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永远不感到饥饿呢?”
  “在正常水平下达到的平衡。”程公回答。
  当命运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将我无情地推入地狱之门的时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竟然会是十座程公成了我的引路人。由于他的指点决定了我以后十几年的生活格局。

  本文选自《人曲》,严祖佑/著,东方出版中心,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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