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专家委”升格再出发! 2021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开始征集啦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加强对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顺应数字化发展浪潮,充分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机遇,推动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专家委员会升格为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现公开征集2021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有关事宜如下:(一)请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章程》(详见附件2)和《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详见附件3)的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原则上每个单位每届只能推荐一名专家,但对科研院所、国家(民营)智库不做限制,择优聘任。(二)申报人请填写《2021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专家推荐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及《2021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汇总表》(附件4)并将可编辑电子报名材料(附件1、附件4)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件1)统一发送至邮箱:aiigd@caict.ac.cn(邮件标题:“专家申请+申请人姓名+机构名称”)。(三)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星期四)18:00止。联 系 人:联盟小蜜,电话:020-83256806;微信:18027167871。
附件 1. 2021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专家推荐表
2. 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章程
3. 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
4. 2021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专家委专家推荐表
姓名 | ||
单位 | (单位公章)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常驻地址 | ||
职称 | (如有,请附职称复印件,必填项) | |
经历 | 主要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工作经历、业绩等 | |
擅长领域 | 详见附件3《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需具体阐述研究方向和擅长领域。 | |
工作 方向 | □评审类 □研究类 □咨询类 □组织类 注明:每位专家应且只能选择一项主要承担的工作方向,用■标注;可兼顾其他工作方向,用√表示;工作方向详见附件3《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 | |
基于您的工作经历,您认为您做过最有价值和意义的一项工作/项目/实践/研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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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您的工作经历,围绕数字经济时代下产业升级的方向与路径谈谈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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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出一项专家委或省联盟2021年度的工作。要有工作来由、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内容要具体,不能泛泛而谈。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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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制造强国、加快数字化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部署要求,落实《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顺应数字化发展浪潮,充分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专家委员会升格为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为使专家委工作顺利开展和规范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职能定位
1.1 为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谋划打造二十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制造强省的相关规划、政策等重大战略制定、重大项目立项等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
1.2 对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施行中的相关工作标准、规范等具体文件进行审议并出具意见。
1.3 参与广东省各地各产业集群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深度调研、方案路径输出和迭代等工作。
1.4 为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发展情况研究、政策施行效果评估、相关过程监督、项目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撑。
1.5 为各单位、地市,县区以及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国家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广东分盟)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支持。
1.6 承担政府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专家委专家
(一)专家的产生和任期
2.1 专家委专家主要来自科研院所、工业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国家(民营)智库、专业咨询机构、投融资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和机构,主要从事与智能制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相关的行业研究、技术应用、工业知识、区域经济、市场金融、配套服务等领域专家。在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
专家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5G、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区块链、工业安全、嵌入式技术、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展、产业经济、产业投融资、企业管理、制造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等。
2.2 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具有开放的价值观、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事业心,愿意以第三方中立的角色身份、以包容的心态为广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其相关领域有重要建树、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所从事的专业具有权威性或贡献,具备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突出成果;
——能够有效参与专家委日常工作,保障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但要积极响应、完成任务,更要主动谋划、深度参与;
——专家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专家由单位推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经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审核遴选后聘任。原则上每个单位每届只能推荐一名专家,但对科研院所、国家(民营)智库不做限制,择优聘任。
2.4 每届专家委任期2年,每位专家任期不超过两届,延期换届不超过1年。
2.5 专家委的任职调整主要依据其对广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贡献程度。专家须每半年单独或联合提出 1 项以上工作设想及建议,重点围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试点示范、标杆示范案例培育、产业生态服务商资源池建设、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宣传服务、第三方咨询组织等方向,基于专家具体业务实践一线情况的积累与思考,经脱敏处理后提出促进行业共性发展的建议方案。方案形式内容不限,可以包括推荐优秀专家、优秀案例、优秀服务商、宣传推广方案、精准对接活动主题、工业场景共性需求、专题研究调研方案以及相关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等。专家须每半年支持全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开展一次咨询、评审、诊断、宣传等工作。
2.6 专家在任职期间因个人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胜任专家委工作的,可向主任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自愿退出,由主任专家委员会记录备案。
2.7 专家委专家数量少于三分之一及以上时,由主任委员会进行征集和补选。
(二)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2.8 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参与专家委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领域活动;
——获得专家委提供的资料、信息、数据等;
——对广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言献策,向专家委员会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建议;
——在专家委工作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不受任何因素干扰,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可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2.9 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章程;
——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对承担的专家委工作任务,应当从全局出发,坚持真理,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对专家委工作中涉及到的问题和资料,应当保密,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2.10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专家,将自动失去专家委专家。
(三)专家的待遇
2.11 由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向各专家颁发聘书,正式聘任。
2.12 专家委提倡义务工作和奉献精神。专家委为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但不提供报酬。
2.13 相关单位委托专家开展具体工作时,可按照专家劳务报酬的相关规定支付报酬。
三、组织机构
3.1 专家委由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进行组建和日常运营管理,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组织机构包括:专委会大会、主任专家委员会。
3.2 专家委设日常办事机构“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联盟办公场地--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6栋,作为主任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公地点,负责专家委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专委会大会
3.3 专家委设专委会大会,作为最高议事机构;由所有专家委专家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主要职权包括:
——出席专委会大会,参加专委会活动;
——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对专委会工作的提议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审议专委会章程、《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
——提名、选举或罢免主任委员会成员;
——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专委会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3.4 专委会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主任专家委员会决定随时召开,可以召开临时专委会大会,临时专委会大会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3.5 专委会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专家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3.6 专委会专家可以书面委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于专委会大会前将书面授权委托书送交主任专家委员会备案,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二)主任专家委员会
3.7 专家委设主任专家委员会,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专家委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3.8 主任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副主任由专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或自荐,并经专委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主任专家委员会任期2年,任期不超过2届。
3.9 主任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推动行业进步的情怀和使命担当,具备技术、产业、战略、运营等多方面的跨界经验与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专业领域智库专家深度沟通、理性探讨、通力合作,愿意为广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在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较强影响力;
——能够有效参与专家委日常工作,保障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愿意主动谋划、组织、深度参与专家委工作。
3.10 主任专家委员会的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处负责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为2年。主任不能正常领导专业委员会工作时,应当指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
3.11 主任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包括:
——筹备和召集专委会大会;
——执行专委会大会的决议,并向专委会大会汇报工作;
——决定专家委的具体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征集、补选专家委专家成员;
——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制定或修改《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12 主任专家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确定工作规划,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主任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专家委专家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可受邀列席主任专家委员会。
3.13 专家委召开专委会大会、主任专家委员会,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处应于会议召开7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应到会人员。
四、其他
4.1 专家委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事项,由《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进行说明和规定。
4.2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4.3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主任专家委员会。
附件3
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制造强国、加快数字化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部署要求,落实《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顺应数字化发展浪潮,充分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专家委员会升格为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根据《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管理机构
专家委由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进行组建和日常运营管理,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专家委设日常办事机构“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在省联盟办公场地-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B6栋,作为主任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办公地点,负责专家委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专家遴选要求
(一)研究领域
专家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5G、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区块链、工业安全、嵌入式技术、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展、产业经济、产业投融资、企业管理、制造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等。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具有开放的价值观、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事业心,愿意以第三方中立的角色身份、以包容的心态为广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2. 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其相关领域有重要建树、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所从事的专业具有权威性或贡献,具备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突出成果。
3. 能够有效参与专家委日常工作,保障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但要积极响应、完成任务,更要主动谋划、深度参与。
4. 了解广东产业集聚特点,熟悉制造业发展、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标准。
5. 支撑广东省各地各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并提供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建议。
(三)能力要求
1. 对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 IT 技术,管理、工艺、设备等企业 OT 技术,以及二者的融合应用有全面系统的了解,深耕制造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工业思维及工程技术、经验沉淀。
2. 对特定工业行业或领域发展有系统的认知和深刻的理解具备一定的宏观管理和专题研究经验。
3. 能够站在行业认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技术的基础上,从更高层面、更宏观角度看待问题,建立自己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
4.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专家委工作
根据专家具体工作内容,将工作分为以下四类:
(一)评审类工作:主要指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试点示范、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标杆示范等工作,提供资料评审、企业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技术性支撑。
(二)研究类工作:主要指牵头开展各类课题研究,包括偏需求侧、应用端的行业研究,以及偏供给侧、技术端的标准研究、白皮书编写等。
(三)咨询类工作:主要包括:1. 为各级政府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制定提供意见建议;2. 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中以专家身份进行授课、演讲等;3. 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专业咨询。
(四)组织类工作:主要包括:1. 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联盟组织的相关活动提供或对接有关资源;2. 为各类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协调保障;3. 为各类活动提供宣传途径和宣传报道。
四、专家委工作机制
(一)专家委实行年度工作机制,每届专家委聘期2年,每位专家任期不超过两届。
(二)专家委设立专委会大会和主任专家委员会。专委会大会作为最高议事机构,由所有专家委专家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主任专家委员会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专家委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专家委专家数量少于三分之一以上时,由主任委员会进行征集和补选。
(四)专家工作主要由主任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支持主任专家委员会吸纳具备专家条件的他人共同参与,或委托他人替代参与专家委工作,并对其工作负责。
(五)已进入专家委的专家将推荐申报进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成为长期支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政策咨询和产业发展的智库成员,对各级政府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上具有一定的发言权。
(六)评审、研究等专家具体工作由该届主任专家委员会决定,专家委专家具体落实。
附件4
委员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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