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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2022了,还有人买这种房子?长点心吧!
先说明一下:使用权物业本身有存在价值,可以盘活集体土地,为土地权属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也能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案例:A先生,总价35万购买金沙洲盛禾美筑,多次确认产权证问题,工作人员多次承诺五年后或者楼盘售罄后集中办理个人产权证。 后来发现合同不对劲,就联系房管局,方才得知开发商无销售许可,项目不能进网,无法申请独立房产证。
案例:B先生认购了丽日广场某单位,期间发现开发商存在向不特定公众宣传房屋可以商住两用。同时,B先生还发现样板房中设有卫浴、卧室,还摆放了床等生活用品,混淆物业的用途。
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不得建设住宅或类似住宅(公寓、酒店式公寓、公寓式办公、SOHO办公、产权式酒店)的居住用房;
② 不得以商品,公寓带有居住性质的名义进行违规宣传、销售;
③ 项目建设的商业、办公,配套设施用房等非住宅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为住宅用途。
案例1:C小姐没留心地签署大沥某使用权项目合同后,第二天销售却全力阻止她再次阅读文件上的条例。
案例2:皆因现场销售采用“房产证没有租赁合同有用,有使用权合同房子以后就是你的。”等话术诱导,D先生签了一份“金沙美筑使用权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