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宣部、广电总局发布三个“县级融媒体中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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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监测监管规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孙苏川介绍,县级融媒体系共由五个标准组成:一、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规范;二、省级技术平台的规范要求;三、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规范;四、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五、县级融媒体中心监测监管规范。
今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以上两个《规范》在“要扎实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指导下,分析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类型,按照“一省一平台”的原则,对县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的总体架构及各项功能提出了要求,并对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安全、运维监控、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关键指标要求、测试与验收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至此,《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监测监管规范》等五大建设标准已经全部发布。
5个标准怎么应用,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数字中心副主任王树伟对此作了明确解读,总体来说,5个标准中,1个核心文件,4个配套标准,即《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是核心标准,规定业务和功能要求,省级技术平台的规范要求也据此制定。其中,县级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监测监管部分由即将发布的3个规范进行规定;在对象方面,4个针对县级融媒体平台,1个针对省级技术平台。
以下是最新发布的三个规范全文:
县级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规范
县级融媒体中心运行维护规范
县级融媒体中心监测监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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