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外出吃饭的时候,有没有感觉前脚刚点完菜,后脚菜就已经端上来了,速度快得超出预期?点外卖的时候,外卖小哥在店铺门口停留的时间也非常短暂。为什么能这么快?因为你吃的可能是预制菜。近年来,因为方便快捷的特性,预制菜逐渐进入大众视野。不过,有关它的投诉也不少。近日,中消协发布上半年受理的投诉发现,位居前列的一类投诉就是:外卖、堂食中使用了预制菜却没有告知顾客。记者在广州随机进行了采访,市民表示,现炒现吃的“镬气”才是餐厅应该有的味道。目前,广州连锁餐饮使用预制菜的比例,已经达到了80%以上。中消协表示,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细,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未告知,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受到损害。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程钢表示:“目前,全国缺失预制菜统一的定义、范畴等一系列的标准,需要假以时日去明确预制菜的边界。”律师陈俏丹也说:“目前在法律上,暂时是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定餐饮企业一定要明确告知消费者是不是使用了预制品菜品,但是从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来讲,作为消费者,如果可以更加全面知道这个食品的相关信息,确实能更加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今年2月,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预制菜消费调查报告》,指出目前预制菜市场存在菜品质量不尽如人意、菜品口味有待提升、菜品标识不详细、菜品种类单一、物流配送及提货问题多等方面问题,62.32%的消费者表示“预制菜品口味一般”,3.32%的消费者觉得“预制菜口味较差、不好吃”。尽管口味不尽如人意,但凭借方便快捷的优势,预制菜在商家端是越来越吃香。有企业就公开表示,菜品实现了95%的预制化,看起来很高档的黑松露河虾仁、松鼠鳜鱼这些菜品,并不是门店大厨精心烹饪的,也是只需要经过简单加热的预制菜。有业内人士表示,平时我们去餐厅其实也很少能吃到现做的菜,大约60%都是急冻预制菜,尤其是在一些小有规模的连锁店和家常菜饭馆中。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记者表示,鉴于预制菜可能存在更多的食品安全风险,可以考虑建立预制菜提前告知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也应该把商品的真实情况和相关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告知消费者。陈音江认为,菜品是不是现场做、是否足够新鲜,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果消费者本来不想吃预制菜,因为经营者没有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实际上就违背了消费者真实的意愿,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随着预制菜大规模上市,未来需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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