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教父”涉税违规被重罚 晒富信息面临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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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微商教父”、目前微博拥有433万粉丝的龚文祥在 11 月 30 日宣称“破产”,原因是其收入多采用微信支付而并非对公账户,因此被稽查追缴税款和高额罚款。
一、龚文祥自称“中国微商教父”,多次微博高调炫富
对于龚文祥这个人,或许大家之前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提起如今越来越流行的微商,大家就毫不陌生了,而这一行业最初的发展是离不开龚文祥影响的,其在微博给自己的标签便是“中国社群之父”和“中国微商教父”。
据公开信息显示,龚文祥确实是中国互联网早一批的入场选手,在2009年微博刚出现时,就注册了账号,开始做起个人IP,收获了一大批最初的粉丝。2011年微信出现后,龚文祥果断把握住了这次机会,利用自己的粉丝效应,在朋友圈推荐各种电商,这也是最初微商的雏形。而后2014年,龚文祥宣布成立触电会,据他自己在公众号上说,触电会第一年的会员有100来人,门票是15000元/人,算下来一年收入两三百万。
龚文祥并没有就此止步,他很快又盯上了另一种渠道,办论坛,从2014年第一届论坛门票免费到2018年第五届门票涨到1200元一张,参与人数不减反增,办一场论坛门票收入就四五百万。基于以上影响力,龚文祥称自己是全中国写微博微信最成功的个人典范。
除此之外,多年的财富积累使得龚文祥身家颇厚,他本人对此态度一向非常高调,多次发微博晒房子、车子,并且发文表示“我在深圳一天买一套豪宅,每个月零花钱600万元,我成了全中国排名第一赚钱的个人自媒体”,生日时甚至是驾直升飞机登场……“炫富”也成为了他的一大标签。
二、龚文祥微信支付涉税违规被稽查,雪梨袁姗姗偷逃税遭处罚
11月30日,龚文祥在其社群发布的会员信中表示,决定解散自己成立并运营八年的触电会,原因为:“收到了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专案组的联合查处,公司已经破产,高额处罚个人已经到了负债累累,卖房卖车,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的灭顶之灾地步。”该消息立即引起广泛关注,这让人联系到此前一周的报道:杭州市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雪梨、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二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6555万元、2767万元。
龚文祥被税务稽查,大众关注并讨论的是其“炫富”、以及微信收入被征税。雪梨是关注度很高的网红。但我们在新闻流量的后面,应该迅速看清一个事实:国家正在全面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费监管,最严厉、更精准的税务监管时代已经来临。
首先要表明的是,不管龚文祥、雪梨采用了什么方式,其实质都是隐瞒个人收入、逃避个人纳税义务。税务稽查部门发现并查实后,有权依法调整补税并处以行政处罚,如果有抗税或拒不缴纳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把今年郑爽、雪梨、龚文祥等涉税案件串联起来看,高收入人士的税务风险早有端倪,国家早已释放了相关信号。
三、国家正在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各项措施相继出台
今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共同富裕的信号释放,很多人没有体会到深意。会议提出,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这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收入秩序会面临全面优化和调整,以趋更加合理。高收入人群会面临更加严格的税务监管。通过各种“套路”规避纳税义务,违背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将会受到更严厉的稽查与处罚。
税务监管已进入数字时代。我国税务系统经过近年金税三期、金税四期等信息化与数字化的迭代,逐渐提高和建立了“以数治税”的能力,打破了企业、个人与政府之间的收入信息不对称,大大提高了税务部门的稽查能力。如今更多的数据被税务部门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近几年,北京、广东等多地公安、税务部门积极合作,陆续建成警税合作中心,开展警税协作办案模式。在警税共享信息、协作办案的模式下,可运用大数据分析、AI建模等信息技术进行税务稽查、查办案件。
数据是有记忆的。比如龚文祥,在社交媒体上很活跃,披露的个人收入情况和他的个税申报情况严重不符,自然会引起重视,税务部门有权立案稽查和处罚。
随着国家纳税严监管+“以数治税”时代的到来,个人、企业的收入、资产、纳税情况在税务机关面前将更为透明。即使已进行所谓的“税务筹划”,如个别已被涉税处罚的明星,如果实质上存在规避纳税义务的,被稽查发现后也会被调整应税收入,还要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罚。
数字时代,精准治税。税务合规是每个高净值人士的基本常识和认知,依法纳税的红线意识与税务合规体系的建立,刻不容缓。任何忽视和规避纳税义务的,很可能就像龚文祥、雪梨一样,十年一觉扬州梦,跌落人生顶峰。
在财富快速积累的时候,要分出精力去思考风险,去进行专业的税务合规检视。个人进行大额的收支,不仅会造成高额的个税负担,而且会造成股东和企业资产混同。如果龚文祥的公司因为本案破产负债,债务人可以以公司和股东财产混同为由,要求他承担连带责任。税、债双重风险降临,龚文祥可能还没有充分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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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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