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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薛京律师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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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为金融机构客户尽调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慈善发展报告,高收入人群涉税风险报告,家族企业传承报告,离婚抚养费,离岸信托,继承权丧失,信托债务隔离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一)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1月26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办法》突出强调“风险为本”的基本原则,需要进一步强调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在此背景下,可以预见未来高净值客户在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时,其个人信息、资金来源、理财目标等信息将被金融机构进行深度尽调,高净值客户信息将进一步透明化。


(二)《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1)》发布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我国慈善资源总量呈现喷涌之势;慈善信托抗击灾情优势日益凸显等内容。未来,慈善信托的发展将愈发成熟,高净值人士可在家族财富规划中加入慈善信托板块。



(三)《高收入人群涉税风险报告(2022)》发布


2022年1月,华税基于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政策的分析研究,结合近年华税参与的高收入人群涉税典型案例编制《高收入人群涉税风险报告(2022)》,旨在从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特点出发,揭示高收入人群境内外主要税务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合规建议,以期为高收入人群税务合规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家族企业传承报告|80%家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继任计划,子女交接意愿较高


中宏保险“宏运世家”家族办公室特委托复旦大学团队开展家族企业传承案例研究,以助力企业家的家业传承,为传承案例研究提供样本数据。


1.家族企业传承挑战重重


最近10年家族企业传承大家普遍关注的话题:代际传承、控制权、社会情感财富、创新创业、财富管理、外部环境变化。研究团队梳理以后确定了16个关键测量指标,希望通过这16个测量指标了解国内家族企业的情况。


报告发现,到目前为止国内大约有80%的家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家族传承的继任计划,然而,在实际传承过程中,又出现了很多值得关注的焦点话题,例如家族企业接班人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有权力的纷争、接班人是否愿意去接班、愿景文化的冲突、还有对于企业战略的调整等等,每一个挑战背后都有大量的鲜活案例。


2.家族企业子女交接意愿较高


从家族企业交接班意愿来看,已有64.3%的创始人年长子女就职于自己的家族企业,此外,40.9%的子女表示有明确的接班意愿。家族企业在代际传承窗口期内一般都会发生显著的战略变革,可能是产业的变革,也可能是业务的创新。



3.两代人权力过渡仍需要较长时间


报告还发现,权力过渡需要较长的时间完成。子女的接班意愿在传承是否成功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六成的家族企业暂无传承方面的安排和进度,企业越老在变革方面的意愿越强烈,规模越大,越重视战略变革,企业创新和财富管理。


4.外部专业机构是家族企业传承中的“润滑剂”


孙教授对《财富管理》记者表示,在家族企业传承过程当中,新老交替会产生很多摩擦,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介入可以让传承变得更加顺畅。


二)离婚后能否要求对方承担子女的兴趣班费用——超出合理预期,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审理阶段,为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医疗费、合理的教育费用、必要的娱乐活动,法院一般支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比例支付。但是,对于未经对方同意,且超过一般家庭合理预期的高额教育费用,很有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三)案例分享:离岸信托真的能抵御CRS和新个税反避税条款,传承家族财富吗?


【宏Sir,我想把儿子送到国外去读书,在境外为他设立一个离岸信托,您看可行吗?】


1.目的:是想钱出去还是人出去


离岸信托只是一个工具,是否要设立,这取决于您的真实目的到底如何。


客户表示,其在海外已经做了资产布局,现阶段不存在资金出境的问题。因此,真实目的是想通过离岸信托为将去国外读书的儿子做好规划:一是让自己半生辛苦打拼来的财富传承给孩子;二是孩子能够合理利用这些财富,将来学业和事业有成,不至挥霍浪费。


2.CRS:离岸信托服务需求激增


可以说,该客户对离岸架构和离岸信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否则不会直接提出设立离岸信托进行财富传承这样的需求。事实上,这可能并不是该客户的先见之明,而是高净值人士目前的一种“潮流”之选。


如果说以往的离岸信托,更多是在公司海外上市时所做的附带安排,那么,这些富人们为什么一下子对离岸信托趋之若鹜,需求陡增呢?我们认为,其最直接的动因是应对CRS,以及新个税反避税的“穿透”征税。


3.能避税吗?No,将变得越来越难


作为离岸信托,真的能够避免CRS及新个税反避税吗?答案是:并不能。因为离岸信托是CRS定义中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同样需要穿透信托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包括委托人、固定收益人、保护人等。



4.信托:离岸的,才是更好的?


在全球税务透明和CRS大力度推行的情况下,离岸信托传统的避税功能正在消减。这是大势所趋,无可抵挡。关于这一点,大家都能看到。但是,富豪们还对离岸信托孜孜不倦,最重要的考量已经不是避税,而是其他功能。


这些功能也是客户想通过离岸信托实现的。明确回复客户的问题:为其设立离岸信托进行财富传承,保证其孩子守财有道,不仅完全可行,也是英美法下主流财富传承之道!


5.笔者观点


用一个普通法下的信托工具来解决中国内地大陆法下的问题,必然会存在一些跨法域的局限性。因此,对于企业也好,或者高净值人士本身也罢,需要结合其他境内外工具,综合筹划,配套使用。


(四)继承权丧失事由


所谓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剥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1.继承权的丧失,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资格的丧失。

2.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3.继承权的丧失由人民法院确认。


2.继承权的丧失可以分为两种:


(1)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即继承权因继承人的某种严重违法行为而永久地丧失,即使被继承人宽恕,也不能挽回;

(2)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即继承人因某种行为导致继承权丧失,但若被继承人表示宽恕,则其继承权可以恢复。



3.法官说法:


(1)因为家庭矛盾一时冲动杀害了其他继承人,是不是就丧失继承权了?

答:因家庭矛盾,并非因争夺遗产实施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不会丧失继承权。


(2)离婚后还能继承前夫(妻)的遗产吗?

答:离婚导致夫妻身份终止,双方即不存在继承的前提,之后对对方的遗产不再具有继承权。


(五)债务来了,我的信托能隔离债务吗


1.信托具有隔离债务的功能


当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自身财产中分离,如果委托人的债权人向其追要欠款,这部分信托财产是“安全”的,这就是信托隔离委托人债务风险功能。


2.信托隔离债务存在例外情况


第一种,信托可能被撤销的情形。

信托是可以被撤销的,根据《信托法》第12条的规定,当委托人设立的信托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信托。


第二种,信托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17条的规定,如果出现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虽然信托财产依法具有独立性,依然可能被强制执行。



3.作为债务人,能否通过信托隔离债务


债务到期后,债务人设立信托可能不能达到隔离债务的目的。


4.作为保证人,能否通过信托隔离债务作为保证人,能否通过信托隔离债务


在担保期间内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在担保期间届满后转移财产的,债权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保证责任到期后,债务人设立信托也可能不能达到隔离债务的目的。


发展与多元化催生着财富管理专业领域更新迭代,持续学习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职业素养。以上为本周的行业动态与资讯分享。一点新知,分享各位,期待下期的一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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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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