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4周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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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为资产管理信托分类、无证房产、数字人民币、夫妻共同债务、跨境财富管理、农村宅基地、继受股东、继承遗产等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资产服务信托项有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和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等4项分类,且这4项分类下仍各有细项分类。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业务整改计划。监管部门推行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有助于信托公司摆脱传统路径依赖,明确信托业务转型方向,以信托业务方式规范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探索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各类新业务。
近年来,法院不断加大了执行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明确对无证房屋可以进行“现状处置”。
各省根据自省的现状,及依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等相关法律纷纷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江苏省为例,为解决执行工作中较为突出的疑难问题,统一全省执行尺度,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及精神,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苏高法[2018]86号》的解答,供参考。
(三)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增加天津、重庆、广州市、福州和厦门等城市
2022年3月31日,人民银行召开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下一步,各有关参与方要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在现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北京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在2022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景试点结束后转为试点地区。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债务专题 | 李洪祥 | 论日常家事代理权视角下的夫妻共同债务构成
《民法典》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以“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为界将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范围的推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其实,司法实践中运用日常家事代理权解决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已经存在。将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用来解决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仍存在效力不明确、范围不清晰等问题,整体而言弊大于利。该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尚存在难以细化、认定困难、影响家庭稳定等诸多问题,且其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方面的功能并非无可取代。此外,其在我国的适用仍然存在风险,且发展空间有待时间及实践检验,因此限制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或者直接取消日常家事代理权是值得探讨的努力方向。
(二)法税视角下看新加坡家族办公室计划在跨境财富管理中的应用
中国高净值客户普遍存在“个人资产企业化、税务身份多元化、资产配置全球化”的跨境法税问题,建议在财富管理领域跨境法税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通过由离岸家族信托持有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的法律架构,免除新加坡特定投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并利用新加坡家族办公室计划获得工作签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税收居民身份的规划,从而实现税务规划与身份规划双管齐下的效果。
(三)城镇居民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一文讲清农村宅基地5个法律问题
1.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被继承
若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4.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遇拆迁能得到安置补偿吗
我国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遇拆迁不能得到安置补偿。
5.自建房时发生人身伤害房主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建造房屋,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1)自建三层(含三层)以上房屋需要建筑资质若房主未按规定办理建房手续,将工程发包给无建筑资质的承包人施工,则房主存在选任过失,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2)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第层住宅且包工包料的,一般情况下,具有农村建筑工匠资格的人员或具有当地一般工匠水平的人员可认定为具有承揽资质,如房主在没有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失的情况下,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3)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底层住在且包工不包料的,即“包清工”,施工者因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即房东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则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放弃继承本身应为无相对人合意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无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表示相对人,意思表示一经作成即发出。该意思表示作出后,相对人如果知晓(即该意思表示已达到相对人),放弃继承人仍然可以作出撤回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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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3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