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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言词证据庭审质证十大策略
目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言词证据质证的基本形式就是由公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调查询问。在国外,被称为交叉询问,又称交互诘问,是指控辩双方对提供言词证据的人当庭进行主询问、反询问、再主询问、再反询问的诉讼活动。
交叉询问被证据法大师威格摩尔誉为“迄今为止为发现真相而发明的最伟大的法律引擎”。尽管调查询问与交叉询问并不完全相同,但是,询问的引擎作用是具有相当性的。
那么,在法庭上如何使用好这个“引擎”?笔者总结以下十大策略。
质证询问的目的是为了要揭示和暴露被问话者的矛盾之处,削弱其证言的可信度。
问:你刚才在接受辩护人询问时说被告人案发当天在家做家务,那你看到他做什么家务活?
问:那你怎么知道他一天都在屋里屋外干家务活,特别是屋里你怎么知道的?
通过上述反询问,证人的回答暴露出两个矛盾:
(1)作为邻居看到被告人一天时间一直在干家务活而没有外出,不合常理;
(2)本案案发时间在4月份,4月份的当地气候不可能穿衬衫,证人说的衣服特征与案发时的季节和气候明显矛盾。通过这样的矛盾揭示,证言的可信度就降低了,证明力也自然减弱。
策略3.宏观有层次,微观破常规
庭前要对发问进行规划和设计,制作询问提纲。
首先,提纲在宏观上要有层次性。问题设计层次分明,防止偏离焦点,离题跑题。比如在刘某盗窃案中,被告人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辩方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公诉人则拟从以下层次进行发问:一是抓获被告人的具体经过;二是讯问的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
其次,在每一个层次之下要精心设计一系列微观问题,微观问题的逻辑顺序要打破常规,“形散而神不散”。因为按照常规逻辑发问时,对方证人能够轻而易举地知道发问者的意图。如第二层次下的微观问题设计如果按照常规逻辑设计,就是“你有无刑讯逼供?”“你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你是如何刑讯逼供的?”当你问第一个问题的时候,被询问者回答说“我没有刑讯逼供”,那接下来的询问根本无法进行下去。
策略4.避免单刀直入,运用“跳跃式发问”
反询问时,要将发问意图暂时隐蔽起来,通过“跳跃式发问”迂回包抄,让被询问者不经意间暴露出矛盾,从而实现询问目的。
例如,在高某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高某让华某(另案处理)把毒品送到楼下给购毒者孙某。华某否认明知送给孙某的是毒品。如果直接问华某:“你送去的东西是毒品吗?”他一定会回答“我不知道”。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进行跳跃式发问。对话内容如下:
问:你和孙某认识吗?(没有接着问交易款,而是再跳回到人物关系)
问:你刚才说拿了两三千元,然后钱怎么处理了?(再跳回到交易款)
这种跳跃式发问,让被询问人无法判断询问人的真实意图,毫无防备而说出真实的话。上述问答显示脉络为:华某替好友高某将一盒普通香烟拿给楼下的孙某,却收了3000元费用。这并不符合惯常情形,显示出破绽。
策略5.设置封闭问题,避免开放发问
一问一答,一个问题只包含一个事实,要让被问话人习惯于回答“是”或者“不是”。问题设计要具体,要让被讯(询)问者能够立即回答。不要问为何、如何等宏观或宽泛的问题。比如“你把案发当天听到和看到的情况向法庭说清楚?”这种问话就是不合格的发问。
策略6.快速跟进追问
交叉询问中,询问人目光和精神要聚焦于被询问人,见机行事,见招拆招,连续快速跟进追问。脱口而出的往往才是真话,而谎言是需要精心编造的。不让被询问者有时间和精力去精心编造谎言,即使脱口而出的是谎言,也要通过连续跟进追问揭示其漏洞。
策略7.不要问自己不知答案的问题
交叉询问属于“明知故问”。交叉询问目的主要不是发现新的事实和情节,而是实现反驳和质疑的目的。因此,不要问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这与庭前的询问和核证截然不同。
策略8.理性看待诱导性发问,合理运用异议规则
国际通行惯例是主询问原则上不得诱导性发问(有例外情形),反询问原则上可以进行诱导性发问。在庭审实践中,关键在于合理运用异议规则,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环节、合适的状况下提出“反对”。
策略9.冷静看待翻证
有些证人在庭前已经翻证或当庭翻证,如果通过几个(不超过三个)问题的追问无法让其“改口”,就不宜死缠烂打,甚至激怒被询问人。
庭审交叉询问的重点不是要让证人回到最初的证言,而是展示翻证的原因和理由,并揭示这种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常理;展示翻证内容与之前证言不一致之处,并揭示这种不一致是否合理。
策略10.理性把握节奏,必要小结
如果通过询问获得一项前后矛盾的证言,谎言已不攻自破,此时要“见好就收”。
例如,前述高某贩卖毒品案,公诉人通过连续“跳跃式”发问,从华某回答的内容中已经可以推定其明知是毒品,此时就应该停止发问,不宜再追问。正确的做法是询问结束时向合议庭进行小结,并在后面法庭辩论中进一步论述和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