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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应当习惯被骂?
接受委托后,律师应当有且只有一种理念:如何才能最有利于我的当事人!
网络时代,“人人皆为法官”。律师进行有效辩护需要避免以下两类倾向。
第一,不敢辩
三是律师的“奉命辩护”
第二,太敢辩
标准的哗众取宠典型者如唱歌将军之子强奸案中某些律师“过于亢奋”的表现,最终受到律协公开处罚。
我们每个人的言行,终将受到现实的拷问与历史的审判;相对于所谓名气与技巧,勇气与良知或许是当下刑辩律师更为稀缺也最为需要的东西。
文章来源丨吕律捋律 吕良彪 刑辩民诉案例研究 成都夏虎律师团队【版权声明】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