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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长春|金兰之契 志同道合(下)——略论萧友梅与陈洪的新音乐理想

冯长春 音乐名师大讲堂 2022-05-02

来源:音乐艺术

原文载《音乐艺术》2017年第4期

01

作者简介

冯长春

音乐学家,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专业方向博士生导师,中国音乐史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和音乐美学的教学与研究。

02

内容提要:

萧友梅与陈洪两位音乐家在世的共事时间虽然并不长久,但两人在中国新音乐发展的理想与实践方面却有着极为一致的相同与相通。音乐理想的高度合拍,也正是陈洪能够与萧友梅默契协作的重要原因。就此而言,两人可谓金兰之契、志同道合。


关键词:萧友梅;陈洪;新音乐

03

二、创造新音乐与建立中国民族乐派

事实上,在音乐无国界、形式工具论观念的支配下,在萧友梅和陈洪的心目中,新国乐与新音乐实质上是一个对象的不同指称。如陈洪所热切希望的那样,新国乐是“一种更伟大的、更崇高的、更有生气的、属于新中国的新音乐”。[i]在萧友梅和陈洪的不少文论中,都有关于新音乐的大量论述。他们都认为学习西方音乐文化、改进中国固有国乐,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创造中国新音乐。


萧友梅曾说:

我之提倡西乐,并不是我们同胞做巴哈、莫查特(W.A.Mozart)、贝吐芬(L.Van.Beethoven)的干儿,我们只要做他们的学生。和声学并不是音乐,它只是和音的法子,我们要运用这进步的和声学来创造我们的新音乐。[ii]


陈洪也说过:

尽量把西洋音乐宣传、灌输给中国社会,这是第一件必要的工作……西洋音乐和中华民族发生了真切的接触,由这一接触,新音乐乃能成胎儿诞生。[iii]


萧友梅和陈洪关于学习西乐是为了最终更好地创造中国新音乐的认识,代表了中国近现代新音乐家们的共同理想。需要指出的是,萧友梅和陈洪关于创造中国新音乐的蓝图,如多数新音乐家一样,同样有一个共同的远景目标,那就是向俄罗斯民族乐派(时译“国民乐派”)学习,创建中国的民族乐派。


萧友梅在接受陈洪主编的《音乐月刊》关于新音乐文化建设的一次访谈中指出:


我以为我国作曲家不愿意投降于西乐时,必须创造出一种新作风,足以代表中华民族的特色而与其他各民族音乐有分别的,方可以成为一个“国民乐派”。[iv]


陈洪也以俄罗斯国民乐派为榜样,指出了中国新国乐创作的前景:


俄罗斯音乐在百年来才发达的,从前也没有好音乐而一味模仿德国,然而后来却能产生国民乐派的五大音乐家,创造国乐。[v]


在相关的论述中,萧友梅和陈洪也都进一步表达了新国乐、新音乐的内容和民族性才是最本质的追求,西方音乐创作技术不过是创作音乐的方法,乐器与音乐形式只是工具的观点。当然,如前所述,为了突出时代精神之内容表现的重要性而将音乐内容与音乐形式机械割裂的观点,必然存在理论与认识上的缺陷,此不赘述。


联想到新世纪以来中国音乐界关于创建“中华乐派”的理想与现实,我们也不妨再顺带提及20世纪30年代萧友梅和陈洪憧憬中国民族乐派时为此设想的时间表。


萧友梅认为:

吾国音乐空气远不如百年前的俄国,故是否在这个世纪内可以把这个乐派建造完成,全看吾国新进作曲家的意向与努力如何,方能决定。[vi]


陈洪则认为:

今日还不是中国新音乐产生的时候,不过我们应该积极预备它的诞生。据种种情形看来,中国新音乐之产生当在五十年后,从今天到五十年后的今天,是过渡时代之一段,我们都不是创造的人物,我们是过渡时代的牺牲者……。[vii]


总之,在萧友梅看来,真正能够成为屹立于世纪音乐之林的中国新音乐或曰中国民族乐派的创立,从他们那一代音乐家开始,将是至少半个世纪乃至一个世纪的梦想;深入学习西方音乐的过程将成为一个无可避免的过渡时代。毫无疑问,这种认识是跟他们那一代新音乐家念念不忘的俄罗斯民族乐派并与之加以比较后得出的结论。今天,当把走出西方作为创建中华乐派的一个重要创作标志,回想萧友梅、陈洪那一代音乐家把走进西方作为创建民族乐派的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时,我们会得到怎样的历史启示呢?


三、新音乐运动的最早提出者与践行者

论述萧友梅与陈洪关于新音乐与民族乐派的理想,就不能不再次提及他们最早关于“新音乐运动”的倡议与实践。对此,笔者曾有专文论述,[viii]本文仅作简要介绍。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论及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的“新音乐运动”时,无论音乐史教科书还是专论性的学术研究,都是指向1936年由吕骥等左翼音乐家提出并在此后很长一个时期产生重要影响的“新音乐运动”,但却从未指出甚或认识到早在1930年代初,陈洪等有着留洋背景的新音乐家们即已旗帜鲜明地发出了“新音乐运动”的倡议,并提出了一系列注重实践的理论主张。


如前所述,陈洪和萧友梅与那一时期众多新音乐家一样,认为中国固有国乐已远远落后于西方音乐和中国社会现实的需求与发展。因此,与创造中国新音乐、创建中国民族乐派的理想相结合,他们提出了“新音乐运动”的口号。第一个阐明这一主张的是陈洪。


在1931年5月出版的陈洪文集《绕圈集》的一篇文章中,陈洪认为,在中国远远落后于西方经济、技术、文化的背景下,不必因保存几近衰亡的音乐国粹而拒绝学习外来音乐文化,相反,应借鉴俄罗斯民族乐派的兴起,努力学习西方音乐文化,利用半个世纪的过渡时代,创造中国新音乐。为此,他大声疾呼:


愿大家都来参加新音乐运动![ix]


他不止一次地指出:


为着中国音乐的衰落,所以有复兴中国音乐的必要,新音乐运动就是为着这种需要而起的。[x]


陈洪的倡议得到了欧漫郎、萧友梅等音乐家明确的呼应与支持。


时为陈洪在私立广州音乐院同事的欧漫郎指出:


现在所谓新音乐运动就是假借外国音乐的成绩和工具改善中国的音乐,并志愿将来造就人材建立中国民族的音乐。[xi]


萧友梅后来在回答《音乐月刊》“关于我国新音乐运动”的访谈中则这样认为:


在这国难期内,如环境许可时,应尽力创作爱国歌曲,训练军乐队队长及集团唱歌指挥,使他们在最短时期内可以应用出去,方可证明音乐不是奢侈品。关于此种工作如能由政府提倡更容易发生效力。[xii]


翻阅陈洪和萧友梅的音乐文论,我们可以发现,在他们的观念中,举凡有关为中国新音乐的发展而作出的各种努力,包括学习西方音乐及其理论、音乐教育、音乐会演出等实践活动,都属于新音乐运动的范畴。更为重要的是,在国难当头的抗战时期,新音乐运动也被赋予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成为民族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1930年代初,陈洪在倡议“新音乐运动”时也是将其与民族复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音乐的使命在于端正品性,维系国魂;于一民族之存亡盛衰,有莫大之关系。同人等不自量力,敢起而言新音乐运动,盖亦感觉得责无旁贷,不得不振臂而呼,以期唤醒国人之注意。[xiii]


总之,以陈洪、萧友梅为代表的新音乐家倡导的“新音乐运动”,不应被历史所遗忘,它与1936后主要由左翼音乐家发起、践行的“新音乐运动”一并为中国新音乐文化的发展和民族复兴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尽管这两个在宗旨与目的上有着诸多不同的新音乐运动,在新音乐的诸多观念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但对于新音乐必须为抗日救亡服务之社会功能的追求上,则是毫无抵牾的。在这一点上,萧友梅与陈洪的认识同样是高度一致的。


四、为抗战和民族解放服务的音乐功能观

同为留学海外归国的学院音乐家,萧友梅和陈洪关于音乐本质与功能的认识从来不是所谓唯美主义、学院气息与社会现实保持距离的;相反,在他们的心目中,新音乐的复兴是与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本文不拟提供更多论据,有兴趣的读者自可在他们的论著以及音乐作品中体会得到。本文想特别提及的一个历史文献,或可充分地反映出萧友梅与陈洪在抗战的非常时期所表现出的高度一致的新音乐思想,那就是使音乐成为抗战和民族解放的武器的音乐功能观。


1937年12月上海沦陷后,萧友梅给国民政府教育部递交了一份办学报告:《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为适应非常时期之需要拟办集团唱歌指挥养成班及军乐队长养成班理由及办法》。[xiv]“报告”提出,音乐和其他艺术一样,在历史的大转变时代,必须从非意识的境界中苏醒过来,有意识地为国家服务,音乐是建设精神上的国防的必需的工具。音乐教育应该迅速改变方针,以能适应目前伟大的需要为依归,因此提请创办专门培养合唱指挥人才和军乐队长的教育计划。令人感兴趣的是,报告书中有关“艺术是实用的”观点的一段论述,其内容明确无误来自陈洪早年所写《武器艺术论》一文:


严格地说来,凡艺术都是实用的。打开一部世界艺术史,一页一页地翻下去,艺术的实用表白得很清楚:埃及人造金字塔,完全为了保全佛罗的木乃伊,其被现代人称为庄重的美的金子形,当日不过藉以巩固塔基,抵抗尼罗河的泛滥;希腊的雕像起源于奥林比亚竞技会,为要给胜利的运动家们造像,雕刻术才兴盛起来;罗马人的凯旋门是为纪念战胜而造的;中世纪的哥狄克尖塔,为的不过要钟声去得远些。到了文艺复兴期,因为社会经济的进步和个人主义的逐渐发展,才有所谓“自我表现”的艺术,自拟古主义一直到唯美主义,虽然艺术家们都相信为了“自我表现”而努力,可是他们的艺术到底是各个时代的意识形态的反映或表现,直接或间接在替某种思想或主义作宣传,就是那高呼着“艺术全无作用”的王尔德之流,其艺术既是某时代某社会的必然产物,便不能超脱时代社会而“全无作用”……。[xv]


陈洪在其《绕圈集》中的几篇文章中,多次阐明了其“实利主义”的艺术本质观,[xvi]上述“报告”中的文字可窥一斑。由此可知,陈洪至少是参与了这份办学报告的撰写,对此本文不必详加考释。联系萧友梅与陈洪大量文论中关于音乐为民族复兴、为抗战服务的论述就不难发现,他们二人高度一致的音乐功能观和充满爱国情怀的音乐教育思想,与那一时期众多学院音乐家的理论与实践一样,成为抗战时期中国音乐发展中宝贵的精神财富。


04

结 语

在萧友梅先生最后3年多的日子里,作为教务长的陈洪先生成为他最为重要的得力助手。在上海沦陷的艰难岁月中,为了保全国立音专、延续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萧友梅一度退居幕后,其间陈洪则化名陈白鸿出面主持对外改称“私立上海音乐院”的校务工作。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二人在艰难环境下为国立音专所付出的心血,令人无比感佩、敬仰。回顾历史,萧友梅与陈洪的金兰之契、志同道合而风雨同舟,不仅仅是他们为了国立音专和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使命使然,也是与他们共同的新音乐理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文为此所作的简要论述,不过是展现了两位先贤在中国新音乐理想道路上的点点滴滴,他们的音乐精神与历史贡献将永远值得后人缅怀、铭记。

谨以此文,纪念为中国新音乐文化建设和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辈,祝贺上海音乐学院90年华诞。


注释:

[i] 同③,第6页。

[ii] 萧友梅:《音乐家的新生活》,陈聆群、齐毓怡、戴鹏海编《萧友梅音乐文集》,上海音乐出版社,1990,第381页。

[iii] 陈洪:《音乐革新运动的途径——为广东戏剧研究所管弦乐队第八次音乐会作》,陈洪著《绕圈集》,广州泰山书店,1931,第114页。

[iv] 萧友梅:《关于我国新音乐运动》,载《音乐月刊》,1938年第1卷第4号,第76页。

[v] 曾滌非、黄礼宾记录:《新音乐运动与青年音乐家——陈洪君对中大附中歌咏团演讲辞》,俞玉姿、李岩主编《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开拓者——陈洪文选》,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第23页。

[vi] 同18。

[vii] 同17,第117页。

[viii] 冯长春:《两种新音乐观与两个新音乐运动——中国近代新音乐传统的历史反思》,连载于《音乐研究》,2008年第6期、2009年第1期。

[ix] 同17,第116页。

[x] 同19。

[xi] 欧漫郎:《中国新音乐运动》,载《广州音乐》,1935年第3卷第3期,第1页。

[xii] 同18。

[xiii] 陈洪:《发刊词》,载《广州音乐》,1933年第1卷第1期,第2页。

[xiv] 这份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报告书由中央音乐学院黄旭东和汪朴二位先生发现,后发表于《中国音乐学》,2006年第2期。

[xv] 萧友梅:《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为适应非常时期之需要拟办集团唱歌指挥养成班及军乐队长养成班理由及办法》,载《中国音乐学》,2006年第2期,第6页;陈洪:《武器艺术论》,载《绕圈集》,第14~16页。

[xvi] 参见冯长春:《一份尘封了半个多世纪的珍贵史料——陈洪<绕圈集>解读》,载《音乐研究》,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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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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