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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性恋”的问题,教宗在最近的访谈中到底说了什么?不妨看他的亲笔信解释

韩清平 清平思域 2024-03-15
:正如几天前在简报《在最新的独家采访中,教宗再次谈及梵中关系和陈枢机的到访》中提到的,教宗方济各在本月24日接受美联社独家专访时,在关于同性恋的问题上,做了明确的但又似乎让很多人感到模糊不清的答,自然引起了许多人的或拍手或摇头。为了回应一些读者朋友的疑问,我不但看了那段采访视频,也浏览了美联社的网站全文,在此予以补充说明。
教宗首先说《天主教要理》中明确说要接纳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不可排斥他们,并应予以陪伴。然后他也回顾了过去这些年来他个人对此问题的个人态度,如2013年从巴西返回罗马的飞机上那句“我是谁,要判断他们吗?
同时,他也提到许多长期关怀服务同性恋者的教会牧者也提到说现在还有50个国家要对同性恋者判刑,其中有10个左右甚至会处以死刑。

教宗接下来说的这段话则是关键,也是本文要重点阐释说明的部分:

“我们都是天主的孩子,祂就按我们本来的样子,按我们为自己的尊严而奋斗的能力来爱我们。同性恋并不是刑事犯罪(crime)。是的,是罪(sin),但应先区别刑事犯罪和罪。对别人缺乏爱德也是罪,这又怎么说呢?……每个男女都必须在生活中有个实现理想并看到天主尊严的窗户。同性恋不是刑事犯罪,而是一种人性的状况(a human condition)。”
赞同教宗观的的读者和听众,为他替同性恋者呼吁免遭不应有的刑事诉讼而叫好点赞,但对许多人,特别是有同性恋倾向甚至有同性性行为的人们来说,却因听到他说“是罪(*伦理意义上的)”而难过。在此背景下,长期为LGBTQ+人群服务的美国耶稣会会士詹姆士-玛尔定(James Martin)神父遂致函教宗,请他予以澄清“同性恋是罪”这句与教会教导不符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教宗遂及时地给他亲笔回信,答复了所有的提问:

亲爱的兄弟,

谢谢你的来信。

这不是我第一次谈及同性恋和同性恋人士。
我想澄清这不是一种刑事犯罪,目的是强调刑事定罪既不好,也不公正的。
当我说这是一种罪时,我只是指天主教的伦理教导,说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为都是罪。当然,我们也必须考虑可能减少或消除罪责的情况。正如你所看到的,我只是在重复了一些普遍性的事情。我应该说“这是一种罪,就像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为一样。”这只是指罪的“行为事实”,但我们很清楚,天主教的伦理不仅要考虑到这事实,而且还要评估自由和意图,这对于每一种罪都是如此。
我会告诉那些想把同性恋定为刑事犯罪的人,他们错了。
在这一次电视采访中,我们用自然和对话的语言进行了交谈,希望我们可以明白,没有做这样精确的定义是可以理解的。
我为你和你的工作祈祷。请为我做同样的事。
愿耶稣保佑你,愿童贞圣母保护你。
你的弟兄,
方济各
(教宗2019年9月30日接见玛尔定神父的照片)
顺便说一下:这不是第一次教宗因同性恋问题给马尔定神父亲笔写信了,去年5月,他就这样做了,详情见《教宗对待“性少数群体”的最新表态:天主和教会都不拒绝他们,而是教会中的人》。但在这次因访谈而产生的又一封亲笔信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两点启发:
1)把同性恋当刑事犯罪的想法和做法(如上述的那50个国家)实在太离谱了,就如同我国曾有一段时间对婚外恋也判刑的做法一样可笑——我突然想起英国著名数学家阿伦-图灵(Alan Turing,1912-1954)就是因同性恋而被当时的法庭判刑,最后自己选择了化学阉割这样的屈辱性惩罚。现今的英国已经走出了那样的愚昧,但不是所有的国家和文化。如今的阿富汗还倒退到了20年前随意压迫、殴打女性的莽荒状态而引以为豪……
2)按照教会的教导,婚外性关系是“罪”,但仇恨、暴力、贪婪、说谎、酗酒、赌博……也是“罪”,我们是否只强调了因“性”而来的罪,却有意无意地漠视了其它其实是更大更恶的“罪”呢?比如今天一边祈祷、斋戒、朝拜,一边搞剥削、压榨、战争、贩卖武器狗当的各类宗教人士……

总之,人类在面对伦理问题方面,犯以偏概全、大恶小恶混淆颠倒、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错误由来已久。此次教宗的采访内容,以及他这些年来为Lgbtq+人群的呐喊,不就是为了提醒我们,不要继续这样的错误思维和行为了吗?

我也想祈愿并呼吁:让我们先学习如何去爱吧,因为“爱总比恨要好”——哪怕是同性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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