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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宗方济各“支持保护同性恋民事结合”的几点说明

韩清平 清平思域 2021-03-11

有关教宗方济各日前在最新上映的纪录片中,谈及“支持保护同性恋民事结合”的风风雨雨已经持续了好几天,背景细节请大家参考前天的小文教宗方济各关于“同性恋民事结合”的原话》。

然而,就在各种不同激烈反应(支持、反对、观望等)正当时,一些像样子的媒体和有可信度的学者却指出了几个没有在纪录片中澄清的地方,本人觉得有必要在此和大家说明,一来还原事情真相,二来也纠正一下我在前文中可能被误导甚至自己错误理解的地方。

纪录片《方济各》(Francesco)中引起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的那短短二十秒谈话,并非由意大利导演和制片人Evgeny Afineevsky先生和教宗访谈时录制的,而是2019年5月,墨西哥驻意大利的知名记者Valentina Alazraki女士采访教宗的一段录像。虽然那次采访后来也播出了,但唯独这一小段内容被剪掉了,而Afineevsky却又不知从哪里捡起来并将其纳入到了他的纪录片中,给观众的印象自然就是他和教宗访谈时的结果。

这一点澄清了,不等于说教宗的原话被扭曲了,恰恰相反,教宗尚在任布宜诺斯艾利斯总主教时,尽管他一直反对同性恋结合为“婚姻”,但却已经提出要给予他们法律的保护,免得有人因是同性恋者而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尤其是有人已经在一起“结合”了好长时间,如果没有民事法律的保障,就很有可能遭遇许多不该有的痛苦和麻烦。这也就如同教会不认可未经过教会婚配圣事结合的夫妻为“圣事内的婚姻”,但如果二人已经在一起好多年,甚至有了孩子,对他们给予民事法律的保护难道错了吗?

关于这一点,教宗方济各在其2016年4月发布的《爱的喜乐》劝谕(Amoris Laetitia)中就有明确说明:“绝对没有理由认为同性恋结合以任何方式类似于天主对婚姻和家庭的计划,甚至与之略有相似之处”(251段)。但是,在2018年从爱尔兰回罗马的飞机上,当有记者问到父母如何对待他们的同性恋子女时,他又直言不讳地说:“忽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儿子或女儿不是好父母。你是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女儿,就像你一样。我是你父亲或你母亲,让我们谈谈这个话题吧。如果你作为一个父亲或母亲,不能独自处理这件事,寻求帮助,但总是在对话中,总是在对话中。因为那个儿子和女儿有在家庭中的权利,他们的家庭就是这个家庭,就是这样才对。不要把他们赶出家庭。”

明白了上述两点,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出现在纪录片中的那句话,大家就应该更能明白教宗的动机和出发点了:“同性恋者有权利成为家庭的一部分。他们也是天主的子女,有权利享受家庭生活。没有人应该因为是同性恋而被抛弃,或者因此而被迫受苦。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民事结合的法律*在前文中,我错误地翻译为“民事法律”,感谢网友Ignatius Young的指正!,好让他们受到法律的保护。我支持这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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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了所谓的“十月惊雷”的来龙去脉,我首先想说的是:教宗方济各在纪录片中的谈话,并没有改变他“不认为同性恋结合”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的立场,更没有背离教会的传统教导,但却义无返第地强调了要保护和尊重他们的“权利”。其次,我也想明确表明我的立场:教宗所支持的是我作为一个普通人都应该力挺的,更不用说作为一个相信并宣称“每个人都是天主的儿女和肖像”的基督徒——就像教宗方济各在2013年7月,也是在里约热内卢返回罗马的飞机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过的:“如果一个人有同性恋的倾向,他愿意寻找天主并且心里向善,我是谁可以去审判他呢?”

也许有人会不顾前后文,也不多用脑子就想反驳我说“难道一个人在做犯罪的坏事,我们也不去抵制、不去判断吗?”

对此,我只能说“先确定什么是犯罪”,然后再考虑如何去抵制和判断。对这一点,前几天洛尔神父(Fr. Richard Rohr) 两篇关于“如何应付邪恶”的反省也许有助于我们做进一步的祈祷、思考和分辨:洛尔神父:我们该如何对付邪恶?(一)洛尔神父:我们该如何对付邪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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