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玖副省长:浙江省保险创新发展实践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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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在《中国金融》讲述了浙江省保险创新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以下是具体内容:
| 人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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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从玖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朱从玖谈保险创新
保险是现代金融三大支柱之一,也是现代经济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风险保障的重要渠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重要指示精神,浙江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保险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现代化全局中谋划布局,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保险组织体系、产品服务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保险服务功能,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升保险覆盖率、受益面和保障水平,织牢织密风险“防护网”“安全网”“保障网”,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4年,浙江省政府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联合原中国保监会率先设立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2016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采取“会省市共建”模式,这也是目前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区域保险改革试点。“十三五”期间,浙江省保险业改革创新和综合发展成效显著。2019年末,全省保险机构资产总额达到5480.9亿元,过去四年年均增长15.5%;当年保费收入2627.3亿元,居全国第四位,过去四年年均增长16.3%,保险密度达到4.2%,保险深度达到4491元;提供风险保障726.25万亿元,过去四年年均增长63.3%;仅宁波市就成功推出100多项国内首创或领先的保险创新举措。保险业有效发挥风险过滤器、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保驾护航。
保险是现代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浙江保险创新发展成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金融部门的支持下,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取得的结果。在此,有几点经验与启示。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增强保险创新发展合力。金融主要是中央事权,省域保险创新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及中央部委的顶层设计和大力支持。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就是在国务院大力支持下设立的,“会省市共建”同向发力,也得到各大保险总部机构的鼎力支持。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难点痛点堵点,在实践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办法。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得到银保监会等部委精心指导和政策支持,合力推动了浙江保险创新和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统一,健全保险创新发展机制。保险创新发展需要同时用好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为之手”。一方面,要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有效发挥保险市场机制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保险机构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创新个性化服务,开展差异化竞争,释放和激发持续创新发展活力。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立法建制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对于一些公益性强、群众需求迫切但基础薄弱、无法盈亏平衡的保险项目,政府要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坚持重点突破与系统集成相协调,完善保险创新服务体系。浙江是全国区域金融改革最活跃的省区,国务院批准试点包括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台州小微金融改革创新、湖州和衢州绿色金融创新、宁波普惠金融改革、义乌国际贸易金融专项改革等,都十分契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同样也基于地方的良好基础、先发优势和现实需要。宁波保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举措,大胆先行先试,“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形成了诸多“宁波经验”“宁波模式”“宁波解法”“宁波样板”。同时,全省渐次推广,系统集成,全面升级,构建高效、便捷、可持续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把“宁波保险盆景”发展成“浙江保险风景”,为全国保险创新服务体系发展提供“浙江方案”。
——转自“中国金融”公众号,选自《中国金融》2020年第19-20期 《浙江省保险创新发展实践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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