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再提“房住不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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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的全国两会上,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房住不炒”。
2016年底,“房住不炒”的说法首次被提出,并且出现在了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的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
并且在今年是首次将“房住不炒”后面紧跟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稳房价,从来不是降房价。
温和上涨四年多过去,2020年开始,部分大城市的房价又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不稳”(涨价)。
针对这种情况,上海、杭州、深圳等多地都出现了密集调控、调控打补丁、严防死堵打击炒房,故引申出来全国两会报告中也出现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就差直接点名是哪些大城市了。(下文再提)
我们来看看2018年~2021年开始全国政府报告对于房地产的提法:
(1) 房产税,哪里去了?
2018年~2019年,排在最前面的是关于“房产税”的问题。而到了2020年~2021年则已经没有提到关于“房产税”的问题。
从最近两三年的全国各地的调控政策上也可以发现,有城市发布关于“限购令加码”的(比如限制离婚、限制套数、要求社保等等),也有关于“限售”的(比如昆明部分地区就是限售三年),也有关于“地价熔断”的(稳地价),但很少有直接推出针对存量住宅房产税的(上海和重庆实际上都是从2011年开始就试点房产税了)。
如果不是这次翻出来查阅2018~2021年政策,房产税一词似乎被大众所淡忘。
当然,不可否认,房产税确实是最下狠药的调控办法。
当年黄奇帆提到房产税,他认为房产税征收超过3%,就没有人会炒房了。因为加上3%的房产税、贷款成本(4.9~5.5%左右)和一些其他方面的支出,一年持有成本将会达到了10%。
扣除成本,炒房获利极难。
有一定道理,但又没有百分之百必要。
炒房客毕竟是极少数人。
所有成本都是向下游转嫁的,最终一定会由最后消费的人(也就是直接居住的人,也可能是租房的人来)承担的,对于普通小伙伴来说,成本都会上升。
全国范围内针对应不应该征收房产税的争论从没停止过(反对方认为征税缺乏法理基础)。
同时去年以来,调控房价还有诸多精准手段,疗效好、起效快、不误伤普通小伙伴,比如去年开始的“三条红线”、“贷款收紧”政策等等,房产税这一“大招”也就没有再多提及了。
这里也可以再次回顾一下云南之前提再提的“房东税”。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今年的1月1日,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公告明确,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们算了一笔账,假设你的普通住宅租金是18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是1800*5%=90元,根据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那么最终每个月要缴纳的税额=90*10%=9元。
征收力度不大,难度却不小。(谈不上调控房价,这只是收个个税而已)
这类税种,被称为“房东税”,全国范围内包括浙江、深圳、北京都有相关规定。
(分割线,无特殊含义,大家可以看图猜楼盘)
(2)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问题是“哪些”大城市?
这句话并不是新提法,在去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当时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共同列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
大城市人口流入规模大,资源聚集又是产业发达所在,故房价上涨动力更足。房价居高不下的同时,居民购房热情更为高涨。
虽说拿“房价收入比”来衡量房价是否过高略微片面,但我们还可以明显发现想要在一线城市买房,更难。
在这一点上,与之前的20个大城市“集中供地”有前后呼应的感觉。
2月18日,流传自然资源部关于给22个城市集中供地指导的消息,而后事实证明并非空穴来风。
包括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18个二线城市。
对上述22个重点城市实施两集中(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
2月23日上午,天津发文,明确规定天津市全年的供地次数不超过三次,并且这三次集中供地的时间分别为3、6、9月份的中旬发布出让公告。
随后的两三天内,郑州、青岛、济南、南京官宣类似集中出让土地的消息。
真正的稳地价,来了。
同时间大量集中供应土地,对开发商参与竞拍的资金要求更高,那么单一宗地的竞拍参与方将会减少,土地溢价率将会得到一定的控制。
同时,同期拍地意味着大概率同期上市,竞争局面传导到卖房阶段,开盘价格被打压。
这也要求主管部门的协作性和大局观更强,集中卖地对土地供应的要求非常高。
可以理解这样的局面,这些城市的小房企很难拿地,就算是top30以内的开发商也更容易出现联合开发。(如果在一线城市拿不到地,那么这些小房企/或者是30名开外的地方性房企将会把目标瞄准到二线、三线开外城市)
(分割线,无特殊含义,大家可以看图猜楼盘)
(3)租赁住房与共有产权房
这是首次提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房价过高,或许能够置身事外,因为你或许还有租房这一条退路。
租赁住房中,一方面是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另一方面是市场化运作的租赁住房(去年以来频频暴雷的长租房就是这一类,所以提到的是规范长租房市场)。
那保障性住房来说,数据显示,昆明市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入住15.7万套。
不过,2020年仅分配7559套房源,比起之前(2016~2017年)数万套的规模来看(当时是早期建的公租房集中交付的两年),公租房早就“供不应求”。
以2020年为例,7000多套公租房,而当时当时申请且符合资格的就有31569户家庭。(摇号摇中就租)
但实际上,昆明最近几年来极少新建公租房项目,增加公租房土地供应、新建公租房项目才是接近问题的根本之道。
目前,昆明公租房公司(国企,省住房租赁试点企业)也在涉足市场化的长租公寓项目,虽是市场化运作但是租金也有优势,目前号称储备2万套左右房源。
(分割线,无特殊含义,大家可以看图猜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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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棚改再见,改造当道
2018年的两会,还提到启动三年棚改攻坚计划。
如今2021年,三年已过。
且从2020年开始两会报告中也再无“棚改”字样,取而代之的是“改造老旧小区”。
每次我们发布关于xxx小区拆迁/改造的新闻,都会引来诸多小伙伴的关注——我们小区要拆迁吗?怎么还不拆迁?
提到老旧小区改造的明细,甚至还有小伙伴留言说“几千万这点钱够改造什么?”、“还不如直接拆了”?
钱从哪来?国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全国范围大基调是以“旧改”代替“棚改”。
2020年全国实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超额完成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3.9万个的小目标。
今年,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数量进一步提升。
昆明今年将启动:
33个项目的安置房建设
实施236.1万平方米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500万平方米
(以上数据来自昆明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以及推进城市更新改造87个项目。
昆明情况略有特殊,昆明大概率不会新增新的棚改项目,首先是要完成之前遗留下来的任务。(但一定程度上又与全国大方向是相悖的)
昆明全市共有395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已改造完成108个,已完成拆迁未完成建设50个,14个不拆除重建实施微改造,剩余223个正在拆迁或尚未启动拆迁,其中还有69个未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以上数据来自2020年9月《城市更新改造行动计划》)
也就是说,到现在来看,正在拆迁、未启动拆迁的223个,还得弄完。(当然,这里不排除还没开始行动的项目重新改回“不拆穿重建实施微改造”)
按照计划,三年拆迁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拆迁29个、693万平;2021年完成拆迁87个、2283万平;2022年完成拆迁107个、1436万平。
3年内完成拆迁200多个项目,理论上都比较困难。(更别提实际了)
总体拆迁面积达到4412万平方米,假设真的完成,以2019年昆明商品房成交面积1014万平来计算,这个拆迁量相当于可供昆明销售整整4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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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上涨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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