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周扬青在微博发了一篇正式的分手信宣布与罗志祥结束恋情,这条信息量巨大的分手信中对罗志祥出轨、欺骗和混乱的私生活提出了指责。周扬青的分手信将两人的恋情纠纷推入公众视野,许多圈内人也发声参与。郑爽在周扬青微博下留言,陈学冬怒怼嘻哈歌手色痞维护男方的言论。然而最引人争议的明星的发声,恐怕还是田馥甄Hebe在外网社交媒体上转发的一篇反对网络制裁的文章。田馥甄配文“逆风转发”的这篇文章,表达了以下几层意思:一是反对艺人通过个人影响力对其他人发起网络制裁;
二是认为网络制裁的报复方式会教坏小孩,使他们成为“恐怖情人”;
三是提出私人纠纷应该诉诸法律途径而不是损害名誉。
虽然这篇文章没有发在微博上,但言辞之间的价值观令人错愕,迅速登上微博热搜,网友们纷纷表态,认为Hebe的立场缺乏同理心和道德感:4月25日傍晚,眼看舆论风向不对的Hebe通过微博发送了一篇主题为“解释与道歉”的短文,表示自己初衷是对网络环境的改善提出善意的提醒:此时,“不要替他人说原谅,因为你没受过他受的苦”这一曾经的网络流行语被重新提起。Hebe也许也很疑惑,自己怀着善意的“理性劝诫”为何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感,我想大家认知的差异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制裁对于公共人物而言,是一种过激行为吗?Hebe作为艺人,或许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更为敏感。但艺人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我认为应当分清几个主次关系:首先,我们要理解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的区别,公众人物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关注度,同时享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应当受到社会和媒体更多的监督和关注。这样的监督一是为了防止他们利用自身名气或权力获取不正当利益,比如罗志祥如若不是明星,是否有资源和能力去进行放纵的性生活?台湾经纪人陈孝志称罗志祥早年拍戏时曾有企图“潜规则”其旗下艺人的行为,如若属实,这也是利用工作职权满足不正当私欲的体现。监督的另一个原因是在现代社会,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需要达到平衡,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与社会公众利益具有相关性,当他们触犯了道德、法律的底线,应当秉承着“影响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原则承担过错。就如同周扬青小号发文所说:揭露、检举公共人物的越轨行为,既是树立社会道德共识的过程,也是防止继续伤害的措施。“童年的消逝”这一具有人性关怀的隐忧,在电视媒介诞生后从未停止。尼尔·波滋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对人类“童年”的建构和拆解过程做出梳理,他认为印刷术的普及创造了成年人和儿童的分界线,“识字能力”作为门槛将儿童挡在成人世界的讯息之外,给予了他们一个相对纯净、天真的童年。而以电视机为代表的大众视听媒介的发明,使这道获取信息的门槛消失了,儿童和成人一样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着爱情、暴力等成人生活片段,这些画面可能催生出一种“小大人”,也就是成人化的儿童,他们还没有真正踏出过家门,脑袋里却装满了别人的想法。在电子媒介的包围下,如何维护孩子们纯净的童年?这个问题非常有价值,但按照Hebe建议中那样“停止成年人的争论”似乎过于偏激。微博本是一个以识字的成年人为主的公共协商平台,在公共舆论场内进行成年人的道德讨论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对儿童教育而言,政府层面建立有效的内容分级制度、家庭层面教育孩子有节制地使用电子产品,是目前被广泛认可的解决方式。或许正是为了下一代,我们才应当认真思考与辩论关于两性的道德议题,这关系到孩子们长大后会进入一个怎样的世界。他们不应该进入一个看似纯净但空空如也的幻境,也不应该进入一个充斥谩骂与惩罚的闹剧,而是一个建立了公序良俗的现代文明社会。大家有任何问题,可在文后留言区留言,胡师姐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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