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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凭借一本书, 就把头像印在了国家货币上

点击蓝色字体关注 先知书店店长荐书 2021-12-14




他只凭借一本书

就把头像印在了国家货币上

文:酷哥  编:少年X


用中国当代的学术标准来衡量,孟德斯鸠到高校任教的话肯定要“下岗”,因为他毕生只出了一本书。


然而他却凭借这一本书,将自己活成了国家货币上的男人。


孟德斯鸠(1689年-1755年):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出身贵族,却终生为普通民众的权利而战


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曾祖父受封贵族头衔,祖父凭靠购买得来的波尔多高等法院职位跻身“穿袍贵族”。


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大学毕业后做律师。


25岁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两年后继承其祖父、伯父一直占据的波尔多法庭议长职务,并获男爵封号。


虽然如鱼得水地身处体制之内,孟德斯鸠却从没有停止过观察和反思。


他对法院内的种种陋习从未停止批判。作为全权庭长,他签署过一些令时人不能理解的判决。


比如,他签署过一项不得驱逐“麻风病人”的法案,并因此受到比亚里茨地区居民的强烈抵制。


他说:“我实在找不到司法应该对这些麻风病人保持冷漠的理由,尽管同事们可能觉得我太过热心……我只是想要消除这些人被隔离和驱逐的状态。”



在孟德斯鸠的法官生涯中,最浓厚的一笔莫过于1725年11月11日波尔多高等法院重新开庭时他发表的演说。


这部名为《审判与执法应以公平为准绳》的演说对当时的司法体制进行了深刻反思。


演说稿一印出,立即被抢购一空再付重印,此后年年如此,法庭开庭之日,门口中都卖这篇讲演稿。


在这篇演说中,孟德斯鸠对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进行了不留情面的质疑。


◎他讽刺律师:“法庭知道你们正直……而且令你们不光彩的诉状至今从未出现。”


◎他批评检察官的软弱贪腐:


“你们大概一生一世都要因为你们的职责而惊恐不安……一边向你们的当事人展示公正,一边却又使公正对他们总是可望而不可及。”


◎他甚至批判他自己所代表的法官们:


“法官们终日面对各种各样的诡计和突然袭击,于是真理和谬误使他们同样不敢轻易置信……法官的难处与其说在防备辩护人作伪,毋宁说在于对付那些他为之尽心竭力的人的诡计。”


◎最精彩的段落,莫过于他模仿当事人的语气,对法律人的批评:


“我们来到你们面前,而你们却让我们蒙受耻辱;你们看到了我们的伤口,却不想在我们的伤口上敷些油膏。


当我们在离你们很远的地方受到侮辱时,你们愿意帮我们争得公道,但有人在你们眼皮底下给我们更大的侮辱时,你们却什么话都不说。


你们,高踞法庭之上,我们把你们当作神明,但你们却一声不吭,就像泥塑木雕的神像。


至少请告诉我们,谁能说你们不是那些攻击我们的恶徒的同伙?”


身为高等法院的核心人物,孟德斯鸠庭长在这一刻似乎回到了理性和启蒙的自己。


在反思的同时,也坚定了他离开这一体制的决心。


后来他果真做出了这件“不肖”之事,不顾亲朋所劝,毅然出售了这个世袭的、能给他带来稳定而丰厚收入的庭长职务。


他说过:“衡量一个人真正的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


这岂不就是孔子后人子思所讲的“慎独”?



他给“自由”下了一个,最精炼的定义


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无数思想家在拼命搅动社会,高喊民主自由。


孟德斯鸠也在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他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


他的温和渐进理性,更像是英国的柏克,而和法国本土的激进形同陌路:


“人能感受过去的滥用并看到纠错办法,但是人还看到纠错本身也会滥用。


人可以留着弊病,如果害怕更糟糕的事发生的话;人也可以留着优势,如果怀疑更好的是否存在。”


只此一句,就把他和那些功利主义者及一些“半吊子”自由主义区分开来。


他属于偏保守的古典自由主义行列,而这在法国人当中非常少见。在孟德斯鸠那里,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这是关于自由的最精炼的定义。孟德斯鸠的解答不仅精确,而且具有最高的普适性。 再听听这句:


“在具有最好法律的国家,就是第二天就要上刑场的罪犯,也比一个专制国家的高官还要自由。”


这点评,经典到家了。




假如法律可以惩罚言论,那更应该惩罚沉默


值得关注的是,孟德斯鸠清醒认识到法律制裁的局限性,以及思想与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法律仅负责惩罚外在行为。”


“只是在言论预备、伴随或追随犯罪行为的时候,言论才成为犯罪。”


“沉默有时比任何言论表达得都多,没有什么比它更模棱两可了。”


假如法律可以惩罚言论,那似乎更应该惩罚沉默,但是这又如何可行呢?


170年之后,他的真知灼见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所肯定。


在1919年的“抵制征兵系列案”中,霍姆斯大法官发展了“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大意正是只有当言论会产生清楚而非模糊、迫在眉睫而非遥不可及的社会危害时,法律才能予以禁止或惩罚。


当代美国关于言论自由的宪法规则,就是建立在霍姆斯的“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之上,而后者与孟氏论断的相似之处,清晰可见。


孟德斯鸠因此总结道:


“宪法就是要防止任何人被迫做法律并不强制他做的事情,或被禁止做法律允许他做的事情。


正是孟德斯鸠宪政理论的这一核心思想,开启了国家现代化之路。




他对权力的认识,为美国提供了最初的灵感


比孟德斯鸠稍早几十年的中国明末思想家黄宗羲,号称中国启蒙第一人,和孟德斯鸠一样,都对君主专制进行了批判,都主张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但黄宗羲的主旨是建立一个依法治国的封建统治,孟德斯鸠则是要推翻封建统治,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两人的出发点不同。


孟德斯鸠的主张推动了国家发展,顺应了历史潮流,获得大多数人民的强烈支持。


这种批判,首先来自对权力的清醒认识。


中国传统和西方传统里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要一劳永逸地找寻一种最好方式的思路。


与此相对的则是寻找“最不坏”的解决方案。


孟德斯鸠把权力看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邪恶,他思考的是如何使之变得不那么邪恶,而又能发挥它必不可少的作用:


“无论在哪种政体下,一切权力都可能被滥用,这是一条千古不变的经验。按人的本性,一旦掌握了权力,通常会将权力用到极限才肯罢手。这种源自人性的问题,不是仅凭道德的力量可以遏制住的。”


“从权力是对事物的支配这一特性看,要防止滥用权力,唯有用权力来制约权力是最为有效的。”


联邦法官詹姆斯·罗巴特公开裁定特朗普总统违宪


因为对权力的清醒认识,孟德斯鸠给出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科学、最严谨,也是能最有效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的解决方案,即将国家权力拆分为能相互制约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


从人类的实践情况看,凡真正按此方案设计体制的国家,都能最大限度防止国家权力不被强人滥用,从而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的自由不被剥夺。


这是本书对后世最大的贡献!众所周知,联邦制是麦迪逊等美国立宪者的独创,但《论法的精神》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最初的灵感。


一种政治理念相当快地落实到实际政治生活里,这是人类政治观念史上少有的成就。


这是因为孟德斯鸠跟别的思想家不一样,他不是一个抽象观念的制造者,孟德斯鸠的整个学说富有极强的经验感。


 


▌“伴君如伴虎”:专制的原则是恐怖


作为中国的读者,阅读本书不仅不会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亲切感——相当多的人不知道,本书中多处涉及中国。


孟德斯鸠在写作中,参阅了大量有关中国的书籍,并与来自或到过中国的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关于中国,他下了很深的功夫。比如他对中国历史的总体评价:


“中国在历史上有过二十二个相连续朝代,也就是说,经历了二十二次一般性的革命——不算无数次特别的革命。”


“最初的三个朝代历时最久,因为施政明智,而且版图也不像后代那么大。但大体上可以说,所有朝代开始时都是相当好的。品德、谨慎、警惕,在中国是必要的;这些东西在朝代之初还能保持,到朝代之末便都没有了。”


孟德斯鸠更看到了这种情形下的历史结局。


事实上,权力体制的专制性使统治集团成员最终都落得极悲惨的命运,案例史不绝书。


李商隐慨叹唐明皇“如何四海为天子,不如卢家有莫愁”,许多皇帝在被杀戮之前的唯一心愿就是“不复生帝王家”。


皇权专制在明代达到空前,而结果之一就是崇祯帝在亡国自杀之前,以亲手杀戮自己的儿女为这场惨祸添上了怵目惊心的一幕。



《论法的精神》出版于1748年,时值清乾隆十三年,孟德斯鸠在书中,对大清也有鞭辟入里的论述。


他认为,清朝是个地道的专制国家:


“大清的专制在祸患无穷的压力之下,虽然曾经愿意给自己带上锁链,但事实上,它用锁链武装了自己,变得更为凶暴。”


什么叫专制国家?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三类:共和、君主、专制:


“在共和政体,人民整体或部分拥有主权;在君主政体,只有一个人统治,但依据确定的法律;在专制政体,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统治一切,既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则。”


政体不同,统治原则自然也不相同:共和制的原则是美德——人们要有对国家的热爱,要有为公共利益献身的精神,如果没有美德,共和政体就无法维系。


君主制的原则是荣宠。因为:


“君主政体意味着地位优越、门庭显赫,乃至高贵的出身。荣宠的性质是索求优遇和赏赐,所以能在君主政体中占一席之地。”


专制的原则是恐惧。孟德斯鸠说:“人们越是心存恐惧,这个政体就越完善。”


因为:“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权力全部转交给受委托的那些人,自认为不同凡响的人有可能造反,因此,必须以畏惧窒息一切勇气。”


古装剧常讲“天威莫测”、“伴君如伴虎”,在专断的权力面前,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行为会引起什么反应。


专制权力就是靠这种不可预期,达到有效的控制,如果可预期,它就完蛋了。


因此,专制国家必然要求和产生一种极端服从。


孟德斯鸠没有来过清朝,但他对清朝的认识,超过多数西方学者。他的一个重要洞见是:


礼教对人的捆绑与腐蚀,与法律下人与人的理性结合,存在天壤之别。礼教养成的感情,而非法律约束的意志,就是大清子民的普遍精神,也就是“中华帝国的统治精神”。


真正的自由,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由;大清的“自由”,则是受“道德”保障的自由——你需要听话、懂事,而不是具备独立思想和叛逆思维。


表面看来,家家户户“尊老爱幼”,但一切都在三纲五常的前提下。倘有“忤逆”,父亲打死儿子,皇帝杖毙大臣,这样的悲剧常常发生。


说到底,专制的根本特征就是法律的缺失:


“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则,全由他的个人意志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


大清上朝图:大臣们活在恐惧之中


▌自上而下的专制,必将导致自下而上的扭曲


孟德斯鸠不仅研究中国的政体,还是最早研究中国国民性的外国学者,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对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作出了批判。


他认为,中国人的坏”在两方面是突出的,一是无信,二是贪欲:


“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


贪利之心……法律并没想去加以限制……一切用术数或狡诈取得的东西都是许可的。”


今天很多人在探究中国的问题到底是出自人性、制度还是文化。


不过,孟德斯鸠看法更深一层:


“绝对地服从,就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连发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无须思想、怀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己的意愿就够了。”


正因如此,启蒙曾经、现在依然是中国最紧迫的任务。



每多一个人读懂孟德斯鸠,世上就少一份平庸之恶


今天很多人看到《论法的精神》这个书名,以为书里都是枯燥的法律条文,于是敬而远之。


但实际上,即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翻开这部书,非但没有过时之感,而且依旧让人茅塞顿开、拍案称奇。


在这本书里,孟德斯鸠以他深厚的知识和广阔视野,通过经济贸易、婚姻家庭、生活方式等角度,振聋发聩地讨论了自由、民主、平等的问题。


多数学者在讨论人类的价值观念时,喜欢从一个观念到另一个观念,从一个立场到另一个立场,称不上真正的深刻。


孟德斯鸠却不同,他不只关心普遍性、价值性、观念性的东西,更从亲身经历和细致观察中提炼问题、寻求答案,其最大特点就是富有极强的经验感,这是古典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的共同特质。


为此,先知书店诚挚推荐《论法的精神》,无论是作为保守主义政治哲学还是国民性研究的著作,这都是一部必看的经典。


对急功近利、随波逐流的当代中国人来说,孟德斯鸠的最大启示,在于他几十年甘坐冷板凳,敢为天下人不敢为、不敢想之事。


假如他像贵族那样好逸恶劳,或像我们今天的学术界这样投机跟风,《论法的精神》就不可能诞生。


在这本书的背后,隐藏着孟德斯鸠坚毅沉稳、持之以恒、矢志不渝的精神。可以说,每多一个读懂孟德斯鸠的人,世上就少了一份平庸之恶。识别下图二维码,即可一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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