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周报|CFT50专栏:金融科技法律政策周报2020年第38期(10.12-10.18)
一、国内金融科技法律政策盘点
1. 人大法工委:刑法修正案拟进一步完善金融犯罪规定
10月12日消息,法工委发言人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主要修改补充有:进一步完善金融犯罪规定,对刑法有关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单位集资诈骗等规定作出修改补充。(来源:第一财经)
2.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审议,规范平台擅自收集用户数据等行为
10月13日消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草案强调,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信息推送,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来源:新华社)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10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目标到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该方案具体涉及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等事宜。(来源:中国政府网)
4.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开启金融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10月12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指出,开启金融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统筹构建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加大核心芯片、操作系统、量子通信等底层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从真实金融场景出发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商业化运营的科技产品。其中,在算力方面,充分发挥超级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芯片等技术优势,提升基础设施并发处理能力,满足数字金融瞬时高并发、大流量业务对计算资源的需求;在存储方面,探索与数字经济相适应、与金融安全要求相匹配的数据存储方案,稳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实现基础设施数据高效存储和弹性扩展。应当加强认知计算、群体智能、智能人机交互等前沿技术研究,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的智能算法模型,创新全流程智慧金融模式。发挥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可追溯、防篡改、聚共识等优势,推动“信息网络”向“信任网络”变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来源:零壹财经)
5. 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0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基金是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明确人民银行负责监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监督基金管理人,并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所属或主管的非营利性质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的使用方面,一是规定了三种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兑付客户备付金的情形,确定了人民银行为基金兑付方案的审批人。二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制定备付金兑付方案、签订基金使用合同、办理资金划拨、对备付金登记、确认和监督等的责任,以及使用基金兑付备付金后代表基金取得相应支付机构的追偿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6. 央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6日,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扩大立法调整范围。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对股东资质和禁入情形的规定。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落实《巴塞尔协议Ⅲ》资本监管要求,确立资本约束原则,明确宏观审慎管理与风险监管要求。完善业务经营规则,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规范客户权益保护,对商业银行营销、信息披露、风险分级与适当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客户保护规范作出具体规定。健全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参考国际准则,总结我国银行业处置经验,建立风险评级和预警、早期纠正、重组、接管、破产等有序处置和退出机制,规范处置程序,严格处置条件,完善职能分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扩充违规处罚情形。(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7.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人身保险业要积极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10月13日消息,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中国金融》发表文章,指出:人身保险业要紧紧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优化市场结构,优化产品体系,进一步强化普惠保险领域资源保障,积极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持续整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乱象。稳妥处置问题公司,化解存量业务风险。(来源:零壹财经)
8. 工信部:要让各国企业平等参与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进程
10月14日消息,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表示,要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创新、包容、非歧视的市场环境,让各国企业平等参与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机遇。闻库表示:“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搭乘数字经济发展的快车,为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新动能。”(来源:新浪网)
9. 银保监会黄洪:人身保险业风险化解难度不断加大
10月15日消息,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中国寿险业转型发展峰会上表示,人身保险业风险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经济下行压力下,主要发达国家国债收益率大幅下降,长期看也会引导我国利率下行,行业利差损风险加大。(来源:零壹财经)
10. 银保监会持续推动重大案件责任人员问责处理
10月16日消息,中国银保监将持续推动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此前发生的两起重大案件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工作。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监管力度,深化整治市场乱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来源:财联社)
11. 雄安海关完成首票数字货币保证金缴纳业务
10月12日消息,雄安海关日前会同中国银行河北雄安分行,为辖区企业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的124.3万元天然乳胶料件办理数字保证金缴纳业务,雄安新区海关辖区企业已经通过在中国银行河北雄安分行开立的电子钱包成功缴纳数字保证金。该票业务为雄安新区等四城市获批全国数字货币试点城市后,首票数字货币在石家庄海关业务领域的应用。(来源:新华网)
二、全球金融科技法律政策瞭望
1. 经合组织计划在2021年为世界大型经济体引入加密税收报告框架
10月12日,经合组织(OECD)宣布将在2021年为世界大型经济体引进一种与加密货币税收报告有关的框架。该指南将帮助各国征税机构明确本地处理方案,同时兼顾国际交流需要。该框架将会反映加密货币的动态以及高度移动性等特征,还会处理技术问题。OECD表示,围绕钱包提供商的问题,以及来自销售之外的加密收入(或为质押奖励)也可能会出现在在框架中。OECD计划让G20国家在2021年审查该框架。据悉,经合组织于2018年首次呼吁就加密货币税收达成国际协议。(来源:未央网)
2. FSB:注意BigTech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10月12日,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专题报告,内容涉及大型科技公司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中提供金融服务对市场发展和金融稳定性的影响。报告指出,与发达经济体相比,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中提供金融科技服务的大型科技企业拓展地更为迅速和广泛。这些国家和地区较低的金融普惠度为大型科技企业的服务创造了需求,尤其是在低收入人群和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随着移动互利网的逐步普及,金融服务的渠道、金融服务决策的数据来源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然而,在提高便利度的同时,这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也给现有市场环境带来一定冲击,在降低现有金融机构盈利和应变能力的同时,提升市场风险度。现实经验证明,强有力的监管能够在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和降低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指出,针对此类大型科技企业的运营活动同样也适用“相同风险、相同法规”的监管原则。金融机构也可以在数据治理、消费者保护和运营风险管理方面提出公共政策和框架建议。据悉,该报告已于昨日提交二十国集团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虚拟会议。(来源:未央网)
3. 七国集团草案:反对Facebook推出Libra稳定币
10月13日消息,据七国集团(G7)的一份声明草案显示,全球七大经济体的金融领导人将在周二表示,他们反对Facebook推出Libra稳定币,直到其得到适当监管时为止。这份草案是为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准备的。草案称,数字支付可以改善人们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但草案同时表示,此类支付服务必须得到适当的监管,以免破坏金融稳定、消费者保护、隐私、税收或网络安全。如果没有适当的监管,此类稳定币可能会被用于洗钱、资助恐怖分子和扩散融资,这可能会损害市场诚信和治理,并破坏法律确定性。(来源:零壹财经)
4. 欧洲央行发布首篇数字欧元报告:最快将于2021年启动该项目
10月14日消息,欧洲中央银行(下称“欧央行”)近日发布了首份数字欧元报告(下称“报告”),为其即将启动的数字货币项目奠定政策基础。欧央行称,最快将于2021年启动该项目。欧央行解释称,数字欧元首先应是法定货币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提供给消费者或通过银行购买。其次,数字欧元基于区块链的技术,旨在保持交易安全。目前欧央行正考虑两种设计方法。第一种方案是集中式交易,即欧央行在其分类账中记录所有数字欧元交易;第二种方案则是将上述权力下放给下属机构,欧央行负责制定结算和记录交易的规则。欧央行行长拉加德对此表态称,欧洲人的消费、储蓄和投资行为越来越数字化。欧央行将确保人们信任欧元,使其适应数字时代。拉加德宣称:“如果需要,我们应准备发行数字欧元。”(来源:未央网)
5. G7集团警告勒索软件攻击浪潮带来的相关加密威胁
10月14日消息,七国集团(G7)领导人星期二对勒索软件攻击的全球激增发出警告,称这种黑客技术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关键基础设施构成威胁。勒索软件会潜入并加密计算机网络,然后要求受害者支付赎金解锁他们的文件。七国集团的声明警告说:“犯罪分子经常要求用虚拟资产支付赎金,这一事实尤其令人担忧。”欧盟领导人表示,“虚拟资产”是黑客洗钱的途径。该声明呼吁更多国家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虚拟资产保护措施。(来源:未央网)
6.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就PSD2重大事件报告准则修订发起公众咨询
10月14日消息,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启动公众咨询,提议对欧盟《支付服务修订法案(第二版)》(PSD2)中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准则进行修改。本次提议旨在优化和简化报告流程,捕获其他相关安全事件,减少将要报告的操作事件的数量,并提高接收到的事件报告的意义。该准则的修订还旨在减轻支付服务提供商(PSP)的报告负担。(来源:未央网)
7. 欧洲银行管理局允许银行将软件资产纳入资本需求估算
10月14日,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发布了最终版本的《监管技术标准(草案)》,其中规定了对软件资产的审慎处理意见。随着银行业朝着更加数字化的环境发展,EBA将允许银行在其资本要求计算中纳入软件资产,以帮助贷方提高其安全缓冲水平。当前,EBA要求银行从其资本缓冲中预先扣除软件的价值。但是银行方面指出,这相当于不鼓励他们将钱花在数字化和网络安全等重要领域。未来,EBA将密切监视软件资产投资的发展趋势,包括拟议的审慎处理与欧盟机构对网络风险或数字化等领域的IT发展进行必要投资之间的联系。(来源:未央网)
8. 韩国央行:计划2021年开展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和流通试验
10月12日消息,韩国央行决定于2021年开展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和流通试验。据悉,本次试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新的数字支付形式是否可以有效取代现金或更传统的结算交易模式。目前,韩国央行还在部署进行测试所需的服务器,并表示不会在这一阶段与任何私营机构进行合作。(来源:未央网)
9. 俄罗斯央行:在研究发行数字卢布的可能性
10月13日,俄罗斯央行在其官网宣布,在研究发行数字卢布的可能性,俄罗斯必须做好必要的准备。在数字卢布平台开发完成并经过有限用户试用后,将决定是否发行数字卢布。(来源:澎湃新闻)
10. 澳大利亚央行官员:目前还没有必要发行自己的CBDC
10月14日消息,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支付政策主管Tony Richards在UWA区块链、加密货币和金融科技会议上表示,他的机构对零售央行数字货币(CBDCs)进行了评估,发现引入通用版澳元“没有强有力的公共政策依据”。他表示,尽管在交易中使用现金的情况在减少,但现金仍被广泛使用,并被视为一种支付手段。”(来源:零壹财经)
11. 俄罗斯央行:非专业投资者1年加密投资上限为60万卢布
10月15日消息,俄罗斯央行正提议对非专业投资者的年度加密货币投资设置限制。俄央行建议称,非专业的投资者每年向数字资产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60万俄罗斯卢布(约合7800美元)。官方声明规定,新的监管限制不仅涉及数字金融资产,还将涉及“其他数字权利”。具体而言为:代表非专业投资者的个人每年购买的数字金融资产将有一个总额为60万卢布的上限。同时拥有数字金融资产和其他数字权利的无资格投资者获得数字权利的限制为:数字金融资产60万卢布,其他数字权利60万卢布。(来源:未央网)
12. 纽约金管部门发起技术冲刺计划,推动财务报告数字化进程
10月15日,纽约金融服务部发起首个技术冲刺计划(techsprint),旨在召集相关监管机构和行业利益相关者,以实现数字监管报告(DRR)的共同目标,使监管机构可以即时、合法地访问来自被监管机构的数据。此前,金融机构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报告,有时是每季度一次,有时甚至是每年一次,且报告多以旧式格式传输,需要手工处理,数据质量有时也难以保证。在开展审查时,提交的部分数据本身可能已经失去了意义。因此,监管机构必须加快改革步伐,通过创新方式获得被监管机构的即时信息,这在当前的疫情之下显得尤为重要。据悉,该计划将重点关注虚拟货币公司,因为他们在数字领域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本次冲刺计划的设计研讨会将于今年秋天举行,而计划本身预计2021年初开始。(来源:未央网)
13. 加拿大央行副行长:央行应该为CBDC做好准备
10月16日消息,加拿大央行副行长Timothy Lane表示,如果监管机构封锁Facebook的Libra代币,那么各国央行应准备好自己的数字货币。Lane指出,加拿大央行一直在以“良好的速度”开发央行数字货币(CBDC),该行需要就加拿大人对数字货币的期望进行磋商。他还补充说,Facebook引入Libra的努力可能有助于改善跨境支付。(来源:零壹财经)
14. 尼日利亚制定国家区块链采用策略,将创建“数字尼日利亚”
10月16日消息,尼日利亚联邦政府正在制定一项计划,以创建“数字尼日利亚”为愿景,促进采用国家加密货币。该国联邦通信与数字经济部和国家信息技术发展局(NITDA)已合作制定了采用国家区块链的蓝图。(来源:零壹财经)
制作编辑团队
顾问:
杨涛、刘瑛
主编:
刘新宇、何海锋、闵文文
本期责编:
冯中杰、吴豪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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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法律政策周报》由CFT50和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金融科技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