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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周报|CFT50专栏:金融科技法律政策周报2020年第41期(11.02-11.08)

CFT50 金融科技研究 2022-05-12

一、国内金融科技法律政策盘点


1. 中共中央: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11月3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建议》提出,要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来源:中国政府网)


2. 央行行长易纲:央行数字货币还处于初始阶段,需制定复杂而完整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11月2日消息,央行行长易纲表示,央行数字货币还处于初始阶段,需要制定复杂而完整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中国央行也期待与国际清算银行和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展开讨论和合作,让央行数字货币稳步发展,确保更加稳定安全的未来。易纲还提到,大科技公司显著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服务需求有所改善,这是以前难以想象的,如移动支付和二维码等技术的普及,已经改变了游戏规则。传统金融机构存在了很多年,在新的技术变革面前,如何获得消费者,如何进行风险管理,都是它们考虑的问题。现在出现了一个新现象,传统金融机构开始与大科技公司合作,利用它们的数据优势开展金融服务,提供信贷给企业,提高风控水平,这是必须关注的新趋势。(来源:新浪财经)


3. 央行、银保监会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小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网络小贷管理办法》提出,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4. 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董监高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董监高规定》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在监管标准总体不降低的前提下,建立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备案管理制度,结合金融控股公司特点,明确董监高任职条件,强化持续监管,更好地保障金融控股公司稳健运营。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监管主体、设定任职条件、加强任职管理、规定备案流程和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明确管理手段。(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5.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进市场化征信机构信息互通


11月6日,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好大数据、区块链的新技术,加快推动非信贷类征信信息充分共享,包括大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企业化运营,完善数据采集的标准和规则,推进市场化征信机构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来源:新华社)


6. 央行:将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将从五个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综合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市场整体利率稳中有降。二是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引导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行0.3个百分点,带动LPR同步下降,推动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行。三是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分3个批次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并逐步发放到位。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加快落地。四是督促银行减费让利。规范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五是支持企业进行重组和债转股。(来源:新华社)


7. 银保监会:加快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发展


11月2日,银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指出,将坚定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持续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围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发展。坚定不移扩大金融服务业双向开放,加强国际经济金融合作。(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8. 银保监会郭武平: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更加值得高度关注


11月3日消息,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表示,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统一标准,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机构。比如“花呗”与银行信用卡业务基本相同,但分期手续费高于银行,与其普惠金融理念不符。同时,有的金融科技公司存在过度收集并滥用客户信息、信息管理不当的问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信息在平台方、支付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侵害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来源:证券时报)


9. 银保监会:把所有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


11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既要支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创新,同时也要坚持创新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要为实体经济做贡献。应该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把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目前,我国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来源:证券时报)


10.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在空港区域积极推广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等场景落地


11月2日消息,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介绍,在推广数字货币、跨境支付方面,顺义区依托空港区位优势和实体产业基础,形成了以跨境金融、离岸金融、产业金融为特色的开放型金融产业集群。下一步,北京将在空港区域积极推广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等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落地。(来源:第一财经)


11.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金管局正与泰国央行研究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数字货币网络


11月2日,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金融科技可以提升传统银行的服务,虚拟银行的出现虽然增加竞争,但有效改善用户体验及降低成本,而传统银行亦因而减低用户收费并改善其数码平台服务等。余伟文称,金管局正与泰国央行共同研究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数字货币网络,期望可令跨境支付更有效率,下一步将研究不同的应用场景。(来源:新浪财经)


12. 上海首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完成登记,将正式提供服务


11月3日消息,上海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首批8个创新应用已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创新应用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基于多方安全知识图谱计算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基于区块链的小微企业在线融资服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行普惠’非接触金融服务”;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供应链融资服务”;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与政务数据融合产品”;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信盟链’风险信息协同共享产品”;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融通保’中小微企业票据流转支持产品”;上海聚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联合申请的“‘易融星空’产业金融数字风控产品”。(来源:澎湃新闻)



二、全球金融科技法律政策瞭望


1.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南非央行签署金融科技合作计划


11月2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与南非储备银行(SARB)联合宣布,将通过双方的金融科技部门——LabCFTC和SARB金融科技部门——为这一新兴金融领域提供创新支持。在当天发布的意向声明中双方表示,将重点推进金融科技市场趋势和发展相关信息沟通,协同促进金融科技企业推介,对监管经验、概念验证和其他相关试验见解进行资源共享。(来源:新浪财经)


2. 澳大利亚央行正式启动数字货币研究项目


11月2日,澳大利亚央行宣布启动一个项目,以研究使用分散式账本技术(DLT)批发形式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潜在用途和意义。据悉,该行将与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基金管理公司Perpetual以及区块链技术公司ConsenSys Software在该项目上进行合作。(来源:零壹财经)


3. 韩国发布特殊金融法实施条例立法公示,将禁止交易匿名币


11月3日消息,韩国金融委员会金融信息分析院(FIU)宣布,将对明年3月份要实施的《关于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与利用等法律(特别金融法)》修订案进行立法公示,公示时间将从11月3日截至到12月14日,为期40天。根据实施条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将禁止交易匿名币,禁止处理具有洗钱风险的虚拟资产。虚拟资产供应商将不能处理预付卡、移动礼品券和电子债券相关交易。实施条例还规定了实名验证存款和取款账户的标准,如分开存储客户存款、需获取信息保护管理系统(ISMS)认证以及客户交易明细分离管理等。该修订后的实施条例将于2021年3月生效。(来源:未央网)


4. 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现在没有计划发行数字货币


11月4日消息,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表示,数字化对日本经济增长至关重要,但现在没有计划发行数字货币,需要做好准备,以防针对央行数字货币的需求快速增加。对银行而言,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是至关重要的。(来源:零壹财经)


5. 俄罗斯新法案或将要求加密交易者向税务局申报收入


11月6日消息,俄罗斯议会国家杜马(Duma)将讨论一项新的法律草案,该草案将使俄罗斯人公布在海外平台上“电子”资产收益和持有情况,此举可能会对加密交易产生影响。草案提出,如果公民在海外数字平台的年交易额超过7730美元,就需要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此外,该法案的条款也给立法者和联邦税务部门(FTS)适用于加密钱包和交换账户的权限。(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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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杨涛、刘瑛


主编:

刘新宇、何海锋、闵文文


本期责编:

冯中杰、吴豪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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