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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将修订,强调对数据治理和信息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职责
导读:1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监管规则和行为监管规则,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数据治理等内容。并新增信息科技服务规则,银行业第三方机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业务的有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新增信息科技服务规则,银行业第三方机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业务的有关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措施,对提供信息科技服务的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新增信息科技机构罚则,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科技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业务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业务收入或者业务收入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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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银保监会、银行科技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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