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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王才亮 王才亮的笔耕园地 2023-01-06
今天是教师节,作为兼职教授,清晨就收到了许多学生的祝福!而我还收到了一份最好的礼物是学校寄来的这一份聘书。有朋友笑我又可以快乐五年。


为师者把自己的知识传播给他人,把自己的感受提供给他人,应当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是,我一直认为事情都是具有两面性的。

第一,社会需要真正的尊师重教,老师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而作为教师本身来说,如何无论在线上线下的课堂上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不浪费听课者的时间是作为老师的一项基本的责任。

第二,老师在课堂外如何洁身自好、为人师表,这是很重的社会责任。然而,我们不能无限的给老师们追加社会道德的压力,老师也是人,需要吃五谷杂粮,需要养家糊口。最近看到媒体报道某省处理拖欠老师工资的事情,心里十分沉重,贫困不应该属于老师。

第三,作为执业律师的我,有的时候观点与老师并不相同,怎么办?比如说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后是否应该收费的问题,我与法学界许多老师的观点不同,这个时候我是要坚持吾爱吾师,但更爱真理的立场,所以我坚持认为当初立法对建设用地本身规定出让期限就是一个错误,而现在立法规定出让期限届满再要收费更是错上加错。

此外,作为法律人,我认为有一个问题不吐不快,就是司法活动中常见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问题。

在办案中常看到一些老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让人哭笑皆非。对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在法理上有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由专家们教授们作为专家来出具论证意见帮助司法机关,正确使用法律的确有帮助,但是这需要有以下节制:

一是要有程序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出具专家意见书的委托方最好是司法和行政机关委托为妥,接受一方的有偿委托,总是瓜田李下不太好。

二是专家要听取当事各方的意见以及提供的证据来全面了解案情,不能偏听偏信而出现观点上的误差。

三是专家对不是自己的专业的问题,不要去充内行,似是而非的出具意见对不起委托方也有违自己的良知。

四是专家进行法律问题论证收取一定的劳务报酬是合理也是合法的,但是这方面也要有节制,不能因为受利益影响而坠了变相腐败的泥沼。

教师节,愿天下的教人者和受教者都快乐!但我在快乐之余说了上述几句让有的人听了不快乐的话乃是性格使然。我想眼下中国需要人们讲真话,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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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非著名律师

王才亮,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法律专业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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