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 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一带一路”话语权构建
作者:关雪凌
壹
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与转型
为“一带一路”话语权的构建提供了战略机遇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旧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已难以适应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崛起和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全球治理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在正确认识、准确把握世界大势和时代潮流的背景下,高瞻远瞩地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
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上。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是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2018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讲话指出,“尽管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有新的表现,但‘地球村’的世界决定了各国日益利益交融、命运与共,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呼吁各成员国“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可以说,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与转型为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中国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一带一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贰
“一带一路”制度性话语权的内涵
话语权是指话语所包含或体现的权力,即话语是权力的一种载体和表达方式。国际话语权的本质是以非暴力、非强制的方式改变他人的思想和行为,并使一国的理念和主张被世界接受、认同。制度性话语权在强调权力的同时,也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在国际上,制度性话语权来自于一国参与国际体系而获得的法律地位,比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获得了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权力。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双边或者区域协定,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写入《青岛宣言》,构成了“一带一路”话语权构建的制度基础。
话语权的构建应关注话语主体、话语内容、话语对象与话语平台等。就话语主体而言,其解决的是“谁来说”的问题。中国政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者,“一带一路”话语权的基本主体是中国政府。但是,中国企业、民众、媒体等其他主体,只要参与了“一带一路”倡议的相关活动,就成为了“一带一路”的话语主体。就话语内容而言,其既包括“一带一路”倡议的官方思想、中国全球治理的理念、理论,也包括民间主体交往过程中所体现的中国文化、中国思维。就话语对象而言,其既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也包括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和民众。就话语平台而言,其是依据权力所能构建和传播话语的渠道,既包括“一带一路”倡议本身的制度平台,也包括各种现有的平台,比如民间非正式平台、智库平台等。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平台是多样化的。
中国政府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文件和阐述,是“一带一路”话语权的核心内容,因此,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话语权的内容体系,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任务。明确“一带一路”倡议所体现的全球治理理念、理论,不仅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需要,也是探索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需要。
叁
“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内容
首先,“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内容具有丰富的历史底蕴。只有充分了解“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底蕴,才能打通历史和现实,恰当解读“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内容。作为古丝绸之路的重要国家,历史上的中国从不寻求领土扩张和霸权,这与西方列强通过贸易进行殖民扩张的历史形成了鲜明对比。与古丝绸之路的文化一脉相承,“一带一路”倡议所要表达的是中国文化中的天下观、义利观,并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合作共赢等理念呈现出来,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重大创新。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讲话指出的,“‘上海精神’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上海合作组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要继续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同舟共济,精诚合作,齐心协力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携手迈向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其次,“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内容具有独特的价值取向。全球治理利益分配不公平是当前“逆全球化”盛行、全球治理体系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在美国的话语权中,经常直接表现出零和博弈的价值取向。比如,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而“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力争实现与沿线国家的共赢。作为崛起大国塑造的国际话语,共赢是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与外交实践的全球治理价值主张,是一种新的义利观,它超越了一时的利害得失,彰显了全球治理的长期价值取向。
再次,共同发展反映了“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诉求。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和推进的过程中,中国注意到了新兴经济体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本质需求,提出了共同发展的目标,即超越简单的自由贸易,将全球经济治理的首要任务回归到经济发展,从而实现更多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发展。共同发展是“授人以渔”,强调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路径是实现工业化。“一带一路”倡议主张的产能合作、区域产业链塑造,就是创造发展机会的重要举措。中国政府和企业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坚持以诚相待,积极与东道国政府和企业深入沟通,取得认知和理念上的一致,通过“共商”找到共同利益所在;从全面维护东道国长远利益出发,规划开发合作项目,通过“共建”把“蛋糕”做大,从而与东道国结成利益共同体。从长期来看,“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诉求有利于新的全球治理思想和制度安排的形成,会为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力。
最后,“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内容具有制度性价值。全球治理依赖制度构建,制度构建既有全球性制度构建,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也有区域性制度构建,如欧盟、东盟等。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强调构建制度性话语权,认为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体系依旧是全球治理的最优选择,不应该被摒弃,但是,全球治理必须解决旧体系遗留下来的问题。“一带一路”倡议的价值取向、目标诉求都反映了大多数国家的关切,承载着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追求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期望。因此,“一带一路”倡议在推进过程中势必会增加新的合作内容。比如,目前能源合作没有统一的国际机制,在现有的多边能源机制中,石油输出国组织与国际能源署分别作为能源输出国与输入国的俱乐部互相抵制。而“一带一路”倡议包括大量能源合作的相关内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规则的对接、整合,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传统国际经济规则的突破与创新。
肆
积极应对“一带一路”话语权构建中的挑战
第一,正确认识沿线不同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民族信仰不同、利益诉求不同、长期目标和短期利益不同,因此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当前通常有两类国家,一是某种程度上以对立思维看待“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这类国家的话语观念、话语内容、逻辑体系等主要基于西方思维方式,对“一带一路”倡议话语中的东方底蕴不太了解。二是以短期视角看待“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这类国家多数是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他们虽然与中国有着类似的话语诉求,但却更追求短期利益,希望马上得到好处。如何让发达国家理解中国话语、中国治理理念,如何让发展中国家在考虑短期利益的同时谋求全球治理的长期改善,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倡议话语权构建中的巨大挑战。因此,在与话语对象接触的过程中,应避免以自我为中心,贴近有关国家现实,明确话语对象的认知困难以及利益诉求,找到双方共赢的利益契合点。同时,要创新话语表达方式,贴近话语对象的文化背景以及接受习惯,避免单向强硬灌输。
第二,提高“一带一路”倡议话语主体的治理能力。构建制度性话语权是一种全球治理能力。通过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世界银行等全球性多边治理机制,中国对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的了解已经大幅度提高。只有进一步掌握国际体系的构建规律,学习国际体系规则,提高规则制定能力,掌握话语权相关技巧,铺设话语平台,才能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权构建工作。“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快速发展,目前已经进入“干中学”的阶段。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制度性话语权的构建过程既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学习过程,也是创新全球治理的改革过程。
第三,积极构建“一带一路”倡议话语平台。话语平台的广泛性与权威性直接影响话语传播的广度与深度。就当前而言,中国国际话语传播平台相对较狭窄,传播力度不足,难以满足广泛、深入传播“一带一路”倡议的需求。因此,我们应发挥“一带一路”倡议中各类话语主体的作用,使政府部门、智库、媒体、企业等话语主体之间形成分工合作、多元一体的关系。同时,应充分利用地区组织与国际组织等多边平台,获得软实力和制度性支持。近几年来,中国积极开展主场外交,主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晤、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以及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这是中国积极构建话语权的重要实践。未来,中国应该坚持不懈地在国际平台上深耕细作,既要在话语内容上下功夫,也要在话语平台的传播力、实施力上下功夫。比如,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机构的建立,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西方国家开始热议中国的治理能力,这些平台不仅成为“一带一路”倡议话语内容的传播平台,也成为国家间经贸合作、金融支持、制度构建的实践平台。
文章来源:原刊于《人民论坛》2018年第22期
作者:关雪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