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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时遭“钢丝”卡喉,保底赔偿1000元!

深圳市消委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11-11


前两天的微博热搜

#一点点被曝喝出苍蝇#

想必家人们也都看见了吧😥

消费者喝的时候感觉口感和平时不同

吐出来才发现

原来奶茶里面,有只苍蝇!

哦NO!

瞬间,喝奶茶的快乐变成了晦气😭



今天讲个类似的消费案例

本来在火锅店快快乐乐干饭的李先生

不仅吃出异物还被卡喉

进了医院😤

商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更是令人生气

一起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案”发过程

消费者李先生在某火锅店用餐,就餐时感觉到喉咙有异物就前往医院就医,医生取出喉咙异物,居然是不锈钢丝球遗留的钢丝?!


李先生与商家协商如何解决,商家这样说:“这只是你点的其中一道菜有质量问题,我们以该菜品单价80元的三倍赔偿给你,怎么样?”


李先生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不欢而散。本案中,餐馆经营者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法”律点评
餐馆经营者需要赔偿消费者损失!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本案中,消费者因火锅店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造成人身损害而导致就医,则消费者依法可以要求餐馆经营者赔偿其损失,包括餐费、医疗费、误工费等。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餐馆经营者支付本次就餐费用十倍的赔偿金(最低1000元)。



消委会“提醒”


消费者在用餐消费时,如果遇到食品卫生问题、或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拍照并保留好就餐发票、医疗发票等相关凭证,以备后续维权所需。


消费者可以及时与商家协商,寻求妥善和解方案。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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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消委会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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