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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维纳斯哲学的身体政治

前手关书 山僧独向山中老 2022-05-03
写在前面的ps:去年今日,我节选一段还在写的书,纪念列维纳斯逝世25周年。今年陆续扩充,在此重发,照例略去引证。理解列维纳斯,可以进一步理解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发现形而上学、道德和伦理学新的可能。

一、哲学史的坐标


列维纳斯本是立陶宛人,比萨特小半岁,却直到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衰退之时,才完成了他的代表作。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现代主义哲学掀起了反主体性的高潮,他却要捍卫主体性,乃至重建形而上学,这让他在当代法国哲学乃至当时哲学中显得像是一股“逆流”。


他曾向胡塞尔学习现象学并遇到海德格尔,成为法国最要研究胡海二人的学者。后来,他成了现象学的“叛徒”,他虽然运用了很多现象学,却更深刻地批判了现象学;他几乎从不提及萨特,尤其是在他的代表作中,但他的理论确实和萨特多有共鸣。这一切,和他作为一个在欧洲经历二战而幸存的犹太人有莫大关系。


列维纳斯断言,过去的西方哲学的本体论都是使伦理关系从属于认识关系,也就使正义屈从于自由。在他看来,这种视域是一种权力关系,是一种比技术更悠久和深远的控制与专断。海德格尔所谓西方哲学最大的问题是遗忘了“存在”,列维纳斯表示反对,他认为最大的问题是遗忘了“善”。为此,他力图改变传统。本世纪以来,他的思想在我国内日益受到关注;但学界研究他的哲学聚焦于本体论,尚未延伸到政治领域,有些只作为海德格尔研究的副锦上添花。


二、自我与生存


当法国哲学用各种反对宏大叙事的理论为时政争论不休时,列维纳斯却从现象学一贯的起点出发,探寻一种总体性,即从我的生存发现和他人的伦理关系,乃至无限性。


从存在论看,他仍将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最本源的关系。他笔下的自然不是萨特所谓自在存在那样未显现的世界,而是海德格尔那样充满因缘关系的世界。身体,是我和世界关系的中心。有了身体,才能“活于……”(vivre de qch,江绪林先生译为“以……为生”,只涉及生理需求,目的性也过硬;朱刚、王嘉军教授译为“享受……”,显得对当下过于乐观,这是列维纳斯反对的)。这表现出意向性的对象是无规定性的,这比海德格尔工具性的世界更为本源。它首先接纳外在性,而非后现代主义批判的构造外部:“身体的本质就是实现我在大地上的栖息”。这既非海德格尔欣赏的荷尔德林所谓诗意地栖居,身体在此表现出了它的匮乏性;亦非萨特所谓自为对自在不断地超越,而是身体不得不依附于外界,从而成为自我。


借用法语的反身代词得出结构(se+动词),列维纳斯论证了身体因事物引起的情绪,其实总是自己引起的情绪。他以此批判海德格尔所谓的“此在”虽富有情绪,却不足以证明他人的实存;即便向死而生,也是无关他人的生死。他认为,这种“活于……”是无常的,因为与他人无关,也就不能建立形而上学。而他所谓的形而上学应当以伦理为本,看来从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中世纪后,形而上学就不复存在。列维纳斯不会是无政府主义,因为这个词的法语和“无常”都是anarchique,也即无序、无端;同时,这意味着从根本上反对一元论,世界没有同一个开端,同一个本质,我的身体却标志着一个开端——面向他人的和平。


三、他人与伦理


后现代主义为代表的哲学,当时聚焦于人际关系,目的在于解构而非建构,因而几乎不去建构伦理学。早期的列维纳斯关于他人的存在论,和萨特现象学非常接近。他和萨特一样,特别强调现在,把现在当做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所在。现在不是虚无,而是对存在的介入,是对过去的截断。不同的是,他强调人的实在性,这种实在不是过去形而上学中的实体,其实就是身体。身体背负着沉重的过去,只有面向时间,面向他人,才可能解脱。


后来,他将他人的存在论建立在伦理学意义上。与梅洛—庞蒂赞同基督教所谓道成肉身相反,列维纳斯认为他人显现的是上帝的高度:“神圣的维度在人类的面容上打开。”这其实意味着异质性:一方面,两者之间有绝对的鸿沟;另一方面,两者之间有绝对的责任。这样的道德哲学在康德、萨特那里都有所表现;与他们不同,列维纳斯的异质性不是本体论上的必然性,而是伦理学上的应然性,指向了主体间的爱,而非萨特的冲突。


若非如此,我总能找理由把责任推给其他存在,我将自己抽象成了空洞的存在,我的意义依赖于其他存在,如同海德格尔批判的“常人”。然而,人们没有意识到这正是存在者之间融通的结果,而消除存在者之间的界限正是海德格尔毕生追求;更为荒谬的是,他承认人的“共在”,却因为“常人”而反对民主制,将希望寄托于强权,自己却沦为了“常人”。于是,列维纳斯从两种时间性展开他的伦理学。


(一)共时性


在世界上,他人的具体显现是“面容”。这不一定是谁的脸,不是我意识中的现象,而是他人“呈现自身的样貌”。后来,德里达用眼睛、脸等身体之间的关系作出补充,他们其实仍然基于萨特的“注视”来实现主体之间的互相理解。下文从三方面具体论述——


1.表现方面,列维纳斯将他人与我的关系分为三种:屈从、实在抵抗与伦理抵抗。第三种关系看似最弱却是最根本的抵抗,也最合列维纳斯心意。这可以在基督教对罗马帝国、甘地和本雅明对资本主义的抵抗中找到实践证明。


2.行为方面,他认为负罪之人有三种最有力的武器:忏悔、告解和善举。这三种行为犹如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三样不可分开的武器,否则无法到达灵魂忏悔的定境。这三种行为并非因为我直接犯下了罪过,而是为了获得他人的谅解与宽恕。这并非哈贝马斯所谓的交往行为,而是内在超越:通过心中的神,救赎心中的人。正如摩西对以色列人说:“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不是在天上。也不是在海外。这话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遵行。”在现实中,只能看到他人的面容,而不能通达他人的总体,故大乘空宗云:“所谓众生,即非众生,是名众生。”列维纳斯也说:“弥赛亚就是我。成为我,就是成为弥赛亚。”


3. 价值方面,他人的实存并不为我提供更多可能性,而是显现了我的不可能性,他人作为无限性超越了我的有限性。他人和我的对立首先不是他人的强大,而是他人的无力、赤裸。这颠倒了主流哲学对自我受他人压迫的理解,萨特“他人即是地狱”的名言在这变成了“我即他人的地狱”。其实,列维纳斯是强调了他人的对象性,尤其肉体性;即便再强大的人,仍然会被别人当成工具,仍然可以被别人杀死。于是又和主流哲学不同,列维纳斯认为自我面对他人的面容感到的不是自身的匮乏,而是自身的不正当性。他批判西方哲学将责任建立在存在关系上,对他人的责任其实是对自己的责任,那么我与他人根本上只是利害关系。可见,他的道德不能像萨特那样出于自由选择,而是重申了康德第二条道德律:把人当成目的而非工具。


列维纳斯认为革命需要将经济与拯救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展开斗争,才能构成主体的自由。这正是基于身体物质与意识的二元性,他称赞萨特理解的现在的神秘与自由,像天使一样飞在物质的上空。


可这就缺乏黑格尔伦理学那样的现实性,其实是道德观而非伦理学。诚然,非存在的关系当然是非权力关系的,但无法建立共同体,世界本非和平,也未必归于和平。利奥塔指出,如果肉与灵不能统一于内在,那必然需要神的恩典;如果统一于内在,即沃格林所谓的灵知主义,那么自己将得到宽恕,这就是为何利奥塔将一切可见的都看成脸。


(二)历时性


“他人”,早已成为欧陆哲学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但迄今为止,唯有列维纳斯将“生育”作为“他人”问题中的关键。列维纳斯说,生育的意义首先在于伦理,进而在于政治。生育,不仅仅是生理意义上的繁殖,在根本上意味着朝向未来的无限时间。我生育,使我变成了他人,不论是克隆基因,还是像数据传输那样保存思想和精神,那都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唯此,有限的自我才能超越他人的面容,乃至超越我的死亡。


波伏娃批评列维纳斯在论述时总是使用男性形象,她并不能证明列维纳斯就是一个男权主义者。其实,列维纳斯讨论的并非生理上的女性,而是本体论上的他异性。他说性别的关系不是差异,不是对立,也非互补,否则就变成特定的存在者,陷入主奴辩证法中。性别是神秘的他异性,从而敞开了更多的可能性。在注视他人也被他人注视中,萨特感到了羞愧,体会到了主体的自由及其限制;列维纳斯却在与他人不在场的神秘中,感到他人就像女性的羞涩,这是主体性之外的他人的自由。他和萨特一样承认主体间性不能建立在意识上,但不同于萨特将主体间性还原为冲突关系,而归结为爱欲。既然不能在主体中找到理由,也就不是萨特所谓欲望的缺失感,而是列维纳斯后来优先于存在论的伦理学。


可惜,他人先于自我存在,并不能得出我应该向他人赎罪的命运。我对他人的伦理责任其实还是基于他人存在论上的优先性和普遍性,但他人在其存在论上并不具有形而上学的结构。萨特关于他人的存在论却具备,因为他人是我不可能的可能性,我在世界上必然对此负责。雨果在小说中已经说过这样的主体间性:“爱另一个人就是看到上帝的面容。”马克思将可理解性当成一种可交换性,虽然否定了货币可以交换精神,但认为只有爱可以换取爱,懂艺术的才能享受艺术。这表明,他已经用经济学逻辑来评价正当性建立。但这仍然建立在同一性之上,可理解性就只是预设好的可能性。


四、救赎与解脱


列维纳斯的哲学强烈地表现了两大思想渊源及其矛盾:古希腊的自我观与希伯来的为他精神。首先,我对他人绝对的责任意味着人们只能“相濡以沫”,不能“相忘于江湖”。这不但压制了人与自然本源的关系,而且限定了世界的可能性,也就背离了多元论的初衷。


他可能意识到,假如无法互相理解,就无法建立主体间性,所以还是求助于语言。他认为语言中蕴含了伦理关系,而这才是语言的本质:恳求与呼唤。这显然和哈贝马斯不同,列维纳斯认为人们互相理解基于情感,而非基于辩论或商谈。然而,他们回到了语言的一元论,在此之中展开的多元其实只是多样性。不同的是,哈贝马斯基于语用学,列维纳斯则基于语义学,确立了和摩西、康德一样的戒律,都严禁杀人。


问题是,语言恰恰是他所批判的的传统根基,他无法避免他指出过的矛盾:理论希望让存在原原本本地显现,实际却总是消出了存在的差异性。而我对他人永远背负这种道德,永远有负罪感;如列维纳斯所言,我成了他人的人质。这不是朱刚教授所说的经济学模式,而是犹太教的经典救赎观:只有拯救所有人,才能拯救自己。恰似地藏王菩萨的精神: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但是,列维纳斯的绝对责任基于主体间绝对的鸿沟,绝对责任无法自行消解,那么救赎也无法完成,即便是精神上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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