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世界知识》2022年10月1日,第19期。本文系作者在2022年9月12日“不忘初心 开创未来——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研讨会”上的发言,刊出时略有修改。中日关系2000年的历史,包含了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侵略与反侵略战争以及相互对立孤绝等多元、复杂内容,在1972年之后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纪念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为中日两国一道重温初心、准确评估发展成果、理性面对现实挑战、汲取历史经验启迪、共同开辟中日关系下一个50年光明未来提供了重要机遇。本文作者在“不忘初心 开创未来——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研讨会”上发言。
充分估量邦交正常化的历史意义,以及中日关系50年来的发展成果。中日邦交正常化,是两国关系重获新生的起点,揭开了历史的新篇章。中日关系这50年的发展,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福祉,也为地区和世界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扭转了自1874年日本入侵台湾百年来中日之间侵略与反侵略战争的历史轨迹,结束了战后20多年的对立与隔绝,缔造了两国之间半个世纪的和平。中日同为亚洲重要国家,又是二战亚洲战场的主要敌对方,最终实现复交、和平相处,本身就是对地区和平、安定的重要保障。1972年的中日邦交正常化与1979年的中美建交,推动亚太地区形成了“美苏+”的“两个半”力量格局基础上的战略均势,而不是像欧洲那样的典型性两极对峙格局,从而给东西方冷战打开了一个缺口,为亚洲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二是促进了中日两国以及整个亚洲的经济社会发展。继两国基于国际战略背景、为应对共同面临的“北方威胁”而相互走近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后对拓展海外市场的迫切需要,为中日关系的持续发展赋予了新动能。50年来,两国形成了结构性相互依存与深度合作格局。经济合作一直是中日和平合作的重点基础领域,以双边贸易为例,中日贸易额从1971年的不足10亿美元,发展到当前的3700多亿美元,增长了300多倍。而且,在全球化、区域化同步发展的时代潮流推动下,中日关系越来越融入多边、进而带动了地区一体化进程,最终使中国、日本、地区三方受益。三是从全球视野看,中日和平共处、互利合作,构成“亚洲崛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东方文明复兴、世界多极化发展的重要贡献。就像世界多极化进程中的欧盟一样,作为力量中心的“极”,并不一定是某个单一国家,也可以是一个地区,也可以将包括中日在内的亚洲视作一“极”。早在1988年,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就说过:“中印两国不发展起来就不是亚洲世纪。真正的亚太世纪或亚洲世纪,是要等到中国、印度和其他一些邻国发展起来,才算到来。”这一点,对于亚洲的每一个国家、每一对国家关系都适用。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矛盾分歧。近年来,在大国博弈激化、“逆全球化”盛行、冷战思维沉渣泛起、美国对华多边压制的形势下,中日关系也面临新课题、新挑战,战略性竞争的一面开始显现,风险和挑战空前增多。放眼全球,世界上几乎所有邻国之间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中日地缘相近、相交已久,存在矛盾分歧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处理。中日之间能够和平共处、互利合作地走到今天,靠的是重信守诺。回顾50年前的邦交正常化过程,两国老一辈政治家卓越的战略远见和政治勇气、非凡的东方智慧与历史担当最令人难忘。中日邦交正常化是他们基于两国共同的东方文化传统进行的综合性政治解决,而不是单纯的法律解决,这就更突出了后来人要坚持重信守诺的重要性。妥善处理台湾问题,是中日关系得以实现正常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下一个50年两国关系能顺利走下去的前提和基础。当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焦点问题是台湾问题,就如同六年后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焦点问题是反霸条款一样。依据1943年《开罗宣言》、1945年《波茨坦公告》,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了“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由此,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而不是国家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现在的中国政府当然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中方“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日方则“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该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而其所指“开罗宣言之条件”是:“剥夺日本自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日方的这一立场在此后中日三个政治文件及领导人重要共识中都得到继承。其中,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中,日方相关立场的表述为:“日方继续遵守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总之,在台湾问题上,“一个中国”是“硬杠杠”,不存在模糊空间,不能打马虎眼,没有任何添加前缀、后缀、限定词的余地。日本右翼保守势力辩称,依据“旧金山和约”,日本已放弃对台湾的一切权利,对于台湾归属于谁,没有资格做出判断。所谓“旧金山和约”是美国排斥中国、苏联,纠集一些国家签署的对日单独媾和文件,它直接违背了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台湾主权归属等涉及中国领土和主权权利的处置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不予承认。退一步讲,即使从日方法律立场看,日本既已放弃了对台湾的一切权利,那么追随美国干涉台湾问题的法理依据又何在?右翼保守势力还以岛内“台独”势力的存在为口实,挑战“一个中国”,但是,相关国际法文件,无论《开罗宣言》还是《波茨坦公告》,说的都是领土问题,而不是什么“势力”“分子”的问题。换言之,岛内如果有人数典忘祖、不自认是中国人,那你可以离开;但台湾这片领土是中国的,中国终将要收回。中日两国同处东亚,地缘关系密切,日本又是高度依赖海上航运的国家,关心海洋和平安全并非不可理解。但是,如果真盼中日关系好,就应该大大方方正面找中国谈,以合理方式表达诉求,而不是通过推动日美军事一体化、将对台干预功能内置于与第三方的双边安全安排之中,那样只会适得其反、激化矛盾。《日美安保条约》及其衍生的“防卫合作指针”等文件,恐怕算是日本干涉台湾问题的唯一“法理依据”,但那是日美之间的约定,对中国丝毫不具有约束作用。相反,日美两国对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内政问题擅自进行“安排”,是对这个国家领土和主权权利的严重冒犯。坚定把握正确方向,共同开辟光明未来。今天的中日关系如同50年前一样,再一次站到了历史选择的十字路口,形势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何以远见、勇气、智慧与担当,正视、管控并谋求解决好现实突出问题,努力开辟一个健康、稳定、强韧的中日关系新时代,是当下双方共同面对的重大、紧迫课题。其中,有三点是最基本而且至关重要的。一是坚守和平共处底线。真正理解、重视中日关系稳定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必然性,真正理解、践行中日关系稳定发展是符合两国长远、根本利益及地区、世界利益的智慧选择、是唯一正确选择。和平的重要,往往是生活在和平天空下的人们最容易忽视的。正像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的那样,“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台湾问题事关战后秩序和国际正义,事关中日关系政治基础和基本信义,而它首先事关中国的核心利益,日本能否在台湾问题上做出明智选择,是能否维护中日关系和平共处底线的重要变量。二是增强现实利益纽带。中日经济领域合作的价值是战略性的,远远超出商业利益范畴,其本质是两国利益的相互交织、相互融合、相互捆绑或者说相互抵押,进而能对关系整体稳定起到“压舱石”“推进器”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中日关系战略性竞争特点持续增强的趋势下,经济领域合作的战略性价值越来越凸显出来。尽管中国在多元化经济发展战略下对日合作的比重有所下降,尽管日本越来越重视“经济安保”、今年上半年国会审议通过了《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出现了经济合作泛政治化、泛安全化的苗头,但是中日两国终究都不可能关起门来搞发展,所谓“脱钩”论既不科学、也行不通。而且,基于两国相互依存的结构、深度合作的现实,中日在多个领域仍有极大的合作空间。三是努力构建战略互信。中日两国自近代以来、包括战后,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历经不同的民族命运,现实中又存在海洋领土争端等固有矛盾,相互认知未必透彻,构建互信道阻且长。从现实需要及长远发展看,启动战略对话、深化相互认知、建立相互信任已迫在眉睫。中日50年互利合作的成果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两国在政治、安全领域的对话交流亟待加强,而这种对话交流应当具有地区及全球视野。亚洲如何在经济上防止“平行化”即形成相互平行、互不相交的两个市场、两个供应链体系,在安全上防止“两集化”即集团之间的对立对抗,如何平稳实现地区秩序的重构,最终建立地区统一的、各国平等参与的、体现各方诉求的、利益不可分割的政治安全秩序,是中日作为地区大国不可回避的共同责任。最后,让我们共同期待、并努力推动实现,在即将到来的新的50年里,中日关系拥有一个更加健康、美好的光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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