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拟出手指导寿险代理人改革:合同制、间接佣金、社保、相互代理等都有提及!
银保监会拟文指导
未来3-5年寿险个代改革
①推动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销售利益向直接销售人员倾斜
②为代理人缴纳社保提供支持
偏远地区可为其他公司代理服务
③夯实行业基础,人员分四级管理
销售人员违规造成客户损失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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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拟文
指导寿险个代体制改革
提及佣金、合同制、社保等痛点
1. 监管拟文:指导未来3-5年,寿险个代改革!
据“13精”获悉,今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
这一制度对于寿险个代渠道,以及各位营销员来讲很重要!
总的来说,是未来3-5年寿险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和完善的方向标!
自从1992年代理人制度引入我国后,个代渠道发展速度快,且在一定时期解决了社会就业压力等问题。
注:不包括此前风险处置期公司
从上图可见,根据“13精”不完全统计,个人代理业务在过去10年里,从2010年的3,516亿,上升到2020年的17,400亿,期间多年增速超10%,占据寿险业约60%的份额。
其中,头部寿险公司,更是凭借自身搭建的个代渠道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可谓是护城河般的存在。
但是,近年来代理人清虚向实的过程中,叠加内外部经济环境,以及消费者购买意愿下降等影响,行业个代团队大缩水。
以2022年上半年的数据为例,行业销售人员为570.7万人,较“顶峰时期”缩减约400万人。
2. 个代转型从根本问题着手,解决收入、合同、社保等问题~
因此,以头部险企为代表的寿险公司纷纷开启个代渠道改革,但是,从现阶段看,仍未能改变个代渠道新单负增长,渠道占比下降的现状。
其实,从个代这一路来发展的历史看,也注定转型不是一两年之功,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底层发展逻辑,以及利益矛盾冲突等。
比如,以前很多人留言说到的收入、门槛、社保、佣金等问题。
因此,在这个时点,银保监会下发这份寿险业营销体制发展的文件,似乎就是从顶层设计出发,指导行业和公司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激励分配机制。
此次的文件,共五部分二十二条,其中,代理人们需要核心关注的就是深化个代体制改革、夯实行业基础、加强监管三部分。
从上图可见,具体到佣金激励分配、社会保障体制等都要提及,下面“13精”就围绕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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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销售利益向直接销售人员倾斜
1. 压实主体责任鼓励险企创新,推动销售利益向直接销售人员倾斜!
首先,第一条就是压实公司的主体责任,董事会对个代队伍管理目标负最终决策责任,管理层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分支机构和管理人员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要知道毕竟是由公司推动个代改革,强调主体责任可以看做是对公司创新的一种推动!
这也是此次文件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坚持把创新作为改革第一动力,实现机制、管理、模式创新。
其次,在个代制度设计方面,强调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逐步优化各项机制体制。
一是,要推动销售利益向直接销售人员倾斜,这一点其实就是想解决从业人员一直提及的间接佣金问题。
二是,建立引导代理人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制度。
毕竟,与美国保险营销员的从业年限平均为6年相比,我国营销员的从业年限平均不到1.6年。
2. 改善合同制模式,鼓励有序发展独代模式!
那么,具体怎么做呢?
第一,关于代理人的“身份问题”,探索推动保险公司与符合规定的个人代理人,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同时,对于现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员工,在取得销售资质后也可以销售保险产品。
我们知道,在现行监管要求下,保险公司的员工为自己或者亲戚朋友投保,只能算作直接业务,是不能提取佣金手续费的。
这种情况第一是打击了保险公司员工做业务的积极性,第二也产生了通过变通套取费用的空间,第三对于公司渠道业务统计,成本核算也会出现一定的偏差。
因此,这一条将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些问题,让业务更合规,数据更清晰。不知道办法正式下发后,各公司是否会出现一股全员展业的热潮?
第二,去年银保监会下发《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独立代理人不隶属任何团队,可以直接计提佣金,独立自主展业。
其实,独立代理人的破冰试水,也是希望有助于行业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
因此,此次文件中也提到鼓励险企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在完善相关管理和甄选机制的基础上,开发符合独代特点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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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代理人缴纳社保提供支持
偏远地区可为其他公司代理服务
1. 为个代缴纳社保,改善福利水平提升职业归属感!
其实,前面提到“探索推动与代理人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在解决身份问题的同时,也是为改善个代薪酬奠定基础。
比如,文件中明确要完善个代的社会保障体制,以提升代理人的职业归属感。
在个代发展的早期,人海战术确实是帮助渠道实现快速发展的第一大功臣,但是,与之相伴的也有一些负面消息,甚至一度“卖保险”成为一个“贬义词”,从业人员缺乏从业幸福度....
因此,文件明确将推动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为代理人缴纳社保、办理居住证等提供支持。
这可以说在给予基础保障的同时,也解决了很多代理人的后顾之忧。
而且,随着我们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代理人素质要求提升的同时,也要提升留存率。
毕竟,根据行业调研数据显示,从业时间越长的代理人,他们中高收入人员占比更高。
2. 探索佣金发放长期化,对各类销售人员公平合理!
这一点就需要在基础保障之上,还要解决一直以来的佣金分配制度问题。
一方面,是如前文所说“优化基本法”,将销售费用向一线直接销售人员倾斜,压塑间接佣金。
另一方面,是要实现对各类销售人员,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
毕竟,当前销售人员结构较为复杂,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以及其他用工关系人员等。
此外,还要探索佣金发放长期化,通过设置合理的发放比例,突出长期价值导向,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
其实,佣金的设置很重要,不仅涉及留存率,还涉及套利问题,详见后文。
3. 鼓励创新:开展非保险金融代销,偏远地区可为其他公司代理服务!
最重要的还有,随着消费者对全方位资产配置要求的提升,单独销售保险产品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差异化服务需求。
在行协新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中,也将销售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
其中,级别越高的销售人员,能够销售的产品越多,第四级别的人员,在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则可以同时销售其他金融产品。
因此,在此次的文件中也指出,鼓励险企开展“保险相互代理、非保险金融产品代销”等业务。
其实,通过规范综合销售,也是对保险服务能力的提升,当前很多头部险企也在做。
比如,在2022年上半年,平安健康险通过寿险代理人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就同比增长18.6%。
另外,文件还指出在覆盖网点少、服务不足的偏远地区,探索当地分支机构及销售人员,为其他公司代理保险服务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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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行业基础,统一监管要求
销售人员违规造成客户损失可追偿
1.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销售人员违规造成客户损失可追偿!
如果说这些鼓励和激励措施,可以促进个代渠道良好发展,可改革中也要规范一些风险。
比如,一直以来的自保件和近年来的退保黑产等问题。
因此,文件还强调要强化人员管理,包括完善激励约束体系,以及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而且,明确因销售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客户及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向相关销售人员追偿。
近日,北京监管局就出台专项文件,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防范佣金套利风险。
一是,销售人员(销售团队)获取的当期佣金及现金性奖励收益、该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当期保费,从源头上消除套利空间。
二是,要求保险机构从严开展内部问责和外部惩戒,对发现有套利行为的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夯实行业发展基础:统一人员分级、搭建失信平台!
同时,这一切的改革方向,还要有行业层面的配套设施辅助护航。
因此,文件指出行业将统一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并搭建销售人员失信行为管理平台。
另外,对于部分长期不开展业务经营、服务能力严重欠缺、或有其他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形的分支机构,公司应当逐步有序关停。
这一点,可以解决险企的冗余机构造成的固定成本问题。
此前,“13精”曾统计过,从2020年至2021年中旬,一年半的时间,保险业分支机构裁撤1706家,其中,寿险1197家大部分都是四级以下机构。
3. 统一监管要求,体现公平性!
最后,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文件还指出会统一监管要求。
无论是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还是其他开展保险产品销售和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和渠道。
这些渠道都应当同样遵循本意见的通用规范,提升销售人员管理水平!
这是渠道匹配资源的一致性,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看到这儿,此次文件对于个代渠道的体制完善,可以说从人员的收入、社保,到行业层面的分级制度,以及渠道间的统一规定,都进行了规范。
足见这份文件对于未来几年,个代发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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