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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事资讯要览【6月20日—6月26日 第86期】

刑事资讯编辑团队 每周刑事资讯要览 2023-10-09



资讯·目录



实时热点速递

1.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2.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3.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4.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重大活动速递

1.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2. 全国扫黑办:常态化扫黑除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3. 最高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实时热点速递

 

NO.1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今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并抄送11个相关部门。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采取多种有力举措推进建议落实,在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社会各界反应良好。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分别是:辽宁省东港市于某香等人危险作业案,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湖州市王某钦受贿案,安徽省青阳县钟某平重大责任事故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吴某玉重大责任事故案。其中,4件是安全生产方面刑事犯罪案件,1件是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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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解读


本次最高检发布的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旨在注重溯源治理,助推安全生产。其中,有4起案例涉及刑事领域,这4起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第一,对于渔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私自拆卸定位系统,并在恶劣天气规避监管出海从事渔业生产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该罪认定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对此应当结合行为属性、对象、现场环境、违规行为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第二,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假管理领域内的腐败问题,不仅要追究行为人受贿罪的刑事责任,还要追根溯源发现行业隐患,督促整改管理漏洞,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第三,对于工程建设和原料生产领域的生产作业,一线员工和企业管理人员应当依照规定从事生产,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特别应注意构建安全、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体系,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

NO.2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2022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包括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郭某某欺骗他人吸毒案;何某贩卖、制造毒品案,对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的处理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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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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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犯罪的司法认定在主观认定、数量计算、法律适用方面均不同于传统毒品犯罪,最高检发布的第37批典型案例对于法律适用具有以下指导意义:第一,行为人以未列入国家管制的化学品为原料,制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涉嫌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但是这里的制造应当理解为“化学分解、合成”,单纯对植物原料进行物理加工形成的物质不应理解为毒品;第二,行为人将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用于食品生产、销售中,其行为同时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第三,由于新型毒品的类型和品种越来越多,对于此类毒品数量进行计算时,不以纯度折算,而是结合该类新型毒品的致瘾癖性、社会危害性及违法所得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第四,由于大众对于新型毒品的认知尚不充分,刑事司法对行为人进行司法评价时应重点考察行为的主观故意,不仅要重视对于言词证据的考察,更要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学历、从业背景、是否有过既往历史等因素进行全面、准确、充分的考察,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NO.3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该批案件涵盖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侦查监督等多个案件类型,通过领导包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对于指导全面推开简易公开听证,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基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批案件包括张某某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陈某俊等民事虚假诉讼申请监督简易公开听证案,徐某某申请侦查监督简易公开听证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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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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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加强当事人对于法律理解、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最高检发布的3起公开听证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在于:第一,刑事诉讼程序应当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特别是对于有受害人的案件,应当充分加强对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释法工作,保障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参与权,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第二,对于涉众型违法犯罪,应当加强与受害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对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侦察机关短时间内收集的证据无法达到犯罪指控标准的,应当及时对举报、控告人的诉请进行回应,充分进行施法,化解矛盾。

NO.4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在第35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震慑犯罪分子,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收集、整理了2021年以来各地法院审结的10件毒品和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包括梁玉景、黎国都制造毒品案;冯志国运输毒品案;邱山喜贩卖、运输毒品案;郑保涛等制造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万昊能等贩卖毒品、洗钱案等十大案例,对司法实践有重要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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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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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始终是国家从严从重打击的犯罪行为,当前,随着新型毒品的出现,毒品贩卖方式的网络化,都给国家规制毒品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最高法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再次明确了国家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其指导意义如下:第一,对于毒品犯罪进行全流程规制,不仅惩治生产、销售、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对于引诱、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以及事后的洗钱行为同样予以从严规制;第二,对于新型毒品犯罪也要加强研判、规制,传统的毒品注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愈发难以获得,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的主要对象,氟氨酮等新列管制列药物及精神麻醉类药物同样予以规制;第三,对于生产、销售、走私、贩卖毒品行为的刑罚依法予以从重,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行为,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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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6月2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毒品市场开始花样翻新,新型毒品不断出现,青少年被引诱和怂恿吸毒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包括新型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详细内容链接:

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

全国扫黑办主任:常态化扫黑除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6月19日至21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海南调研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地方创新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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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主任:常态化扫黑除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最高检: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协作,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网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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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THE  END 




编辑简介

林东品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四届“东方大律师”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ndongpin@bhslaw.cn


李腾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liteng@bhslaw.cn


胡欣琪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huxinqi@bhslaw.cn


滕镇远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实务法律硕士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

邮箱:tengzhenyuan@bh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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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6月2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毒品市场开始花样翻新,新型毒品不断出现,青少年被引诱和怂恿吸毒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包括新型毒品犯罪在内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详细内容链接:

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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