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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所有的恶,都源于自私

沧浪闲话 2022-10-16

 

30年前大学期间读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利维坦》的时候,对其中枯燥的论述并没有留下多深的印象,但却被其中的一句话击中了,至今记忆犹深:“人对人是狼。”


霍布斯指的是自然状态下的人,没有规则的约束,没有受过文明的洗礼。这种状态下的人,只受两个因素所支配:欲望和恐惧。

所谓自然状态,指的是没有规则或者不受规则支配的状态。在人类的早期阶段,或者说在“国家”形成之前,人类就生存在自然状态之中,社会生态是“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今天我们更喜欢称其为“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不是规则,所以它是自然状态。

在自然状态下,欲望是生存的本能,恐惧也是生存的本能。前者为了获得食物,后者害怕被伤害。

所以,霍布斯认为,人性即狼性——当然,是在自然状态下。

提到狼性,许多中国人都会想到两个现象。一是前几年风靡大江南北的一本书——《狼图腾》,另一个是华为的狼性文化。

狼图腾写的是自然状态下草原上狼的故事,各种动物都生存在“丛林法则”之下,这很好理解。

但华为就不一样,它是现代文明秩序中诞生的一家科技公司,是在最强调规则的商业环境中从事经营活动,倡导自然状态下的狼性,确实令人费解。

也许这正是它与规则世界格格不入的根本原因。

因为所谓狼性,就是在欲望和恐惧的支配下不择手段地让自己活下去,并且吃得更饱、活得更好。

无论哪一派的文史哲学者,都把国家的诞生作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因为有了国家之后才有规则,或许说规则产生后就算有了国家——无论那些规则是多么地不成熟、蛮不讲理、甚或邪恶。

规则属于他律的范畴。当他律产生后,总有一些理想主义者试图引导人们站到比他律的规则更高的台阶上——自律。

于是宗教出现了。

古往今来,从来没有谁能够比一位虔诚的教徒更能自律。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国人之所以缺乏自律性,就是因为这片土地上从未有一种思想发展为成熟的宗教。

我们长成的是无数棵道德的大树。在这里,道德的最高形式就是在墙上挂上“慎独”二字,道德的最高境界就是孔子所言“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没有以宗教为约束的自律只会盛产伪君子。

规则和宗教,是人类真正摆脱自然状态的保证。

但在有的人眼里,规则是用来触犯的,宗教是用来批判的。

当规则被突破,宗教蜕化为道德之后,恶便产生了。

在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里,是无所谓“善”“恶”的。羚羊啃草、狼吃羚羊都不存在善恶对错的问题。

但在规则社会里,突破规则解决自己的欲望和恐惧,就是恶。

我饿了,但去抢别人的食物;我需要金钱,便去攫取别人的财物;我担心别人会伤害我,便抢先去打折别人的胳膊……

这都是毫无疑问的“恶”。

所以无论是大陆法系的正当防卫还是海洋法系的城堡法,解除自己的恐惧都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对自己安全的威胁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9月8日,浙江嘉兴一男子带小孩去商店,商店门口拴着一条狗,该男子声称这条狗前几天吓着了他的小孩,小孩回去后天天做噩梦,便用刀将狗舌头割得只剩一点连着,舌头挂在外面,然后该男子又将狗打死。


对此人的谴责并非本文的任务,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的小孩确实做噩梦了,我肯定他打死狗后小孩的噩梦只会更多。

我想说的是,该男子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狼性”。虽然当地警方称那是一条无主狗,且多次追赶攻击路人,但此说与它被割舌时被绳索拴着无法吻合,我们它多次追赶攻击路人的说辞也无法验证。

但明眼人都明白,强调这一点无非就是要证明该男子将狗打死的正当性。

但无论如何,他用刀将狗舌头几乎割下来的行为都是极为恶劣的报复。其行为依据是狗可能“威胁”到他孩子的安全,但狗被绳索拴着足以戳破这个理由。

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任性的蛮横。

今天,他感觉到被狗冒犯了,就去割狗舌;明天,他感觉别人对他存在潜在的威胁,他也一定会对人做点什么,全然不顾规则可以保护他免受狗或人的伤害。

人会有这样行为,国家也一样。


举世瞩目的俄乌战争也再一次验证了霍布斯“人对人是狼”的理论模型。

据俄罗斯方面表示,他们之所以发动对乌战争,是因为乌克兰准备加入北约,对俄罗斯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当然,这只是说辞而已,本无须认真对待。俄的真实动因并非基于恐惧,而是基于欲望。但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仍需基于霍布斯的理论模型稍作分析。

事实是,今日之世界是基于规则的世界,无论多少人在试图否定这个事实,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国与国之间并非处于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

基于规则,乌克兰在可见的未来完全不具备加入北约的条件;基于规则,乌克兰即使加入北约也不会对其构成威胁。正如俄方自己所说:瑞典和芬兰加入北约不对俄罗斯构成威胁。

在规则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为什么在一些人(国家)的眼里它是存在的,而在另一些人(国家)的眼里它是不存在的?

因为规则本身并不会出来干预,它的存在是基于人(国家)的认同与遵守。

规则就如同神一般,你认可它就存在,你不认可它就不存在。

所以,那些认为规则保护不了自己的人,恰恰就是目无规则的人。


从人类建立起规则(或国家),差不多有3千多年过去了,可悲的是,还有人(国家)试图打碎规则回归到霍布斯所谓的自然状态。

什么人渴望自然状态?

当然是那些强壮或者自认为强壮的人。因为在自然状态下,起主宰作用的并非善恶正邪,而是欲望和恐惧。

当世界是欲望和恐惧的支配之下,自恃强壮者会制造欲望、放大恐惧,以满足自私的需要。

羚羊要吃饱肚子,可以不需要关心草地的价值;狼要吃饱肚子,可以不考虑羚羊的生命。

于是,恶便产生了。

我们所看到的恶,皆源于此——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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