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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位喊冤的女检察官,我有两个建议

沧浪大侠 沧浪闲话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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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我是一个既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普通人。不算坏,是因为我从未陷害过他人;不算好,是因为有时也会幸灾乐祸。
以前每天刷微博都能刷到许多申冤的帖子,但这一个多月来很少看到了,不知道是因为那些冤案都平反了,还是因为那些帐号都不存在了。
但今天竟然看到了,而且和以往的大有不同,因为喊冤者是一位女检察官,她的名字叫田莹,拥有“全国优秀公诉人”的光荣称号。
田检微博上的自我介绍是“曾经的全国优秀公诉人,如今申诉无门的冤案家属”,她帖子的标题是“全国优秀公诉检察官为律师丈夫喊冤”。
她在帖子中介绍说,她“孩子的爸爸”叫顾春义,是一名执业律师,顾律师因为10年之前代理的两起案件被打成黑社会,并因三个重罪被判十年六个月。
对此,田检写道:“我在鞍山市检察院做了二十五年检察官,曾经法律就是我的天。我曾经无数次告诉我自己,要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可如今面对这个案件,我的天塌了。”
她的意思是说,她不再相信法律了!
在我眼里,田莹过去之所以把法律当成天,是因为她以为自己是站在天上面的,现在她发现,其实她和我们一样站在“天”的下面。
感慨完之后,田检详细地阐述了案情。
坦率地说,我没有看案情本身,因为我压根就不关心她的律师丈夫是否蒙冤。这倒不是因为我与田检及其丈夫有什么过节——事实,他们生活在辽宁,我生活在江苏,没有丝毫交集。

我甚至还幸灾乐祸——没办法,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我不想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有大爱的人。
在今天之前,我不知道田检的存在,但我知道一个案子,有名的案子——枪形钥匙扣案。
2018年7月,福建厦门的李某等人因为仿制、售卖枪形钥匙扣被辽宁鞍山警方跨省抓捕,虽然厦门警方认定枪形钥匙扣不是枪支,但鞍山警方坚持那就是枪支。
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无可奈何之下说出了一句经典的辩护词——
如果认定是枪,我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枪决,用这个钥匙扣枪执行。如果打不死,请放被告人回家。
此案引起全网关注之后,当事人仍然被判三到四年不等,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和网友关注,不知道会被判多少年。
这个案子的公诉人,就是田莹检察官!
田检在申冤帖子里说自己多年来“对法律的学习从未间断过”,也许正是因为法律知识太丰富了,才把本应存放公正和良知的空间也占据了吧。
我不关心她“孩子的爸爸”是否有罪,如果有罪,那是应得的惩罚;如果他是无罪的,那何尝不是上天的安排!
我本人在蒙冤坐牢期间,曾经听过一个法官的真实故事。
某法官被抓之后,一直坚持称自己无罪并作无罪辩护,但经历过整个庭审过程并被判有罪之后,他没有上诉。他解释说,当他坐在被告席上经历了整个审判过程之后,才明白自己以前判了太多太多的冤案,所以决定不上诉,把坐牢当作对自己以前判了冤案的赎罪。

和这位前法官相比,田检的境界差了太多,她还停留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现象不看本质的层次,还没能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假设田检“孩子的爸爸”确实是蒙冤的,她这样就事论事的申冤,我可以断言,即便田检把塌下来的天再顶上去,她也申不了冤。
如果田检真的想为她“孩子的爸爸”申冤,我倒有两个建议:
一是请田检把自己担任检察官以来公诉的案子——特别是钥匙扣案——好好回顾一下,而且一定要把自己假设成那些被告人的家属,捋一捋有没有冤案,如果有,请你先以曾经的公诉人身份为他们提起申诉,把冤案全部平反了。
二是请田检以一名检察官的身份呼吁司法公正,投身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之中去,早日把这个社会建成法治社会,让天下无冤。
顺便再说一句,你也不要再提“全国优秀公诉人”的称号了,天知道那是建立在多少蒙冤者的眼泪之上。
我相信,如果田检投身于这两项工作,如果你“孩子的爸爸”确实是冤案,那才有机会申冤成功。
否则,门都没有。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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