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山东泰安,轿车街头乱撞致2死7伤,不像交通事故
今天上午8点多,正值交通高峰时间,山东新泰市某路段上,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发疯一般地横冲直撞。该轿车先撞翻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主当时就被撞飞,摔倒在地痛苦地挣扎着,满头鲜血。
白色轿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撞向其他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车。顷刻之间,马路上便倒下了一大片,有的一动不动,有的痛苦地呻吟着,现场惨不忍睹。有目击者说:一路上躺的都是人,有的逝者身体已经扭曲错位。横冲直撞期间,白色轿车还撞了一辆汽车,直到撞上路边的一棵大树才停了下来。
很快,救护车和警车都赶到了现场,驾驶员被警方控制住了。该肇事人姓李,今年29岁。这起飞来横祸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所幸的是,目前7名伤者已经得到及时救治,暂无生命危险。目前,新泰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中暂时称其为“交通事故”,真实原因还有待警方进一步通报。
事发之后,有知情人称,李姓男子一边开车一边和妻子吵架,吵得情绪失控才做出了如此疯狂之举。如果此说属实,李姓男子这样的人就太可恶了——解决不了自己家里的矛盾,凭什么把气撒到无辜路人的身上!他冲动起来一时爽快了——不包括他自己家——但至少十几个家庭被断送了。当然,也可能是其他原因导致,如醉驾、毒驾、报复社会等等。
7月13日中午,江苏盐城就曾发生过类似“事故”——24岁的高某驾驶租来的黑色宝马车突然疯狂地撞向路人,造成了2死6伤的后果。让全网愤怒的是,惨剧发生后,穿着拖鞋的高某如无事人一般吊儿郎当地下了车,淡定地给某人打电话。据知情人透露,高某边开车边抽一种特殊的“香烟”,可能属于毒驾。
在评论区,网友们表示,这类的恶性事件切不可以当作“交通事故”来处理,应当对肇事者判处极刑。其实,诸位大可不必担心,根据刑法,泄愤、酒驾、毒驾都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无论是24岁的高某还是29岁的李某,只要不出幺蛾子,他们大概率是会被判死刑的。备用号“近距离三代”已于28日中弹牺牲,强烈建议关注新备用号“近距离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