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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局:某已注销广告公司罚款逾5千万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
发布时间:2023-01-18 11: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京税稽二强扣〔2023〕05001号
北京国电中兴广告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11022775133313X):
鉴于你单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渤海所村东100米)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二稽税稽处〔2009〕38号)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滞纳金,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二稽税稽罚〔2009〕45号)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拒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你单位扣缴以下款项,缴入国库:
税款(大写):贰仟壹佰捌拾万零叁仟柒百玖拾叁元伍角玖分(¥21803793.59元)
滞纳金(大写): 伍佰柒拾捌万零捌百贰拾壹元叁角捌分(¥5780821.38元)
罚款(大写):伍仟肆佰伍拾万零玖仟肆佰捌拾肆元(¥54509484.00元)
合计(大写): 捌仟贰佰零玖万肆仟零玖拾捌元玖角柒分(¥82094098.97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税乎网www.taxhu.com查询企查查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