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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二十大|专家读报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发展伦理|之江策

李建华 之江策 2023-03-14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而城市化与现代化是相生相伴的存在,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也随之加快,成为现代化的标示之一。由此推之,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有中国式城市化与之匹配,而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式城市化的生命力在青年,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彰显出具有强大活力和创造力的现代青年伦理。


 一、从发展观的演变看发展的伦理

严格意义的“发展”,是指现代社会才具有的一种向着物质富足、科学进步、社会分化、复杂性和完美性逐渐趋于明显等方向不断切近的过程。正因为发展是一个现代性概念。因而其价值预设就是“现代性价值预设”,所追求的就是现代性价值。我们为什么发展?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有无限度?等等,都是发展的价值问题。所以,作为现代性的价值概念,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完整”的现象,即成为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亦即集社会生活所有层面的各要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如果我们简略梳理,人类发展观经历了经济发展观、社会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人类发展观、综合发展观五个阶段。


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经济学家把“发展”与“增长”等义,经济增长成了国家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然而,这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受到了来自经济发展自身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挑战直接导致了全球范畴内的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如过度城市化、社会政治动荡、财富分配不公、社会腐败等一系列问题,被学术界称为“恶的增长”或“有增长无发展”。单一的经济发展观最大的缺陷在于“见物不见人”,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整体协调,忽视了人本身的发展。在单一经济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相反被一系列社会问题所累,理论家们开始重新思考发展问题。社会发展观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佩鲁和美国的托罗达。


1983年,弗朗索瓦·佩鲁在《新发展观》中,提出了“内生的”、“综合的”、“整体的”发展理论。佩鲁认为,发展不但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而且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是社会各要素之间的均衡发展,一个国家内部创造力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发展观拓展了发展的视野,实现了从经济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体现了以人为中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但这种发展观在强调发展的综合性的同时,却较少考虑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发展的代际问题。这一缺陷正好由可持续发展观来弥补。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与形成主要是伴随全球环境问题的恶化所带来的忧虑而实现的。


1962年,《寂静的春天》出版,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关于发展观的争论。1980年3月,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使用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向全世界发现出呼吁:“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发展观不但克服了单一的经济发展观,而且也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观,而是更加注重人的发展的一种理论,并且是更加强调人的整体性发展的理论,不是新自由主义意义上的个体人的发展。1971年,发展理论专家丹尼斯·古雷特深入研究了发展的本质问题,并且认为发展有三个核心内容:生存、自尊和自由,这三个核心价值构成了发展的本质,发展首先是解决人的生存问题,使人从而获得尊严,发展的最高层次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类发展观的普遍被接受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联合国开发署(UNDP)1990年首次提出人类发展为标志。


然而,无论编制怎样的人类发展指数,哪怕是自认为最详细的指数,都无法科学地统括人类发展的全部问题,由此产生综合发展观,在当代中国具体为“五大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这是我国顺应时代潮流所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是依照现实发展情况所提出来的发展新方向,其理论背后有深刻的伦理价值,即发展的伦理,其本质为均衡发展,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伦理。



二、中国式现代化体现了发展伦理的本质

发展伦理的本质是利益均衡,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伦理精神,中国式现代化体现了发展伦理的本质。


均衡是博弈论中的核心概念,指博弈达到一种稳定状态,没有一方愿意单独改变战略;在摄影中均衡属于一种视觉稳定的心理现象;在美学上,均衡是指布局的等量不等形的平衡;经济学的均衡,从最一般意义上讲就是经济体系中一定量的经济变量在一系列经济力量的相互制约下所达到的一种相对静止并保持不变的状态。


伦理调节的均衡是指利益相关者各方处于相对稳定的和谐状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均等的权利与义务;每个利益主体自身的权利与责任大体相等;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大体均等;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人类利益有机统一;国家间相互尊重、平等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历史维度的代际均衡;网络世界中虚拟与真实均衡;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机均衡,等等。


可见,均衡作为一个伦理学概念谋求的是平等、平衡、稳定、相容、和谐,反对冲突、消除差等、避免斗争、化解矛盾。均衡是一种伦理的境界,更是一种协调方式,其协调的特殊性在于,由“有利方”或“多利方”向“不利方”或“少利方”平衡,从而避免“福者更福”、“穷者越穷”、“强者更强”、“弱者越弱”。


“杀富济贫”虽显野蛮,但“移富补贫”总归合乎伦理。这样一种平衡宗旨与方向,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作过明示,并进行了论证。罗尔斯就是通过正义这个伦理原则调节在社会分配中对最不利者的利益。特别是当社会和经济出现不平等的情况下,“在与正义的存储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不仅如此,罗尔斯还对于“最少的受惠者”的范围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规定,那就是选择一种特定的社会地位,比方说不熟练工人的地位,然后把所有那些与这一群体或收入和财富更少的人们与之合在一起算作最不利者。由于他们的出身和天赋的不平等不是自己造成的,是不应得的,所以,这些不平等就应该多少给予补偿。


但是,这种补偿不应就是一种简单的福利,而是要从制度上给予根本性的补偿。这也是伦理调节不同于道德调节之处,前者主要仰仗制度性要素,后者主要依赖良知良能。所以,同情弱者,帮助弱势,达成利益的相对均衡,以实现社会最基本的公平与正义,是伦理学特有的品质与品格。


同时,伦理学的这种“向弱者倾斜”的调节方式也与法律调节有某种相同之处,法律虽然拒绝同情与人情,但法律选择保护的是一种需要优先加以保护的利益,如出台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优先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注重经济逻辑、政治逻辑与道义逻辑的伦理协调,以此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们再看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具体在五个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无论从五个特征的单一性看还是从整体上看,其本质的东西就是强调均衡,人口与资源的均衡、人与人财富的均衡、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均衡、人与自然的均衡、中国与世界的均衡,然后就是人口、富裕、文明、自然、世界的整体性均衡。可见,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伦理特质就是均衡发展。



三、现代城市发展需要现代化的青年

如果说,现代化的核心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那么,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就是中国人的现代化;如果说,人的现代化关键是青年的现代化,而城市化又是现代化的主要指标,那么现代城市发展需要现代化的青年,就是理所当然了。


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其重点是青年的现代化。1971年6月在维也纳发展研究所举行的“发展中的选择”研讨会上,智利思想家萨拉扎·班迪在回顾发展中国家追求现代化的坎坷道路时,说过一名含义深刻的话:“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勾勒出社会经济图画的统计数字,也是一种心理状态。”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历了现代化的阵痛和难产之后,才开始意识到,当人还禁固在传统意识中的时候,这本身就构成现代化的最大障碍。


我们可以引进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借鉴最先进的管理经验,我们甚至可以学习最前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甚至模仿他人先进的国家制度,但这种移植现代化尝试的国家,结果收获的往往是失败。深刻的教训表明,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没有现代化的基本素养,就无法赋予任何现代制度与技术以真实的生命力,如果首先没有人的现代化,失败或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和由现代向后现代的双重转型发展中,其实,培养现代化的中国人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可以先从青年入手,从培养现代化青年入手,千万不要把中国青年与现代划等号。青年的成长与时代同步,有的也许还受困于传统观念,有的也许已经深受后现代文化的影响,塑造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是中国式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勉励大家“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同时也要求“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现代城市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青年。“五模范”的标准就是中国青年现代化的标准。国家提出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既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培养现代化青年的重要途径,其价值抉择的要害在于如何让青年真正能在青年发展型城市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真正承担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

中国式现代化无论怎样特殊,总避免不了现代性伦理的困扰,这种困扰在于,价值为何可以由主体人自行认定或弃绝。现代性价值立场的抉择,不仅与前现代的景况不同,而且也与后现代的构想不同,其主要差异在抉择的可能、理据与责任三方面,现代性提出了特殊的诠释与观点,渗透了特殊的价值认定。中国式现代化对于我们的挑战,正在于我们是维持这套认定还是另起炉灶?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和教训于我们是一种怎样的参考?中国能否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城市化道路?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做出理智的回答,而回答的主体应该是现代化的中国青年。



作      者:李建华

此文是作者在首届“全国发展伦理与青年发展型城市论坛”上的发言。作者:李建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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