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全球法律政策研究院 | 美国EAR下技术管控实践研究 之(一)管控政策介绍

全球法律政策研究 合规小叨客 2022-03-20

* 文章系本公众号独家首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





背景概要01


美国出口管制授权有管辖权的机构对特定物项(实物、软件、技术)的出口、再出口及转移(国内)的行为进行审查。在《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以下简称EAR)的定义中,技术是指生产、开发或使用受控物项所需的“信息”,它可以是有形或者无形(例如书面或口头交流)的形式。与实物或软件的转移行为相比,技术由于其传递方式更为快捷、灵活、隐蔽,比如人员可能通过电话在与其他公司人员交流讨论的过程中即将受控的“技术”发布给其他公司/人员,导致对技术的管控难度高于对实物和软件的管控。一旦实物或软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对应的技术信息流出,则该技术和实物或软件二者均会处于双重失控状态。


美国作为全球超级大国,科学技术发达,技术种类繁多。同时美国对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最为严格,拥有众多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和管制机构。


本文将深入介绍美国EAR出口管制法律政策,为国内企业建立与完善美国技术管控制度与规范,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美国技术出口管制政策02


美国对技术没有制定独立的法律政策,而是将实物、软件和技术统称为“Item”进行分类出口管制。自1996年的《瓦森纳协定》起,美国建立和参与了众多多边出口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内立法对军民两用物项的出口进行限制性管理。


表 1 美国参与的单边与多边出口管制体系


本文聚焦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的研究, EAR对“技术”的定义为项目的“开发”、“生产”、“使用”、操作、安装、维护、维修、大修或翻新(或控制“技术”的商业控制清单(Commerce Control List,以下简称CCL)上的ECCN中指定的其他形式)物项所需的信息。


“技术”的形式可以是有形或无形,例如书面或口头交流、蓝图、图纸、照片、计划、图表、模型、公式、表格、工程设计和规范、计算器辅助设计文件、手册或文件、通过视觉传送的电子媒介或信息。


而“受控技术”是指在《出口管理条例》的CCL中予以规定,并在提供给相关的“非美国人”时需要许可证或其他政府授权的技术。



美国技术管控机构及职能03


美国商务部是美国实施技术出口管制的主要机构,它有权制定高新技术出口管制的具体规章制度、审查与发放出口许可证,对违反出口管制者给予行政处罚等,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利益。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负责完善、实施和解释美国实物、软件和技术出口管制政策。


其中BIS下属单位中有两个与技术管制较为相关:


1、国家安全和技术转让管控办公室 (Office of National Security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Controls,NSTTC):负责军民两用品及技术等出口管制,并按技术及视同出口相关规定,办理技术及外国人许可事宜,业务内容包括政策行动、出口许可、商品分类、许可证审批颁发、对受影响商品提出咨询意见及商品管辖评价等。


2、技术评估办公室 (Office of Technology Evaluation,OTE):是商务部内分析出口管制对美国竞争力与产业影响的重要部门,研究与分析对象包括重要技术及国防相关产业部门,与重要产品及技术在国外的供给情形等,并决定是否实施缩减供给等相关措施以保护美国经济。



EAR技术管控的执行情况04


4.1 执行机制


为了确保与《出口管制改革法案》保持一致,美国政府建立了多种多样的执行机制:


  • 美国海关官员有权在关境检查任何出口商品及其许可证;

  • 商务部官员负责对涉及两用物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 许可证发行机构经常在发行许可证之前对出口物项进行检查,并在装运之后再进行确认;

  • 政策制定机构、执行机构、许可证发行机构、技术专家和情报机构之间还进行有效合作,决定某一项具体的转让是否涉及被管制的项目或对国家安全或其他利益有负面影响的项目;

  • 除了授权这些执法机构法律权利之外,美国还为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培训,以便执法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测、鉴定,禁止违反出口管制法律政策的违规行为;

  • 除了国内各执法机构的密切合作之外,美国还与其盟友和友好国家密切合作,形成多边出口管制,大大增强了出口管制的效果。


4.2 EAR中技术出口管制的特点


表 2 EAR中技术出口管控特点


下期,我们将介绍全球主流高校在美国EAR出口管制方面的经验,敬请期待!


参考文献

1、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法律文献;

https://www.ecfr.gov/cgi-bin/text-idx?gp=&SID=0d294e679ce30401d136e12dfcd4a6a4&mc=true&tpl=/ecfrbrowse/Title15/15CVIIsubchapC.tpl

2、张群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管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本文作者:Ch.YL,L.KX,X.G,L.LY



数保前线 | 欧洲经济区数据保护监管执法监测(2020年08月)

2020-09-16

全球法律政策研究院 | EAR中的“技术”

2020-09-14

微新闻 | 德意志银行下属公司因违反制裁要求与OFAC达成和解协议

2020-09-11

微新闻 | 美国宣布制裁11家企业和3名个人

2020-09-04

微新闻 | 中兴通讯举办首届法律合规学者论坛,与智库共探企业合规之道

2020-09-01



让我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