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波考克|政治思想史:一种方法论的探究

波考克 勿食我黍 2021-12-24


作者|波考克(J. G. A. Pocock)

英国政治思想史学家,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历史学教授




本文中,我将试图对我们声称一直在研究的政治思想史的含义做出理论上的阐述,并从这一阐述中得出一些关于如何从事如此定义之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推论。

政治思想史是一门已然确立并茁壮成长的学科,但其赖以确立和成长的术语(terms)却似乎是因袭的和传统的。在学术研究层面,使某一传统接受检验,并使其对自身做出理论上的阐释,这通常是颇有益处的;并且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种思想传统被证明包含某些暧昧和矛盾之处,而这些暧昧和矛盾之处是难以消除的。当我建议,如果在该学科的主题与方法中采取一种更加精准的理论阐述,那么它将会得到某种改进时;我并非是在建议,这种或者其他任何阐述是该学科能够有效开展下去的惟一基础。然而,一位政治科学家可能会对一个社会的政治活动、制度、传统与这种政治结合体(political complex)时常得以表达和评论的术语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术语的用法——简言之,对也许可以称为政治语言(language or languages of politics)的东西在一个政治社会中的功能——更感兴趣。

当我说目前的政治思想史是一种传统的研究形式时,我的意思是指,它包含对那样一些论说政治的思想家的研究,这些思想家已经成为并仍然是历史关注的对象;同时也是指,我们研究他们的理由以及对他们予以关注的特定取向,都是成形于我们历史经验的过程之中的。这些思想家和他们的思想观念并没有构成一门独立的、自洽的科学的主题。简言之,只是有这么一群思想家,我们已经逐渐习惯于关注他们;有这么一些视角,从这些视角看,他们引起了我们的兴趣。我们从这些视角出发——有时从这个视角,有时从另外一个视角——研究这些思想家,这样做只是一项传统的活动,并且他们以及对他们的研究构成了一项传统或者传统的一部分,按照奥克肖特的说法,我们将逐渐认识(get to know)这个传统。

既然人们可以接受如下的观点,即没有哪一组预设是政治思想史的恰当进路,那么,我们肯定可以采取数量不定的进路;并且,这些进路到底有哪些与其说是由我们自己决定的——通过独立地选择某一探究路线,不如说是由我们借以思考的社会和智识传统决定的。传统主义的态度包括接受:(1)存在数量不定的可能的进路;(2)没有任何先验的理由使我们偏好其中的一种进路胜于其他进路;(3)我们从不指望彻底摆脱在我们的思想中同时存在一组以上这些进路赖以建立的预设和兴趣。在这一领域同其他领域一样,传统主义者承认,他们研究的主题构成了一种他们身处其中的传统,他们自己的研究进路是由这种或那种传统决定的。他们习惯于在一种自己无法完全控制的传承模式(pattern of inheritance)中展开自己的思考。

这是一种在其中相当令人满意的智识活动能够进行下去的情形。但是,说一个历史学家在一个传统中展开思考,就是说他在一种智识立场的传承(an inheritance of intellectual positions)中思考,而这些智识立场不可能化约为一种单一的融贯模式,并且不可能完全彼此区分。我们愈是充分接受这一点,就愈有必要在构成我们传统的不同立场之间做出尽可能精确的区分——“精确”一词意味着,我们知道在它自身的精确性方面存在限度。承认我们的知识立场是一种传统的立场,就是承认我们阐明前人的能力是而且必然是有限的;但这显然并不意味着,针对我们能力的局限,我们不应该阐明我们在任何既定的时刻试着要做的事情,或者不应该寻求克服这些局限的办法。然而,传统主义者对知识探究定义的缺陷在于,它对可能由此作出这种阐明的方式一无所言。如果不能找到这种方式,那么将会产生如下十分吊诡的混淆,即可能很容易导致智识上的暧昧和自负,就像可能导致保守的和经验的谨慎一样——这种谨慎通常是传统主义的定义容易造成的结果。


这一点尤其适用于我们称之为政治观念史(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ideas)的思想传统,因为该传统是一种智识化的传统(tradition of intellectualizing);而且在其他人是如何思考的思想混淆(confusions of thought)与我们为什么以及如何思考他们的思想混淆之间存在一种双向的关系。为了定义我谓的“智识化的传统”,我将采用伯克—奥克肖特式的对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izing)的概括,即将其视为一种“对传统的抽象或缩写”(abstraction or abridgement from a tradition)活动。按照这一用法,“传统”指的是一种“行为传统”,即政治生活中整个行为方式、谈话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复合体,这是我们从过去的社会继承而来的。从这种“行为传统”中,政治思想形成了一系列的“抽象”或“缩写”;其含义早已被赋予而在当下无关乎我们,在这种含义中把这些“抽象”或“缩写”界定为一种“传统”是可欲的。因此,人们从一种“行为传统”中从事抽象活动,政治思想的研究就是对当他们从事这种抽象活动时会获得什么的研究。

这种研究至少有两种进路。政治思想可以被视为社会行为的一个方面,人们相互对待以及对待其社会制度之行为方式的一个方面;或者它可以被视为知性活动(intellectuality)的一个方面,人们试图对其经验和环境获得理解的一个方面。抽象适合于不同目的的混杂,在修辞的目的与科学的目的之间变换。实际上,同其他社会思想形式一样,在政治思想中根本不可能决然把抽象的这两种功能区分开来。解决一个理论问题可能有其实践意义,反过来,表述并解决一个实践问题可能会产生更具普遍性的新问题。不管保守派人士对这一事实多么痛心疾首,人类的心智确实在从理论到实践与从实践到理论中追寻意义;而且,没有人知晓这种抽象过程可能会导向何方,即使他起初心目中(或许)有一个明确而有限的目标。

抽象指向更高层次的抽象,而思想一直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之间来回转换。相同的思想片断可以同时被视为一种政治说服行为和寻求理解中的一个事件。论证和概念在稍事间隔之后一再被重复,为了那些比其刚刚服务过的目标更具理论性或实践性的目标。一种哲学再现为一种意识形态,一个政党口号再现为一种更具科学价值的启发式机制。因此,下述情况变得重要起来:关于政治思想的特征,我们不能做出先验的预设——就像我们把一段理论著述描绘成某个利益集团的劝说文字(a piece of persuasion)而打发那样;同样变得重要的是,我们得有办法区分政治思想可能履行的不同功能,并且得有办法在概念和抽象从一种用法转化为另外一种用法时把握其历史。

因此,可以预期的是,一个特定的社会在某个阶段出现的政治思想——特定个人的政治思想亦复如是——通过审视将被证明存在于不同的抽象层面,并随着它打算解决的问题的特征而变化。这将使历史学家不再面临无解的难题。通过历史重建(historical reconstruction)的常见方法,完全可能决定某一特定思想片断发生的抽象层面。但这确实意味着,我们预先做出的关于这一抽象层面的假设只能是选择性的。我们可以选择让自己只关注处于某个特定抽象层面的政治思想;但我们不能预先假定,在现实中,政治思想只能在该层面发生。摆在我们面前的严格的历史任务显然是,通过探求抽象思维到底在何种层面上发生而决定之。

但是,政治思想史家时常过于转移实施这一任务的注意力,而且分散其注意力的或许可以称之为其研究对象的不明确的合理性(the indefinite rationality)。这种脱离和“对传统的抽象”行为同时也是一项智识重组行为,他所研究的思想家都不同程度地倾向于成为哲学家——也就是说,倾向于把他们的思想组织成更高层次的理性融贯(rational coherence)状态。对这一过程来说,一旦开始,便无止境;而且,在无止境地朝向更高组织状态的过程中,我们理解该哲学家思想的努力不仅致力于把握它,事实上肯定还会促成它。结果,政治思想史家发现自己不但在从事严格的历史重建,而且也在从事某种类型的哲学重建——他试图通过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普遍性和抽象层面而理解过去的政治思想。

结果,政治思想史一直都倾向于变成哲学。历史学家还有一种更为专业化的动机迫使他朝向这一方向:发现一个叙述主题的需要,围绕该主题来组织他正在研究的历史片断。他可能会撰写某个特定阶段的、包括许多思想家在内的政治思想史,这些思想家试图在诸多不同的抽象层面解决一些问题而发展他们的政治观念。然而,思想史家却意欲把所有这一切讲述为一个单一的、融贯的故事。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已经有了在更高的抽象层面上研究每一个思想家的倾向;并且通过在一个共同的、高度抽象的层面来解释他们的思想,或者借助他们每个人能够被解释的看法,他发现了所有的思想家都采纳的某些普遍预设。

这样,他那个阶段的政治思想史就变成了这些预设的历史:从这些预设中推导出各式各样的结果,对这些预设采取各式各样的态度、引入各式各样的修正,以至于到他的阶段结束时,它们或许已变得面目全非了。政治思想史——在这一点上,它无疑类似于其他形式之有组织思想的历史——就这样倾向于变成核心预设(the cardinal assumptions,或许还是无意识的预设)变迁的历史,它能够被证明一直建立在这些预设的基础之上。如果“哲学”这一术语可以被用来指称导致了核心预设确立或修正的思想,那么正在书写的历史将是哲学史。而且,如果这些其历史正在被追溯的预设能够表明,它们不仅对于一个时代的政治思想来说,而且对于该时代所有或众多有组织思想的模式来说都是核心的,那么可以恰如其分地称之为世界观(Weltanschauung),正在书写的历史将是世界观史(Weltanschauungsgeschichte)。

通过这种方式,作为研究对象的传统被浓缩为一种发生在高度抽象层面上的单一叙事。接下来我们必须追问,我们描述的这个过程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历史解释。答案必然取决于我们所采用的标准;但是,对以高度抽象的词汇来表达的历史片段之价值的一个良好检验就是看,其抽象是否符合实际经验的事实,是否符合某个已确认的亚尔西比德确实做过或经历过的事情。如果思想变化所依赖的这些预设被认为是没有人能够有意识地提出,那么证实该模式将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如果能够独立地证明,这些预设经常被有意识地阐述;那么,什么是一个解释性的模式这个问题就会开始表现为实际发生过的事件的历史。我们可以根据在普遍性任何层面的抽象来撰写思想史,无论其抽象程度多高,只要我们能够独立地证实,我们所使用的抽象在相关的领域中、在相应的时间内为我们的故事所包括的思想家们所采纳。我们可以根据世界观中发生的变化,根据多少是稳定的哲学体系之间或一个稳定的政治理论词汇中核心的思想观念之间的持续对话来撰写思想史;而且,无论何时只要我们所建构的解释被认为是有历史依据的,那么历史的理解就将得到丰富。

然而,对迄今所描绘的思想过程,我们不可能完全满意。如果政治思想是“对一种传统的抽象”,那么这种抽象可以在理论普遍性(theoretical generality)的许多不同层面进行。而且,我们迄今所描述的历史学家能够证明,政治思想是否在他所选择来解释的抽象层面发生,但他不能通过在经验上确定政治思想得以发生的层面来开始其探究。他对一个抽象层面的选择取决于他对其关注的思想片断给出尽可能完全合理之解释的需要。因此,他所选择的层面趋向于高度抽象,并且越来越抽象。他根据思想片断能够被给予最大限度之理性融贯的解释来选择预设,然后试图表明,这些预设也适用于相关阶段,并为他正在研究的思想家所使用。


如果这是他能够采纳的唯一方法,那么当他面对这样的可能性时他可能会感到困惑,即正在讨论的思想片断如果依据那些并未赋予其最大限度之理性融贯的预设来解释的话,也许同样甚至更好地得到解释。(让我们假设)在伯克(Burke)的著述中有这样一些段落,它们假如依据在休谟的著述中清晰表达的预设就能够得到解释。我们的历史学家将会接受这种解释模式;结果,他把伯克在这些段落中的思想呈现为如同在休谟著述的相关段落中出现的秩序严谨的系统政治哲学一样。他的方法使其容易接受这样的想法,即伯克的政治思想最好被解释为政治哲学。但我们现在提议,假如基于普遍性迥然不同层次的预设——例如,依据法学家关于制度和实践的预设,而非哲学家关于思想和行动的预设——来解释,伯克著述的同样段落不会有丝毫贬损。我们可以进一步提议,尽管这种解释并没有为伯克的思想提供最大限度的理性融贯,但较之前一种解释它能够提高历史证实的程度。

我们迄今为止所假想的历史学家并未在参与这场讨论中被恰当的定位。因为他尚不能采用这样一种方法,该方法承认,存在思想可以发生的不同抽象层面,以及思想可以得到解释的不同理性融贯程度;更不消说采用那种允许他作为历史探究之问题开区分这些层面的方法。他还只是这样一种方法的囚徒,该方法使得他只能解释那些能够被呈现为一种系统的政治理论或政治哲学的政治思想。当他把政治思考(political thinking)撰写为历史上正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时,他将认为只有参照一种由理论家或哲学家的思考所构成的事件背景(context of events),它们才能发生并得到解释。在我们所设想的情景中,他会把伯克(如其)所做的思考,呈现为休谟(如其)所做的思考的影响结果,或者以另一种方式,将前者呈现为后者的历史后果。一个社会特定阶段的政治思想只有作为其政治理论家或哲学家之间思维模式交换的一个结果,它在历史上才是可以理解的。

似乎存在这样一种共识,即无论在抽象或系统化的哪个层面上,政治思想都是对社会经验的某些方面展开讨论的一个模式。倘若真是如此,那么,在哲学家与历史学家对该学科所采取的不同进路之间做出区分就会变得重要起来。哲学家的兴趣在于,思想的产生能够为严格的理性能力(rationality)所解释,以及确立这样做的限度。历史学家对人们思考政治的兴趣,正如他对人们战斗或耕作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亦即个人在一个社会中的行为——的兴趣,人们那些被记录下来的行为可以通过历史重建的方法来研究,目的在于揭示他们曾生活其间的世界的样式(manner),以及为什么他们会如此行事。历史学家关注经验与思想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个社会的行为传统与被用来试图理解和影响它的概念抽象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把他的进路混同于与哲学家的进路,那么他很可能无法实现其恰当的功能。

如果历史学家试图只通过赋予思想以最高程度之理性融贯来解释思想的话,那么他就会陷入这样的窘境,即他只能在最高程度的抽象层面研究思想,而这种抽象来自于思想所发生之社会的传统或传承经验。我们不会指望他研究产生思想的实际抽象过程。简言之,如果思想(thought)被界定为对经验或一种传统的一系列抽象观念,那么思考(thinking)就可以被界定为产生和运用这些抽象观念的活动;并且,正是这种历史学家把自身和哲学家混同起来的思考活动使他丧失了恰当研究思想的资格。换言之,他让自己丧失了研究思考和经验之间关系的资格。

现在我们可以知晓,他何以易于受到那些否认在政治活动与政治理论之间——在行为传统与从中抽象出来的概念之间——存在任何重大关联的人所发起的攻诘了。这种攻诘虽然经常发起,但它并不总是那么容易获得精确的理解。当然在许多情况下,它旨在挑起一场保守的论辩。这种攻诘的发起者假定,相对于那些用政治概念来批判和修正它们由之抽象而来的行为传统的对手,他将面对一位持有一种更加乐观的——因而也就更加危险的——观点的对手;因此,他开始着重强调这些概念如此运用的局限。

然而,当这种攻诘在历史学家之间的争论过程中发起时,情况变得愈加复杂。至少一开始,争论似乎关注于动机和起因。一位历史学家会指控另一方夸大了人们的行动在一个政治语境中被理论(这些理论正产生于该语境)所激发的程度,也夸大了这些理论(就算它们激发了人们的行动)实际上决定人们行动进程的程度。他会质问,参照个人行为得以展开之历史情境的决定性影响,这些行为是否肯定不会比参照据说是构成其基础的理论原则获得“更多”的理解?

不过,历史学家之间关于一个历史因素比另一个因素“更重要的”争论是毫无意义的。如果5X3=15,那么争论说因为5大于3所以在得到15的过程中5比3“更重要”,这是无益的。在此,唯一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不考虑相关的因素,是否有可能对此过程提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这不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个人在解释一项政治行动时把重点完全放到了决定它的情境性因素上,那么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在解释中不必提及任何理论原则,尽管在行动过程中这些原则可能会得到表达。一个人甚至可以用这种方式成功地拒绝任何这样的解释:它假定理论原则激发了行动的肇始,或者决定了行动的后果。

完全有可能的是,在行动的过程中,原则不断地得到表达,并且耗费了那些推动行动完成者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在这一点上,我们会发现,正如他们把诸如“宣传”、“合理化”、“神话”之类带有含混轻蔑性的语言挂在嘴边所表明的,无论它们在故事中扮演何种角色,都是不值得考虑的。但从何种立场看,它不值得考虑呢?一种或更多关于行动的解释可以不考虑理论原则而建构起来,而一个历史学家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只对行动中能够以这种方式加以解释的方面感兴趣。但是,原则的表达毕竟出现了,它们构成了行动的一部分,并且由于它们的存在而改变了行动的总体特征。它们必定与行动的过程产生了某种联系。尽管一个历史学家可能并不想探究这种联系,而满足于对行动的一种忽略了该联系的解释。但是,他没有资格宣称,根本不存在这种联系,或者不必因为另外一种包含了这种联系的解释的建构而修正他自己的解释。

在这一点上,历史编纂学所需要的正是探究各种可能的关系的能力,这些关系的理论化可能诉诸经验和行动。但是,反意识形态的诠释者(the anti-ideological interpreter)倾向于假定,只要他驳斥了理论与行动存在某种联系的观念,那么他也就驳斥了两者之间存在任何联系的观点。作为一名历史学家,他可能会被认定在方法论上是幼稚的。以一种一点也不复杂的方式,他用动机和起因的概念来拒斥这样的说法,即理论自身作为一种动机足以解释行动的肇端,或者作为一种起因足以解释行动的结果;从而假定,他已把理论从任何故事中驱逐。他断言,在政治生活中,人们从经验中学习,“而非”从理论中学习——仿佛可以提前宣布,人们关于经验的理论表述在他们从经验中学习的过程中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作为一名政治理论家,他过于简单化了保守经验主义(conservative empiricism)的命题,该命题旨在拒斥并且确实也拒斥了有如下主张的政治理论,即从一个传统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足以证明人们试图废止、取代该传统的合理性,或者足以解释人们在该传统中采取的行动。否认概念可以被孤立起来或者可以被证明在政治中发挥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不等于说,它们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反意识形态的诠释者不但认为就是如此,而且常常不愿意相信,政治过程中思想观念的研究者并没有主动地为其指定一种决定性的角色。

他的错误——即假定理论与行动之间只能有一种关系,以至于如果这种关系不存在的话,理论与行动就不会发生任何联系——只是前面强加给政治思想史家的那种错误的翻版,即假定理论只能在经验抽象的最高层面进行研究。如果后一种错误坚信,只能以系统理论与哲学的形式研究思想——因为它与经验和行动相伴随,那么就不能责怪前一种错误的如下假定:思想只能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和有计划的指导这种超然角色而与政治活动相伴随。可以理解的是,一旦他拒绝接受对政治行为的这种解释,他就没有任何其他选择的余地。而且,如果他与观念史家的关系蜕变为一种答非所问的经院哲学式喜剧(a scholastic comedy of cross-purposes),那也不是他的过错。

如果这就是政治思想史编纂目前的主要处境,那么,如同我们已经揭示的,这与在无数具体研究中取得有效且有价值的成果并非不相容的。然而,这也意味着,困惑与沮丧可能会出现,并且诸多努力被误导和浪费,因为有一个我们尚未在方法论上充分掌控的探究领域。因此,如果我们的研究方法得以完善,那么我们的研究能力或许可以得到提高。而且,为了这一目的,我们似乎需要在如下不同关系之间做出明确区分的方法,亦即从一个行为传统中抽象出来的诸概念与它们所由产生并与之联系在一起的(a)传统、(b)行为之间的关系。

这样,就存在两个截然不同的研究领域:当概念从一种传统中抽象出来时产生的领域,以及概念被用来分析该传统中的行为时产生的领域。对于前者,我们关注的是一种思考活动,也就是抽象活动;对于后者,我们关注的是一种政治行为活动。或许可以断言,思想史家关注的是思考活动而不是政治行为活动;从而可以断言,人们经常提出的如下要求有必要加以修正,即诸如布丹(Bodin)或伯克的政治思想应当放到其得以形成并反过来旨在施加影响之实践活动的背景中来研究。当然,许多(尽管并非全部)政治思考确实是在当时的实践背景中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据此来研究它们。

但是,在一段思考的智识内容与其预定或实际上影响政治行动的作用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我们绝不能混淆思想观念背后的动机与其来源;亦不能假定,一旦我们找到了某个特定思想片段的意图,我们就足以解释它。一个人或许希望为特定的行动辩护,说服其他人接受或赞成它,并且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论证的内容。但在历史学家中间常见这样的错误,即假定人们能够完全自由地发现并正确地提出他们所需要的合理化解释。一个人如何辩护其行为取决于他所不能掌控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为何则必须通过研究他所置身的情境和框定其行为的传统才能确定。而且,这种探究截然不同于如下研究中包含的探究,即他提出的论证是如何影响它们意图施加影响之情境的。

因此,作为一种大致的分工,行为历史学家(historian of action)的任务就是要探究思想观念、信仰以及论证是如何有助于我们理解人们在特殊情境中的行为的;而思想史家则是要研究思考活动、概念化活动以及从特定的情境和传统中抽象出思想观念的活动。(当然,研究布丹或伯克的历史学家或许需要将自身投射于这两种角色;这就更加要求它们不应被混淆。)思想史家永远会对在当时事件的压力之下形成的思想感兴趣,但这种关注不应当是排他的。他更有可能重点关注那些相对稳定的概念,这些概念定期出现在相对稳定之社会的政治思想中;并且将他的时间更多用来研究这些概念是如何从行为传统中抽象出来的,以及是如何被用于批判传统并最终为传统所吸收的。一旦他实现这种转向,他将倾向于关注作为传统语言的思想(thought as the language of tradition)而不是行为;尽管当他转向研究传统的概念是如何在特定的行为情境中被使用和修正时,他将发现自己的工作正在逐渐变成行为历史学家的工作,即研究行为是如何为思想所修正的。然而,大致说来,通过研究相对稳定的概念的定期使用,他将趋近政治思想史。而且,这看来似乎必然包含对经验和传统的某一抽象层面进行任意的选择。但是,因为他正在探究抽象过程本身,所以他就得决定抽象进行的层次,并且就得将抽象与作为其出发点的社会和传统背景联系起来。他的选择并非任意的。

任何稳定且富有表达能力的社会都会拥有用以讨论其政治事务的概念,并将其联结起来形成语群或语言(groups or languages)。没有理由假定,一个社会只拥有一种这样的语言;我们毋宁可能会期望发现多种分布于它们所由产生的不同部类之社会活动的语言,以及它们的应用和受到的修正。其中有些语言来源于一个社会规范公共事务的制度化模式的技术词汇(technical vocabulary)。西方政治思想主要产生于法的词汇,中国的儒学产生于礼的词汇。另外一些语言则来源于某些与政治密切相关的社会过程:比如,基督教社会中的神学、封建社会中的土地所有权、工业社会中的技术。

随着诸如此类的词汇日趋运用于其最初的语境之外,从中有可能生长出相应的理论语言(languages of theory)来解释并捍卫它们在新情境下的使用,并把它们与有另外起源但用法相似的术语联系起来;甚至还可能生长出哲学语言(languages of philosophy)来捍卫或批评所有这些术语的使用在伦理和逻辑上的合理性。但是,比如说,一种法哲学词汇的出现不必取代制度法(institutional law)词汇在政治辩论中的使用,尽管前者发展起来就是为后者辩护的;有些政治争论是在抽象的制度层面展开的,有些则是在其哲学层面展开的。那些被用来表明一个社会的合法性之源(the sources of legitimacy)的概念,或者(在拥有这些合法性之源的情况下)被用来表达该社会的连续感(sense of its continuity)的概念,也有类似的发展;但是,这里的抽象过程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对社会连续性一种传统说明的批评导致了历史著述(the writing of history)。我们达到了这样一种地步:一个社会既拥有一套政治理论也拥有一种诠释其历史的方式;然而,它的传统却继续——或许在不止一层批评性诡辩之上——充当捍卫或否定政治行为合法性的手段,从而出现在其政治思想得以展开的诸模式之中。

一个社会的政治思想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即从社会和文化传统的不同方面中采用技术性的词汇,发展专门化的语言(specialized languages)用来解释和捍卫使用前者作为探讨政治的手段。我们或许会把前者称作传统语言,把后者称作理论语言;并且不无诱惑地补充说,政治哲学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理论语言,一种探讨其他所有可能被使用的语言之合理性的二阶模式(a second-order mode)。然而,从历史学家的立场来看,这么说将低估古典意义上的政治哲学的重要性;当一位思想家为了将政治经验置于思想观念的控制之下并借助它们来解释政治经验,而调动他所熟知的重大道德和形而上学观念时,我们就会发现这种重要性。

事实上,有些分析者认为,这种类型的哲学家只不过完成了对他们社会中传统政治观念的一种批评和重述。但是历史学家必须强调:首先,这种哲学化的传统可以为社会提供诸多政治讨论语言中的一种;其次,它并非简单地起源于使现有语言更加容易理解的努力。一种道德的和形而上学的思考传统可能独立地起源于政治讨论,然后又被应用于政治讨论。因此,一种语言至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发展,使之能够就政治提出的表述比通过从其他社会活动领域简单地借用术语这种普通方式所获得的更大的普遍性。

一旦诸如此类的语言得以发展,那么关于政治的思想就可能会变成一种自主的理论活动,并将这些形式呈现为政治哲学或政治科学;而且我们也可以假定,政治思想史家就是研究自主理论(autonomous theory)的这些形式的历史学家。但是,一旦我们把政治思想界定为政治讨论的语言,上述情况就不可能是如此了。因为实践的和理论的是分不开的,所以同样的政治问题可以同时通过两种方式来讨论,即借助一种从社会传统借用来的词汇来讨论,或者借助一种专门用于对政治联合(political association)本身做出普遍表述的词汇来讨论。当后一种类型的词汇出现时,其主张可能为相关的方法论学者所探究,并且从历史角度进行这种探究可能也是必要的——例如,通过追溯其主张的发展历程来阐释某些类型的问题。但是,我们所假想的历史学家并不是方法论学者,没有任何理由说明他何以应该把自己局限于政治思想的这些分支,尽管它们已经被说成是自主的理论科学。对于他来说,一种能够对其提出上述主张的政治讨论模式并不比不能提出上述主张的政治讨论模式在本质上更有吸引力。他感兴趣的是,两者同时出现在某个特定社会的词汇中,以及两者与该社会的传统和发展中的经验之间的关系。

这样一个历史学家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着手研究一个社会的政治思想:依次考察存在哪些批评或捍卫政治行为之合法性的模式,他们参照了哪些象征符号或原则,以及他们试图用什么语言与论证形式来实现其目的。例如,在17世纪后期的英格兰,我们可以通过参照如下三个历史领域中的事件来讨论政治行为:首先是英国宪政史,作为当时事务的一种指南,它的权威依赖于某些关于法律连续性的观念,而这些观念本身又来源于英国法律的结构和土地所有权;其次是旧约和新约的历史,它的权威来自于基督教会的观念和程序;最后是希腊罗马的(Greco-Roman)历史,其权威源自拉丁人文主义(Latin humanism)的观念。除此之外,还有一套古典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大体上与西欧的思想家相同,其词汇来源于世俗的和经院哲学的资源以及该传统晚近的批评者提出的论证。在研究英国人拥有和使用这四种显著不同的政治论证模式时,一个历史学家将要做的工作就类似于雷蒙德·弗思在研究蒂科比亚人(Tikopia)利用属于他们几个支系的诸传统,以及这些传统在维护社会团结或加剧社会冲突方面的作用时所做的工作。

他可能会研究其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的构成要素,这些社会结构与文化传统是一个社会为了辩护社会行为的目的而选择熟记的;他也可能会研究用以说明实现这些目的的语言和观念。在研究源自一个传统的诸构成要素的概念化过程中,他可能会用历史学的术语来对我们所谓的“对一种传统的抽象”提出一项系统的解释——因为从否定方面说,单纯重复如下的观点仅仅是保守主义的诡辩,即政治思想只能采取这样一种抽象形式。这位历史学家正在将“传统”这一含混而简要的术语解析成它的一些构成要素,并且注意到,这些要素产生了清晰连贯的语言,这些语言本身又为了讨论的目的而被传播和使用。毋庸置疑,一个传统最能有效传播的大部分内容是不连贯的、缺乏组织的,这对那些希望追随奥克肖特的历史学家来说也是恰当的,他们尤其强调未被言说的东西(the unspoken)在塑造思想所评论的传统方面具有的重要性。但是,思想史家的任务是研究社会所使用的系统化概念的出现和作用,而知道这种作用必然具有局限性这一点不必让他裹足不前。

就其研究的这一点来说,他所探究的是,观念——在这些观念中,对一个传统的意识变得清晰连贯——是如何从该传统中抽象出来的,并且他尤其关注思想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一旦他洞悉该结构中有哪些要素为人们所意识,以及他们的意识是通过哪些术语来表达的,他就将处于这样一种境地,即批评历史学家们在如下情形中所犯下的并不罕见的错误:他们假定政治思想必定是一种社会结构或政治环境的“反映”(reflection),因此先构建一个关于该结构或环境的模型,进而把思想解释为与该模型相吻合,虽然通常除了一种含混的一致或类似之外难以提出更多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我们的历史学家可能会赞同,思想“反映了”社会及其利益。但他赋予自己的任务是考察“反映”的过程是如何发生的,以及语言在多大程度上仅仅是未经过滤之经验或热望的一种镜像。

换言之,他所探究的是一个社会的结构与传统中各种要素的概念化模式(stereotypes),该社会的政治思考正是借助这些概念化模式进行的。所有的概念化模式或多或少都是过时的,或者就是不充分的。历史学家必须习惯于这样的事实,即一个社会用以进行思考的模式本身在一个历史学家看来通常完全不能令人信服,因为他总是试图从后来的立场来理解该社会。18世纪的英国并非为腐败和党派所统治,但是18世纪的英国人——不仅仅是政治鼓动家——通常都好像事实就是那样来谈论和书写。为什么这些假设广为人们所接受呢?思考与经验之间存有一道鸿沟;政治观念史家的任务就是填平这一鸿沟并尝试理解其意义。作为理解和行动的手段,所有的概念化模式都或多或少是让人满意的;但是,除非我们理解它们的历史,否则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如此。

但是,并非一个社会的政治讨论所使用的所有概念,或者以它们为基础的语言,都由直接从该社会的结构与传统中抽象出来的、简单的概念化模式所组成。我们已经看到,抽象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且,具有更高理论普遍性的语言是从更古老的传统语言中成长起来的,或者是从其他资源中强行进入该传统的。这就是一个社会的政治思想何以最后在不止一个抽象层面上展开,以及构成它的语言何以具有程度不一的理论普遍性的原因。我们所想象的历史学家不得不应对由此导致的情形,并且竭尽全力使之变得容易理解。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容易遇到这样的诱惑,即寻求那些具有最高理论普遍性的基本预设,依据这些预设所有使用中的、各式各样的语言都能得到同样满意的解释。考虑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步骤——除非他能够提供独立的证明,这些预设确实像他的解释所暗示的那样使用广泛——我们现在必须指出,我们理想的历史学家怎样才能避免这一步。

首先,既然他已经逐渐熟悉讨论中所使用的不同语言,以及它们通常所蕴含的不同抽象层面,那么他就能够确定,一场特定的争论或一个特定的思想家所使用的语言以及所处的抽象层面。他在考虑1688年革命能否在依据历史先例或抽象政治理论之外得到辩护时,能够将伯克与麦考利(Macaulay)联系起来;并且能够考虑伯克的传统主义是建立在一位普通法学家关于古老习俗的观点的基础之上,还是建立在一位德国浪漫派关于展开的民族精神(the unfolding national Geist)的观点的基础之上。能够通过将思想置于其正确归属的话语传统之中来解释,这多少也是重要的;之所以如此,有两个原因:第一,它使我们能够把思想解释为社会行为,并观察到思维(mind)是如何与其社会、该社会的传统以及该社会的后来成员发生联系的。第二,它有助于促成思想更加容易理解,从而能够识别出思想家所使用的概念、他与其同胞交流时所使用的语言,以及他所谈论的对象和他打算表达的含义。

但是,随着政治讨论所使用的语言开始越来越具有理论普遍性,思想家论证的说服力开始不再取决于他能否成功地援引传统的象征符号,而更多地取决于他在某个政治话语领域中打算做出的表述的理性融贯程度,在这个领域中采取具有广泛理论普遍性的表述是可能的。在此,我们的历史学家迟早都会放弃他作为一位将思想视为一个社会之语言的研究者的角色,而成为一位将思想视为哲学——也就是,在它做出容易理解的普遍表述的能力方面——的研究者。我们假定他所采用的进路在这一点上的优势就在于此。由于他对思想家所使用的讨论语言耳熟能详,所以他认识到——他已经“逐渐认识到”——它通常是如何被使用的,以及它通常所暗含的预设的理论普遍性程度。现在,或者借助某种分析技术,或者借助他对某个特定的理论家思维运作方式的耳熟能详,他可能试图对思想家的思想做出一种重构,从而使之获得理性上的完满。通过这种方式,他可以对他所研究的思想家正在使用的传统语言所具有的理论普遍性的程度和类型做出评判,同时也对思想家使用这种语言所要解决的问题和他在处理问题所带有的先见(prepossession)做出评判。现在,历史学家能够考虑,思想家的语言倾向于使他在何种抽象层面上运思,思想家的先见倾向于使他在何种抽象层面上使用其语言。现在,他还能够给予含糊的短语以精确的含义——任何思想家都在一个传统中运思;他能够研究思想家和传统相互之间提出的要求。

如果思想家所使用的传统语言是专门用于最高程度之普遍性的,如果思想家的先见驱使他在同样程度的普遍性上运思,那么历史学家的问题将会少之又少,而他用以诠释其研究对象之思想的方法也将非常接近于哲学家诠释思想所使用的方法。但是,在这里所描绘的政治思想图画中,在将这些思想视为“对一种传统的抽象”的定义中,这一点是含蓄不明的;这种情况不会总是出现,也不能指望它长久持续下去。在一个社会中,有可能存在一种关于政治的哲学讨论传统;这种传统可能会自我发展下去,而不必视之为对其他政治讨论模式的一种纯粹的分析性评论。但是,在任何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政治将为如此之多的语言并且在如此之多的抽象层面上所讨论,而且将会出现如此之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将思想指向某个特定的语言和抽象层面;以至于即使是哲学家——更不用说我们自己了——也不能将其思想维持在理论普遍性的任何层面上。就情况确实如此而言,我们会发现如下这一点是可欲的,即将一个传统——它由一个社会中用于政治讨论的各种语言所组成——作为背景来研究政治哲学;唯一能够替代这里所建议的社会语言学方法(the socio-linguistic way)来剖析该传统的选择似乎就是,通过将其转化为一种可能是由该传统生长而成或者在该传统中成长起来的哲学来研究它。



本文原载于《知识分子论丛》第9辑,郑维伟 刘训练翻译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

—End—


点击下列标题,延伸阅读:
昆廷·斯金纳|政治自由的悖论
托克维尔|身份平等与政治自由
徐贲|世界公民和理性破碎的世界:雅斯贝尔斯的普世信念
葛兆光、许子东、斯金纳的三堂课,不要错过
阿伦特|我知道和相信的唯一一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
刘擎|世俗社会、启蒙思想与政治神学
应奇|解释的冲突与承认的政治:查尔斯·泰勒政治哲学述要
叶浩|政治行为与希望的基础:谈阿伦特《人的条件》
托马斯·索维尔|怎样理解爱国主义和国家荣誉
何怀宏|“公民不服从”中的法律、道德和宗教
----------------------------------

混乱时代   阅读常识

长按二维码关注!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