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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向本公众号反映:希望能曝光一下“东禅公园”的大爷大妈们的广场舞,他们的广场舞已严重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早上6点多,晚上6-7点好几班,无论是中高考期间还是疫情期间,他们照舞不停。周围居民苦不堪言。
怎么说好呢?对广场舞不存在曝光一说,它本来就光明正大地跳。但当舞步有“偏离”时就需要提示一下,纠个编。
《全民健身条例》提出: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条例的颁布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
“东禅公园”位于城区晋梅大道与爱民路交汇处,建设面积7.1万平方米。自从2019年辟为公园以后,绿树成荫,曲径通幽,绿道未开通之前是附近居民“饭后百步走”首选地。如今成了广场舞者的乐园。
据笔者观察,广场舞基本上由“大妈”主跳,大爷较少,时而还混有几位“中年少女”。广场舞动作简单,音乐强劲。太阳初升或华灯初上时,大小公园广场大爷大妈就开始翩翩起舞了。既老有所乐,又强身健体,按理说没有理由反对。
广场舞要借强劲的音乐助势,劲歌才能配热舞。歌舞起,汗淋漓,好不痛快!
但配舞音乐往往都是高分贝的。如果就十来个人一舞班倒也没事,可一下子就来个六七班,那就开始“斗舞斗音”了,这《走进新时代》遇上《最炫民族风》,听起来就像《双节棍》和《忐忑》在吵架,音乐就变成噪音了。
《条例》这么规定:对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的,禁止夜间(晚上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在以上区域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
“东禅公园”离居民区有一段距离,按常理也不扰民,有居民反映舞班众多,音量过大。双双“超标”了。还有“某某”的那班就离居民区近,平时路过,远远就歌声入耳了。绿道北门段、文化广场也都“歌舞升平”。不知那里周边的居民有什么意见?
有人在尽兴,有人在煎熬。广场舞因为配音太“武”也难怪有人不喜欢。
大妈起得早,小伙归来迟。上夜班早晨回家想打个呼噜,硬是被一曲《白一天不懂夜的黑》给搅出《一千个伤心的理由》,还有因事早起又想睡个回笼觉的,难得遇上星期天想多休息一会的,晚间还有作业没完成的……等等;这些居民,真的是深受噪音滋扰,的确不堪其烦,于是不想《把悲伤留给自己》而意见纷纷。可以理解。
大妈们也是《容易受伤的女人》,脾气也来得快,来得急。跳个舞招谁惹谁了?抗议无效,舞照跳。
跳或者不跳,似乎两方面都《伤不起》。广场舞的处境这十几年来都很尴尬,不要说在黄梅镇,全国上下也是争论不休。
难怪有大妈感叹 :广场舞《让我欢喜让我忧》,《爱你十分泪七分》,《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了?也难怪被滋扰的人也发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据作者所知,在黄梅县,很少有被扰居民出来制止广场舞的,但不表明他们的耳朵不受煎熬,只是忍住罢了;也没有因跳广场舞而被“执法”的,但也不表明执法部门没有接到投诉,最多也是“温馨提示”而己。这样的“和谐”又能维持多久呢?
这也是对“执法部门”的一个智慧考验;读者朋友们,你有什么高见呢?
作者简介
李滨,1970年生,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大河镇人,自幼受书香家庭浸润熏陶,酷爱文学;爱读书,生性善良,好运动,交善友,行公益,用炽热编织生活的美好;让生命傲游于书海,用文字的刚毅传播正能量。【链接👇】共舟共济 守望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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