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极少见、想推荐给所有父母的“育儿书”
成人书单这个栏目做了一年多了,推荐的书零零散散也有几十本了。
书的喜好其实是一件很私人的事,但真正的好书,一定是大人和孩子都能从中汲取养分,值得反复阅读的。
最近重温的这本流行名著,就是如此。
它是一本青少年小说,位列豆瓣 top 250 榜单,有14万读者打出了五星满分,豆瓣评分9.2分,可谓是经典中的经典。
2006年,英国图书馆员把这本书列为“每个成年人在死前都应该阅读的书”,排在《圣经》之前。
出版84年来,这本书获得了很多亮眼的标签:
获得了1961年普利策奖,这是美国最权威、最著名的文学奖项之一;
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
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五千万册,影响了几代家庭。
由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包揽了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
凭借这部唯一的作品,2007年,书的作者哈珀·李被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授予了总统自由勋章。
这本声明显赫的书,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喜欢逛书店的读者,一定经常看到它: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学生时代,而有了两个娃后重温此书,依然深受触动,并且有了不少全新的感受。
这是一本很少有的,我特别想推荐给所有人的书。
很多读者都说到:
“如果我将来有子女,
我会给ta看这本书。”
这当然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
父亲阿迪克斯是灯塔一般的存在,他不顾众人的眼光,全力为被指控强奸了白人少女的黑人青年辩护,即使明知会输。
即使身处险滩,被侮辱,受到人身威胁时,他依然心存慈悲,始终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还不时弄点冷幽默来调节气氛。
不轻易拿枪的他,却是最为正直、善良和勇敢的战士。
并且这本书是一个6岁小女孩的自述,语言和视角颇有童趣,读起来很是轻松。
不过在我看来,这个超前于时代的故事,也是一本隐藏版的“育儿书”,这样的教育方式,值得所有父母学习。
再次阅读,这本书带给我新的启发是,教育是一场知行合一,言传身教的艰难修行。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大道理不用讲太多,因为与其说,你希望孩子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不如直接做示范,去成为孩子的光。
“在这个世界上,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目光。”
这句话,我想送给为人父母的大家,共勉。
真正的言传身教是什么样的?来看看这个好故事吧。
大家可以先去b站看它的电影版啊,会比原著更精炼一些,改编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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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醒下,下文有剧透。
01
我爸爸是个神枪手,
但他从未提起过。
To Kill a Mocking Bird
讲故事的人,是一个6岁的小女孩斯库特。
二十世纪的大萧条时期,我和哥哥杰姆,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保姆卡波尼,住在美国南部的梅科姆镇。
阿迪克斯是个怪人,他不抽烟,不喝酒,不玩牌,不钓鱼,就爱读书看报。
所有镇里冒头的事,都与他无关,他总说自己太老了,不适合做那些事。
直到一个夏日的午后。
那天家门口出现了一只疯狗,把街坊四邻都吓得紧闭房门。
当警长和阿迪克斯一起出现时,警长说怕瞄不准,突然把步枪扔给了阿迪克斯,把我们看得稀里糊涂。
老爸迟疑了一下,“我都三十年没打过抢了”。
然后,他扔掉眼镜,瞬间瞄准,一枪毙命。
原来阿迪克斯当年的绰号叫“弹无虚发”,那时的他,如果十五枪只打下来十四只鸽子,都会唉声叹气,说浪费了子弹。
原来“我”爸爸是神枪手,虽然他从未提过。
他被逼着送过我们两杆气枪,却不肯教孩子如何射击。
即使要以身犯险时,他身上都不曾带枪。他说,“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
他试图告诉我们,能不能和做不做,是两码事。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这个道理,哥哥杰姆比“我”先明白。
他让我别张扬这件事,“如果老爸想让我们知道,他早就告诉我们了”。
阿迪克斯确实是老了,但即使他不做那些出头的事也没关系,因为我们知道,他是位真正的“老”绅士。
02
一个人真正的勇敢,
与她的外表无关。
To Kill a Mocking Bird
阿迪克斯接了一个棘手的案子,一个黑人青年被指控强奸了一位白人少女,而陪审团成员都是白人。
镇上的街坊邻居对此嗤之以鼻,议论纷纷,说他是“同情黑鬼的小人”,真是丢人现眼!
但阿迪克斯却说,他必须要这样做,不然他就没资格教孩子如何做人。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对话是下面这段:
阿迪克斯,我们会赢吗?
没戏,宝贝儿。
那为什么还要……
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但大多数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
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
“世上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
那就是人的良心。”
阿迪克斯希望我试着做一件事——
高昂起头,放下拳头。
不管别人说什么,都不要恼怒,试着用我的头脑去抗争。
天知道这件事有多难!
其中第一个当面攻击阿迪克斯的成年人,是嘴很碎的杜博斯太太。
一向很沉得住气的杰姆,横冲直撞地去把杜博斯太太珍爱的山茶花,全部打断了,连“我”都吓坏了。
这当然也把阿迪克斯气疯了。
“这样对待一个生病的老太太是不可原谅的”,但他要杰姆去登门道歉,满足老太太的一切要求,我们还是很不能理解。
“但她那样骂你啊”,他回答:
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其实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
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她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而后,杜博斯太太因病去世了。
原来在杰姆给她念书时,她正在戒毒,戒掉用于止痛的吗啡。
阿迪克斯认真地告诉我们: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
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这个顽固、有点讨人厌的老太太,其实是一位了不起的的女士。
即使我们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观,但这并不影响她是一位真正的勇士,而我爸爸更是这样的人。
03
黑与白,善与恶
To Kill a Mocking Bird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会想到动画电影《美女与野兽》,人的善恶,是不能通过外表来衡量的。
这个故事有两条主线,第一条线是关于怪人拉德利。
壹
拉德利一家古怪极了,他们不去教堂,不与人交往,总是门窗紧闭,与小镇生活格格不入。
自从因为闹事,被带上未成年人法庭后,他家的小儿子拉德利已经十五年没露面了。
听说他曾经把剪刀捅进父亲的腿里;
听说他总是夜里出没,偷窥别人家的窗户,还会生吃松鼠;
听说他的脑袋像个骷髅头,脸上有道长长的疤。
这些传闻,大多都是斯蒂芬妮小姐说的,她是远近闻名的长舌妇。
尽管无人知晓,但镇上小偷小摸的勾当,犯罪事件,大家都默认是拉德利干的。
这样一个神秘人物,对孩子有无穷大的吸引力。
他们会自导自演怪人拉德利的故事,偷溜进他家院子,甚至设计了一个计划引他出门,想一窥怪人的真容。
随着“冒险”的次数越多,孩子们逐渐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事。
院子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小礼物,口香糖、多年前的奖牌、珍贵的怀表,还有用香皂雕的精美小人,长得和他两一模一样!
而当杰姆把裤子落在栅栏处,回去取裤子时,破洞的裤子竟然已经被补好了,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原处。
当大人忙着救火,斯库特被冻得瑟瑟发抖时,待她回过神来,身上多了一条羊毛毯。
而这些,好像都是暗处的那个人做的,他仿佛并不像传闻中那样可怕。
贰
第二条线,是关于强奸案。
在这个种族主义严重的美国南方小镇,一个年轻的白人女性,控告一个黑人青年强奸自己,试想大家会站在哪边?
如果黑人青年的律师,却是一个颇有声誉的中年白人,大家又会怎么看他?
阿迪克斯就摊上了这样一个案子。
在法庭上,他有理有据地论述了这桩强奸案,实则是一个年轻的白人姑娘因为头脑发热,吻了一个好心来家帮忙的黑人青年。
她的父亲因为恰好看见,接受不了这等丑事,暴打了女儿一顿。
随后父女两想“杀人灭口”,诬陷这个黑人小伙,反咬一口。
阿迪克斯对陪审团说:
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
然而,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人种。
在这个法庭里,没有一个人从没撒过谎,没有一个人从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情,也没有一个男人不曾对任何女人产生过欲望。
“所有黑人都不道德”。
这个假设本质上,是和那位好心的黑人男青年的皮肤,一样黑的谎言。
这样人人平等的观点,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还是过于超前了,黑人败诉。
但,正确的事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公道自在人心。
在阿迪克斯走下台时,所有黑人纷纷起身,肃立庄严。
第二天,阿迪克斯家的后门台阶上,堆满了左邻右舍送来的谢礼,大块的腌猪肉、西红柿、豆角,甚至还有葡萄,简直可以把人埋起来的分量,白宫领导人般的礼遇。
而后,阿迪克斯被白人少女的流氓父亲报复,他甚至想对斯库特和杰姆下毒手!
而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两个孩子的人,竟是怪人拉德利。
这世上,长着不同面孔的大家,黑与白,恶魔与精灵,到底孰善孰恶?
答案或许是:
“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那样走来走去,才能真正了解一个人。”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足够了解他们以后。”
04
杀死一只知更鸟
To Kill a Mocking Bird
为什么书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呢?书中是这样描述这种小鸟的: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
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知更鸟代表着人的良知,而这件发生在梅科姆镇的事,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汤姆是少数派的黑人,当在被指控强奸一名白人妇女时,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才是受害者。
拉德利出狱后闭门不出,所以人们开始妖魔化与他有关一切,说他是个怪人、恶人,甚至不敢靠近他的房子。
但重要的是,有人愿意破除偏见,不冷眼旁观;
愿意选择勇敢,即使明知道会输;
愿意保持理性,不随波逐流。
“偏见是一个肮脏的字眼,信仰是一个干净的字眼,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
都始于理性终止的地方。”
有位读者的评论,特别戳中我:
“《杀死一只知更鸟》,却意外地让我看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父亲的榜样。并非这个父亲有多么疼爱孩子,或者为孩子付出了多少心血。而是,从这个父亲身上,看到了一个男人,如何以自己的言行为榜样和引导,成为孩子的成长世界里一个可以仰望和依靠的英雄。”
在这个故事里,做正确的事,做善良、勇敢、正直的人,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报世界以歌,这就是一位父亲的言传身教。
太喜欢这个关于教养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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