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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政策深度】高水平对外开放:内涵、趋势与影响

中信建投政策研究 胡子de全球观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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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高水平对外开放,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散点式开放转向以统一大市场为动力的整体式开放,二是由“看得见”的货物贸易开放转向“看不见”的服务和制度开放,三是由个体开放转向以朋友圈建设为基础的共同体开放。我国在货物贸易领域具备全产业链优势,无需过分追求贸易顺差,后续发力点可着重体现在提高出口附加值,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以及确保产业链安全,降低关键领域的对外依存度。以数字服务贸易为代表的数字贸易将成为新的增长极。制度型开放的重点有四个,分别是自由贸易区、多边经贸协定、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市场开放。投资建议方面建议关注数据要素、跨境电商与一带一路相关板块。

摘要

今年正值改革开放45周年,这“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如何延续、有何新动作,很大程度上将影响内外预期走向。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改革开放背景下中国对外开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纵观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内涵的演进脉络,有四点内涵是保持不变的:首先,中国全方位的、持续扩大的对外开放趋势不会发生改变;第二,中国对与外国贸易投资合作始终持非常积极的态度;第三,中国将持续进行对外开放制度建设;第四,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等有利于中国积极融入全球资源配置的战略。

中国对外开放目前已经走入“深水区”。经常项目下,货物贸易规模扩大但仍集中于低附加值行业,服务贸易增速快但占比较低。资本项目下,吸引外资能力有所下降,对外直接投资缺乏增长动力。制度方面,中国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制度创新压力测试,同时积极申请加入DEPA、CPTPP等多边经贸合作。资本市场方面,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开放节奏步稳蹄疾。

展望未来:对外贸易方面,稳出口扩进口将成为主要政策导向,同时仍将以区域试点为依托对服务业开放进行压力测试;对外投资方面,吸引外商投资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经济重点工作,预期外商准入将会进一步放松;区域经贸合作方面,中国将加快推动DEPA、CPTPP谈判进程;金融业开放方面,放松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仍将是政策导向。


风险分析:(1)既有政策落地效果及后续增量政策出台进展不及预期,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策的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2)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基本面下行,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加剧。(3)近期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市场情绪存在进一步转劣可能,国际资本市场风险传染也有可能诱发国内资本市场动荡。(4)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剧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上升。(5)地缘政治对抗升级风险,俄乌冲突不断,国际局势仍处于紧张状态。

目录



正文


一、新时代下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涵

纵观中国“对外开放”的理论严谨脉络可以发现,随着时代背景和综合实力的不断发展变化,中国的对外开放逐渐从自力更生走向保守型开放,再到积极主动拥抱世界。“对外开放”一词早在改革开放后就已经被提出,1984年11月邓小平指出对外开放的内涵是:“对外开放,我们还有一些人没有弄清楚,以为只是对西方开放,其实我们是三个方面的开放。一个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开放;一个是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开放;还有一个是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开放。”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外开放推出了“一带一路”、亚投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等重大战略措施,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正确义利观等理念,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对外开放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发生重大变化。对新时代下“对外开放”概念的界定可以为:为实现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通过“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措施实现中国与世界的互利共赢融合发展,并进而推动完善世界治理体系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平衡发展,最终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引领下实现人类社会更美好发展。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立足于既有的开放基础提出的更符合中国国情和现实背景的开放概念。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高水平对外开放”概念,从四个方面对高水平对外开放进行了阐释,也即:全方位主动开放、从战略高度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和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2019年11月第二届进博会上宣布中国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5方面具体措施:第一,继续扩大市场开放;第二,继续完善开放格局;第三,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第四,继续深化多双边合作;第五,继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新冠疫情后,供应链冲击和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促使“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涵发生新的转变。一方面国家开始重视内陆地区的开放问题,例如2020年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要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加快培育更多内陆开放高地,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另一方面国家高度关注国内大市场的建设,希望依托国内循环的优势来吸引全球要素和全球资源,例如2021年《求是》发表文章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具备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基本盘,并以此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给出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最新、最权威定义,即:依托国内大市场吸引国际资源、稳步推进开放制度建设、统筹区域开放水平和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出了最权威的界定,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吸引国际资源。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第二,进行开放的有关制度建设。稳步放宽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要求。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第三,统筹区域开放水平。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第四,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纵观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内涵的演进脉络,有四点内涵是保持不变的:首先,中国全方位的、持续扩大的对外开放趋势不会发生改变;第二,中国对吸引外国要素资源,开展与外国贸易投资合作始终持非常积极的态度;第三,中国将持续进行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外资准入门槛为代表的对外开放制度建设;第四,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等有利于中国积极融入全球资源配置的战略。当然,疫情后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局势的变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涵也存在一定的更新:首先,强调优先发展国内大市场、稳定基本盘;第二,关注国内不同区域对外开放水平协调,促进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发展;第三,强调对外开放过程中我国竞争优势的培育,掌握国际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推动力。

二、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在哪儿

(一)由散点式开放转向以统一大市场为动力的整体式开放

集合国内市场资源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以市场规模优势集中力量开展对外经贸合作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第一个特征。在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面确定性与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环境稳定性背景下,中国凭借人口超14亿、中等收入群体超4亿的超大规模市场,为世界各国对华贸易与投资创造机遇。新冠疫情后,我国高度关注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重视内循环对经济发展的推动能力。具体来说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主要从三个方面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首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破除区域间存在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实现全国范围内市场高效畅通。第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从根源上实现经济发展驱动力的转换。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会使不同地区行业内竞争加剧,通过竞争机制促使企业加快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形成科技创新合力。第三,巨大市场潜力和市场资源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获利机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投资机会和更好的投资环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国家信息中心对未来我国内需市场规模和潜力进行了预测,在考虑了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后,预测模型结果显示2025年消费率将到达59.5%左右,2035年消费率上升升至68.1%左右,与日本、韩国等亚洲经济体在人均GDP突破2万美元时的需求结构较为相似。按照现价计算,中国最终消费支出2025年将突破90万亿元,2030年将接近140万亿元,2035年突破200万亿元。到2035年,中国消费市场的总量,将超过欧美总量之和,从而成为全球消费主力。

(二)由“看得见”的货物贸易开放转向“看不见”的服务和制度开放

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第二个特征是更关注“无形”维度,贸易项目从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转向货物服务贸易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制度建设逐渐成为对外开放的工作重点。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凭借较低的要素价格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等优势成为世界工厂,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张,这种有形的、规模导向的开放是对外开放的初步阶段。近年来中国的对外开放正逐渐由“看得见”的开放转向“看不见”的开放,这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首先,服务贸易等“无形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世界银行提供的服务贸易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实际上也是逐年提升的,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也未能阻碍我国服务贸易规模的扩张。受贸易战影响,2019年服务贸易规模出现短暂下降,次年快速反弹。目前,服务贸易规模在我国总体贸易规模中的占比维持在11%左右,在未来服务贸易仍然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重要性和地位仍会持续提升;第二,伴随着对外开放规模的扩大与之相适配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进行。围绕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营商环境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也是获得国际影响力和声誉的关键。近年来中央层面加大力度出台对外开放促进政策,贸易方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2修正版)》意在简化贸易备案登记手续、优化对外贸易工作流程。外商投资方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版)》从法律层面确立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制度。营商环境方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旨在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和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

(三)由个体开放转向以朋友圈建设为基础的共同体开放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主动积极的对方开放,是中国彰显自身实力、竞争力和话语权的对外开放,而非受制于人的对外开放。把握中国开放过程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就是与世界各国建立双边或多边经贸关系,进而形成中国的朋友圈。自2005年以来,中国已与14个国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涉及东亚、东南亚、欧洲、澳洲的多个国家。近年来中国积极加入多边贸易协定,试图扩大中国的国际朋友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中国目前加入的较为成熟的多边贸易协定,该协定2012年由东盟发起,是由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0年RCEP正式签署,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是亚太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2018年3月8日,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的11国代表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协定签字仪式。签署CPTPP的国家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和秘鲁。2021年9月16日,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则是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起初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的数字贸易协定。该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规定。2021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2022年8月,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

对外开放的现状与问题

(一)经常项目

1.货物贸易

(1)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提升,全球价值链参与逐渐深化,未来如何发展关键看本土产业转型升级

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提升,存在长期顺差,但经济发展对贸易的依赖程度不断下降。从货物贸易规模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都进入快速增长时期,且由于相对丰富的要素资源和相对较低的要素价格,我国对外货物贸易始终保持顺差,即便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顺差额出现下降但随后迅速提升。我国得以保持长期贸易顺差的原因在于较低的要素成本(包括劳动力成本、房租成本、能源使用成本等)以及条件优厚的基础设施资源。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要素成本优势在逐渐缩小,但相对印度和东南亚国家,基础设施条件仍然是我国的竞争力之一且在短期内难以被超越。但从长期来看,东南亚国家和印度的劳动力成本相对更低,这些国家近年来同样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从造就我国贸易顺差的过往优势来看其长期可持续性存疑。不过,我国近年来产业链建设和区域经贸合作关系发展可能对冲这一影响。从产业链建设角度看,我国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产业逐渐形成出口优势。从区域经贸合作关系看,一带一路的建设、RCEP正式生效等因素在未来可能对我国出口贸易前景形成利好。从政府的视角看,刻意追求贸易的顺差并不现实,一方面要素价格的上升已成既成事实,另一方面长期大规模贸易顺差会加大国际社会的压力。对中国而言,最优解应当是本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高附加值行业形成出口优势,原本高度依赖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成本更低的地区转移,与此同时扩大进口尤其是关键核心产品的进口,从而逐渐实现贸易平衡。事实上我国政府近年来更加关注贸易平衡问题,曾强调“中国从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贸易平衡的状况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我们希望在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进程中,对外贸易能够实现平衡发展。”2023年发布的《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货物贸易规模在扩大,但我国经济发展对于货物贸易的“依赖度”却在逐渐降低。商品贸易占GDP百分比数据显示,2008年以前我国对商品贸易的依存度不断提升。2008年以后我国经济商品贸易的依存度则持续下降,疫情后该指标出现小幅回升。但可以预期的是这种回升并不会持续很久,我国经济发展摆脱对贸易的深度依赖已成趋势。

从货物贸易的“质”的角度看,中国近年来发展较好且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与主要国家相比,中国货物贸易比较优势较大,且在新冠疫情后已经与美国、印度等国拉开不小的差距,意味着中国在货物贸易方面已经具备较为强大的生产和出口竞争力。从全球价值链的参与来看,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参与度进入下行区间,主要是受到世界贸易萎缩和经济逆全球化的影响。随着新冠疫情爆发,中国国内政治经济的稳定性成为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强大力量,使得中国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略有提升。从全球价值链中的价值创造来看,中国货物贸易增加值尤其是本土创造的增加值逐年提升,疫情后增长更为迅猛。聚焦到货物贸易项目下的制造业贸易,逆全球化趋势的抬头使得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关注本国制造业空心化问题,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本国制造业回流和产业升级。研究制造业贸易比较优势指数可以发现,中国在制造业贸易领域的竞争优势仍然高于欧美发达国家,近年来在制造业全球价值链上的参与度也在不断攀升,中国本土创造的增加值也在提升。

产业转型升级是否成功决定货物贸易发展势头是否可持续。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货物贸易实现了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尤其是疫情期间得益于稳定的国内环境和规模较大的国内市场实现全球少有的快速增长。但随着各国从疫情影响中逐渐恢复,以及2023年以来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甚至可能衰退,这种增长势头是否能够保持仍有一定不确定性。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开始建立各类排华同盟,从经贸乃至国际政治等多方位对中国进行打压,中国对外货物贸易尤其是制造业相关贸易可能成为被打击的首选。另一方面,一场影响波及全球的衰退事件可能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例如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以来中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持续下降,其背后的动因是金融危机后各国经济的普遍衰退和发达国家遭受冲击后对过往全球化贸易格局的深刻反思。2023年以来美国硅谷银行、签名银行等多家银行倒闭,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降,经济陷入衰退的预期不断提升。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无论是“硬着陆”还是“软着陆”,对中国货物贸易的影响都将是负面的。展望未来,中国能否形成可持续的出口优势,关键还在于本土是否能够抓住数字经济等技术革命浪潮实现本土转型升级,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点、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密集度。

(2)货物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安全问题成当前及未来的棘手问题

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宝贵机遇,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加工贸易。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直接导致了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80年的49.7%提高到1992年的80%,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取代资源成为主导出口产品。由此,我国成功实现出口商品结构从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在此之后,我国又紧抓国际机电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重大机遇,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出口比重。机电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出口额占比从1993年的24.8%上升至2001年的44.6%,成为我国工业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商品类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积极推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大对国内急需的能源、资源、先进技术设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的鼓励力度,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开始在对外贸易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逐渐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逐渐兴起并加速。

行业对外贸依存度差异较大,矿物制品进口依赖度较高,化学品和食品的进口集中度较高。从对进口依赖程度的角度看,我国对软木制品,镍、铅、锡等矿物制品,谷物、乳制品等工业原材料和食品原材料商品依赖程度较高。从进口来源国的集中情况看,软木制品,制粉工业产品,钟表及其零件等品类集中程度较高,这意味着对于这些商品来说中国的进口来源仅仅集中于全球少数国家,一旦发生经贸摩擦则相关商品进口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内含于货物贸易中的产业链安全问题将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贸易问题的重要剧情入世以后中国作为全球第一贸易大国,已经深度融入全球经济贸易体系,部分产业已经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近年来中美博弈给贸易中的产业链安全问题带来了新的思考,一旦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核心装备乃至零部件的国家因政治原因采取贸易保护行为,就会造成中国供应链的某一环节或某些环节产生中断风险,进而通过中间品贸易和上下游投入产出效应对中国整体产业链安全和全国经济发展产生深度影响。根据科技日报的梳理,中国目前在光刻机、芯片、操作系统、航空发动机短舱、触觉传感器等领域存在“卡脖子”制约,对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依赖度较高。一旦他国对我国实行出口管制或技术封锁,可能面临较大的断供风险。根据王有鑫和孙可昕的测算,目前中国的大宗商品和高新科技产品对外依赖程度最高,面临的产业链安全问题也最严重。具体而言,在大宗商品系统,中国对外依赖较为严重的主要为大豆、玉米、小麦、铁矿石、镍铁、铜、不锈钢、铬矿石、原油、褐煤和煤等。在高新科技产品中,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新材料、环境保护以及光机电一体化对外依赖程度较高

(3)货物贸易顺差行业集中在低附加值行业,欧美依然是主要贸易伙伴

货物贸易出口依然倚重低附加值行业,欧美仍是货物贸易主要流向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产品所属行业主要集中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尽管一些高附加值行业的竞争力有所提升并在国际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例如新能源汽车行业),但总体来看整体出口依然是集中于全球价值链较低端。2023年前四个月的出口数据显示,我国出口环比增速平均较高的行业依次是烟花爆竹、笔及其零件、箱包及类似容器等行业,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成品油行业出口环比增速则较低甚至为负。从出口流向地来看,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就是欧美发达国家,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形成对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的大规模贸易顺差。新冠疫情以后,中国对北美洲、欧洲的贸易顺差有缩小趋势,但是仍然排在前三位。值得一提是,中国对亚洲其他国家的贸易顺差有逐年扩大的趋势,进入2023年以后贸易顺差规模甚至超过北美洲和欧洲。可以预期的是,随着中美脱钩的不断深化,以及中国在亚太地区经贸关系的不断深耕,未来亚洲地区将成长为中国对外贸易主要流入地。

2.服务贸易

(1)服务贸易蓬勃发展,逆差格局得到缓解

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逆差不断缩小。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服务业开放度较低、服务贸易发展程度较低,主要涉及技术引进、劳务输出和旅游等行业,彼时在中国的国际收支中并未有“服务贸易收支”这一概念。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1982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47亿美元。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逐步开启服务业开放步伐,首先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十二大类中的九大类近100个小类做出渐进式开放承诺。伴随着服务业开放的脚步,2003年、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分别突破1000亿、2000亿、3000亿和4000亿美元大关。截至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包含制造业服务业、维修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建筑服务业、医疗和养老保险业、金融服务业、知识产权业、信息通讯业、文化娱乐业和政府提供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信息通讯业规模较大,占比较高。与货物贸易不同,我国在服务业贸易领域出现规模较大的逆差。这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一国工业化程度较高时服务业发展开始超越制造业并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西方发达国家完成工业化,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增加值较大。而我国服务业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和追赶时期,尚不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因此存在较大逆差。不过从近两年数据来看这一差距有逐渐缩小的态势,反映出我国服务业发展加速。

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和增值能力有所增强,但仍与发达国家差别较大。观察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增加值变化可以发现,我国近年来服务贸易呈现持续的增长态势。从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角度看,服务贸易的表现则弱于货物贸易。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服务贸易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同样进入下行阶段,且下降幅度大于货物贸易。疫情期间服务贸易全球价值链参与度虽然有所上升但回升幅度有限。聚焦到生产性服务业,由于生产性服务业往往是制造业产业链上的相关配套产业,因此生产性服务业贸易的发达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一国制造业贸易的发达程度和先进程度。相较于世界主要国家,中国生产性服务业比较优势排名靠后,价值链参与程度也不深。

服务贸易占比较低,行业结构分布不合理,高附加值行业占比低。尽管中国服务贸易的规模在不断扩张,但从服务贸易占总体贸易的比重来看,服务贸易占比多年来一直维持在10%左右,仅占总体贸易的较小部分并未成为贸易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从服务贸易内部的结构来看,出口端占比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业和信息通讯业,其中信息通讯业增速较快。其他行业占比较低且增长趋势并不明显;进口端占比较高的是旅游业和交通运输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增长较快,旅游业自新冠疫情后有明显下滑且并无反弹趋势,其他行业则占比较低且增长趋势并不明显。中国服务贸易行业结构的一个明显问题在于高附加值行业如知识产权服务业、信息通讯业、金融业等占比过低,增速不高。

服务业对外开放以试点示范形式在全国逐步推进。梳理我国出台的服务业对外开放政策发现,我国服务业开放相关政策激励仍以试点示范的形式在全国部分地区展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政策,2016年首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名单中包含15个试点地区,到2018年《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中增长到了17个,202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则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扩围至28个。与此同时,各部委也出台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财税政策。

3.数字贸易

(1)数字货物贸易焕发增长活力,但数据贸易开放程度不足

数字货物贸易方面,中国文化产品的海外市场优势逐渐凸显,成为重要增长极。根据商务部统计,2021年,中国自主研发的游戏在海外市场销售收入高达180.13亿美元,同比增长16.59%。《中国网络文学国际传播发展报告》显示,中国网络文学共向海外传播作品10000余部。其中,实体书授权超4000部,上线翻译作品3000余部。网站订阅和阅读APP用户超过1亿,还涌现出一大批头部出海平台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政策层面也对文化产品走出去进行大力扶持。例如自2017年以来,商务部联合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先后公布两批29个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依托文化出口基地扩大中国文化产品的海外市场优势。

数据贸易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有待推进。较之于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近年来逐渐占据数字贸易核心地位的“数据贸易”在中国的发展则尚处于起步阶段。事实上,我国在数字资源方面具有较强的禀赋,有着开发超大规模数字市场的优势。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数据产生量达6.6ZB,全球占比9.9%,位居世界第二。国际数据公司(IDC)则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圈数据总量将增至175ZB,届时中国数据总量将增至48.6ZB,占全球27.8%,成为世界最大数据国。然而目前中国数据贸易的发展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数据开放和使用程度不足。事实上中国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掌握了海量的大数据,如医疗保险参与数据、教育大数据等,但受限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原因其开放程度不足,部分地区和行业对自身拥有的数据资源调研、认识不充分,这就导致数据的潜在价值不能得到发挥;二是相关制度建设仍有待优化完善,参考欧盟等关注数据贸易的国家和地区,在积极推动数据贸易发展之前都高度关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基础制度建设,甚至出台了一系列顶层战略性质的框架性文件用以规范数据贸易。尽管目前我国已经认识到数据要素未来在全球生产、交易、分配和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但相关制度安排的研究和出台尚需时日。

(2)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迅速,知识密集型行业表现亮眼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迅速,逆差格局得到逆转。从贸易规模的角度看,数字服务贸易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也在逐渐上升。从具体数字来看,中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额由2009年的762.7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39.8亿美元,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也从28%上升至44%。从贸易收支来看,总体逆差格局得到了扭转。2009年总体逆差规模达到215.9亿美元,之后随着出口的逐步扩大,逆差规模逐步缩小,尤其是中国2015年开始实施的结构调整与创新战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数字服务的出口增长。从贸易结构来看,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继续占据数字服务贸易的最大比重,2009年达到90.9%,到2020年依然高达87.1%。其中,ICT服务出口占比从2009年的28.19%快速上升到2020年的38.24%,表明技术密集型服务部门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结构变化则趋势显示,大部分高附加值服务部门的出口比重不断上升。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占比从2009年的1.57%提高到2020年的5.75%,升幅达到3.6倍。金融服务和个人文娱服务出口占比分别从2009年的1.30%和0.35%提高到2020年的2.76%和0.84%,升幅均超过2倍,表明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的基础作用得到巩固和提升。

(二)资本项目

1.利用外资

吸引外资方面,来自香港“返程投资”支撑宏观数据的上升趋势。宏观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持续上升,成为世界FDI第一大流入国。然而随着中美摩擦的升级外资开始撤离,一个突出表现是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单位数自2022年后开始下降。分析FDI流入的组成发现,有约70%的外商直接投资来自于香港,2008年以后来自香港的直接投资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比重持续上升,到2021年该比例已达到72.8%。继续深入分析来自香港的外资可以发现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国际资本,本地港资和内地资本。可以判断近年来香港对内地投资的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是: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内地企业在香港融资之后,再返回内地进行投资,而该投资的规模在近年来不断扩大。

外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不断出台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降低外商进入门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外资法律法规,完善外资产业政策体系,吸收外资能力不断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措施。2020年初,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核心推进投资自由化,以持续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推进投资便利化,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2022年发改委、商务部公开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本次修订主要有三方面利好: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将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三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优势产业。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目录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省份情况,大幅增加中西部目录条目。

2.对外投资

中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对外投资地域集中在亚洲和拉丁美洲。近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蝉联全球第二,对全球对外投资流量的贡献度连续4年超过10%,存量规模保持全球第三,占全球比重保持稳定。从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上看,主要集中于亚洲和拉丁美洲。在排除对香港的直接投资后,中国对亚洲直接投资持续稳定上升。而中国对拉丁美洲的直接投资在新冠疫情前处于下降趋势,新冠疫情后快速回升达到疫情前最高点。从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来看,排名前三位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6%)、批发和零售业(15.74%)、制造业(15.02%)。目前中国对外投资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对外投资规模增速不大。受限于疫情和世界各国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政策等原因,中国近年来对外投资规模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尽管“一带一路”为中国对外投资带来新的机遇,但占比仍然较低,驱动力尚不显著。第二,对外投资主要集中于服务业和制造业,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较少。

展望中国对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表现在:第一,对外投资合作法制化便利化持续推进。中国政府出台多项政策,为对外投资合作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第二,中国政府保持开放态度,坚定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面对全球化逆流,中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坚持开放包容,互联互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与8个国家建立了贸易畅通工作组,与40个国家建立投资合作工作组,与22个国家建立了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与14个国家建立了服务贸易合作机制,与14个国家签署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文件。挑战表现在:第一,全球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随着美国加息与银行业危机爆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经济环境恶化风险提升。第二,对外投资环境趋紧,多国加大对外资的审查和监管。近年来,多个发达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外资实施更为严苛的审查,新冠疫情使得各国对本国战略性行业的外商投资更为审慎。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各国出台的外商投资政策中更有利政策占比不断下降,更不利政策占比不断上升。

(三)制度型开放

1.自贸区建设

2013年,中国第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建立,到了2023年中国已经建成六批共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排头兵自由贸易试验区承担起四个方面的角色:首先,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枢纽。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企业、要素、产业、市场和政府五个维度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成为国内大循环清除“路障”的表率。第二,为我国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协定积累有益经验。当前在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谈判中,覆盖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新议题不断出现,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通行做法,进行压力测试,为我国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行改革,有利于形成试点示范效应。

截至目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数达21个,共有67个片区,覆盖51个城市,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从经济基础看,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中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优良的开放环境。从开放角度看,自贸试验区覆盖众多区域产业结构类型和多个发展阶段。从经济区联动发展来看,每个自贸试验区中都设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和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从区块设计看,自贸试验区一般设计三个片区,以便为科技产业创新、贸易投资自由化安排和改革创新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中国自贸区建设在制度维度经济维度都取得积极成果。在经济发展方面,商务部数据显示2022年21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2225.2亿元,占全国的18.1%,其中高技术产业使用外资863.4亿元。21家自贸试验区2022年实现出口总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国的17.8%。在制度改革方面,2022年商务部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文件56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累计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超过5400项的省级管理权限,山东、广西等地还开展了“负面清单”式的放权。经历了疫情冲击后,自由贸易试验区依然跑出亮眼的成绩。商务部办公厅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1.8万亿元,同比增长6.6%,高出全国1.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7949亿元,增长8.5%,进口10363亿元,增长5.2%。实际使用外资719亿元,同比增长22.1%,高出全国17.2个百分点。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和实际使用外资占21个省(区、市)的比重分别为19.4%和18.1%。

当然,目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仍存在提升空间,体现在制度创新、服务业开放和法治环境等方面。制度创新方面,值得推广借鉴的实用性做法仍然缺乏。自贸试验区承载的一个核心功能是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场,然而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仍然存在差异化不足、深入性不足和可推广性不足等问题。大量的改革政策停留在手续精简、信息技术应用等层面,突破性的、有引领作用的、充分体现所在地区特色的举措还比较少;服务业开放方面,整体进展依然较为缓慢。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制度改革主要集中在货物贸易方面,对服务贸易的重视相对较少,这就导致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开放水平不高,与国际水准对接存在困难。与此同时,缺乏开放服务贸易的时间表和工作计划,因而缺乏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和场景测试,从而提升了服务贸易开放的风险;法治建设方面,“法治”与创新的矛盾部分阻碍了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目前为我国自贸试验区提供基本支持的法治环境依然缺乏适配性,导致相关管理部门面临“创新”与“法治”之间的权衡取舍,部分创新性尝试涉及事权分配或与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的情况普遍存在,造成创新空间被迫压缩。

2.多边经贸合作

多边区域经贸机制合作成果丰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积极参与各种国际经贸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中国更加重视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回顾中国积极参与多边经贸合作的时间线,中国的角色正逐渐从区域倡导者走向全球深度参与者。在区域方面,中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G20和金砖国家等组织的建设工作。例如2014年,在亚太经合组织机制下,中国积极推动会议通过《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2016年,在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上,中国运用议题和议程设置主动权,引导峰会各方达成《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等一系列成果,推动二十国集团(G20)从危机应对机制向长效经济治理机制转变。2017年,中国在担任金砖国家轮值主席国期间,推动各方就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电子口岸网络等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在全球合作方面,2018年以来,中国积极举办进博会、服贸会和消博会等,为全球贸易和经济治理贡献公共产品。2021年,中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这是彰显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信心与决心的信号。2022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自此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贸区正式落地。此外,中国紧紧把握技术发展的新动向,提出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布局抢占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的国际规则制高点。2022年8月,中国正式成立加入DEPA工作组,开启了我国参与高水平数字经济谈判的新征程。

3.人民币国际化

自2014年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以来,人民币国际化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人民币国际化提速明显。

从总体使用情况上看,人民币跨境使用延续稳步增长态势。《2022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为36.61万亿元,同比增长29.0%。其中,实收18.51万亿元,同比增长31.3%;实付18.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7%,收付比为1:0.98,净流入4044.70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1857.86亿元。人民币跨境收付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额的47.4%,较2020年全年提高1.2个百分点。2022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为20.32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在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额中占比上升至49.1%。

从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上看,人民币使用增长迅速。《2022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大宗商品贸易领域人民币跨境收付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原油、铁矿石、铜、大豆等主要大宗商品贸易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为4054.69亿元,同比增长42.8%。全年锂、钴、稀土等新能源金属大宗商品贸易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1005.63亿元,同比增长27.7%。

从人民币国际储备上看,人民币占比有小幅提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数据,截至2022年一季度,全球央行持有的人民币储备规模为3363.86亿美元,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占比为2.88%,较2016年人民币刚加入特别提款权(SDR)时提升1.80个百分点,在主要储备货币中排名第五位。据不完全统计,有80多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4.资本市场开放

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后逆全球化抬头,但中国金融市场始终坚持对外开放,持续不断地推出有力举措切实推进对外开放,使得双向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改革开放45周年以来,中国金融业开放已从早期的探索阶段驶入如今的快车道——金融开放领域全面扩大,开放进程稳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一系列围绕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对外开放政策相继出台。在过去5年的时间里,我国各项金融开放重大举措取得积极进展,在市场开放、行业开放、产品开放等方面均有所突破。下表展示了自2017年至2022年的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大政策。

中国资本市场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程度不断加深。自2017年扩大资本市场开放程度以来,随着相关政策措施的密集推出,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进入全新的阶段:首先,外资投资便利度不断提升;其次,境外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进一步放宽。自2020年1月1日和2020年4月1日起,期货、基金、券商外资持股比限制均被取消。据人民银行统计,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的我国股票资产由2013年末的3448.43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3年3月的34905.38亿元人民币,增幅超过900%。

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加深。2017年银监会允许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入股中资商业银行。2018年,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2019年,银保监会宣布出台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银行业对外开放的一大成效是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显著放宽,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到4.8万亿人民币,相较2017年末的4.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4.3%。

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同步提升。保险业是中国金融行业中首批对外开放的行业。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进入全方位对外开放阶段,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目前,保险业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已经全部取消。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总额不断增加,银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本十年间增长1.3倍,资产增长6倍。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扩大,银保监会数据还显示,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3.5%升至2021年的7.8%。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已达到20%。

四、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趋势研判

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不会改变,但中美关系的不确定性、逆全球化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成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阻碍。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到2023年两会上提出要通过多种策略策略促进对外开放,这些中央层面的最新政策意向都充分显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意志是不会更改的。我国对外贸和外资仍然持欢迎态度并且将持续推进各类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基于前文的分析,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未来政策趋势进行研判。

(一)货物贸易

稳出口、扩进口,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出口侧,中国仍将着力维护出口优势关注出口制度建设,具体表现在:首先,在未来可能采取加大出口信贷支持的方式,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第二,可能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商等出口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第三,关注重点行业如汽车行业出口优势的培育。进口侧,中国将持续发力扩大进口尤其是关键设备和产品的进口规模,具体表现在:首先,关注国内产业发展亟需产品的进口,主要集中在各产业先进设备环节如: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光刻机、汽车关键零部件、卫星制造关键零部件等;第二,通过降低关税的形式适度扩大整体进口规模。2023年两会表示中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调整后关税总水平将再降0.1个百分点;第三,充分发挥进口展会平台作用,扩大进口多样性。预计倡导举办的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进口展等规模还将扩大;第四,深化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截至目前中国已经设立了43个进口示范区,未来规模可能还会扩大。针对既有的进口示范区开展的政策创新经验,未来会被进一步推广至全国;第五,全面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二)数字贸易

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建设,积极融入全球贸易数字化转型。数字贸易是未来全球贸易转型的必然趋势,我国将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建设,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第一,以自贸试验区为抓手加大对数字贸易的压力测试。例如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大压力测试力度,为数字贸易模式的全国推广积累经验;第二,关注数字贸易过程中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将加强跨境数字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及隐私保护,积极开展数字货币、数字服务税等领域的治理规则和标准研究,探索形成既适应数字贸易发展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治理模式;第三,扩大数字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未来可能依托《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并鼓励外资投向数字服务贸易等领域。提升数字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数字服务领域市场开放。

(三)服务贸易

依托试点扩大服务贸易业对外开放,积极使用财政政策支持服务贸易发展。首先,以试点示范的形式有序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一方面,深化改革已出台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落实相关金融、财税支持政策,研判重点领域和特定领域服务业开放可行性;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示范规模。截至目前获批的试点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随着二十大提出的区域贸易协调的事实,可以预期未来随着试点经验和优秀案例的不断积累,中西部地区也将建设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第二,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助力服务贸易的发展。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就指出要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政策,研究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第三,调整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同意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批复》就通过调整7项法规和规定为服务业引资兴业提供便利。未来将会出台和修改完善更多配套制度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四)外商投资

通过降低外准入和保护外资企业权益,大力吸引外资企业投资中国。2023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可见吸引外商投资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经济领域的重要工作任务,我们研判一系列优惠政策可能出台:第一,降低外资准入门槛,优化外资准入清单精度和管理。为鼓励外资流入,未来可能继续压缩《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同时丰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说明从而提升负面清单精准度、优化负面清单的管理。自2019年以来国家持续对负面清单进行优化和完善,先后放开了石油天然气开采、证券等金融公司持股比例和汽车整车制造持股比例的限制。观察各行业外资准入解禁,可以发现几个特征:首先,解禁不存在行业针对性;第二,对逐渐培育其比较优势的产业开始逐渐解禁,如汽车行业;第三,按照国际承诺(如入世前的承诺)进行解禁。截至目前,外资准入限制集中在关键农产品生产、关键公共资源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义务教育、媒体宣传等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领域。在未来中国可能继续放开部分行业中方持股比例的限制(如玉米品种选育、水上运输公司等),同时有条件地解禁部分行业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如社会调查、文艺表演团体等);第二,修改和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重点产业。鉴于中国目前仍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且产业升级尚未完成的阶段,中国对外商投资的引导仍将持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就是中国引导外商投资的“指导书”,截至目前已经经历了三版修改。未来随着技术变革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仍将不断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中国发展的新需求,鼓励和引导外资向特定产业和特定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第三,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未来还将继续清理各领域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不符的规定,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尤其关注: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外资企业纾困发展、外资企业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等维度;第四,强化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投资于中国的外资企业知识产权难以得到保护一直为国际社会所诟病,2021年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顶层设计上部署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未来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将进一步退出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实质性政策。

(五)区域经贸合作

加大力度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更丰富的压力测试和差异化发展探索。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覆盖了中国21个省市自治区,在对外贸易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仍存在法治环境建设不足、服务业开放不足和制度创新突破性不足等质量提升方面的问题,展望未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可能重点在“质”而不在“量”,也即依托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开展压力测试和差异化发展探索。具体来说,可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加大压力测试力度,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深化国内相关领域的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第二,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第三,形成典型案例,复制推广更多更好的制度创新成果。

一带一路战略将走向高质量建设阶段。具体表现在:首先,进一步落实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优惠,例如2022年9月我国给予多哥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2022年12月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第二,鼓励中国居民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将出台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税务局已经印发2022年版投资一带一路各国的税收指南。第三,地方政府积极参与落实一带一路相关政策。以四川、重庆为代表的省市已经出台了落实“一带一路”政策的行动方案,未来更多地方政府将通过行动方案的方式逐步落实相关政策。

RCEP将寻求多国合作、自身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新突破。RCEP从6月2日起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其15个签署国全部完成生效程序。在未来RCEP将主要从几个方面发力:首先,RCEP正式生效后相关规则逐渐明朗,下一步工作将重点关注企业与RCEP规则的对接。未来将更关注对企业的综合性服务,依托各类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业针对RCEP区域产业链进行有针对性的布局。第二,推进RCEP区域内的产业合作。结合RCEP区域内各国的资源禀赋,未来围绕资源开发、绿色经济、跨国旅游、数字经济等领域展开产业层面深度的合作将是重要的发展方向。第三,推进RCEP运行的自身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预计建立RCEP秘书处、建立RCEP规则落实的监督与指导机制也将提上日程。

中国将继续推动加入DEPA和CPTPP的进程。除一带一路战略和RCEP外,中国一直希望加入更多“朋友圈”从而获得更多未来经贸发展机遇。其中CPTPP和DEPA是未来中国主要关注的多边经贸关系协定。CPTPP是环太平洋国家间的一项重要贸易协定。相比于其前身TPP,CPTPP在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和服务贸易等方面均无差异,最大区别在于新协定冻结了旧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等内容的20项条款。DEPA则是关注数字时代下数字贸易的一项贸易协定,旨在促进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等方面的合作。成功加入CPTPP有利于中国绕开美国与日本、新加坡、墨西哥、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相对稳定的经贸关系,增加中美博弈中贸易博弈筹码。加入DEPA则是数字经济时代下中国加入全球数字贸易的重要抓手。从进展来看,2021年中国申请加入CPTPP,目前仍处于与相关成员的沟通和磋商阶段;2021年中国向新西兰方申请加入DEPA,2022年8月中国正式成立加入DEPA工作组,目前中国多地正积极与DEPA对接。展望未来,中国仍将大力推动加入DEPA和CPTPP的进程,与此同时为适应相关规则将进行制度性改革。

(六)金融开放

放款外资准入条件,放松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第一,放宽外资机构准入条件,引导外资机构进一步入场。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要“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与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作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重点”。在政策的驱动下,共有来自51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其中外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总数已达929家。在未来,我国可能继续鼓励外资机构入场,放宽相关资质审核,放松对相关指标限制;第二,放松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部分领域允许独资,鼓励外资参与经营。放松持股比例的限制已经充分体现在过往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改革中,未来将会进一步放松这一限制。在银行业领域,2017年后我国就逐步放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投资境内银行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保险领域,2022年9月起新实施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取消了境外投资者曾面临的25%的持股比例上限限制;证券业领域,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继续放松。2023年1月,渣打证券(中国)作为我国首家外资独资新设证券公司获得证监会批复;第三,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逐步实现内外经营一致。在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业务经营方面,我国将合理降低外资营业性金融机构经营各类业务的资质条件与准入范围。

五、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及投资建议

(一)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资本市场改革释放积极信号,市场广度和深度将是中国未来机遇。受益于中国经济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市场,拥有全球数量最多、交易最为活跃的投资者群体。在未来,资本市场开放将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高水平对外开放也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更为积极且深远的影响。中国资本市场的体量和发展潜力是未来的发展机遇,将对国际投资者产生不晓得吸引力。

高水平对外开放将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促进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为核心的制度型开放是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之一,未来的中国将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与国际通行标准保持一致。为此,资本市场也将会在相关规则、规制的制订和执行上进行合规性调整,在管理和标准的制订上规范、透明并认真执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资本市场环境。伴随着制度型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未来将吸引更多外国优质投资者关注并投资于中国资本市场,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

(二)投资建议

1.数据要素

数字经济是强主线,投资应关注AI尤其要关注数据要素板块。数字中国战略提出以来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的国家级战略,随着Chat GPT的横空出世,AI成为投资蓝海。如前文分析,我国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数字贸易、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多个维度对数字经济发展和相关企业落户提出要求。反观AI行业,算法、算力、数据是AI核心三要素。其中数据要素作为AI模型训练过程中的要素投入起到了影响AI大模型能否落地的关键作用,而在我国对数据要素的搜集、处理和应用等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事实上,国家层面已经开始重视数据要素,并将数据要素上升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引擎。近期中央和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数据要素的支持性政策。例如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该意见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2023年3月,国家数据局成立,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2023年以来各地方积极推进数据要素落地,例如:2023年3月,河南省公布了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十点的名单,未来将以试点为抓手落实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政策;2023年4月,武汉市发布了《武汉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和技术商业化落地等制定了详细的方案。

建议关注围绕数据要素展开的数据产品服务、数据平台提供、数据安全服务等数据服务贸易产业链投资机遇,尤其关注产业链全环节覆盖率较高的公司。数据要素产业链包含采集、存储、整理、聚合、分析、交易、配套服务等相关环节,从规模上看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和数据交易占比相对较高且增长潜力较大。具体看各环节,存储方面具备核心业务替换经验的数据库厂商是未来发展中的佼佼者;数据分析方面,龙头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积累,随着数据要素行业规模的扩大将持续受益;数据交易方面,市场正处于初期阶段且往往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目前。数据要素行业已有部分企业具备从数据供给到数据分析再到数据交易全流程业务能力,因此建议关注此类具备全环节覆盖能力的公司。

1.跨境电商

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跨境电商带来较好外部环境。近年来我国以建设和扩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形式推动这一新贸易模式的发展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跨境电商贸易规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规模达到15.7万亿元,其中出口规模占比78.3%。2023年政府计划报告又指出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预计未来将会以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规模等形式出台更多利好政策。

AI发展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内各环节效率提升。AI在跨境电商的推广、销售、基础设施等环节均能提供不小的支持作用。推广方面,AI帮助商家进行营销内容生产、实现自动化的广告精准投放,提升了相关环节的工作效率。销售方面,AI可以实现智能选品、产品定价、智能客服、产品自动推荐、产品评价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使得商家充分利用海量数据优化销售行为。基础设施方面,AI则可以提供更高效的物流配送解决方案,同时支付的安全性。可以预见随着AI技术的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将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利润。

投资方面,建议关注跨境电商行业整体机会,尤其是AI+电商相关标的。一些投入能力强,数据积累充分,在大模型领域有持续发展可能性的头部企业如阿里巴巴等是较好的投资标的。

1.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仍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一带一路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国扩大“朋友圈”的支柱性战略,依托一带一路开展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对外投资等经贸合作仍然有较好的前景。如前文所述,目前一带一路战略已经进入了政策实践期。中央层面的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税收优惠,地方层面的一带一路支持政策都将进一步落地。未来,开展一带一路相关贸易、投资业务的企业仍将面临外部环境优化。从数据来看,一带一路对外承包工程规模累计值保持稳定,新签金额不断提升且一带一路工程新签金额占对外承包工程新签总金额比重也在今年一季度有所提升。

一带一路国家的需求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互换(贸易),投资建议关注基建和建筑行业。投资一带一路的逻辑关键在于看沿线各国的需求,从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需求的行业来看,“一带一路”所涉及的行业有:公用事业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制造业上游投入如化学制品、有色金属等、交通运输。未来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将为建筑、基建领域国央企带来利好。

风险分析
(1)既有政策落地效果及后续增量政策出台进展不及预期,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策的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2)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基本面下行,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加剧。(3)近期房地产市场较为低迷,市场情绪存在进一步转劣可能,国际资本市场风险传染也有可能诱发国内资本市场动荡。(4)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剧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上升。(5)地缘政治对抗升级风险,俄乌冲突不断,国际局势仍处于紧张状态。

文章来源


证券研究报告名称:高水平对外开放:内涵、趋势与影响

对外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报告发布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分析师:胡玉玮 执业证书编号:S1440522090003

研究助理:冯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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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政策研究团队

胡玉玮

中信建投政策研究团队负责人。经济学博士、牛津大学博士后、欧盟访问学者。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研究院国际金融部负责人、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驻华代表(养老金与保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经济学家。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顾问专家,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客座研究员。参与或主持多项国际、国家和部委重大经济金融领域研究课题,多篇政策研究报告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或批转。主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国际金融、资本市场。

冯天泽

中信建投政策分析研究员,CFA,FRM,北京大学理学学士、金融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金公司,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宏观政策、金融监管、汇率及外汇储备等。

周之瀚

中信建投政策分析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理学学士与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宏观经济、货币政策、数字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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