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公布;江西高校取消全封闭管理 | 一周青讯

益小青 团中央权益部 2021-02-03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理性分析 倾听心声

 服务青少年发展




目录

一、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公布二、江西高校取消全封闭管理三、高校缩短国庆中秋假期引热议四、教职工入职须查有无性侵“前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事件1


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公布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截至9月19日22时,微博话题#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阅读10.5亿,讨论21.5万。




观点1:该案件折射出当前网络社会中的网络成员媒介素养有待提高



@新媒体智库:一方面,关于此案的新闻报道初期或存在“一边倒”问题。媒体纷纷谴责了当事人,部分表达了其他声音的报道则被认为是“洗白稿”。另一方面,公众也纷纷“站队”,鲍某某“应重罚”的声音层出不穷。




观点2:该事件的背后反映了女性主义被滥用与被“污名化”的社会问题


 @夏日之阳新闻传播考研:2020年“鲍某某性侵案”、“罗冠军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将性别议题推至敏感地带,女权这一象征着女性平等和解放的词汇被强加了“杠精”、“博眼球”的贬义,背上了沉重的骂名。
 



观点3:有关部门亟需通过此事重点严厉打击同质非法收养犯罪行为

@网易新闻:鲍某某案不应只是个案,官方和各大网络平台有足够的能力监控到所谓“送养”、“抚养”、“收养”等敏感的关键词,这里面存在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若能借此个案的影响引发全社会的关注,重点打击黑色产业链,则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观点4:司法部门应当对当事“受害者”的虚假指控作出一定惩罚

@红网:若是没有事实依据,就可以随随便便公开对他人提起严厉的刑事指控,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似此法律尊严被亵渎、司法机关及公众被玩弄、大量社会公共资源被无端浪费的情况,恐怕就难免还会发生。
 

事件2


江西高校取消全封闭管理


近日,据媒体报道,江西省教育厅已印发《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取消校园全封闭管理的提示函》,提示各校要全面取消校园全封闭管理,允许学生正常外出。这份提示函还称,要结合学校实际,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管理师生出入校门等。截至9月19日,相关微博话题#江西要求全面取消校园全封闭管理#阅读量3.7亿,讨论3.4万。 





观点1:解封应切合各校实际,不一股脑地关上门,也不能随大流敞开门



@人民日报:要切实改进校门管理方式,切忌简单化封闭管理,广泛听取并合理采纳学生和教职工对校门管理的意见建议。
 



观点2:各地高校防控并非“一刀切”地要求全封闭管理

@新京报评论:北京市教委提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然而确实需要出校也可申请,苏州大学刷身份、测体温出入校,类似政策在其它地方亦有施行。
 



观点3:点赞江西开全国解封之先,真正做到为学生考虑



@新京报评论:目前有不少大学生留言反映封校影响大,江西印发该提示函,合乎现实防疫形式,某种程度也是响应此呼声,有先行示范之效。
 



观点4:警惕在逐步解封特殊时期的大学生心理状态,预防负面舆情滋生

@dhsjfhk:周围同学都不理解为什么学校还不开放,学校生活很不方便,国庆想出去玩。
 

事件3


高校缩短国庆中秋假期引热议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有多所高校作出了缩短双节假期的决定,并公布了假期补课及调休时间,一些学校对寒假放假时间也作了相应调整。高校缩短假期消息引发大量关注,截至9月19日,微博话题#全国多所高校缩短中秋国庆假#阅读次数达到3.3亿,讨论1.6万。

 




观点1:此举是为了保证学校秩序、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腾讯网:学校在尽可能地保障学生们的人身安全,毕竟疫情一旦爆发,后果将不堪设想。将学生固定在一个区域活动,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同时避免了学生碰上春运返乡高潮期,利于年底的疫情防控。




观点2:高校应引导学生加强个人自我防控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



@高等教育传播与舆情监测实验室:作为学生,要发挥防疫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一定能结合自身情况和学校安排做出理性判断,将主要精力聚焦在学习、研究上。高校也应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权,激发每个人做好防疫的自觉。
 



观点3:建议政策实施事前征求学生意见,尽量避免管理僵化



@南宁晚报:高校有权对假期做出调整,但最好事先能征求学生的意见,使双方能够达成更多共识。高校对国庆放假安排,有了透明度,才能让学生感受到温度,如此才能体现出管理的人性化和诚意,以使国庆假期休得安全顺心。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事件4


教职工入职须查有无性侵“前科”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其中指出,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截至9月19日,相关微博话题#授予教师资格应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阅读1.8亿,讨论9792;#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教职工不得录用#阅读725.7万,讨论476。





观点1:该意见的出台能够对未成年人作出有效保护

@新京报:被认为是孩子成长摇篮的教育场所有可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伸出罪恶魔爪的地方。通过制度的针对性设计,把披着伪装的“大灰狼”挡在校门外,对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可谓善莫大焉。
 



观点2:对教职工的违法犯罪信息审查不应仅局限于性侵一项

@bobopudding:不只性侵犯罪,任何犯罪行为都不行。

@民以殷盛_国以富强:不光是这个吧?有犯罪记录的,盗窃、抢劫、杀人、伤害、贪污、受贿,难道就能教课吗?
 



观点3:职工性侵入职查询制度的背后体现当前社会法治的进步

@齐鲁壹点:我国此前并无有关终身禁教生效的法律规定。此次意见更加体现出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进步。同时,也是对民法典的回应。
 



观点4:希望完善所有相关未成年人的职业入职查询制度

@海口日报:目前还应在涉及的从业限制范围方面做到“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全覆盖,相关入职查询制度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保护网,创造一个能充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真正“儿童友好型”的职业生态、社会环境。


来源:微信公众号“团中央权益部”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


往期推荐


准研究生借宿朋友家虐狗致重伤;高校教师被指论文抄袭豆瓣 | 一周青讯


青年“社恐”心理现象值得关注;“女生安全攻略”引争议 | 一周青讯


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体检 | 一周青讯



校审 | 李天国、许一苇

责编 | 李仁泽

编辑 | 王诗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