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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枫 | 古典如何返回现代

刘小枫 古典学研究 2019-06-14

编者按:本文节选自刘小枫教授于2017年出版的专著《以美为鉴》(北京:华夏出版社),感谢刘小枫老师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推送。


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


古典如何返回现代

刘小枫


  作为美国公民,施特劳斯关切美国政制的德性,虽在实用性很强的政治学系任教,却坚持不懈讲读西方传统的古典作品,培育学生的古典心性,卓越地履行了自己的公民义务。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施特劳斯的教学,以及他在1953年出版的《自然正确与历史》,就已经产生了几乎堪称立竿见影的效果:他的学生受过古典教育训练之后,各尽其才地让古典视野回到了美国的政治现实。

  20世纪50年代末,施特劳斯的学生布鲁姆已经是常春藤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他在“政治哲学导读”课上带读《自然正确与历史》。一位当年的学生后来回忆说: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自然正确与历史》,“开篇几页就那么有力,让我立刻感觉到崇高的在场”。不过,他起初以为,施特劳斯是要让美国人牢记《独立宣言》赖以确立的“自然权利”,但读完全书,他感到莫大困惑:施特劳斯并没有重申“自然权利”,反而说,这些权利的哲学基础出自近代哲人的“自然状态”论,而且“受到卢梭果决的批判”。[1]这个例子让我们看到,布鲁姆通过带读《自然正确与历史》,让天素优秀的年轻人开始学习思考。毕竟,这部论著给人带来的只会是艰难的思考,而进入不惑之年后的教授,往往很难有改弦更张的热情,让自己重新投身艰难的思考。从布鲁姆晓畅爽快的写作文风可以看出,他清楚意识到,应该为年轻人而非年过半百的人写作,应该更多让学院外的贤人懂得古典的道理,而非无谓地与学院内的各类专业人士掰理。

  1957年,施特劳斯在芝大带出的最早的博士生之一伯恩斯(Walter Berns)出版了《自由、美德与<第一修正案>》,矛头竟然直指美国最高法院所持有的言论自由原则。今天的我们会感到难以设想,这部一时引发轩然大波的论著第一章的标题竟然是:Censorship:A Classic Issue[审查制度:一个古典议题]。伯恩斯让我们看到,他凭靠古典视野理直气壮地挑战现实中的“政治正确”:首先讨论“审查制度”本身对还是不对,而非把“言论自由”当作天经地义的道德-政治原则,或者把“审查制度”问题视为公共论域的禁区。历史上曾有过雅各宾专政式的审查制度,不等于“政府审查制度”(governmental censorship)本身不对。通过重新挑起关于政治共同体是否应该有审查制度的讨论,伯恩斯让我们以为理所当然的“言论自由”的“政治正确”受到古典哲学的质疑。随后,在题为Freedom in American Thought[美国思想中的自由]的第二章里,伯恩斯把古典视野直接带入美国当下现实,通过提出“美国传统与自由问题”和“自由传统(the liberal tradition)与自由问题”这两个议题,一步步逼近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2]


卢梭著作集(法文版)


  今天的我们经常会感到困惑:学习古典究竟有什么用?古典与现实有什么关系,或如何才能与现实发生关系?伯恩斯的《自由、美德与<第一修正案>》让我们看到,要让古典学养返回现代,并非没有可能,其方式之一是,让常识性的政治道德(常识所认定的是非对错)成为现实议题。凭靠古典学养撰写切入现实的学术论文,介入美国社会和文化的当下热点问题,审查各种意见,对伯恩斯来说,有如模仿苏格拉底在雅典城邦到处找人论辩,审查雅典人的政治意见。[3]当然,这样一来,伯恩斯不可避免首先会冲撞自由民主制的“政治正确”,但他不怕被“大众民主文化”卫士吐口水——毕竟,被吐口水仅仅是自己的衣服被搞脏,而吐口水者则是头脑脏。至于引发争议,则不仅不奇怪,反倒是好事情。

  1959,施特劳斯的学生雅法(Harry Jaffa)出版了《分裂之家危机:对林肯—道格拉斯论辩中诸问题的阐释》,[4]让美国历史上的一个偶然而且特殊的时刻成了古典政治哲学议题。1854至1858年间,林肯道格拉斯就“准州奴隶制”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论辩,史称“美国政治史上的大事”。道格拉斯主张,根据“人民主权”原则,新加入联邦的州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保留奴隶制,林肯则凭靠《独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原则,反对新加入联邦的州有这样的自主权。从理论上讲,这场论辩涉及“人民主权”与“人人生而平等”这两种现代民主政治原则之间的矛盾,但从政治现实来看,论辩实际涉及美国立国原则的内在矛盾,以及这个邦联性质的共和国的国家统一。毕竟,黑奴制是美国建国初期遗留下来的老问题。1776年7月底,《邦联条例》草案涉及黑人纳税的第十款引发争议时,南卡罗莱纳州代表就曾威胁说,“对黑奴是否属于我们的财产争论不休,邦联将由此终结”。[5]据说,“华盛顿的辞职演说中最令人难以忽略的是,对奴隶制绝口不提,它会颠覆整个演讲的统一基调”。 [6]1787年的美国宪法承认黑奴制合法,而且,奴隶主从《独立宣言》中也很容易为维护黑奴制找到理论依据,林肯若诉诸立国者们的权威来反对“准州奴隶制”的“人民主权”论,明显面临难以自圆其说的困难。

  雅法的《分裂之家危机》完成于1958年,正是为纪念这一著名历史事件一百周年而作。让人称奇的是,雅法凭靠古典政治哲学视野来审理这场美国历史上的重大辩论,把这个已有不少研究成果的实证史学课题变成了政治哲学课题。基于施特劳斯对美国立国原则中的洛克主义的批评,通过对林肯的“分裂之家演说”的解释,雅法力图展现林肯如何修正立国原则,给“人人生而平等”信条注入本来没有的道德和宗教意涵。这样一来,林肯的演说在雅法笔下便具有了重新打造美国立国原则的历史意义。[7]据说,“雅法实际上把林肯塑造成了‘哲人-政治人’,甚至‘哲人-王’”,让林肯在维护国父们的权威的同时调校了“国父们的‘霍布斯-洛克’路向的权利论”。[8] 倘若如此,林肯与道格拉斯的论辩,俨然成了君主制理念与民主制理念的冲突,“人人生而平等”信条,不过是林肯在特殊且偶然的历史时刻披在身上的一件外衣。


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


  尽管如此,林肯面临的现实问题,毕竟是美国立国原则中具有的分离主义取向。道格拉斯的主张诉诸所谓“人民主权”原则,与其说是在为分离主义找借口,不如说让分离主义得到了民主政治原则的支撑。沃格林看到,由于美国立国之初受“分离主义”趋向支配,国家权力被限制于服务功能,这种国家观念仅仅在盎格鲁-撒克逊尤其美国占支配地位。“人民政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民治政府”(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民享政府”(government for the people)并非一回事,只有在美国可以清晰听见“为民政府”的声音,这体现了“分离式小宗教派”(the separatist sectarians)的政治诉求。美国与欧洲的政治观念的决定性差异,可以说是“美国的小宗教派传统”(the American sectarian tradition)与欧洲的“民族国家”传统的差别。由于欧洲大陆当时争战不休,加上美洲在地缘上与欧陆隔离,小宗教派有了逃避空间,抵制国家权力长达两个半世纪。但是,美国若要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国家”,它最终得面对并更改这种“小宗教派传统”。在沃格林看来,美国内战“是一个征兆”,它表明美国必须结束自己的“分离游戏”(the game of separating)。毕竟,当经济方式从农业体系转变为需要靠国家来综合的工业体系之后,小宗教派式的政治观念便使得美国很难具备民族国家所需要的工业和军事体系,更不用说应付外部安全。如果美国不更改“分离主义”式的“小宗教派传统”,那么,它就不可能提出国家的对外扩张和支配诉求。换言之,美国内战标志着美国真正开始成为一个国家,或者说不得不经历成为一个国家时必须经历的悲剧性命运。小宗教派坚持自己的政治观念的最后尝试是,提出“退出”联邦的自主权诉讼,然而,这一诉讼仍然遭到失败,否则,美国不可能最终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9]

  人们以为,美国一直保留着小宗教派式的政治观念,给予少数群体以完全的自主自决权,其实并不符合史实。反过来看,阿伦特在1960年代初鼓吹“北美的智慧”教会美国革命者懂得potestas in populo[权力在民](《论革命》,页163),无异于是在人为制造共和国的分裂危机。但是,我们能说阿伦特作为美国公民对美国不忠诚吗?

  《分裂之家危机》比施特劳斯的《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仅仅晚一年问世,让人觉得是在呼应施特劳斯的马基雅维利研究。《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审理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在国家面临重大政治难题的时刻,政治人是否应该排除最为基本的道德原则考量。在《分裂之家危机》中我们可以看到,雅法恰恰致力于展示林肯作为一位政治人如何面对特殊且偶然的政治难题。与“剑桥学派”后来津津乐道的“哈灵顿时刻”对比,我们可以说,雅法的这一政治史学式的研究塑造了“林肯时刻”。[10]波考克的《马基雅维利时刻》出版于1975年,雅法在《分裂之家危机》的1981年重版“序言”中说的好些话,看起来就像是针对波考克说的:


  对自然正确的古典理解,总是同时指出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对人类经验普遍的和超政治维度的哲人式理解;另一个方向是对特定政制中的特定人群的个别经验的政治人式理解。政治人必须了解,正确的东西在此时此地应是什么,古典的自然正确则依照那对古往今来和普天万国皆属正确的标准,肩负起指引政治人的责任,以让他们知道,在此时此地,什么是正确。在永无休止的理论探询事业中,生死只不过是逆旅过客,而任何建树理论的勃勃雄心,都必然伴随着怀疑主义。在实践事业中,生死就是冷酷无情的大限,一切决定和行动,都逃不脱这天命大限,而任何要在实践中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又必定会与教条主义相伴而行。自然正确的问题,就是如何协调这必然会有的怀疑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问题。(《分裂》,页2)


  雅法甚至并不讳言,他的《分裂之家危机》把林肯与道格拉斯的论辩变成了苏格拉底式的论辩。


  撰写此书的念头萌生,在我与施特劳斯一起研究《王制》的时候,我发现,林肯和道格拉斯之间的问题,在实质上甚至几乎在形式上,都与苏格拉底和忒拉绪马霍斯之间的问题别无二致。道格拉斯“人民主权”论的涵义只不过是:在民主制度下,正义就是“力量较强”的多数人的利益。然而,林肯坚持认为,民选政府的理由应立基于对和错的标准,而这种标准必须不依赖于纯粹的民意,不能只靠数人头来证明这种标准的正当性。因此,赞同民享和民治政府的林肯式理由,就总是必然意味着要把道德目的注入到人民中去,这才是真正的民享。把民主转变为“放纵的平等主义”,是对民主信条的贬低,而这种民选政府的理由,乃是这种贬低的天敌。(《分裂》,页3-4)


  如果说波考克的“哈灵顿时刻”力图论证激进民主的正当性,那么,雅法的“林肯时刻”则力图让林肯把贵族制理念注入民主制。雅法展示了让古典视野返回现代语境的又一种方式让古典的政治哲学化身为现代的政治史学,或者说“哲学式的史学”(philosophical history)。既然有“辉格党式”的古代史学,即从自由民主信仰立场撰写古代史的史学,为什么就不能有古典风范的现代史学,凭靠古典哲学的眼光看待现代史甚至当代史?[11]既然有各色“主义”式的现代史学,为什么就不能有基于古典政治哲学视野和学养的现代史研究?波考克用“哈灵顿时刻”来废黜古典政治哲学,雅法则用“林肯时刻”让古典政治哲学焕发活力。二十多年后,雅法对“林肯时刻”的具体阐释有所改变,但他没有改变《分裂之家危机》打造“林肯时刻”的写作方式:这就是史学要素与诗术要素的结合。


  亚里士多德认为,史述关注的是个别事物,正像作诗关注的是普遍的东西。在美国政治传统中,史述与作诗的关系可以说明如下:即使没有林肯,我们也得造出一个林肯!但是,要想像林肯那样生存,就必须既展现他生命中的机缘要素,又显示他生命中的人为要素。(《分裂》,页4)


  雅法这是在告诉我们,现代乃至当代的历史,仍然是人类政治生活的经历,我们没有理由放弃凭靠古典式的政治常识来看待现代或当代政治经历的义务。[12]

  1957年,施特劳斯的学生戴蒙德(Martin Diamond)在《美国政治学评论》(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学刊发表了《民主与<联邦党人文集>》一文,从古典政治哲学的视角研究《联邦党人文集》,或者说把这部美国的立国文献变成美国传统的政治哲学经典文本来研究。[13]这是又一种让古典返回现代的方式即便现代的政治要籍或现代共和国的立国文献,也可以甚至应该成为古典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联邦党人文集》属于现代政治文献,充满现代政治哲学语汇,不等于如今的研究者不能用古典政治哲学的语汇来描述和解析它。事实上,凭靠古典学养或古典智慧的视角来解释现代甚至当代的各种政治文献,不仅会开拓出一种学问方向,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施行古典教育的方式。


1787年宪法》第一页


  施特劳斯的学生和后来的同事阿纳斯塔普罗(George Anastaplo)讲疏美国《1787年宪法》时,就把这个宪法文本变成了施行古典教育的课本。在该书扉页所引用的多条题词中,出自柏拉图《克力同》中的苏格拉底言辞被列在首位。题为“英美宪政”的第七讲会让如今的法学专业师生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按理说,我们在这个标题下会期待看到对英美式自由民主宪政精神的论述,阿纳斯塔普罗却宣称要让人们看到: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如何塑造了早期美国人“对事物全面的道德和政治理解”。[14]我们会纳闷: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与美国《1787年宪法》有什么关系啊?然而,阿纳斯塔普罗却说,“让我们思考一下”,关于民主宪政,早期美国人“本来能够从莎士比亚关于英国历史的戏剧中学到什么”(《讲疏》,页87)。这样的修辞其实是在提醒今天的美国读者思考:早期美国人实际上没有能够从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中学到什么。阿纳斯塔普罗接下来相当坦率地告诉美国读者:《宪法》第一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禁止贵族头衔,这表明早期美国人没有能够学到,“贵族被认为天生就具有某种特定的品质”,即对美德和正义的追求,而法律最终需要依赖的正是美德和正义(《讲疏》,页95)——这不明显是施特劳斯在《自然教育与责任》中讲过的道理吗?

  让如今的法学专业师生更吃惊的是,当谈到“君主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中占据了中心位置”时,阿纳斯塔普罗说,这些历史剧其实是莎士比亚在与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争辩。


  在历史剧中,国王乃是其国家的象征。国家的团结或统一有赖于国王,尤其是当贵族们意欲偏离忠于中央所要求的各种方向时。当与其他国家交涉时,正是国王代表整个国家发言。
  人们可以看到,在这些戏剧中,有多少神威环绕着国王。国王一旦被挑选出来,就会有单独统揽行政权的倾向(这是一种自然倾向?)。这样提拔起来的人看起来像神一样,这个人能以高低贵贱等各种方式引导他人。(《讲疏》,页92)


  阿纳斯塔普罗难道不是在说:美国人与我们中许多自以为聪明的人一样,只要一想到或说到王者问题,不仅首先而且唯一想到的是,应该如何限制王权(或如今的总统权力),似乎防止有人独揽最高行政权,才是唯一值得考虑的政治理论问题。阿纳斯塔普罗胆子真够大,在“国王一旦被挑选出来,就会有单独统揽行政权的倾向”这个句子之后,他竟敢用括号问:“这是一种自然倾向?”

  过了两页之后,阿纳斯塔普罗写到:


  在评估对行政首脑位置提出要求的任何人选时,一个常在的问题就是,正当性是否取决于某种形式的美德,尤其是,当那应当接班的人,就其本性而言显然要劣于另一个具有较少合法性的人时,我们该怎么办。(《讲疏》,页94)


  读到这样的句子,笔者不禁为阿纳斯塔普罗捏把汗。可再过两页后,当美国大学生读到他写的下面这一句话时若还不动脑筋联系现实,就八成儿属于朽木之类了:


  如果没有遭罹悲惨后果的危险,那么不管国王是合法的还是一个篡权者,人们都不会打倒一个国王。我们已在合众国中看到了因刺杀总统而引起的重大混乱。甚至总统遭到弹劾威胁而和平辞职,都已造成了痛苦而难忘的影响。换言之,做这种事可能完全不会有什么好的出路。(《讲疏》,页96)


  我们何曾见过如此讲授美国宪法?美国的法学专业师生不会去读或读不懂这样的宪法讲疏,一点儿不奇怪。阿纳斯塔普罗用古典文学经典来解释宪法,循循善诱地告诉美国年轻人,头脑不要像我的大学同事们那么简单。毕竟,一个国家要想“以高低贵贱等各种方式引导”人,就得有人格性的最高权威。事实上,在“英美宪政”这个题目下,阿纳斯塔普罗不动声色地暗中质疑了英国共和革命弑君的“革命权利”的正当性(《讲疏》,页94)。

  施特劳斯在《自由教育与责任》一文最后说,他并不期望受过自由教育的人“凭靠自己的资质成为一种政治权力”。即便他真的没有这样期待过,这个目的实际上达到了。毕竟,施特劳斯在文章中说过:“教育是一种公共和政治权力”。1971年,在著名的博雅学院St. John College建校275周年纪念研讨会上,戴蒙德发表了题为《论自由教育中的政治学研究》的论文。[15]当时,由于激进民主思潮已经衍化为激进民主行动,戴蒙德的实际政治观念发生了偏转,以至于与自己的老师分道扬镳。但是,至少这篇文章的标题让我们会想到,对戴蒙德来说,施特劳斯的《自由教育与责任》一文堪称对美国的政治学研究具有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献。


博雅学院(St. John College


  大学中的自由民主阵营明显感到,自己的地盘受到侵蚀甚至被蚕食,出自本能地开始反击,寸土不让地要奋力夺回失去的基地:正面冲突开始了。平心而论,这类学术冲突并非一概不讲道理,或一定相互充满敌意。1971年,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出版《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据说,这部研究《联邦党人文集》的专著,使得美国政制研究这一“基本上控制在施特劳斯学生之手”的学术领域被夺了回来。[16]即便怀有敌意的攻击,只要有学术水准,也会促进学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为各种实际问题起争执,学术思想领域的冲突甚至相互斗争,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苏格拉底去找高尔吉亚论辩,仿佛是成心去“打仗”或自找“冲突”。[17]不过,无论参与还是观看“冲突”,都不应该忘记,双方各自是在为了什么信念而战,这意味着,不要忘记辨识灵魂品性的优劣。



(编辑:三尧)


—— 注 释——

[1] 加尔斯顿,《苏格拉底式的理性与洛克式的权利》,董成龙编/译,《大学与博雅教育》,北京:华夏出版社,2015,页78。

[2] Walter Berns,Freedom, Virtu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57/Chicago,1965,页15-28。

[3] 较为晚近的例子是曼斯菲尔德的《男性气概》(2006,中译本:刘玮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4] 雅法,《分裂之家危机:对林肯—道格拉斯论辩中诸问题的阐释》,韩锐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以下简称《分裂》并随文注页码)。
[5] 梁茂信,《美国革命时期黑奴制合法地位的确立》,刊于《历史研究》,1997年第6期,页107。
[6] 切尔诺,《国家的选择:华盛顿与他的时代》,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页284。亦参王希,《从奴隶到选民:美国黑人选举权宪法化的历史》,见赵晓力编,《宪法与公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页144-230。
[7] 关于林肯带来“第二次美国革命”或“再造美国”的观点,参见James M. McPherson,Abraham Lincoln and 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Garry Wills,Lincoln at Gettysburg: The Words That Remade America,New York,1992。
[8] 凯瑟琳·扎科特/迈克尔·扎科特,《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宋菲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页265-276,尤其页268-269。施特劳斯的学生的林肯研究,还值得提到George Anastaplo,Abraham Lincoln: A Constitutional Biography,Lanham,1999。
[9] Eric Voegelin,The New Order and Last Orientation,前揭,页89-90。
[10] 直到晚近,还有论者用曼斯菲尔德和波考克的马基雅维利解释来看待这个“林肯时刻”。参见达诺夫,《林肯、马基雅维利与美国政治思想》(2000),见韩潮主编,《谁是马基雅维利》,前揭,页312-341。
[11] 凭靠古典学养,我们是否也有指望出现具有中国古典政治哲学风范的“毛泽东时刻”研究呢?参见朱永嘉,《晚年毛泽东重读古文内幕》,香港:星克尔出版公司,2012。
[12] 晚近的电视剧佳作如《我的团长我的团》、《悬崖》、《风车》(俗称“我和我的小姨”)、《琅琊榜》就具有古典品味,或者说展示了古典意义上的政治德性。虽然涉及的是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政治处境,但这类作品都广受人民喜爱。由此可见,即便在后现代的今天,雅典民主时期肃剧式的政治道德教育不仅可能,而且轻易胜过现代的“主义”式政治教育。事实上,即便现代的“主义”式政治教育,也得借助于展示原生的政治德性才有效——美国好莱坞出品的政治作品,一再证明了这一点。
[13] Martin Diamond,“Democracy and The Federalist”,后收入Martin Diamond,As Far as Republican Principles Will Admit: Essays,William A.Schabra编,Washinton,1992,页17-36。戴蒙德对《联邦党人文集》的古典政治哲学式论析,参见戴蒙德,《联邦党人》,见施特劳斯/克罗波西主编,《政治哲学史》,李洪润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页657-677。
[14] 阿纳斯塔普罗,《美国1787年<宪法>讲疏》(1989),赵雪纲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页84-101(以下简称《讲疏》,并随文注页码)。关于阿纳斯塔普罗的学术贡献,参见谢巴德,《美国法律与美国政制的过去、现在及未来》,载于刘小枫/陈少明主编,《美德可教吗》,前揭,页77-106。
[15] 收入Martin Diamond,As Far as Republican Priciples Will Admit: Essays,前揭,页276-284。
[16]奥斯特罗姆,《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1971),毛寿龙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艾拉扎撰重版“序言”。
[17] 参见施特劳斯,《修辞、政治与哲学:柏拉图<高尔吉亚>讲疏》李致远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第一讲。


作者简介


刘小枫,1956年生,重庆人,1986年以《诗化哲学》蜚声学界,1988年发表《拯救与逍遥》,破格晋升副教授。1993年取得瑞士巴塞尔大学博士学位,受聘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发表《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沉重的肉身》,学界影响广泛而深远。2003年起担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古典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杰出学者特聘教授。研究方向:古典诗学、古典政治哲学、比较古典学。

代表论文

(1)“成为《水浒传》的高明读者可能吗”,《江汉论坛》,2013,第六期

(2)“普罗米修斯神话与民主政制的难题”,《学术研究》,2016,第七期

(3)“兰克的《世界史》中为何没有中国”,《中国文化》,2016年 春季号

主要专著

(1)《拯救与逍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凯若斯:古希腊文教程》,华东师大出版社(2007)

(3)《拣尽寒枝》,华夏出版社(2009)

(4)《重启古典诗学》,华夏出版社(2010)

(5)《施特劳斯的路标》,华夏出版社(2011)

(6)《共和与经纶》,北京:三联书店(2012)

(7)《设计共和》,华夏出版社(2013)

(8)《古典学与古今之争》,华夏出版社(2015)

(9)《西学断章》,华东师大出版社(2016)

(10)《王有所成》,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11)《海德格尔与中国》,华东师大出版社(2017)

(12)《以美为鉴》,华夏出版社(2017)

主要译著

  《柏拉图四书》,北京:三联书店(2015)




延伸阅读  




以美为鉴

副标题: 注意美国立国原则的是非未定之争

刘小枫  著

449页, 98.00元,2017年12月

ISBN: 9787508092997

华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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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共和

副标题: 施特劳斯《论卢梭的意图》绎读

刘小枫  著

308页,39.00元,2013年1月

ISBN: 9787508072371

华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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