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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3期(总第9期)

WTO法律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2022-03-20

发布时间|2021年2月18日

杂志期数|2021年第3期(总第9期)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编者按:


当前,多边贸易体制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重构国际贸易规则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国家在多边层面提出WTO改革建议的同时,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不断纳入新规则,并在国内层面持续修改立法和实践做法,以实现其利益诉求最大化,形成规则重构的互补之势。基于这一背景,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们推出《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旨在及时收集和发布与贸易救济规则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多边和区域规则、贸易争端解决、国外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反倾销与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调查等,供相关机构和人员参考。


本刊由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办,每两周发布一期。稿件由相关人员撰写,用于信息交流,深度研究还请参见来源信息。如有相关分析和反馈,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以适当形式刊载或交流研讨。欢迎转发本刊!




目 录



多边动态


一、伊维拉当选WTO新任总干事就多项重要问题发表看法

二、美国在WTO小型部长会上就产业政策等问题发表意见



贸易政策


三、美国商务部长候选人雷蒙多就贸易政策回答国会提问

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多个重要职位任命

五、美国商务部在对华反补贴调查中推迟对人民币汇率低估补贴做出裁决

六、欧盟贸易争端实施条例修订生效将强化反制能力

七、英国对部分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措施发起过渡复审



智库研究


八、美国国会研究局《中美贸易关系》报告建议国会关注中国经贸政策影响

九、美国国会研究局报告针对争端解决机制提出国会应关注重点

十、美国智库研究报告建议强化美国贸易法以应对中国



多边动态


一、伊维拉当选WTO新任总干事

就多项重要问题发表看法


2021年2月15日,WTO召开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任命恩戈齐·奥孔乔-伊维拉博士(Ngozi Okonjo-Iweala)为新一任总干事。3月1日上任后,伊维拉将成为WTO成立以来的首位来自非洲地区的总干事和首位女性总干事。


对于伊维拉博士的当选,多方给予祝贺。中国期待其履新后,能够促使WTO尽快恢复正常功能,推动WTO在经济复苏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以及第十二届部长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推进WTO进行必要改革,维护和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欧盟表示,将全力支持伊维拉博士的工作,支持WTO改革,协助其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美国发表声明,相信伊维拉将履行承诺,让WTO焕然一新,并将与其共同努力,确保WTO实现最大潜能,通过贸易促进公平的经济增长,以及支持各成员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在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伊维拉博士发表当选感言,对新冠疫情的应对、渔业补贴谈判、争端解决机制、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规则谈判、贸易与气候变化、农产品市场准入、产业补贴、特殊和差别待遇、透明度义务等问题阐述了看法。具体如下:(1)产业补贴:应当加强产业补贴纪律,尤其是应确保各成员方给予国有企业的补贴不会扭曲竞争环境。(2)渔业补贴谈判:各成员应该具有灵活性,以便在重要问题上取得进展,尤其是应在禁止为有助于非法、未经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捕捞提供补贴以及导致过度捕捞和产能过剩的补贴方面化解分歧。(3)农业议题:各方必须解决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问题,以便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民提供更多机会。(4)争端解决机制改革: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确保多边贸易体制具有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核心,各成员方应该就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实质内容尽快达成共识,并为第十二届部长会议拟定可行工作方案。(5)特殊与差别待遇:目前已有发展中成员主动放弃援引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这为未来谈判提供了可行路径。


信息来自:https://www.wto.org/english/news_e/news21_e/dgno_15feb21_e.htm;伊维拉在总理事会特别会议上的发言:https://www.wto.org/english/news_e/news21_e/dgno_15feb21_e.pdf,莫蕙吉整理



二、美国在WTO小型部长会上

就产业政策等问题发表意见


2021年1月29日,WTO以视频方式召开小型部长会议,美国、欧盟、中国等29个成员方的主管部长或代表围绕全球经济复苏、WTO改革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关于补贴问题,美国代表提出:(1)渔业补贴:各成员不应只强调规则的灵活性,而应加强对阻碍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补贴的规制。(2)产业补贴:各成员方应该通过协商达成一项高效协议,约束特定国家的补贴行为,扭转产业补贴格局。对于补贴造成的产能过剩,WTO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解决该问题。


关于WTO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美国代表再次明确拒绝启动该甄选程序。此外,对于疫情后的全球经济复苏,美国表示将积极参与WTO与贸易和健康相关的倡议,并通过参与其他多边行动促进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公共健康方面的挑战。


信息来源:https://insidetrade.com/daily-news/biden-administration-strikes-%E2%80%98constructive%E2%80%99-tone-first-word-wto-approach,徐文哲整理



贸易政策


三、美国商务部长候选人雷蒙多

就贸易政策回答国会提问


美国总统拜登提名的商务部长候选人吉娜·雷蒙多在1月26日的提名确认听证会结束后,回答了美国参议院商业、科学和运输委员会成员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涉及贸易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出口管制和实体清单、供应链安全、海洋资源与渔业管理、隐私保护、新冠疫情与经济重启、气候与环保等。


雷蒙多表示,如果提名得到确认,将在贸易方面采取如下做法:(1)与贸易和外交专家组成的团队进行充分沟通,应对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不公平和贸易措施滥用行为。(2)与美国盟友以及志同道合的贸易伙伴进行合作,消除贸易壁垒,促进美国出口,尤其是要确保美国工人和中小企业受益,确保美国出口商获得贸易协定项下的市场准入保障和适当保护。(3)继续推动严格执行美国贸易法,包括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以确保美国工人、农民和企业免于遭受不公平贸易进口的损害。(4)应对来自中国的竞争。中国政府为部分关键行业提供了补贴,以谋求经济增长,这对美国的经济和安全构成了威胁,损害了美国利益和全球利益。(5)在解决钢铁产能过剩方面,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贸易伙伴就有关信息和解决方案进行协调,并对不公平的钢铁进口贸易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措施。


信息来自:https://insidetrade.com/trade/commerce-nominee-answers-questions-232-tariffs-china;https://www.commerce.senate.gov/services/files/A5815F7A-E1D8-4F44-ACE6-4B7B093B299B,李思慧整理



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公布多个重要职位任命


2021年2月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拜登政府上任以来的多个重要职位任命结果,称新一届团队将采取有利于美国工人和提升美国竞争力的贸易政策,加强与盟友的合作关系,力争创造更加公平合理和包容的经济环境。新任命官员中,多人此前参与对华工作。


幕僚长Nora Todd:曾与美国贸易代表候选人戴琦(Katherine Tai)、新任总法律顾问Greta Peisch共同推进《美墨加协定》谈判,尤其是劳工条款和协定执行条款。


总法律顾问Greta Peisch:曾是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律师,后供职于USTR总法律顾问办公室,担任谈判、立法和行政法事务首席顾问。出任总法律顾问前,还担任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国际贸易顾问。


顾问Brad Setser:曾担任总统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际经济顾问,并在奥巴马政府担任财政部国际经济分析事务副主管助理。被任命为USTR顾问前,担任外交关系委员会国际经济问题高级研究员。曾于2019年在参议院召开的《中国制造2025》听证会上称,中国政府干预外汇市场,抑制了人民币升值,致使中美贸易逆差加大,建议美国政府采取税收等政策鼓励企业在美投资和研发。他多次撰文批评外国央行通过购买外汇进行货币干预,建议美国政府采取税收和货币政策促进出口,使工人受益。


高级顾问Jamila Thompson:曾长期担任John Lewis(民主党籍国会议员和民权领袖)的立法主管和副幕僚长,促使该议员投票赞成通过对货币操纵国征收关税的法案、支持提高美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上限、资助受全球化影响的工人等。


高级顾问Mark Wu(伍人英):接受任命前为哈佛大学教授。曾担任USTR知识产权事务主管,主导多个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谈判和“特别301”调查。2016年撰文分析中国经济的国有化程度,称中国经济与大多数经济体相比有独特之处,在某些方面,现有国际贸易治理框架无法适用于中国,WTO将被边缘化,该观点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Mark Wu对贸易救济、数字贸易等问题也颇有研究。


信息来自: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1/february/office-us-trade-representative-announces-key-staff-appointments,谢天意整理



五、美国商务部在对华反补贴调查中

推迟对人民币汇率低估补贴做出裁决


2021年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扎带反补贴调查做出肯定性终裁,并决定暂不对人民币汇率低估补贴问题作出认定,而是推迟到对该措施进行第一次行政复审时继续调查。由于未将汇率低估项目纳入补贴幅度计算,终裁中的补贴幅度相比初裁下降了10.54%。


本案是美国商务部首次针对人民币汇率低估问题进行的反补贴调查。在初裁中,美国商务部使用“不利可得事实”(AFA)规则,直接裁定人民币汇率低估项目的补贴幅度为10.54%。但在后续调查阶段,根据在案材料和记录以及各方提交的评论意见等整体情况,美国商务部做出上述最终决定。在终裁报告中,美国商务部称,鉴于对中国扎带反倾销调查因缺少必要数量的应诉方已无法再次延期,而反补贴调查期间必须与该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相协调,进而导致商务部可用于调查的时间非常有限。而对货币低估进行利益分析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专向性分析也十分复杂,加之人民币汇率低估调查缺乏先例,因此,商务部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和证据做出最终认定。


此外,美国针对人民币汇率低估问题发起的第二起反补贴调查(美国对华集装箱拖车底盘案)还在进行中。该案申请人以新增补贴项目为由,要求商务部对人民币汇率低估问题进行调查。但是鉴于调查时间有限,美国商务部已决定在第一次行政复审时再考虑汇率低估因素。


信息来自:https://www.trade.gov/faq/final-determinations-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certain-twist-ties-china,谢天意、刘宁、张军整理



六、欧盟贸易争端实施条例修订生效

将强化反制能力


2021年2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欧盟贸易争端实施条例》的修订文本(欧盟第2021/167号条例,2月13日生效),进一步强化欧盟在适用和执行国际贸易规则方面的反制能力,以应对WTO上诉机构停摆给欧盟造成的不利局面。早在2019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就提出修改该条例的建议,目的是避免在WTO上诉机构无法审理案件以及《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参加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败诉方故意向上诉机构提出上诉以逃避执行争端解决裁决。


本次修订主要有如下变化:(1)对第1至第7条、第9至10条进行修订,扩大了条例适用范围,除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部分知识产权问题也涵盖在条例规制范围内。(2)对第3条进行修订,增加了新的适用情形,即在WTO、区域经贸协定以及双边贸易协定层面,当贸易伙伴不合作并导致贸易争端缺乏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决时,欧盟有权对其采取相应措施。(3)对第4条进行修订,授权欧盟在遵守国际法规定的前提下对贸易伙伴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但是应与该行为造成的欧盟利益丧失和减损程度相称。(4)在第5条增加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反制措施及相关程序,并要求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复审,并制作评估报告。(5)在第9条增加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收集规则。欧委会在认定欧盟利益时,不仅应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还应最大限度地考虑所收集的信息,并在提出建议措施前对拟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6)对第10条进行修订,要求欧委会在该修订条例生效后一年内对其适用范围问题进行复审。


欧委会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表示,欧盟必须保护自己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实施条例的修订可以防止他方利用欧盟的贸易政策开放性。欧盟的首要目标仍是通过改革,共同达成建立在有效争端解决机制基础上的多边规则。


信息来自: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1R0167,潘佳慧整理



七、英国对部分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措施

发起过渡复审


“脱欧”过渡期结束后,英国从2021年1月1日起有权自行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对于过渡期内正在执行的欧盟贸易救济措施,英国经审查后做出了是否终止或维持措施的决定。决定终止的贸易救济措施不再适用于英国,决定维持的措施则将陆续进行过渡复审,即依据英国国内市场的相关数据重新确定适用于英国的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或者具体保障措施。在过渡复审裁决做出之前,决定维持的贸易救济措施仍然按照欧盟裁决执行。


截至目前,英国已经启动9起贸易救济措施过渡复审案,其中涉及中国产品的复审案件共有如下6起:(1)欧盟对华焊管反倾销调查(AD523):2020年2月10日发起过渡复审(复审案件号TD0001),仍在审理中。(2)欧盟对华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反倾销调查(AD529):2020年7月30日发起过渡复审(TD0003),2021年2月4日决定取消反倾销措施。(3)欧盟对华盘条反倾销调查(AD530):2020年11月5日发起过渡复审(TD0007),仍在审理中。(4)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反倾销调查(AD549):2021年1月29日发起过渡复审(TD0008),仍在审理中。(5)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反补贴调查(AS603):2021年1月29日发起过渡复审(TS0009),仍在审理中。(6)欧盟钢铁保障调查(Safe009):2020年10月1日发起过渡复审(TF0006),仍在审理中。


根据英国《2019年贸易救济(倾销和补贴)(脱欧)条例》第98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在进行过渡复审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第一,对于消除倾销或者补贴对英国国内产业的损害而言,正在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必要或者充分;第二,如果不再适用反倾销措施,是否将对英国相关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过渡复审案件: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public/cases/;过渡复审政策:https://www.gov.uk/guidance/trade-remedies-transition-policy,王映霞整理。



智库研究


八、美国国会研究局《中美贸易关系》报告

建议国会关注中国经贸政策影响


2021年2月9日,美国国会研究局发布《中美贸易关系》研究报告,对中美经贸关系、国会对华关注的核心领域、政府主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国会在下一阶段应关注的重点。


报告指出,国会一直关注中国的产业政策、补贴以及在先进的经济、技术和军事发展方面的监管权(例如反垄断、采购、标准等)。《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中国的战略产业提供竞争优势,例如通过从美国公司获得技术和经验取得核心竞争优势。


报告重点回顾了美国政府在2018-2021年间实施的主要对华政策:根据“301条款”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签订《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定》;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授权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援助以取代中国提供援助的项目;将中俄设备从美国电网建设中剔除;加强对外国投资和出口的管控;打击知识产权和技术盗窃;限制华为和中国5G技术发展;推动美国半导体产业发展;责令部分中国企业从美国资本市场退市等。


就对华经贸政策,报告建议国会重点关注中国的相关政策在如下方面的影响:(1)对美国出口和贸易增长的影响:中国政府在尚未批准美国波音737MAX复航的情况下不断加紧开发与之竞争的机型,并试图降低在能源、农业和半导体领域对美国的依赖。(2)对美国与盟友合作关系的影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缔约双方规定了许多限制,有可能使欧盟无法对华使用单边措施或者与美国采取联合行动与中国进行谈判。(3)对美国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影响:中国在2020年开始实施强化供应链关键节点的计划,通过立法、知识产权、反垄断、标准等方面的工具提升其全球化的产业政策。此外,中国还颁布了出口管制、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具有域外适用性的阻断措施等立法,对美国的措施进行反制。研究报告建议,针对上述影响,美国国会应该制定对中国的反制措施。


报告来源:https://crsreports.congress.gov/product/pdf/IF/IF11284,向奕乾整理



九、美国国会研究局报告

针对争端解决机制提出国会应关注重点


2021年2月1日,美国国会研究局(CRS)发布研究报告《WTO和美国贸易协定中的争端解决》,阐述世界贸易组织(WTO)和美国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的争端解决制度,并对美国国会应考虑的重点问题提出建议。


报告指出,美国一直充分利用有效和互惠的争端解决机制执行WTO和FTA下的承诺。但是随着多个争端解决不利裁决的做出(尤其是涉及美国贸易救济法的裁决),各方对争端机制的作用出现了很大分歧。在WTO层面,争端解决规则为各成员方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可用工具。但是从2016年起,美国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中一直表达不满。到2019年12月10日,上诉机构因成员不足已无法审理新的上诉案件。在WTO之外,一些成员建立了争端解决临时仲裁机制,处理上诉事项。在美国FTA层面,规定了政府间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争端解决程序。《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还针对最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建立了专家组复审机制。尽管美国国内有取消该做法的呼声,但是最终仍被《美墨加协定》承继。根据该机制,如果一缔约方对另一缔约方做出的最终反倾销或反补贴裁决有异议,可以直接提交专家组进行复审。


研究报告建议美国国会关注如下新问题:(1)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成员对WTO协定的解释是否过于宽泛;上诉机构成员是否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如何解决上诉程序的拖延问题;能否将上诉机构裁决视为先例;上诉机构成员能否在任期届满后继续审理案件;将案件提交上诉对美国哪些重要意义等。(2)《美墨加协定》:应对新设立的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审查,确保协定项下的新规定和升级条款得以实施。


信息来自:https://crsreports.congress.gov/product/pdf/IF/IF10645,史涵君整理



十、美国智库研究报告建议

强化美国贸易法以应对中国


2021年2月2日,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发布了题为《迈向新的全球贸易框架》的研究报告,提出多项贸易政策建议。CSIS是美国重要的民间智库,不代表任何党派的利益。该报告是由其下设的“保持美国贸易领导地位委员会”主持完成,委员会成员包括多名前美国政府高级官员和重要跨国企业高管。


报告阐述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模式上存在的分歧,指出以中国和美国为代表的不同经济发展模式之间的冲突给现行国际贸易体制带来的挑战。报告建议,美国应该通过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签订新的高水平贸易协定、继续推进WTO改革、强化美国贸易法等措施,解决“非市场经济做法”、产业政策和补贴等问题,保持美国在贸易规则上的领导地位。


在贸易救济方面,报告提出如下主要建议:(1)恢复《1974年贸易法》第421节规定的对华特别保障措施制度。报告认为,《中国入世议定书》特保措施条款于2013年到期后,来自中国的损害性进口造成的威胁依然存在。这种威胁是因产能过剩等原因导致,而不是特定补贴或倾销的结果。美国政府应该推动盟友对华采取特保措施。(2)更好地利用“损害威胁”条款。“非市场行为”造成的损害虽会显现,但其对贸易的影响具有滞后性,如果美国对还未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进口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则很可能违反WTO规则。美国应该确立一套程序,对当下还未产生贸易影响,但将会导致产能过剩的外国措施和补贴进行调查,一旦被认为措施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则可以立即采取救济措施。(3)加强反规避制度。立法应明确规定,被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在第三国发生实质性转变后再出口到美国的,仍应受制于贸易救济措施。


信息来源:https://csis-website-prod.s3.amazonaws.com/s3fs-public/publication/TradeCommission_Communique.pdf,谢天意整理




统筹与审稿:丁如、史晓丽、车路遥、谢天意等

参编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和在校生,赐稿专家

公众号推送:李轩、聂千旭


联系方式: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wtolawcenter@cupl.edu.cn

地    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往期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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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0年第5期(总第5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0年第6期(总第6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1期(总第7期)

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2期(总第8期)


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于2002年3月成立,旨在从事WTO规则及其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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