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2021年第5期(总第11期)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6日
杂志期数|2021年第5期(总第11期)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本期导读:
在多边领域,WTO总干事伊维拉就任后首次于总理事会上发表演讲,呼吁各成员方行动起来,推动WTO改革,并对未来工作提出具体建议。美国和欧盟代表明确反对印度和南非新近提出的联合声明倡议提案,称诸边谈判成果的达成可促进多边规则发展。
贸易政策方面,拜登政府发布《2021年总统贸易政策议程》,提出九项贸易政策重点领域,包括将制定全面战略应对中国“强制和不公平” 的经贸做法。美国前驻WTO大使谢伊建议拜登不要急于打破WTO上诉机构新成员任命僵局,而应做长期准备,将上诉机构问题与争端解决机制改革问题一同解决。美国先后与英国和欧盟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暂停各自在民用大飞机补贴争端案中根据WTO授权实施的报复性关税措施,并共同应对中国对大飞机市场的挑战。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就贸易调整援助政策到期后的影响与改进问题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将援助政策续期。
欧盟近期释放多个信号积极推动竞争中立规则。欧盟的WTO改革新方案建议在WTO建立竞争中立新规,以解决产业补贴、国有企业等问题。欧委会贸易总司长韦恩建议美欧共同主导诸边谈判建立WTO竞争中立新规。欧洲知名智库Bruegel研究院也发布《中国国有企业与竞争中立》报告,分析了中国实施竞争中立政策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中国竞争中立政策的建议。
目 录
多边动态
一、WTO新任总干事首次参加总理事会谈WTO改革
二、美欧反对印度南非提案,支持WTO诸边谈判
贸易政策
三、拜登政府发布《2021年总统贸易政策议程》释放对华政策信号
四、美国前驻WTO大使谢伊发文建议拜登政府不要急于打破WTO上诉机构僵局
五、美国与欧盟、英国达成协议暂停民用大飞机关税,并提出共同应对中国挑战
六、美国众议院就贸易调整援助政策续期问题召开听证会
欧盟竞争中立专题
七、欧盟WTO改革新方案建议制定竞争中立新规
八、欧委会贸易总司长建议美欧推动WTO竞争中立规则诸边谈判
九、欧洲知名智库发布《中国国有企业与竞争中立》研究报告
多边动态
一、WTO新任总干事
首次参加总理事会谈WTO改革
2021年3月1日,来自尼日利亚的恩戈齐·奥孔乔-伊维拉(Ngozi Okonjo-Iweala)正式就任WTO第七任总干事,并在当天召开的总理事会上发表演讲,呼吁各成员方采取必要行动推动WTO改革,并强调WTO应转变工作方式,提高谈判效率,尽快取得成果,以适应多变世界的需要。
会上,伊维拉博士就以下议题发表看法:新冠疫情应对,渔业补贴谈判,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补贴、粮食公共安全、特殊保障机制、棉花贸易问题,国有企业的产业补贴,特殊与差别待遇,电子商务,服务业国内规制,投资便利化,中小企业,联合声明及其谈判成果在WTO的法律地位,贸易中的女性问题,贸易与气候变化/环境,服务业豁免、优惠原产地规则,小型脆弱经济体等。
伊维拉博士进一步提出了未来工作建议:(1)在2021年中之前,在新冠疫情应对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完成渔业补贴谈判。(2)对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路线图达成一致,并制定工作方案。(3)在农业方面,解决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特殊保障机制、棉花贸易、人道主义豁免等问题。(4)形成解决国内支持和产业补贴问题的方案,并在部长会议上达成一致。(5)提出改善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则的具体方案。(6)对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服务业国内规制、中小微企业、贸易中的女性问题、贸易和气候/环境等议题,进一步研判后再做安排。伊维拉博士希望在第十二届部长会议召开前能够完成其中三到四项工作,其余事项也应形成工作方案以备在部长会议上通过。
伊维拉博士演讲:https://www.wto.org/english/news_e/spno_e/spno1_e.htm,贾姝娴整理
二、美欧反对印度南非提案
支持WTO诸边谈判
在2021年3月2日的WTO总理事会上,美国和欧盟代表对印度和南非2月18日共同提交的《联合声明倡议及其谈判结果的法律地位》提案表示反对,称诸边谈判在WTO中至关重要,可以促使各成员方在重要议题上取得进展,进而使WTO发挥更大作用。
美国认为,诸边谈判及其成果不仅不会减损多边谈判的地位,还可以推动新议题磋商,促使多边谈判尽快达成成果。印度和南非的提案对诸边协议持僵化立场,无法使各方以灵活方式解决WTO当下面临的挑战。有支持美国立场的成员方代表认为,如果诸边谈判成果能够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得到实施或者仅是修改WTO减让表进一步推行自由化,就无需获得所有WTO成员批准。但是也有部分成员表示,现有各项诸边谈判在WTO框架下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印度代表重申,达成新的诸边协定和制定新规则均需在WTO框架下获得所有成员一致同意。特别是关于服务贸易国内规制的联合声明项下进行的谈判,相关方通过修改减让表达成的谈判成果也应经所有WTO成员协商一致后方可纳入WTO规则。印度称,美国提出的反对意见没有以WTO规定为基础,而且不能因为有进一步完善规则的必要而不执行现有规定。
自印度和南非向WTO总理会提交《联合声明倡议及其谈判结果的法律地位》提案以来,已有37个成员发表意见,有10个成员支持该提案,其余成员因大多是诸边谈判的参与者,对上述提案持反对意见或者态度模糊。
信息来自:https://insidetrade.com/daily-news/us-eu-others-defend-plurilaterals-after-criticism-india;印度与南非联合声明: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WT/GC/W819.pdf&Open=True,谢天意整理
贸易政策
三、拜登政府发布
《2021年总统贸易政策议程》
释放对华政策信号
2021年3月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向国会提交拜登政府首个贸易政策文件——《2021年总统贸易政策议程》(以下简称《议程》),主要阐述了拜登政府九大贸易政策重点和对华贸易政策六项关注,以及加强盟友合作的四个领域。
《议程》阐述了拜登政府如下贸易政策重点:(1)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尽快恢复经济。(2)将劳工利益作为贸易政策的中心。(3)推动环境友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4)促进种族平等,提高社区服务水平。(5)制定全面战略,以应对中国的强制和不公平经贸做法。(6)加强与美国盟友的合作。(7)为美国农民、农场主、食品生产商和渔民提供支持。(8)促进全球经济公平增长。(9)制定并充分利用贸易规则。
在对华贸易政策方面,《议程》特别指出,将采取全方位战略,应对中国的强制和不公平经贸做法。具体措施包括:(1)全面审查对华贸易政策。(2)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应对中国损害美国工人和企业利益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强迫劳动”、诸多行业产能过剩、利用不公平补贴和支持进口替代的产业政策、包括出口融资在内的出口补贴、强制技术转让、非法获取和侵犯知识产权、对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审查及限制、两国企业的不平等待遇)。(3)将解决中国政府“强迫劳动”等问题列为优先事项。(4)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中国履行贸易协定项下的义务。(5)加强与美国盟友之间的合作,消除在国际贸易规则谈判中的分歧。(6)对美国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和创新领域的转型升级进行投资,增强美国的竞争力,以应对来自中国经济政策的挑战。
在与盟友合作方面,《议程》将修复与盟友的关系作为重点,重塑美国的世界领导地位。主要措施包括:(1)重新参与WTO等国际组织的活动并成为引领者,与WTO新任总干事伊维拉博士合作,对WTO规则进行必要改革。(2)共同合作,建立规制数字经济的高标准全球规则。(3)联合盟友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停止不公平贸易行为,并追究中国在“强迫劳动”等方面的责任。(4)共同合作,解决钢铁、铝、光纤、太阳能等行业产能过剩造成的全球市场扭曲。
在发布《2021年总统贸易政策议程》的同时,USTR还发布了《总统2020年贸易协定年度报告》,对美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谈判、签署和执行贸易协定(包括WTO协定)的情况进行总结。
(《2021年总统贸易政策议程》《总统2020年贸易协定年度报告》: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reports/2021/2021%20Trade%20Agenda/Online%20PDF%202021%20Trade%20Policy%20Agenda%20and%202020%20Annual%20Report.pdf,王映霞整理
四、美国前驻WTO大使谢伊发文建议
拜登政府不要急于打破WTO上诉机构僵局
2021年3月9日,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刊载美国前驻WTO大使谢伊的署名文章——《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无捷径可走》,建议拜登总统不要急于打破WTO上诉机构新成员任命的僵局,应首先与WTO成员进行有实质意义的对话,共同探讨上诉机构长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寻求更加持久的解决方案。
谢伊在文中称,尽管欧盟在其新贸易政策报告中认同美国对上诉机构的担忧,但是欧盟认为,通过重组上诉机构恢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是最为迫切的工作,而且上诉机构极大地提高了争端解决的合法性和可预测性。此观点难以在美国获得广泛认同,美国国会两党许多议员认为上诉机构的工作是失败的。
对于美欧在上诉机构问题上的不同观点,谢伊在文章中八问欧盟:(1)上诉机构是否可以依据先例进行裁决?(2)专家组的审查范围是否应该严格限于成员方在上诉请求中提出的法律问题?(3)如何解决上诉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90日)内做出裁决问题?(4)如何看待上诉机构对于“公共机构”的解释及其效力?(5)上诉机构是否存在减损各成员方保护其国内产业权利的行为?(6)上诉机构是否存在减损各成员方在《反倾销协定》项下权利的问题,包括禁止使用“归零法”认定倾销幅度等?(7)是否认为上诉机构像法庭般强势,且一贯自视正确并通过其工作人员行使过度的控制权?(8)上诉机构的专业程度是否低于专家组,是否应该改革WTO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重组上诉机构?
谢伊认为,WTO成员尚未就以上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拜登政府的上任为重新构建WTO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新的契机,可以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美国和各成员方的利益。
谢伊文章:https://www.csis.org/analysis/no-quick-fixes-wto-dispute-settlement-reform,https://insidetrade.com/trade/shea-biden-don%E2%80%99t-%E2%80%98rush%E2%80%99-negotiating-table-wto-appellate-body,吴婕整理
五、美国与欧盟、英国达成协议暂停
民用大飞机关税,并提出共同应对中国挑战
2021年3月4日和5日,美国先后与英国和欧盟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在未来四个月内暂停各自在民用大飞机补贴争端案中根据WTO授权实施的报复性关税措施,并将共同应对中国等新兴“非市场经济”竞争者带来的挑战。
美欧联合声明表示,双方希望为民用大飞机争端达成全面和持久的解决方案,并特别强调双方将对大飞机产业支持政策予以约束,对监督和执行措施进行协调。美欧认为,作为大飞机市场的新竞争者,中国等“非市场经济”的贸易扭曲做法将给双方带来挑战,必须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专员东布罗夫斯基斯指出,联合声明是双方关系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欧盟与美国这一最大和最重要经济合作伙伴之间关系的重启。
美英联合声明则指出,暂停报复性关税为双方协议达成平衡的争端解决方案提供了时间,并可以着力解决中国等新兴“非市场经济”竞争者带来的挑战。英国首相约翰逊表示,美英联合声明的达成有利于双方商业发展,促进自由和公平贸易。英国国际贸易部表示,将继续与美国磋商大飞机争端最终解决方案,并保留重启关税措施的权利。
此前,WTO授权美国对价值75亿美元的欧盟产品加征报复性关税(DS316美国诉欧盟空客补贴案),授权欧盟对价值39.9亿美元的美国产品加征报复性关税(DS353欧盟诉美国波音补贴案)。
美欧联合声明:https://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1/march/joint-us-uk-statement-suspension-large-civilian-aircraft-tariffs,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cfm?id=2250;美英联合声明: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joint-uk-us-statement-on-suspension-of-tariffs-in-long-running-aerospace-dispute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us-suspends-tariffs-on-uk-goods-in-trade-dispute,岳杨亦整理
六、美国众议院就贸易调整援助政策
续期问题召开听证会
2021年3月4日,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贸易小组就贸易调整援助政策到期(2021年7月1日)后的影响与改进问题举行听证会。美国贸易调整援助政策(TAA)主要是为失业者提供技能培训和及时就业等方面的帮助。TAA到期后,只有获得国会的重新授权方可继续实施。
听证会上,TAA对美国工人利益的保护作用获得充分肯定,如果到期失效,将严重削减工人福利。但是现行TAA存在福利政策在覆盖行业上分布不均、部分工人因缺乏相关知识无法使援助达到效果、提供援助有可能导致更长失业期等问题。
与会专家指出,当前接受贸易调整援助的资格门槛过高,只有属于主管部门认证团体的工人才能获得援助。想要获得认证的工人团体必须向美国劳工部提交申请,证明其所属工人失业是因美国对外贸易状况导致,经审查符合下列标准后方可获得援助资格: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进口商品或服务增加、产品或服务供应转移到国外、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证为因市场干扰或其他行为受到损害等情形。鉴此,与会者提出如下改进建议:(1)简化资格认定标准;(2)将援助范围扩大到因自动化技术发展导致的失业;(3)考虑成本效益,在失业期内提供帮助和机会,使更多工人回到劳动力市场,而非造成两极分化;(4)协调TAA与其他类似政策之间的关系。
拜登及其提名的美国贸易代表(USTR)戴琦一直支持以工人为中心的贸易政策(包括贸易调整援助政策)。在2月25日由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举行的USTR提名人听证会上,戴琦表示将促使TAA等类似政策对美国工人发挥更大作用。
信息来自:https://wtonewsstand.com/topic/ustr;https://www.mass.gov/trade-adjustment-assistance-taa;https://crsreports.congress.gov/product/pdf/IF/IF10570,李宁整理
七、欧盟WTO改革新方案
建议制定竞争中立新规
2021年2月18日,欧委会在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等机构提交的通讯文件中,以附件形式发布了《世贸组织改革:建立可持续和有效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报告,进一步阐述欧盟对WTO改革的建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主张制定“竞争中立”(competitive neutrality)规则,包括产业补贴、国有企业、强制技术转让等内容。
文件指出,为实现某些合法目标,可能需要进行公共干预,WTO应该允许一成员经济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公有制。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家在经济中的角色,而是如何有效应对具有负面溢出效应、扭曲市场竞争、限制市场准入以及影响全球市场的国家干预。
欧盟建议WTO:第一,应制定严格的产业补贴规则,提高补贴透明度,纳入更多的禁止性补贴和推定有害的补贴类别;应该充分考虑绿箱补贴(即为支持合法公共目标且对贸易仅产生微小扭曲作用的补贴),特别是具有透明度并遵守规则的环境补贴和研发补贴。第二,应制定国有企业新规,使国有企业的商业活动符合在自由贸易和投资协定中已达成共识的相关纪律,约束其市场扭曲行为。第三,制定其他相关规则,包括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确保国内监管透明度、促进竞争等方面的规定。
新改革方案指出,欧盟将首先与美国和日本深入讨论,强化三方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其他利益相关成员的沟通,进一步讨论竞争中立问题,以便制定有效的竞争中立规则。
欧盟WTO改革文件: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21/february/tradoc_159439.pdf,岳杨亦整理
八、欧委会贸易总司长建议
美欧推动WTO竞争中立规则诸边谈判
在2021年3月10日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举办的“WTO改革的跨大西洋合作”研讨会上,欧委会贸易总司司长萨宾·韦恩(Sabine Weyand)建议美欧共同主导建立WTO竞争中立新规则,以解决中国产业补贴、国有企业和强制技术转让等问题。
韦恩认为,美日欧三方在制定产业补贴新规则及应对强制技术转让等领域的合作是美国上一任政府在跨大西洋合作上的积极举措。三方可在未来几个月内重启合作,制定富有雄心且涵盖广泛的竞争中立诸边倡议蓝图,具体包括产业补贴、国有企业、强制技术转让等政府干预经济以致扭曲竞争的情形,以及促进竞争的国内规制等内容。韦恩指出,诸边协议需要中国的参与,但持相同观点的诸边谈判参与方应当率先确定诸边协议的框架和范围,再让中国参与其中。
对此,来自新加坡管理大学的高树超教授在会上指出,要想让中国加入到补贴规则等领域的改革中来,新规则不能仅针对中国,不应一边倒地向中国提出要求,而应适当考虑中国的诉求。
在欧盟近期提出的WTO改革建议中,建立竞争中立规则以避免政府干预经济导致的竞争扭曲是其重要提议之一。欧委会贸易总司司长韦恩此举意在落实欧盟WTO建议中的强化国际合作(尤其是美欧日合作政策)。
信息来源:https://insidetrade.com/daily-news/weyand-proposes-wto-plurilateral-%E2%80%98competitive-neutrality%E2%80%99-led-eu-us,向奕乾整理
九、欧洲知名智库发布
《中国国有企业与竞争中立》研究报告
2021年2月,欧洲知名智库Bruegel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国有企业与竞争中立》的研究报告,分析了中国实施竞争中立政策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中国竞争中立政策的建议。
报告认为,中国在竞争中立方面存在如下问题:(1)国家干预导致中国商品和服务市场扭曲,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日益明显的不利影响。缺乏竞争中立规则不仅直接损害中国的市场竞争,也波及其他国家和地区。(2)中国国有企业缺乏信息透明度、与政府关系密切、与私营企业界限模糊,导致中国的公平竞争环境更加复杂。(3)因缺乏竞争中立规则,国有企业更加具有优势。(4)竞争中立规则在不同经济领域的缺失程度不一。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债务、融资成本和税收方面的待遇存在差异。
研究报告对中国采取竞争中立政策提出建议:第一,厘清竞争中立原则的适用范围,明确哪些领域应受制于竞争中立原则,哪些领域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可因国家安全原因而扩大豁免领域,否则将使竞争中立目的难以实现。第二,通过实施税收中立、债务中立和监管中立措施,实现竞争中立目标。尤其应识别以税收减免、债务免除等方式提供的隐性补贴,并对其充分披露。
研究报告认为,应当依靠外力对中国施压,迫使中国的政策制定者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第一,多边渠道。用以说服中国接受竞争中立规则最明显且直接的场合是WTO,但是这有赖于主要利益相关方都参与WTO改革,使WTO成员有义务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第二,双边渠道。比如,中美双边贸易协定及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均是推动竞争中立改革的有效渠道。第三,单边渠道。即外国政府通过采取反倾销税等歧视性贸易政策保护本国竞争环境。
报告称,中国若想避免遭受上述外部压力,还可加入OECD并遵守《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中的各项竞争中立规则,以此方式改善竞争环境,实现国有企业改革。
研究报告:https://www.bruegel.org/2021/02/chinas-state-owned-enterprises-and-competitive-neutrality/,何仁平、聂千旭整理
编者按:
当前,多边贸易体制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重构国际贸易规则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一些国家在多边层面提出WTO改革建议的同时,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不断纳入新规则,并在国内层面持续修改立法和实践做法,以实现其利益诉求最大化,形成规则重构的互补之势。基于这一背景,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们推出《贸易救济规则动态半月刊》,旨在及时收集和发布与贸易救济规则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多边和区域规则、贸易争端解决、国外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反倾销与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调查等,供相关机构和人员参考。
本刊由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办,每两周发布一期。稿件由相关人员撰写,用于信息交流,深度研究还请参见来源信息。如有相关分析和反馈,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以适当形式刊载或交流研讨。欢迎转发本刊!
本期统筹与审稿:车路遥、史晓丽、丁如、何仁平等
本期参编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和在校生,赐稿专家
公众号推送:李轩、聂千旭
联系方式: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wtolawcenter@cupl.edu.cn
地 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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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于2002年3月成立,旨在从事WTO规则及其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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